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福音第廿六章


【太廿六1】「耶稣说完了这一切的话,就对门徒说:」

  文意注解 「这一切的话,」指 在橄榄山上对门徒讲有关 再来和国度赏罚的豫言(参廿四3~廿五51)。


【太廿六2】「『你们知道过两天是逾越节,人子将要被交给人,钉在十字架上。』」

  背景注解 『逾越节』是神拯救犹太人脱离埃及奴役的日子,当夜他们杀羊羔,涂血在门楣和门框上,得免被神的使者击杀(参出十二21~23)。

  灵意注解 逾越节时,本来是羊羔被交和被杀,现在变成了人子被交和被钉,这是表明钉十字架的基督就是逾越节的羊羔(参林前五7),为我们被杀献祭,以除去世人的罪孽(参约一29)。

  话中之光 (一)主在对门徒讲说国度实现的事之后,接着便说到 将要在逾越节被害,这表明十字架乃是带进国度的必要途径。

(二)逾越节的羊羔如何是基督的豫表,旧约的一切礼仪也照样是基督的影儿(参西二16~17);基督乃是一切神圣事物的实际和意义。


【太廿六3】「那时,祭司长和民间的长老,聚集在大祭司称为该亚法的院里。」

  文意注解 「聚集在大祭司称为该亚法的院里,」『该亚法』是当年在任的大祭司(主后18至36年),他又是曾任过大祭司亚那的女婿(参约十八13)。


【太廿六4】「大家商议,要用诡计拿住耶稣杀 ;」

  话中之光 (一)祭司长和民间的长老竟至被撒但所利用,要杀害主耶稣;撒但不但利用一般世俗罪人,它也利用圣品阶级人士,可见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约壹五19)。

(二)若没有人手的参与,有关逾越节羊羔的豫表,仍不能应验在主身上;反对主的人,终究仍为神所用,帮助神成就 的计划。


【太廿六5】「只是说,当节的日子不可,恐怕民间生乱。」

  文意注解 「当节的日子,」指从逾越节晚餐开始接下去七天的除酵节期间(参出十二17~18)。

「恐怕民间生乱,」每逢逾越节期间,各地千千万万的犹太人都上耶路撒冷来过节,人口一时暴涨数倍,不易维持秩序。他们这话也表明,他们承认主耶稣在百姓中间相当得着民心。

  话中之光 (一)人虽算计不在逾越节杀主,后来却仍失算(参约十九14~16);神的话必须应验。

(二)主耶稣乃是神的羔羊,为着除去世人的罪孽(参约一29),而在逾越节被杀。

(三)人在神旨意之外的一切计谋,都要归于虚空(参诗一百十九118)。


【太廿六6】「耶稣在伯大尼长大麻疯的西门家里,」

  灵意注解 『伯大尼』豫表教会(参廿一17 灵意注解 );『大麻疯』豫表罪恶;『长大麻疯的』豫表罪人。

  话中之光 (一)教会中的信徒原都是罪人,但已蒙宝血洗净,因此主喜欢在他们那里住宿,并与他们一同坐席。

(二)凡真正认识自己是罪人蒙主恩的,总会感激主、爱主,向主打开家,接待主,并献上财物给主。


【太廿六7】「有一个女人,拿着一玉瓶极贵的香膏来,趁耶稣坐席的时候,浇在 的头上。」

  背景注解 抹膏是当时社会表示欢迎和尊敬的礼仪,通常是将膏抹在脚和头(参约十二3;路七38,46)。

  文意注解 「有一个女人,」这『一个女人』就是马利亚(参约十二3)。

  灵意注解 『玉瓶』象徵信徒『外面的人』;『香膏』象徵信徒『里面的人』,并从内心所表显的一切美德。

马利亚代表一切爱主之人,看见那为我们钉十字架的基督,衷心受感,故在此向主献上一切,将全人倾倒在主身上。

  话中之光 (一)玉瓶须要被打破,香膏才能倒出来(参可十四3);我们外面的人若被交于死地,里面的宝贝就要显明出来(参林后四7~16)。

(二)香膏一倾倒出来,全室便充满了馨香之气;凡我们为爱主的缘故,向主所摆上的,对四围的人来说,乃是一种馨香的见证。

(三)这里只说「有一个女人」,而不提她的名字,这是告诉我们,这一个女人所作的事,一般的信徒也都能作,问题乃在于我们是否也像她那样觉得主的宝贵。

(四)许多人要主的救恩,却不要救主;许多人宝贵主的祝福,却不宝贵主自己。我们是要主以外的一切呢?还是要主自己呢?


【太廿六8】「门徒看见,就很不喜悦,说:『何用这样的枉费呢?」

  话中之光 (一)真实爱主的人,常会有一些举动,在别人眼中看来,好像是『过份』的(「何用这样...」),但我们不是要讨人的喜欢,乃是要讨主的喜欢(参加一10)。

(二)人若对救主的认识不够,就会以为奉献给主乃是一种的「枉费」。但我们宁可让人说我们「枉费」,而不可让主说我们『又恶又懒』(参廿五26)。


【太廿六9】「这香膏可以卖许多钱, 济穷人。』」

  文意注解 「这香膏可以卖许多钱,」这香膏值三十两银子(参约十二5),不但极其宝贵(参7节),且是『至贵』(参可十四3)的。

「 济穷人,」这是回耶路撒冷过节的人所当履行的善事,并且也是真实信徒所乐于去行的(参加二10)。

  话中之光 (一)香膏用在主身上就『枉费』,用在穷人身上就不枉费;主在许多信徒心目中的地位,竟然不如「穷人」。

(二)信徒何等容易以一些圣善的、属灵的理由,夺取了主在我们心中该有的地位。

(三)今天在教会里面,有一班人像马利亚那样,把甚么都给基督,认为基督配得一切;另有一班人却顾到『实用主义』,认为凡事都要讲求经济效益,否则便是『枉费』,便是 蹋。

