叁  反圣经学说

一、自生说(自然发生说)(Doctrine of spon- taneou S Generation)

此说以为人乃是从地上自然发生出来的(terrigena),他们认为地里乃藏着丰富的活的生物的胚种,在环境有利之时,便发展起来,成为生命,这乃是地球上一切动植物的根源。此说渊源甚古,但是近代的哲学和科学,却用各种方式,把它重振起来。凡是不信位格的上帝存在的人自然不信上帝创造天地万物和人类之说。从神学的观点来说,自必反对这种学说。一般的自然哲学和科学都不信上帝是万物之起因,不信上帝造人。初期教父,对于当时希腊罗马哲学家所倡之邪说,早已起而「竭力的争辩」;而今之教会复一致对于自然科学与哲学之谬论加以驳斥。人和其他动物既是从地里自然发生,但为什么现在不再自然发生出来,事实胜于雄辩,此即可证此说之妄。

二、进化论

1.进化论之概念——进化论乃有不同的说法。有些人说人乃是「似人猿」(Anthropoid)的后裔;也有人说,人和高级猿乃有一个共同的祖先。然而无论其说法如何,他们都确认人乃是从下级动物,完全照自然的程序,并受先天力量的控制,遗传下来的。进化论有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在兽与人之间必有严格的连结,其间绝对不容中断,否则此说便不能成立。所以整个进化论的过程,自起初到末了,必受先天力量(inherent forces)的严格控制。

还有一些神学家倡一种「有神的进化论」(Theistic Evolution),把进化视为上帝施展他工作的方法。或则意指进化乃是上帝把无机的与有机的,理性的与无理性的受造物两相构通起来。但是两者构通,其间乃有无法逾越之鸿沟,此即「缺失之环」,此则进化论者,实不能自圆其说。此说冠以「有神论」的美名,致为许多神学家所接受,天主教方面对此说尤表赞同。但进化论在本质上,乃大有可议之处,容再详论。

2.进化论之代表——­­­进化论一义,须就各家学说,分别说明,「进化」一词,其首加明用者,乃为第十五世纪的柯舍纳氏(Nicolaces  Cusanas  l401一1464)。他说「线乃点之进化」,此乃就数理而言。世人虽都以达尔文为进化论的开祖,其实拉马克(Lamarck)可说是他们的先锋。拉氏为法国自然主义者,他以为一切植物,动物,乃至人类,都是从简单的胚种进化而来。他虽相信上帝的存在,但是他以为上帝仅仅创造物质,以后他就不管;我们的生命,以及各种生物和心意,都是由无知无觉的物质及其能力发展而来。易言之,生命乃是自然发生的,不是从神而来。拉氏的学说,有三大要点:(a)因为万物生存的环境不断的变迁,因此促动万物新的欲望与需要。(b)因为新的欲望,便激发新的行动,从而养成新的习惯。(c)这些新的行动和习惯,便发生新陈代谢的作用,使不用的器官渐渐消失,而产生各种新的器官。其次是达尔文(Charles  Darwin),他在《物种原始》一书中说:「一切动植物,都是从一种原型(Prototype)而来;一切有器官的生物,乃是从一个原始的型态(Pri-mondial  Form)遗传下来」。易言之,都不是从神而来。达尔文的学说,有四大要点:(a)遗传说,例如有其父必有其子。(b)变说,虽「有其父,必有其子」,但和他们的祖先有若干不同。(c)「生存竞争」说,动植物生长是几何级数的,因为养生之物,供不应求,故必竞争,始能生存。(d)「适者生存」说,由于「自然淘汰」,只有最优秀的始能生存,此即所谓「优胜劣败」。其三为华勒斯(Alfred Rumel  Wallace),华氏为英国自然哲学家,尝赴南美印度,考求生物史的资料,搜集标本,发明「自然淘汰说」,与达尔文不谋而合,因此达尔文始公布其说,出版其书。其四为赫胥黎(Thomas  Henry  Huxley),亦为英之自然哲学家,尝周游新几内亚与澳洲各地,考察海产动物,多所发明,倡进化论。其五为斯宾塞(Herbert  Spencer),斯氏不仅治生物学,对于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均有著作。达尔文的进化论,仅限生物学,斯氏始把它综合其他科学,加以发扬光大。其六为海克儿(Ernst  Heinrich  Hackel),海氏为德国生物学家,他复将达尔文、赫胥黎的学说,扩而大之,应用到宗教哲学方面。其七为罗曼纳(George Q.Romanes)亦维护进化论,并以之应用在发生心理学,自成一家。此外还有魏思曼(Weismann),耿弗理(Devries)和孟德儿(Mendel),他们对达尔文的遗传学说,持有不同的意见。达尔文以为后天的特性(Acquired  Characteristics)是能够遗传的;惟魏思曼则反其说,他经精密考察,获得充分的证据,证明后天的特性不能遗传,其说颇得学者的拥护,此实为对于达尔文的进化论一个重大的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