马太福音第十章


【太十1】「耶稣叫了十二个门徒来,给他们权柄,能赶逐污鬼,并医治各样的病症。」

  文意注解 「门徒,」指那些跟随主、接受主严格训练和管教的人。

  话中之光 (一)主的工人是出于主的呼召,不是出于自愿的;也只有受过主严格训练和管教的「门徒」,才配蒙主呼召作 的工人。

(二)「耶稣叫了」就必然会「给他们权柄」。这说出主所呼召的, 必负责赐给足够的能力;主的呼召与托付,从不超过 恩典的备办。

(三)权柄是为着作主工的;只有肯接受主差遣的人,才配得着权柄。

(四)事奉中属灵的权能,乃由于主的托付。主没有托付的,就不会有属灵的权能,自然也不会有真实属灵的果效。

(五)教会中属灵权柄的用处有二:一是用来对付神的仇敌撒但和它的手下;二是用来给人在属灵生命上的帮助,使人的灵命得以健全成长。

(六)主耶稣来到地上,不是要得着一个所谓基督教的工作,乃是要得着一班人,把 自己先作到他们的里面,再由他们彰显在人群中间。

(七)「十二」是永远且完全的数目字;主耶稣要把这十二个门徒作成一个完全的见证和榜样,并以他们为神永世建造的根基(参启廿一14)。


【太十2】「这十二使徒的名:头一个叫西门(又称彼得),还有他兄弟安得烈,西庇太的儿子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约翰,」

  原文字义 「使徒」受差遣的人;「西门」听从;「彼得」石头;「安得烈」男子汉,大能者,得胜者,刚强,刚毅的;「西庇太」神的分;「雅各」篡夺者,抓住;「约翰」神的恩赐。

  话中之光 (一)十二位使徒,每两个人一组;不要单独作主工,最好两个、两个彼此配搭,互相交通、扶持、见证。

(二)作主的工人,必须『听从』(「西门」字义)主话,摆上自己作主建造的材料──『石头』(「彼得」字义,参彼前二5),并且『刚强』(「安得烈」字义)作主工。

(三)主的工人乃是一个能够『抓住』(「雅各」字义)『神的永分』(「西庇太」字义)和『神的恩赐』(「约翰」字义)的人。

(四)十二个使徒,除了彼得在使徒行传多有记载之外,圣经中几乎找不到他们的历史。这说出主所注重的不是他们的工作,乃是注重圣灵如何藉着他们工作。


【太十3】「腓力和巴多罗买,多马和税吏马太,亚勒腓的儿子雅各,和达太,」

  原文字义 「腓力」深爱,爱马者;「巴多罗买」多罗买的儿子,战争之子;「多马」双生的;「马太」神的恩赐;「亚勒腓」交换;「达太」智慧。

  话中之光 (一)巴多罗买又名拿但业(约一45);主的工人应当『深深地爱』(「腓力」字义)『神的礼物』(「拿但业」字义)。

(二)主的工人既从主得着了『加倍的』(「多马」字义)恩赐,就『转换』成(「亚勒腓」字义)他们所能『掌握』(「雅各」字义)的『智慧才干』(「达太」字义)。


【太十4】「奋锐党的西门,还有卖耶稣的加略人犹大。」

  原文字义 「奋锐党的西门」热心地听从;「卖」交,交出;「加略人」(亚兰文『带钱囊的人』,会作买卖的人);「犹大」敬拜。

  文意注解 「奋锐党,」是一个犹太的革命组织,以武力反抗罗马帝国对巴勒斯坦的统治。

「加略,」是以法莲支派的城,距撒玛利亚很近。

  话中之光 (一)『敬拜』(「犹大」字义)的行为是表面的,光是外表装作主的工人,仍有出卖主的可能,要紧的是必须从心里『热切地听从』(「奋锐党的西门」字义)主。

(二)卖主的犹大居然也身列十二使徒之一,这表明主和任何人配搭相处,只顾到神的旨意,而不顾自己的利害得失。


【太十5】「耶稣差这十二个人去,吩咐他们说:『外邦人的路,你们不要走;撒玛利亚人的城,你们不要进;」

  文意注解 「外邦人的路,」在加利利地有希腊人的城邑,那里的居民所过的是一种和犹太人截然不同的生活。

「撒玛利亚人的城,」当公元前七百余年,北国以色列被亚述灭亡,人民被掳到巴比伦,另把一些东方外邦人迁到撒玛利亚(王下十七24);那些外邦人与残留的以色列人通婚的混血民族,是为撒玛利亚人。他们的城镇位于巴勒斯坦的中部,北邻加利利,南接犹大。