(四)信徒中被主的爱所吸引的人不多,更多的人是以理智为本位,他们对别人凭爱心所作的事相当不以为然。

(五)许多时候,理智一进来,爱心就出去;经济一挂帅,主的心意就殿后。

(六)凡真正被主的爱摸着的人,是不顾是非、得失和成败,只顾主的喜悦;所以即使是人所以为不划算的事,他们也乐意去作。

(七)我们若能从爱主的观点来看,就没有一件为主作的事是不值得的,也没有一块为主花的钱是枉费的。

(八)我们今天有多少的事奉,不是为着主的喜悦而作(膏抹主),却是为着工作的需要而作(「 济穷人」)。可见,今天在教会中有许多的工作,表面上好像是为着主,其实并不是为着主。


【太廿六10】「耶稣看出他们的意思,就说:『为甚么难为这女人呢?她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

  话中之光 (一)主的看法和我们人的看法何等的不同──人说是『枉费』的事,主竟说是「一件美事」!

(二)我们的事奉,不必过分在意别人的看法如何;要紧的是我们对主的估价如何, 是否配得我们如此的事奉呢?

(三)凡我们为着爱主的缘故所作的一切,虽常会受人的误会,但主却能体会我们的心, 也会亲自为我们表白一切。

(四)别人怎么说都不要紧,只要主说是「一件美事」,就无论受到如何的「为难」,都要欢喜快乐。


【太廿六11】「因为常有穷人和你们同在;只是你们不常有我。」

  话中之光 (一)信徒要能分辨甚么是「常有」的,甚么是「不常有」的;否则,会因着那些常有的机会,以致失去那不常有的机会。(二)一般属主的人常见的毛病,就是为着「穷人」(例如:福音的对象、软弱跌倒的弟兄、社会福利事工、教会事工等)而忙得不可开交,却将主自己给忽略了。


【太廿六12】「她将这香膏浇在我身上,是为我安葬作的。」

  背景注解 古时犹太人殡葬的规矩,是用香膏膏死人的身体,并用细麻布加上香料裹上(参可十六1;约十九40)。

  文意注解 马利亚必定从主的话得知, 即将被钉受死(参2节),知道时日不多,所以抓住机会,趁 还活着的时候,对 的死表达她感激的心意。

  话中之光 (一)马利亚是因得着主的启示,才将她一切上好的浇在主的身上;我们必须先有主的启示,才能用上好的爱来爱 。

(二)伯大尼的马利亚,在主死之前,抓住机会膏了主;抹大拉的马利亚,在主死之后,想要去膏主,却没得机会(参可十六1~6)。我们爱主、事奉主,必须抓住机会。


【太廿六13】「我实在告诉你们,普天之下,无论在甚么地方传这福音,也要述说这女人所行的,作个记念。』」

  文意注解 「传这福音,」是传主耶稣如何爱罪人,甚至将 的命倾倒出来;「述说这女人所行的,」是述说她如何爱主,也将她的命倾倒在主身上。

「无论在甚么地方传这福音,也要...」意即我们无论在那里传福音,总应当有人被主的爱所摸着,因而不顾一切的爱主。

  话中之光 (一)原来基督的爱激励我们,使我们想到 既替我们众人死,是叫我们活着的人,不再为自己活,乃为替我们死而复活的主活(参林后五14~15)。

(二)传福音叫人信主耶稣,是让人有所得着;述说这女人所行的,是让主有所得着。救恩不单是为着人,也是为着基督。

(三)得救必须带进奉献;凡没有带进奉献的得救,还不够完全。

(四)福音乃是主作了人的满足和安息,用膏抹主乃是人作了主的满足和安息;我们需要主,主也需要我们。


【太廿六14】「当下,十二门徒里,有一个称为加略人犹大的,去见祭司长,」

  文意注解 「当下,」即指当马利亚将香膏浇在主身上的时候;表明马利亚和犹大是一个很大的对比,一个爱 ,一个出卖 。

「去见祭司长,」『祭司长』原文是复数词。


【太廿六15】「说:『我把 交给你们,你们愿意给我多少钱?』他们就给了他三十块钱。」

  文意注解 「他们就给了他三十块钱,」『三十块钱』原文是『三十块银子』,每块重一舍客勒,合计三十舍客勒,相当于一个奴隶的估价(参出廿一32)。

  话中之光 (一)马利亚因为爱主,就不惜那值三十两银子的香膏;犹大因为爱钱,竟为三十块钱出卖了主。作马利亚或是作犹大,全在于爱主或是爱钱(参约十二4~6)。

(二)主耶稣在犹大和祭司长的眼中,不过如同一个奴隶,仅值三十块钱而已。我们对主的估价倘若也和他们一样,视同平常,就也有可能在某种情况之下,将 出卖了(例如为保全自己的性命而否认主,或为地位名利而出卖真理见证等)。

(三)从表面上看,犹大是为三十块钱而出卖了主;但实际上,他是为三十块钱出卖了他自己的灵魂(参廿七3~5;徒一18)。

(四)犹大为三十块钱,把自己出卖给了魔鬼;马利亚乃是在那值三十两银子的香膏里,把自己奉献给了主。

(五)犹大是以基督当作买卖;凡以敬虔为得利的门路(提前六5),以基督的恩典来换取自己利益的,便是落入犹大的原则了。


【太廿六16】「从那时候,他就找机会,要把耶稣交给他们。」

  话中之光 (一)马利亚是『抓住机会』,把她自己交给主;犹大是「找机会」,要把主交给黑暗的权势。

(二)『抓住机会』就是爱惜光阴(参弗五16原文);「找机会」却是浪费光阴。


【太廿六17】「除酵节的第一天,门徒来问耶稣说:『你吃逾越节的筵席,要我们在那里给你豫备?』」

  背景注解 除酵节共有七天,从犹太历正月(尼散月)十四日日落,直到二十一日日落;『除酵节的第一天』指正月十四日(礼拜四)傍晚开始算起至翌日傍晚六时为止,也就是逾越节(参出十二15~20)。

「吃逾越节的筵席,」犹太人在正月十四日下午,就开始宰逾越节的羊羔,到黄昏时分就家家户户一起吃逾越节的筵席。

  灵意注解 『除酵节』豫表基督是那诚实真正的无酵饼,使信 的人成为新团,能过圣洁的生活(参林前五7~8);『逾越节的筵席』豫表基督是我们生命的享受,使我们有力量走属天的道路(参出十二8~11)。

  话中之光 (一)一方面,我们必须洁净自己(「除酵节的第一天」),才能来到主面前(参来十二14),享受 作我们生命的供应。

(二)另一方面,我们必须享受主作我们生命的供应(「逾越节的筵席」),才能在神面前过圣洁的生活(「除酵节」共有七天之久)。


【太廿六18】「耶稣说:『你们进城去,到某人那里,对他说:“夫子说,我的时候快到了;我与门徒要在你家里守逾越节。"』」

  文意注解 「到某人那里,」据圣经学者考证,这『某人』大概就是马可(《马可福音》的作者)的父亲或母亲(参可十四12~16);但圣经既不明指是谁,意思乃是要我们晓得这一切都是出于神的安排,是神亲自豫备了逾越节的筵席。

「我的时候快到了,」指主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时候即将来临(参约七6,8,30;八20)。

「要在你家里守逾越节,」『你家里』大概就是五旬节之前,一百二十名门徒聚集祷告的楼房(参路廿二12;徒一13~15),后世称那楼房为『马可楼』。

  话中之光 (一)主是万有的主, 能支配一切为 效力(参十七27;廿一2~3)。

(二)主在暗中安排了许多爱 、事奉 的人(参罗十一4),所以我们不该看事物的外表,而要绝对的信靠主── 必亲自豫备。


【太廿六19】「门徒遵着耶稣所吩咐的,就去豫备了逾越节的筵席。」

  话中之光 我们只要听从主的「吩咐」,就能享受 作「逾越节的筵席」──属灵生命的供应。


【太廿六20】「到了晚上,耶稣和十二个门徒坐席。」

  灵意注解 主和门徒「坐席」,象徵主和门徒相交,并将 自己给门徒分享(参林前十16~22)。


【太廿六21】「正吃的时候,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中间有一个人要卖我了。』」

  文意注解 主说这话的用意,是盼望犹大能够悬崖勒马,不愿见他灭亡。其实,没有犹大的帮助,公会的人并非不可能捉拿耶稣,只是想找个群众不在场的『机会』而已。


【太廿六22】「他们就甚忧愁,一个一个的问 说:『主,是我么?』」

  话中之光 出卖主──也就是以敬虔为得利的门路──是最叫属主的人忧愁伤心的。


【太廿六23】「耶稣回答说:『同我蘸手在盘子里的,就是他要卖我。」

  背景注解 「同我蘸手在盘子里的,」犹太人的逾越节大餐,是大家团聚,共享羊肉、饼、苦菜等食物;吃时,有一盘用水果、醋等熬成的调味酱,各人拿一小块饼(或夹肉)蘸着盘里的调味酱吃。

又按当时的习俗,与人同席吃饭,也就等于宣告说:『你是我的朋友,我绝不会作任何伤害你的事。』

  话中之光 (一)主明知犹大将要出卖 ,却仍与他同「蘸手在盘子里」,显出 是何等的慈爱包容。

(二)今天在教会中,与我们最亲近、最有交通的人,将来亦可能变成最反对我们的。


【太廿六24】「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经上指着 所写的,但卖人子的人有祸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

  话中之光 (一)神能使用正面的人来成全 的旨意,也能使用反面的人(犹大)来促成 的旨意;然而,我们宁愿是那被柴火烧成的『器皿』,而不愿作那用来烧成器皿的『柴火』。

(二)主所关心的,不是 自己的安危,而是卖 者的灵魂。


【太廿六25】「卖耶稣的犹大问 说:『拉比,是我么?』耶稣说:『你说的是。』」

  文意注解 「拉比,是我么?」『拉比』是学生称呼老师的一般用语;注意:犹大从来不称耶稣为主。

「你说的是,」原文作『你说了』(you have said),亦即『你说的正是』。


【太廿六26】「他们吃的时候,耶稣拿起饼来,祝福,就擘开,递给门徒,说:『你们拿着吃,这是我的身体。』」

  背景注解 在逾越节的筵席上,习惯上都是由一家之主负责擘开饼的。擘饼的时候,家主把饼拿在手上,口里说:『这是我们的先祖在埃及地所吃的苦难之饼。』意即『手上的饼』乃系代表『当日的饼』。

  文意注解 「这是我的身体」『这是』指这代表或意味着之意。

  灵意注解 『饼』象徵主耶稣的身体;『擘开』象徵 的身体在十字架上为我们裂开;『吃』象徵分享基督的所是。

根据别处圣经,此刻,卖主的犹大已经出去了,他并不在场(参约十三26~30)。从这时候开始,主设立了 的桌子(新约),来取代逾越节的筵席(旧约),明白指出, 是我们真正的逾越节(参林前五7)。

  话中之光 (一)基督为我们被「擘开」,将 神圣的生命释放出来,让我们能藉着分享 的生命(「你们拿着吃」),得以成为基督奥秘的身体(参林前十二17,27)。

(二)主将 自己给了我们,我们拿甚么给 呢?