  灵意注解 「外邦人的路,」象徵世界的办法。

「撒玛利亚人的城,」象徵半属基督教半属世界的混杂团体。

  话中之光 (一)主的工人不可用世界的办法(「外邦人的路」)来作主工;也不可有分于混杂的团体组织(「撒玛利亚人的城」)。

(二)接受主差遣的人,首先要学习拣选主的道路,而不走自己的道路,因为 的道路高过我们的道路, 的意念高过我们的意念(赛五十五9)。

(三)我们的工作,不但不可完全在属灵的境界之外(「外邦人的路」),并且也不可一半属天一半属地、一半属灵一办属肉(「撒玛利亚人的城」)。

(四)跟随主第一要紧的事不是恩赐、口才、知识,乃是向着主的绝对和忠诚。

(五)我们走在主的路上必须绝对,『是』就要『是』,『不是』就要『不是』;说话和作事,千万不可以是而又非、模棱两可,也不可以留下余地和退路。

(六)福音先传给犹太人,后传给外邦人,这是一定的次序(罗一16)。


【太十6】「宁可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

  文意注解 「以色列家,」他们是神的选民。

「迷失的羊,」羊是有主人的,以色列人原是属神的,却因偏行己路,而如羊走迷(赛五十三6)。

  话中之光 (一)我们作工的对象是那些蒙神拣选豫定的人,他们原是属神的,却迷失在罪恶和世界里。

(二)「以色列家,」就是『尊神为君王,让神掌权』(以色列的字义)的人家,也就是要神的人家。


【太十7】「随走随传,说“天国近了!"」

  话中之光 (一)「随走随传,」真实的事奉不应限于一定的规模和形式,而应『无论得时不得时』(提后四2),随着主所安排的环境而不断供应。

(二)工人的生活行动要与信息相联,他们的「走」带进他们「传」──以生活为人来见证并加强所传的道。

(三)施洗约翰传天国(太三2),主耶稣自己传天国(四17),主打发使徒也是传天国;天国乃是神永远一贯的心意。

(四)为主作工的目的,是要把人们带进属天的掌权底下。


【太十8】「医治病人,叫死人复活,叫长大麻疯的洁净,把鬼赶出去。你们白白地得来,也要白白地舍去。」

  话中之光 (一)神既将 的力量和权能赐给 的百姓(诗六十八35),所以我们无论到哪里,都应把神的能力和权柄彰显出来。

(二)主的工人应该带着属天的权柄,使人得以豫尝属天国度的实际,就是:使人罪得赦免(「叫长大麻疯的洁净」),脱离黑暗的权势(「把鬼赶出去」),灵命复苏(「叫死人复活」),并除去所有不正常的光景(「医治病人」)。

(三)因着主出了代价,使我们白白的得着恩典(「白白的得来」),所以我们也该出代价,好让别人也能白白的得着(「白白的舍去」)。

(四)福音属灵的能力是不卖钱的;事奉主不是为自己得益处的。

(五)主的道路乃是一条「得」与「舍」的道路。得而不舍,就不能指望再得;并且舍得越多,还会越多得着。


【太十9】「腰袋里不要带金银铜钱。」

  文意注解 「腰袋,」外袍腰带的褶叠部份,作用有如现代衣服的口袋,可以置放财物。

  话中之光 (一)主的工人要对神有信心,不倚靠无定的钱财,只倚靠那厚赐百物给我们享受的神(提前六17)。

(二)事奉主者不要被地上物质的享受所分心,只要有衣有食,就当知足(提前六8)。


【太十10】「行路不要带口袋;不要带两件褂子,也不要带鞋和拐杖;因为工人得饮食是应当的。」

  原文字义 「带」(含有特地添置与获取之意);「口袋」置放食物的袋子;「褂子」里衣;「鞋」凉鞋(原文复数词)。

  文意注解 主命定叫传福音的靠着福音养生(林前九14),因此,主的工人奉差遣到神的子民中间作工,不必为日常生活作多余的豫备。不过,主的工人对不信主的人应当一无所取(约参7)。