(三)我们既都是分受这一个饼,同领基督的身体(参林前十16~17),因此,也都彼此相关相连,总要彼此相顾(参林前十二12~27)。


【太廿六27】「又拿起杯来,祝谢了,递给他们,说:『你们都喝这个;」

  背景注解 按犹太人吃逾越节晚餐的习俗,在吃无酵饼以前,先吃苦菜,并且也递杯喝酒,这杯象徵『苦杯』;吃无酵饼和羊肉时,又再递杯喝酒,这杯象徵『福杯』。

  灵意注解 『杯』象徵我们在神面前所该得的『分』。在亚当里,罪人所该得的分是神『忿怒的杯』(参启十四10),但因主耶稣在十字架上已经为我们喝了那杯(参约十八11),所以杯的性质已经改变了──从『苦杯』变成了『福杯』(参林前十16;诗廿三5)。主在十字架上所流出的宝血,使信 之人的罪得蒙赦免,从此,神的一切福分,甚至 的自己,都作了我们杯中的分(参诗十六5),故称之为『救恩的杯』(参诗一百十六13)。

信徒分享这救恩的杯,表明同领基督的血(参林前十16),亦即有分于基督之血的交通。

  话中之光 (一)『咒诅 受,祝福我享』; 为我们承担罪的刑罚,使我们得享那上好的福分。

(二)「又拿起杯来,祝谢了,」主是以感谢的态度来接受十字架,不像我们一有难处就发怨言。


【太廿六28】「因为这是我立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使罪得赦。」

  文意注解 「这是我立约的血,」『约』指文约或遗嘱。

「为多人流出来,」『多人』一词按犹太人的惯用法也就是指『所有的人』(参廿28;赛五十三12)。

  话中之光 (一)主的身体为我们裂开,宝血为我们流出,成了立新约的凭据──钉十字架的基督,乃是所有新约福分的根基。

(二)信徒擘饼、喝杯,是表明主的死;我们如此行,为的是记念 (参林前十一24~26)。


【太廿六29】「但我告诉你们,从今以后,我不再喝这葡萄汁,直到我在我父的国里,同你们喝新的那日子。』」

  文意注解 「我不再喝这葡萄汁,」『葡萄汁』原文是『葡萄的产品』,包括葡萄汁和葡萄酒等。

「同你们喝新的那日子,」指在千年国度中,得胜者与主一同坐席的日子(参廿五10)。

  话中之光 (一)主虽不再在肉身里与我们同喝,但仍要在永世里与我们同享那无限丰满的祝福,所以我们今日擘饼、喝杯,只不过是「喝新的那日子」的豫尝;我们所享受的福分(杯),乃是永世不辍的。

(二)我们擘饼、喝杯的指望,乃是要在父神的国里与主一同喝新;信徒今日时常交通于基督十字架的死,乃是进入国度享受永世福分的途径──我们进入神的国,必须经历许多艰难(徒十四22)。


【太廿六30】「他们唱了诗,就出来往橄榄山去。」

  背景注解 「他们唱了诗,」犹太人在逾越节聚餐时要唱『哈利尔』(Hallel,意即赞美)的赞美诗篇,包括诗篇一百零四至一百零五篇,和一百十三至一百十八篇。聚餐中,先唱哈利尔的第一部分,即诗篇一百零四至一百零五篇,一百十三至一百十四篇;聚餐之后,则唱哈利尔的第二部分,即诗篇一百十五至一百十八篇。

  话中之光 我们每一次擘饼记念主之后,主亲自带领我们唱诗颂扬父神(参来二12),向父神朝拜。


【太廿六31】「那时,耶稣对他们说:『今夜你们为我的缘故,都要跌倒;因为经上记着说:“我要击打牧人,羊就分散了。"」

  文意注解 「都要跌倒,」指门徒们离开主四散逃走(参56节),和彼得否认主(参69~75节)。

「我要击打牧人,羊就分散了,」这话引自撒迦利亚十三章七节的豫言。本来羊群跟着牧人走,现在牧人不在了,羊群因不认得生人的声音,必要逃跑(参约十4~5)。

  话中之光 (一)许多信徒所以会跌倒,只因为主好像是一个平凡的人,没有在他们的眼前显出神奇的作为来救他们脱离危难。但主的『不作』,自有 的美意。

(二)「我要击打牧人,羊就分散了,」基督若被击打,教会必定分裂;我们若要教会有真实的合一,便须高举基督,让 得着所有的地位。

(三)主是信徒合一的因素,教会中若高举人,叫主的地位受亏损,就必引起分裂。


【太廿六32】「但我复活以后,要在你们以先往加利利去。』」

  文意注解 「要在你们以先往加利利去,」亦可译作『我要带领你们往加利利去。』

  话中之光 (一)主不单启示 的死,也启示 的复活;我们不只要认识基督赎罪的死,也要认识基督复活的生命。

(二)主复活的应许带给我们无限的安慰,死要被得胜吞灭(参林前十五54),所以我们不必怕死,因为我们有复活的盼望。

(三)主不单启示羊群的分散(参31节),也启示羊群的聚集;我们不要一直停留在消极黑暗的情况中,而要积极向着光明前进。

(四)主是在我们的前头走,我们都要跟着 (参约十4,27)。


【太廿六33】「彼得说:『众人虽然为你的缘故跌倒,我却永不跌倒。』」

  文意注解 『跌倒』指因失望而离弃之意。

  话中之光 (一)不认识自己的人,常会以为自己比别人更刚强、更爱主,结果跌倒得最厉害的,往往是那些自以为刚强的人。

(二)我们各人总要看别人比自己强(腓二3)。

(三)凡自己以为站得稳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林前十12)。


【太廿六34】「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今夜鸡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认我。』」

  话中之光 (一)环境是神最佳的工具,用来显明我们的『己』;主有时会量给我们一些黑暗的环境(「今夜鸡叫以先」),容许我们经历一些挫折、跌倒(「三次不认我」),使我们能认识自己。

(二)失败的经历,对我们未尝没有好处──能叫我们不敢再靠自己,而完全依靠 (参林后一9)。


【太廿六35】「彼得说:『我就是必须和你同死,也总不能不认你。』众门徒都是这样说。」

  文意注解 彼得和众门徒确实有与主同死的心愿,只是他们因为不认识自己的软弱,才会说出如此不负责任的话。

  话中之光 (一)许多时候,我们心灵固然愿意,肉体却软弱了,所以总要儆醒祷告(参41节)。

(二)『心有余而力不足』──光有心愿而没有能力,仍旧不能成事;信徒作事,千万不可靠血气之勇。


【太廿六36】「耶稣同门徒来到一个地方,名叫客西马尼,就对他们说:『你们坐在这里,等我到那边去祷告。』」

  原文字义 「客西马尼」榨油之处,榨橄榄油。

  文意注解 「名叫客西马尼,」是一橄榄园,位于汲沦溪的另一边,离耶路撒冷城墙约一点二公里,为耶稣和 的门徒常去之处(参约十八1~2)。

  灵意注解 主耶稣在客西马尼园里的祷告,豫表 在那里独自被压榨、受煎熬,流出油(豫表圣灵)来,作我们的保惠师(参约七39;十六7)。


【太廿六37】「于是带着彼得,和西庇太的两个儿子同去,就忧愁起来,极其难过;」

  文意注解 「和西庇太的两个儿子同去,」就是雅各和约翰(参十2;廿20)。

「就忧愁起来,极其难过,」主耶稣是神也是人, 在人性里,与我们是一样性情的人(参雅五17),所以 也会哭,也会忧伤难过(参约十一33,35)。不过,主在此所忧伤难过的,并不是怕死,而是怕因担罪而被父神离弃(参廿七46)。

  话中之光 主也因曾被试探而受苦,所以 并非不能体恤我们的软弱(参来二18;四15)。


【太廿六38】「便对他们说:『我心里甚是忧伤,几乎要死;你们在这里等候,和我一同儆醒。』」

  话中之光 「和我一同儆醒,」这话说出连主耶稣也需要别人的扶持,何况我们信徒之间,更须彼此相顾(参林前十二25;来十24)。


【太廿六39】「 就稍往前走,俯伏在地,祷告说:『我父阿,倘若可行,求你叫这杯离开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

  灵意注解 「求你叫这杯离开我,」『杯』含有受难与死之意(参廿22)。『这杯』乃是神忿怒的杯(参启十四10),它原是我们该得的分,但神差遣主耶稣来到地上,就是要 代替我们喝这杯,也就是要 在十字架上担罪受死,故这杯也指十字架的死。

主是在那里藉祷告摸父神的心意,以确定除了『十字架的死』之外,是否还有其他的办法,能够成就神的旨意。

  话中之光 (一)「我父阿,」主如此的呼喊表明,我们一切的环境遭遇,都是父神所量给的, 决不致于无缘无故的恶待我们。

(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完全顺从父的旨意,这是主耶稣得胜的秘诀。

(三)没有客西马尼园的顺服,就没有各各他十字架的死;顺服是在十字架之先的。

(四)真实十字架的经历,都是为着顺服神的旨意,而使自己的魂感到痛苦难过的(参37~38节)。

(五)神对我们信徒的旨意,就是要我们舍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从主(参十六24)。


【太廿六40】「来到门徒那里,见他们睡着了,就对彼得说:『怎么样,你们不能同我儆醒片时么?」

  话中之光 彼得愿意与主同死(参35节),却不能与主一同儆醒片时;但不能儆醒片时的,就无力赴死。


【太廿六41】「总要儆醒祷告,免得入了迷惑;你们心灵固然愿意,肉体却软弱了。』」

  文意注解 『迷惑』或译『试探』,在此指留给敌人趁隙而入的机会。

  话中之光 (一)要想免受撒但的迷惑,惟一的办法乃是「儆醒祷告」。

(二)人的『身体』情况,常常够不上人的『心愿』,所以我们须要把身体操练到『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林前九27)的地步。