  问题改正 这种不要随身携带钱(9节)和日常生活必需品的规定,到了主耶稣要被捉拿之前就取消了(参路廿二35~38),所以今天我们应用这段经文,只能取其精意,不能照字面遵从。一个主工人的生活原则是:不需要为自己豫备甚么、打算甚么或考虑甚么,而要在自己身上证明神能养活我们, 负我们一切的责任。

  话中之光 (一)不管我们自己觉得多软弱,但我们是神的儿女,在世人中间我们是代表神的,所以我们的生活绝不能随便。

(二)主工人的生活应该是信心的生活,主没有动,我们就不敢自己动手豫备甚么,为自己找出路。

(三)「工人得饮食是应当的,」我们若真是主的工人, 必负责实现这个应许;我们若是在作自己的工,当然必须自备粮饷。

(四)信徒作主工,不仅得到肉身的饮食,还可得到灵命的饮食。


【太十11】「你们无论进哪一城,哪一村,要打听那里谁是好人,就住在他家,直住到走的时候。」

  原文字义 「好人」配的人。

  文意注解 「要打听那里谁是好人,」『好人』是指有心要主、敬畏神、追求神国度的人。

  话中之光 (一)主的工人应当有灵敏的知觉和透视力,能知道谁是存心羡慕善工的人。

(二)我们与人的关系,应当建立在彼此和主的关系上。

(三)存心敬畏神的人,必然会敬重并接待神所差遣的人。

(四)传福音要能观颜察色,看出谁是庄稼成熟、预备接受福音的人。


【太十12】「进他家里去,要请他的安。」

  灵意注解 「请他的安,」即把基督供应给他,因为基督自己就是平安。

  话中之光 (一)凡乐意接待主工人的人,就是有分于主工作的人,也可算是主里的『同工』。

(二)基督自己就是平安;有主同在就有平安(帖后三16),这平安乃是基督的平安(西三15)。


【太十13】「那家若配得平安,你们所求的平安就必临到那家;若不配得,你们所求的平安仍归你们。」

  话中之光 (一)被主差遣不是一件小事,因为奉差遣的人乃是主的代表;甚么时候我们奉主差遣,甚么时候我们就有主的权柄、同在和平安。所以奉主差遣的工人,他们无论到哪里,都有主的权柄、同在和平安,如同水流一路随着他们。