【太廿六42】「第二次又去祷告说:『我父阿,这杯若不能离开我,必要我喝,就愿你的意旨成全。』」


【太廿六43】「又来见他们睡着了,因为他们的眼睛困倦。」

  原文字义 「困倦」沉重,累着。

  话中之光 我们属灵的眼睛若是迷糊『困倦』,也会导致灵里的沉睡,甚至死沉(参徒廿9)。


【太廿六44】「耶稣又离开他们去了;第三次祷告,说的话还是与先前一样。」

  话中之光 (一)主耶稣三次祷告神,祷告的话也都是一样,这启示我们一个祷告的原则:就是祷告一定要够,要透,要通,直到得着神的答覆为止。

(二)我们的祷告固然不可用许多空洞重复的话(参六7),但为一件事情祷告寻求神的旨意,应当再三求问,直到清楚明白神的旨意。


【太廿六45】「于是来到门徒那里,对他们说:『现在你们仍然睡觉安歇罢(罢或作么);时候到了,人子被卖在罪人手里了。」

  文意注解 「现在你们仍然睡觉安歇罢,」原文作『现在你们可以睡觉安歇了』,意即事情已经定局,儆醒祷告的时候已经过去了。

  话中之光 (一)主三次祷告完了,每次都回到门徒那里。此刻正是 受熬最痛苦的时候,但 仍然记挂着门徒,这是何等的心肠!

(二)主的门徒因为软弱,不能同 儆醒分担苦难,但主并不勉强门徒们和 在一起祷告,而离开他们单独去祷告,这说出团体的祷告固然重要,但有时个人单独的祷告反而更能摸着神。


【太廿六46】「起来,我们走罢;看哪,卖我的人近了。』」

  文意注解 「起来,我们走罢,」不是逃避,乃是去面迎那班军兵。

  话中之光 (一)当我们经过祷告,清楚知道了神的旨意之后,就应当起来遵从神的旨意而行(「起来,我们走罢」)。

(二)主喜悦我们能起来,与 同走十字架的道路,跟随羔羊的脚踪,交通于 的苦难。


【太廿六47】「说话之间,那十二个门徒里的犹大来了,并有许多人,带着刀棒,从祭司长和民间的长老那里,与他同来。」

  文意注解 「那十二个门徒里的犹大来了,」原文作『十二门徒中的一个──犹大来了』;圣经以『十二门徒中的一个』来称呼犹大(参14节)。

「祭司长和民间的长老,」他们是组成公会(Sanhedrin)的主要分子(参59节)。

  话中之光 (一)世界的办法是「许多人」和「带着刀棒」,但我们并不是与属血气的争战(参弗六12),所以凡是想靠人多势众和血气兵器的,就已落到属世的原则底下,也许人以为打了胜仗,其实是一败涂地。

(二)羔羊的原则是被骂不还口,受害不说威吓的话(彼前二23)。

(三)正当教会听见主的声音,得到了复兴,愿意与主同工的时候,仇敌就来了,要拦阻教会,不让我们往前。


【太廿六48】「那卖耶稣的,给了他们一个暗号,说:『我与谁亲嘴,谁就是 ;你们可以拿住 。』」

  话中之光 (一)照犹太人的习俗,「亲嘴」乃是亲密和尊敬的表示,它竟被作为出卖主的「暗号」;许多亲密的表示,甜美的话语,都是非常可怕的,甚至会把我们『出卖』了。

(二)有些教会的领袖们,常喜欢被跟从者用好话奉承,但他们迟早必被那些谄媚者害惨。


【太廿六49】「犹大随即到耶稣跟前说:『请拉比安。』就与 亲嘴。」

  文意注解 「就与 亲嘴,」『亲嘴』在犹太社会中,乃是一般做门徒的向老师(拉比)请安的方式,故在说一声『请拉比安』之后亲嘴,原是一项平常的事。不过,本节的『亲嘴』,在原文与前一节的『亲嘴』不同字;本节乃系一强调语,表示非常亲切的举动(参路十五20;徒廿37),由此更凸显犹大的虚伪做作。


【太廿六50】「耶稣对他说:『朋友,你来要作的事,就作罢。』于是那些人上前,下手拿住耶稣。」

  原文直译 「...朋友,你来这里作甚么?...」

  原文字义 「朋友」同伴。

  文意注解 『朋友』通常用以对不知姓名的人之称呼(参廿13;廿二12)。

  话中之光 (一)就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主仍然称呼犹大为「朋友」,从 的口中真是找不出一句苦毒的话。

(二)一切苦毒、恼恨、忿怒、嚷闹、毁谤、污秽的话,一句不可出口,只要随事说造就人的好话(参弗四29,31)。


【太廿六51】「有跟随耶稣的一个人,伸手拔出刀来,将大祭司的仆人砍了一刀,削掉了他一个耳朵。」

  文意注解 「有跟随耶稣的一个人,」这个人就是彼得(参约十八10)。

  灵意注解 『刀』象徵血气的兵器(参林后十4)。

  话中之光 (一)不认识十字架意义的人,常会伸出肉体的「手」,拔出血气的「刀」,来试图保护主和属主的事物,不但于事无补,反而有害。

(二)血气的兵器,顶多只能削掉人的「耳朵」,反而叫人听不见神的话。


【太廿六52】「耶稣对他说:『收刀入鞘罢;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

  灵意注解 「收刀入鞘罢,」意即不要凭着血气肉体争战。

「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意即凡想靠肉体成全的,结果必落入属灵的死(参罗八6)。

  话中之光 (一)良善的目的,必须用良善的手段去达致;我们即使是为着最好的目的,若是使用错误的手段,必不能得着主的称许。

(二)任何属灵的动机和目标,决不能用天然的能力来促成。


【太廿六53】「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现在为我差遣十二营多天使来么?」

  原文字义 「差遣」旁边站着,在场。

  文意注解 「为我差遣十二营多天使,」『营』字为当时罗马的军事用语,按当时罗马军队的编制,一营士兵的人数从三千到六千不等;『十二营天使』意即『很多天使』,也可能用来与 的『十二个门徒』作对比。

  灵意注解 主在本节的意思是说, 若是想要避免喝这杯(十字架的苦)的话, 自有属天的方法来保守 ,根本无须人为 作甚么。

  话中之光 (一)主不是不『能』救 自己,而是不『肯』违背神旨、勉强神来保守 。

(二)主虽然有很好的方法可以解救 自己,但 为着顾到神旨意的成全,宁愿不用;可见要紧的,并不是事情的平安顺利,乃是事情能否照神的旨意成就。


【太廿六54】「若是这样,经上所说,事情必须如此的话,怎么应验呢?』」

  话中之光 主为着顾到父神旨意的成全, 宁愿不用任何法子来保护自己。


【太廿六55】「当时,耶稣对众人说:『你们带着刀棒,出来拿我,如同拿强盗么?我天天坐在殿里教训人,你们并没有拿我。」

  文意注解 主这话一面暴露了宗教徒的不义,一面也点明 将与『强盗』同钉(参廿七38),正应验了 要被列在罪犯之中的话(参赛五十三12)。


【太廿六56】「但这一切的事成就了,为要应验先知书上的话。』当下,门徒都离开 逃走了。」

  文意注解 「门徒都离开 逃走了,」众门徒誓死忠心的话(参35节)言犹在耳,如今试验临到,便显明人的真相。

  话中之光 当试验临到时,门徒都失败了;但信徒一切属灵的美德,都要经过试验,才会显得宝贵(参彼前一7;林前三13)。


【太廿六57】「拿耶稣的人,把 带到大祭司该亚法那里去;文士和长老,已经在那里聚会。」

  灵意注解 这是要应验主就是逾越节的羊羔,在被杀献祭之前,必须先送到祭司那里被察看,验明确无残疾,方可作神祭物(参出十二5;申十七1)。

  话中之光 主耶稣原是无罪的,却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 里面成为神的义(参林后五21)。


【太廿六58】「彼得远远的跟着耶稣,直到大祭司的院子,进到里面,就和差役同坐,要看这事到底怎样。」

  文意注解 「大祭司的院子,」『院子』指周围建有房子的露天院落。

「就和差役同坐,」『差役』指大祭司的佣人,可能也包括维持圣殿秩序的警卫。

  话中之光 (一)凡凭自己天然的力量跟随主的人,都是「远远的跟着」,最终必要被环境所逼,显出真相。

(二)今天也有很多信徒,表面看好像是在跟随主,但实际却是「远远的跟着耶稣」,保持距离,观看情势,随时准备弃主而逃。


【太廿六59】「祭司长和全公会,寻找假见证,控告耶稣,要治死 。」

  背景注解 『全公会』犹太人的议会,为其最高的统治机关,大祭司为主席。在耶稣的时代,公会是由祭司长、长老和文士所组成的七十一人议会,须有二十三位才构成有效的法定人数。


【太廿六60】「虽有好些人来作假见证,总得不着实据。末后有两个人前来说:」

  背景注解 摩西的律法规定,至少需有『两个人』的见证,才可定案。

  话中之光 宗教徒用尽一切的虚谎(「作假见证」),仍不能定主的罪;主这羔羊实在是无瑕疵、无玷污(参彼前一19;来九14)。


【太廿六61】「这个人曾说:『我能拆毁神的殿,三日内又建造起来。』」

  背景注解 圣殿在犹太人的心目中,是最神圣的宗教实体,象徵着整个服事与生活的中心。任何对圣殿不敬的话,虽未直接诽谤神的圣名,也构成了亵渎罪。

  文意注解 本节的指控,是故意歪曲主的话(参约二19)。

  话中之光 (一)宗教徒将神的殿变成贼窝(参廿一13),并不在意,而他们在这里却又歪曲主的话,以表示他们对殿的关心;宗教徒只要殿的外表,却不要殿的内涵实际。

(二)今日也有许多信徒把罪恶带进教会中,却又为教会的空名大发热心。


【太廿六62】「大祭司就站起来,对耶稣说:『你甚么都不回答么?这些人作见证告你的是甚么呢?』」

  文意注解 主在公会面前不为 自己表白,正应验了『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 也是这样不开口』(赛五十三7)的话。


【太廿六63】「耶稣却不言语。大祭司对 说:『我指着永生神,叫你起誓告诉我们,你是神的儿子基督不是。』」

  话中之光 (一)「耶稣却不言语,」我们对于仇敌不实的指控,没有必要加以理睬。

(二)基督是「神的儿子」,这是基督徒最关键性的见证,我们决不可在这个见证上让步;一让步,所有的真理都要变成虚空。


【太廿六64】「耶稣对他说:『你说的是;然而我告诉你们,后来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

  文意注解 「你们要看见人子,」『人子』是主道成肉身的地位与身分。大祭司问 是『神的儿子』不是,主却回答说『人子』如何如何,因 是在人性里受苦,并且也站在人的身分地位上得胜(参四4)、死而复活(参2节;廿18~19)、升天(参徒七56),并要再来。

  话中之光 (一)人诬告 任何事, 都一言不答,惟独被问到 『是神的儿子基督不是』这问题时, 就不能不有所表白,因为 来此地上,就是为着作基督的见证(参十六15~17)。

(二)我们对于一切别的事,都当抱持着宽容迁就的态度;但在耶稣基督的见证上,千万不可让步,反当刚强壮胆,毫不妥协。

(三)我们也当像使徒保罗那样,定意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稣基督,并 钉十字架(林前二2)。