(二)接待主所差遣的人,就是接受主的同在和平安;拒绝主所差遣的人,就是拒绝主的同在和平安。

(三)主工人的平安,是任何环境所不能改变的;但他们的平安,却能改变环境。

(四)魔鬼在叫我们失败之先,都是先叫我们失去平安;如果我们坚守心中的平安而不被夺去,撒但对我们也就毫无办法了。

(五)人配不配得主的祝福和平安,乃在于主;只要对方一有积极的表示,我们都当往好处着想,而不可猜疑人的存心和动机。


【太十14】「凡不接待你们、不听你们话的人,你们离开那家,或是那城的时候,就把脚上的尘土跺下去。」

  背景注解 「把脚上的尘土跺下去,」当法利赛人离开一个外邦地区时,通常作此象徵性的动作,表示与外邦人的『不洁』无分无关。

  灵意注解 「把脚上的尘土跺下去,」意即对拒绝基督的人或地方,表示他们自作自受,将来的结局与自己无分无关(徒十三50~51)。

  话中之光 (一)我们与世人的关系,应当建立在要不要主的基础上,对于不要主的人,我们不可与他们维持属地的亲密关系。

(二)不可让变相的社会福利事业,来取代基督的福音;主所在意的是人们接不接受我们所传的福音,主并不太在意我们是否帮助人们改善其生活水准。


【太十15】「我实在告诉你们,当审判的日子,所多玛和蛾摩拉所受的,比那城还容易受呢!」

  背景注解 所多玛和蛾摩拉是因罪恶甚重,而被神降火毁灭(创十八20;十九24~25)。

  话中之光 (一)在恩典时代,听见救恩的福音却仍顽固拒绝的人,他们将来所要受的刑罚,恐怕会比无知的罪人更严重。

(二)今天人所领受的真理亮光比古时多,如果还拒绝不听,罪就无可推诿,而且也比他们的罪更重了,因为多给谁就向谁多要(路十二48)。

(三)我们为甚么要出去传福音呢?是因为有审判的日子;人若不接受福音,就要在审判的日子受更重的刑罚。

(四)人最大的罪乃是拒绝主、不要主;人一切的罪也都是从拒绝主而来的。


【太十16】「我差你们去,如同羊进入狼群;所以你们要灵巧像蛇,驯良像鸽子。」

  原文字义 「灵巧」聪明,明智,有见识;「驯良」诚实无伪,愚拙,纯真无邪,单纯。

  文意注解 「如同羊进入狼群,」羊生性温驯,狼则凶暴、残酷;羊在狼群中,其处境既艰难且危险。

「你们要灵巧像蛇,」『灵巧』指蛇在自卫时保持警觉的特性;我们要像蛇一样懂得躲避凶险。

「驯良像鸽子,」指像鸽子一样与人无争。

  话中之光 (一)既是主所差遣的,主必会负责我们的『安全』;反之,若非出于主的差遣,千万不要自冒其险。

(二)羊在狼群中,凶险万分;基督徒在不信的世人中间,绝不可能占到一点便宜,反而有被害的可能。

(三)人天然的生命有如豺狼的生命,喜欢弱肉强食;但主所给的生命乃是羔羊的生命──与人无争,只有吃亏、受欺。

(四)信徒在不信的人中间,一面要「灵巧像蛇」,不去惹发他们的凶性;一面要「驯良像鸽子」,绝不伤害别人。

(五)信徒应当在善事上聪明(「灵巧」),在恶事上愚拙(「驯良」,罗十六19);聪明到有灵敏的属灵知觉,愚拙到不会为自己争取权益。

(六)信徒与世人相处,应当能识透一切出乎撒但的诡计(林后二11),糊涂吃亏并无属灵的价值。但若知道这是神的旨意,则虽明知陷阱却仍不退避。

(七)信徒自己不吃无谓之亏,受别人的伤害;但也不给别人亏吃,去伤害别人。

(八)世人是外面装得老实、「驯良」,里面却是心机重重、诡诈;但我们基督徒外面的态度要「灵巧」,里面的实质是「驯良」。

(九)「灵巧」与「驯良」息息相关:粗心大意的人不能保持单纯,凶性大发的人必会失去其灵敏。


【太十17】「你们要防备人;因为他们要把你们交给公会,也要在会堂里鞭打你们,」

  文意注解 「公会,」犹太人的最高会议,由七十个议员组成,有权审讯一般民事和宗教案件,被判有罪者可予鞭打,但无权处死刑(约十八31)。

「会堂,」供各地犹太人聚集查读圣经、敬拜神的场所。

  灵意注解 「公会,」象徵宗教的权势。

「会堂,」象徵宗教的环境。

  话中之光 (一)一个主的真实工人,常会引起宗教人士的忌恨、反对和逼迫,所以对于他们不能不有所防备。

(二)神选民的组织体系(公会),反成了迫害真正属神之人的机构;今天也有一些基督教团体,甘心助桀为虐,协助邪恶的政权逼迫真基督徒。


【太十18】「并且你们要为我的缘故被送到诸侯君王面前,对他们和外邦人作见证。」

  原文字义 「诸侯」统治者(包括巡抚、地方官等)。

  灵意注解 「诸侯君王,」象徵政治的权势。

「外邦人,」象徵世界。

  话中之光 (一)只因我们不属这世界,所以世界就恨我们。他们既逼迫了主,就也要逼迫我们(约十五19~20)。

(二)教会不缺少讲道的人,却缺少能为主站住、为主作见证的人。

(三)主给我们一切苦难的环境,都是因着爱我们;若不是苦难的压迫,我们就不会学习紧紧的仰望并倚靠主。


【太十19】「你们被交的时侯,不要思虑怎样说话,或说甚么话。到那时候,必赐给你们当说的话;」

  文意注解 「怎样说话,」指说话的方式。

「说甚么话,」指说话的内容。

  话中之光 (一)当我们遇见逼迫和反对的时候,千万不要凭自己说话。

(二)信徒若遭受逼迫和反对,不要凭我们自己去应付难处,而要凭信心把自己交托给主;信靠主的人必不至于羞愧(罗九33)。


【太十20】「因为不是你们自己说的,乃是你们父的灵在你们里头说的。」

  话中之光 (一)我们应该学习不凭自己去面对逼迫,而该学习回到灵里仰望圣灵的引导,因为神的灵住在我们的灵里(罗八9)。

(二)「父的灵」乃是我们因事奉主而遭遇迫害时的扶持和安慰。

(三)人若自己强出头说话,圣灵就没有地位说话;人若肯不说自己的话,圣灵就要显明 的话。

(四)许多时候,人能说自己所不能说的,和自己所想不到的话,因为不是人自己说的,乃是父的灵在他们里面说的。


【太十21】「弟兄要把弟兄,父亲要把儿子,送到死地;儿女要与父母为敌,害死他们;」

  文意注解 本节所描述的情形,在历史上确有其事;在没有信仰自由的时代和国家里,有很多类似的情形发生。

  话中之光 (一)信徒最深的十字架,乃是受到家里最亲近的人的反对与逼迫,因为这是极度痛苦的事。

(二)世人倚靠肉身生命的关系,信徒则注重属灵生命的关系。


【太十22】「并且你们要为我的名被众人恨恶。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原文字义 「忍耐」压不倒,压不跑。

  文意注解 「必然得救,」不是指免于沉沦,乃是指得以被拯救、脱离恶人的手;也可指当基督再来时,免于受主惩罚。

  话中之光 (一)被人恨恶的很多,但有几人是「为主的名被人恨恶」呢?我们只有在热心传扬主名、为主名坚决站住的情况下被人恨恶,才有属灵的价值。

(二)信徒若真能为主名的缘故,不与周围的人们同流合污,反而挺身揭发罪恶,便难免不被人恨恶,甚至被杀害。

(三)「忍耐」是应付被人恨恶的最佳原则;惟有进入基督的忍耐里,才能叫我们得救,脱离无理之恶人的手(帖后三2~5)。

(四)信徒所领受的生命,是能承受得住一切,胜过一切还能站立得住的生命,没有甚么难处能叫我们受不了的,所以能够忍耐到底。

(五)凭着我们自己,没有一个人能「忍耐到底」;但我们既是为 名的缘故而遭迫害,我们的遭遇就是 的遭遇,有 承当我们就能忍耐。


【太十23】「有人在这城里逼迫你们,就逃到那城里去。我实在告诉你们,以色列的城邑,你们还没有走遍,人子就到了。」

  文意注解 「有人在这城里逼迫你们,就逃...」『逃』意即退让、不抵抗。

「你们还没有走遍,人子就到了,」这是主的应许: 必不会置我们于不顾,任令我们用尽逃难的工夫。

  灵意注解 本节可应用在灾期中的神子民(参太廿四9,13~14)。

  话中之光 (一)「逃」──退让不争──是信徒应付迫害的原则。

(二)基督徒逃难不是羞耻的事,乃是奉命行事。

(三)神是信实的,必不叫我们受试探过于所能受的;在受试探的时候,总要给我们开一条出路,叫我们能忍受得住(林前十13)。

(四)『父的灵』(20节)和『子的脚踪』(「人子就到了」),乃是我们因事奉主而遭遇逼迫时的扶持和安慰。


【太十24】「学生不能高过先生;仆人不能高过主人。」

  原文字义 「仆人」家奴,奴隶。

  文意注解 本节是专指受苦说的:我们受迫害的程度,绝不会超过主所受的迫害。

  话中之光 (一)我们是主的学生,理当跟 学习;我们是主的奴仆,理当凡事顺服 。

(二)主的脚踪乃是事奉主者追随的榜样;事奉主的人必须走十字架的道路,这是注定不可避免的。


【太十25】「学生和先生一样,仆人和主人一样,也就罢了。人既 家主是别西卜(别西卜:是鬼王的名),何况他的家人呢?」

  文意注解 「别西卜,」是以革伦的苍蝇神巴力西卜(王下一2),犹太人稍加变音后用于称呼『鬼王』,意思是『粪堆之王』,也指『房子的王』,因鬼附在人身,把人当作房子,霸占人的身子作屋子的王。

  话中之光 (一)一个基督徒无论怎样受苦,最多也不过和主一样。这给我们安慰,主知道我们在地上的遭遇。

(二)人既辱骂、亵渎我们的主,我们就不能盼望人对我们有好的待遇。当我们每次被人误会、逼迫、轻看时,我们要想到人如何待我们的主。

(三)我们的主在此得着十字架,我们却要得到冠冕;这是不可能的!我们不能盼望我们和主有不同的命运、不同的前途。任何寻求人的荣耀的人,不能作主的仆人。

(四)如果这个世界对待我们,跟他们对待我们的主不一样,就恐怕是因为我们有了毛病,我们跟主的关系出了问题。


【太十26】「所以,不要怕他们;因为掩盖的事没有不露出来的,隐藏的事没有不被人知道的。」

  文意注解 按上下文看,「掩盖的事」相当于『我在暗中告诉你们的』(27节);「隐藏的事」相当于『你们耳中所听的』(27节)。

本节有几方面的意思:

1.今天使徒们从主所领受的奥秘启示,将来有一天必要让世人们知晓。

2.劝勉我们不要因为害怕逼迫而想作隐藏的基督徒,因为我们不相信主耶稣则已,若是真正的相信了主,迟早是要被别人发现的。

3.凡我们秘密为主所持守的,就是被人误会到以你为鬼王,总有一天神要为你表白。

4.人对基督徒所有暗中的迫害、隐藏的忌恨、陷害、罪恶,总有一天要被显露出来的。

  话中之光 (一)人除了犯罪以外,最大的难处就是忧虑和惧怕。

(二)一个常常会惧怕的人,他在神的手里就没有多大的用处。

(三)既然掩盖和隐藏的事迟早要显露出来,倒不如早早鼓起勇气,说当说的话,作当作的事。


【太十27】「我在暗中告诉你们的,你们要在明处说出来;你们耳中所听的,要在房上宣扬出来。」

  文意注解 主在此鼓励我们要照着当尽的本分,放胆讲论(弗六20);并且我们所传讲的,必须根据从主所听见的。

  话中之光 (一)仇敌总是威胁我们,要封闭我们的口,主却一直要我们「在明处说出来」,「在房上宣扬出来」。

(二)没有主暗中的「告诉」,就没有我们明处的「说出来」;「耳中」没有听见,就不能「宣扬出来」。人传神的话必须传神说过的话。

(三)为主作话语出口的人,必须根据先听见主的话语,并须不断从主领受新的话语。

(四)没有一个人能在暗中作基督徒;凡是真正的基督徒,不能不为主作见证。


【太十28】「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惟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他。」

  文意注解 魔鬼和它的差役(包括世人),顶多只能杀害身体,却不能杀灵魂。但我们今日若因着怕被人杀害身体的缘故,而不敢为主作见证,恐怕有一天我们的灵魂要被神惩治,我们所该怕的正是这个。

  话中之光 (一)信徒所当害怕的,不是那能叫我们外面暂时受亏损的,而是那能叫我们永远受亏损的。

(二)人的难处是该怕的不怕,不该怕的却怕。人所要惧怕是要怕神;怕神是我们得胜的根基。


【太十29】「两个麻雀不是卖一分银子吗?若是你们的父不许,一个也不能掉在地上;」

  文意注解 「一分银子,」指价值极微的一个铜币。

本节是说,我们在天父的眼中比麻雀贵重得多,天父尚且不让麻雀随便死亡,更何况我们呢?

  话中之光 (一)我们要学习相信神的照顾,相信神的安排。

(二)若是天父不许,人或鬼都不能加害我们。我们一切的遭遇,都是父神许可的, 知道甚么是对我们有益处的(来十二10)。


【太十30】「就是你们的头发也都被数过了。」

  原文直译 「就是你们的头发,也都被编号过了。」

  文意注解 本节指出:我们的每一根头发,都经过神的编号;连这样微小的事,神都管理,难道我们为 作工而遭致的困境, 会撒手不管吗?

  话中之光 (一)信徒所遭遇的每一件事,都是出于神的安排;神对于我们环境的安排,像头发一样,是清楚且仔细的。

(二)神的无限细微,正如 的无限伟大;在我们身上,没有一件事是太细小到神不来管理的。


【太十31】「所以,不要惧怕,你们比许多麻雀还贵重!」

  话中之光 (一)「许多」二字顶宝贵,尽管你摆多少进去,你还是比它们贵重。

(二)神宝爱我们,保护我们如同保护 眼中的瞳人(申卅二10;亚二8)。

(三)人所以会惧怕,是因为不相信神安排的手。没有一件事是不经过神的安排。你若相信神的安排,你不只不惧怕,且要赞美。

(四)顺服会产生喜乐,相信会产生安息;当人的心里充满安息和喜乐时,就一点惧怕都没有。


【太十32】「凡在人面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认他;」

  原文字义 「认」承认,认同。

  话中之光 (一)我们为主作见证,主就为我们作见证。

(二)我们在人面前尊重主,主也必在神面前尊重我们。


【太十33】「凡在人面前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认他。」

  文意注解 我们在人面前认主或不认主,与将来主在天父面前认我们或不认我们,两者息息相关。我们若因为怕人,而不敢在人面前承认主,将来就要得这个『怕』的后果。是人可怕呢?还是神可怕呢?落在永生神的手里,真是可怕的(来十31)。