【太廿六65】「大祭司就撕开衣服说:『 说了僭妄的话,我们何必再用见证人呢?这僭妄的话,现在你们都听见了。」

  文意注解 「大祭司就撕开衣服,」『撕开衣服』原系犹太人在哀恸或悲愤时的一种表示,惟大祭司连死了家人也不可撕开衣服(参利十6;廿一10),仅在听到僭妄的话时可算例外。

「僭妄的话,」意即诽谤、亵渎神的话。


【太廿六66】「你们的意见如何?』他们回答说:『 是该死的。』」

  文意注解 「你们的意见如何?」意即『你们如何宣判?』

「 是该死的,」犹太人当时在罗马帝国的统治下,并无执行死刑的权利;所以公会宣判耶稣该死,并非真正法律上的判决。

注意:大祭司等人定主耶稣的罪,不是因为 『是』神的儿子,而是因为 『见证』 是神的儿子。他们根本就不想去证明 究竟是不是神的儿子,只不过要找一个定罪的藉口而已。

  话中之光 (一)宗教徒斤斤计较于言词、名目(参徒十八15;提后二14),而忽略了属灵的实际,以致将神的儿子定了死罪。

(二)公会的人定意要除掉耶稣,并不是因为他们关心神的事,而是因为耶稣的言行,严重威胁了公会的权益;今天,若有任何个人或团体将他们的利益置于神的旨意以上,也会扮演杀害主的角色。

(三)最先定主死罪的,不是外邦政权,却是犹太教人士──神的子民;信徒若没有神的启示,即使是最热心事奉主的人,也可能作出最为害主的事!


【太廿六67】「他们就吐唾沫在 脸上,用拳头打 ;也有用手掌打 的说:」

  话中之光 这些宗教徒的言行,充分暴露了他们的卑鄙、下贱、无理、邪恶的本性,同时也给我们看见,主耶稣为了拯救我们,竟然甘受如此的羞辱,我们的心岂不应当受感,出到营外就了 去,忍受 所受的凌辱(参来十三13)。


【太廿六68】「『基督阿,你是先知,告诉我们打你的是谁?』」

  原文直译 「基督阿,向我们说豫言:是谁在打你?」

  文意注解 本节是讥诮的话。


【太廿六69】「彼得在外面院子里坐着,有一个使女前来说:『你素来也是同那加利利人耶稣一伙的。』」

  文意注解 『使女』指大祭司家中的女用人(参可十四66)。


【太廿六70】「彼得在众人面前却不承认,说:『我不知道你说的是甚么。』」

  文意注解 「我不知道你说的是甚么,」意即『我不懂你这话是甚么意思』。

  话中之光 自认刚强、爱主的彼得(参35节),竟经不起一个弱小使女的一句话。所以自己以为站立得稳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参林前十12)。


【太廿六71】「既出去,到了门口,又有一个使女看见他,就对那里的人说:『这个人也是同拿撒勒人耶稣一伙的。』」


【太廿六72】「彼得又不承认,并且起誓说:『我不认得那个人。』」

  原文字义 「起誓」一般的立誓(oath,程度未及74节的『起誓』严重)。

  话中之光 彼得在前面只不过说『我不知道你说的是甚么』(参70节),他现在却「起誓」着说,「我不认得那个人。」人开头时的堕落,常是微小而不自觉的,但一次小小的失败,会引进更大、更严重的失败,我们能不警惕?


【太廿六73】「过了不多的时候,旁边站着的人前来,对彼得说:『你真是他们一党的;你的口音把你露出来了。』」

  背景注解 加利利人说亚兰话,有很浓重的加利利口音,和犹太地的人有显着的不同。

  灵意注解 『口音』代表一个信徒在生活经历中,所有组织在他身上的特徵。

  话中之光 (一)主是真的事,却毫不争辩;彼得是假的事,却再三申辩。真的事,不辩也必清楚;假的事,越辩越显出加利利的「口音」来。

(二)一个人多年累积的习惯和言行,会很自然地把他里面真实的光景显明出来,难以装假。

(三)神安排我们的环境,叫我们一而再、再而三的受试验,且越过越厉害,直到我们完全认识自己的软弱,而不再信靠自己为止。


【太廿六74】「彼得就发咒起誓的说:『我不认得那个人。』立时鸡就叫了。」

  原文字义 「发咒」咒诅(curse);「起誓」极力的发誓(swear,程度比72节的『起誓』严重)。

  文意注解 『发咒起誓』原文是两个字,且与前面72节的『起誓』不同字,性质更严重,表明他在此是用尽了起誓的方法来为自己申辩。

彼得第一次否认主,只是『说话』否认而已(参70节);第二次否认主,用『起誓』来加强支持他的话(参72节);第三次否认主,更进一步用『发咒』来加强支持他的『起誓』。一次比一次厉害。

  话中之光 人诬告主, 毫不申辩,真相自会显明;彼得却愈辩愈露出马脚来。有时人若误会我们,最好的办法不是分诉,而是祷告。


【太廿六75】「彼得想起耶稣所说的话,鸡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认我。他就出去痛哭。」

  话中之光 (一)主藉鸡叫,提醒彼得对主的亏欠;我们也当注意,主是否已经藉着我们的遭遇和四围的环境,向我们说话,提醒我们对 的不忠和亏欠。

(二)信徒难免失败跌倒,最要紧的乃是要在失败的环境遭遇(「鸡叫」)中,学习认识主的话(「想起耶稣所说的话」),被主的话摸着,从心里忧伤痛悔(「出去痛哭」),如此,才能在主里继续往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