  话中之光 (一)今天信徒的错误,是越有人反对,就越不敢开口作见证;其实,灯要在黑暗中才点亮,人越不要主,我们就越要传讲。

(二)许多信徒以为可以不必用口传福音,而想用行为来表达福音;我们的行为固然要与福音相称(腓一27),但行为绝对不能完全取代口传。


【太十34】「你们不要想我来是叫地上太平;我来并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动刀兵。」

  原文直译 「不要以为我来是把和平送到地上;我来并不是送和平,乃是送一把刀。」

  原文字义 「太平」和好,平安,和谐,和平;「刀兵」一把刀。

  文意注解 「我来... 乃是叫地上动刀兵,」主来到地上,要叫属 的人受『一把刀』之苦,即我们的心要被刀刺透(路二35),叫我们天然的情感和喜爱受对付,使我们不靠天然的生命而活。

  话中之光 (一)基督的来到,定规使属地和属人的关系不能平安;若能继续苟安,就证明主恩典的工作还不够厉害。

(二)人与人之间所以不能相安无事,是因为人与神不能相安无事;人与神既未和好,当然与人也不和好。

(三)主来到地上的工作,乃是要切断人的天然生命。


【太十35】「因为我来是叫人与父亲生疏,女儿与母亲生疏,媳妇与婆婆生疏。」

  文意注解 主在这里的意思不是说,凡信主的人都不爱父母和亲人了,乃是说主插在我们与父母和亲人之间,若有一方和主的关系不正常时,就会导致彼此的关系也发生难处。但若全家都尊主为大,则信徒家庭生活的美满,远胜过世人。

  灵意注解 父母是儿女天然生命的根源,故此处叫儿女与父母「生疏」,意即切断人天然生命的根源。

  话中之光 (一)我们活在地上,不能和一个反对基督的人平安无事;不然,与主之间必定出事。

(二)坚决跟从主的人,常会得不着家人的谅解;这是因为不信主的家人背后有黑暗的权势,对属天君王的抗拒,才造成属地的人憎恨属天的人。

(三)主来是要夺去人所有最高的地位;人本来将最高的地位给父母和婆婆,但主来了,就要把最高的地位让给 。为着事奉主,我们必须把所有的属人关系都推到次要的地位。


【太十36】「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

  文意注解 本节的意思是说,最妨碍信徒全心爱主的,往往是自己家里的人。

  话中之光 (一)人不能兼爱;信徒若爱主,会令不信主的家人嫉妒,嫉妒生出仇视。家人先以主为他们的仇敌,继而视我们为仇敌。

(二)真实事奉主者,必被旧有亲密的人──「自己家里的人」所仇视。


【太十37】「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

  文意注解 主不是说我们不该爱父母、儿女,主乃是说我们所爱的顺位次序应该有所调整──我们必须让主在凡事上居首位(西一18)。譬如:若有不信主的父母以脱离亲子关系来胁迫我们放弃信仰,我们如果为此退让,便是爱父母过于爱主了。

  话中之光 (一)能撇下一切,单单爱主的人,才是『配』的人。

(二)把父母或儿女放在第一、主放在第二的人,不配作主的门徒。

(三)惟有爱主比『这些』更深的人,才配为主作工,喂养 的小羊(约廿一15)。

(四)主要求我们一切都给 ,少一点也不行。不是相对的爱,乃是绝对的爱。

(五)爱主到会令自己伤心的地步,才能得着真正的喜乐;爱主而未得着快乐的,是因尚未因爱主而伤心。

(六)人与人太亲近了,所以不觉得主亲近的宝贵;我们从人所得的如太满足,就看不见主给的宝贵。

(七)主有资格得着人绝对、完全、没有限制的爱 并事奉 ;我们若以 为不配, 也必以我们为不配,因为我们本来就不配得着救恩的。

(八)属地的感情必须受对付,然后才可以与主有正常的关系。


【太十38】「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门徒。」

  文意注解 十字架乃是世人所加诸主身上各种不合理的对待,和痛苦的顶点。所以背十字架跟从主,对信徒来说,是代表各种为主所忍受的苦难、羞辱与牺牲。

当信徒按上节的原则调整与家人间的关系时,会叫我们的天然情感难受,我们的魂生命(就是己)伤痛,这就是背十字架。背十字架意即舍己、否认己(太十六24)。作主的门徒,必须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来跟从主。

  话中之光 (一)必须舍己,才能爱主过于爱父母、儿女(37节);但要舍己,便须背起「他的十字架」。

(二)凡不想背十字架跟从主的人,就是不肯死,而且坚决要救自己性命的人,这样的人不能作主的门徒。

(三)主是在客西马尼园定规只要成全父的意思,就出来背十字架。所以背十字架,就是定规只要神的旨意(太廿六39,42)。

(四)把自己摆在一边,单单遵行神的旨意;不计任何代价,把爱先给 ,这样的人才配作主的门徒。


【太十39】「得着生命的,将要失丧生命;为我失丧生命的,将要得着生命。」

  原文直译 「得着魂生命的,将要丧失魂生命;为我丧失魂生命的,将要得着魂生命。」

  文意注解 「得着生命的,将要失丧生命,」本句意即在今世顺着自己的意思,叫魂有所享受和欢喜快乐的,将要在来世丧失魂的享受和喜乐。

「为我失丧生命的,将要得着生命,」本句意即在今世为着主的缘故,宁可叫自己的魂有所亏损的,将要在来世得着魂的享受和喜乐。

  话中之光 (一)十字架最深的意义,就是叫人的魂──心思、情感、意志受伤;凡不能使魂受伤受痛的,还算不得是十字架的经历。

(二)十字架虽然叫我们在今天失丧魂生命的享受,却使我们在永世里得享生命的喜乐与满足。

(三)没有患难,就没有真实的喜乐;世上没有一件事叫人产生喜乐,能像患难一样。

(四)凡肯接受十字架的对付而不追求满足自己的,必要得着天国的丰富,因为他里面所充满的是主自己。


【太十40】「人接待你们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我来的。」

  文意注解 当信徒真正背起十字架,舍己、否认己,就会让主在他身上有地位,而与基督有真实的联合。在这样的情况下,主看人接待他就是接待 自己。

  灵意注解 人「接待」谁,就是与谁有『联合、交通』的意思。

  话中之光 (一)背起十字架在先(38~39节),然后才有人的接待;许多人本末倒置,自己不背十字架,却要别人接待他们如同接待主。

(二)当我们站在背十字架的地位上,主才看人接待我们如同接待 。

(三)跟从主的人所得的赏赐,也会成了接待跟从主者的赏赐。


【太十41】「人因为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必得先知所得的赏赐;人因为义人的名接待义人,必得义人所得的赏赐。」

  文意注解 「先知所得的赏赐,」『先知』是为神说话的人,所以他们所得的赏赐就是得着『神的话』,因而满有神的话语。

「义人所得的赏赐,」『义人』是饥渴慕义的人,所以他们所得的赏赐就是得着『神的义』。

本节意即我们若从心里欢喜接纳先知和义人,就必得着神的话和神的义。

  灵意注解 「接待先知,」意即接受先知的话,并与之联合。

「接待义人,」意即接受义人的义,并与之联合。

  话中之光 (一)不要忘记恩待人,恩待人的常被恩待。

(二)接待主的工人,将来必和他们同得赏赐,我们应当学习尊敬并接待他们。

(三)我们必须从心里渴慕神的话和神的义,才会甘心乐意的接待先知和义人,也才会得着他们所得的赏赐。


【太十42】「无论何人,因为门徒的名,只把一杯凉水给这小子里的一个喝,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人不能不得赏赐。』」

  文意注解 人对主的工人一点点的善待,也会得到主的记念。这一面说出工人与主的合一关系,一面也说出凡我们为着主所摆上的一切,都有赏赐。

  话中之光 (一)神并非不义,竟忘记我们所作的工;神既是公义的, 就不能不刑罚罪人的恶,也就不能不赏赐圣徒的义。

(二)主的着眼点不在人作的是多或少,是大或小,只要人所作的是因着「门徒的名」(意即与主有关连的人),他就有分于属天的赏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