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饒恕而和好 (九)



(九) 9.  和解的見證 


 和解的見證
「所以,我們從今以後,不憑著外貌認人了。雖然憑著外貌認過基督,如今卻不再這樣認祂了。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一切都是出於神,祂藉著基督使我們與祂和好,又將勸人與祂和好的職份賜給我們。這就是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托付了我們。所以,我們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神藉我們勸你們一般。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神和好。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哥林多後書5:16-20 ) 
1985年,聖靈開始教導我學習和解的事工。祂讓我從個人生活上開始學功課:由於曾受繼母的虐待,使我變得不能饒恕,心腸硬,缺乏愛心。神在我已是四十多歲的成年人時以非常特別的方式介入,迫使我降服在祂面前,而神就把和解帶到繼母和我中間。
早在十多年前,我父親去世時,我就發誓不再與這可恨的女人有任何瓜葛。我拒絕聽從聖靈的計劃。但終究還是祂嬴了:她在1985年12月被診斷患上卵巢癌。家人都不知道她病了,我當然也不知曉。在沒人知情的情況下,她獨自開車到醫院接受手術,檢驗結果證實癌細胞已經在她全身擴散。那突如其來的消息帶給我們極大的震驚。擺在眼前的事實是,她需要有人照料,而當時只有我住在休斯頓,這個責任自然落在我身上。從她搬入我家直到她去世,在那六周裡,我每天早晚,都得打點她的需要。聖靈通過我身體力行的憐憫行為,使我不得不面對饒恕的問題。聖靈讓我清楚地看到我必須與她和解。但我仍然選擇忤逆神。因為追根究底,是誰在我幼年時對我百般虐待,豈不是她嗎?難道不該先由她來尋求和解,請求我的寬恕?向我說「請你原諒我」 嗎?
只有神才能知道,修復一段關係所需的時間是多麼的短。就在她去世前的兩個星期,主對我說,「我要你對她說『我愛你』!」我又再次反抗,要跟這個「不公平」抗爭。但是到了最後,我卻不得不降服。                            
當時的情景我畢生難忘。我們是在醫院的病房裡。她,虛弱地躺在床上,頭髮幾乎全部掉光,費盡全力支撐著她最後的生命。我站在床邊,聖靈推動我傾前去親她的額頭,跟她說「我愛你」。我屈身上前,執行了第一個任務–親了她的額頭,但是話卻說不出口。最後,靠聖靈推了我一把,才把『我愛你』說出來。她抬起頭來望著我:「我真後悔浪費了這麼多年。」真的再也不需要說什麼了,我因聖靈的大能已完全寬恕了她,而她就用這短短的幾個字接受了。我和她之間還有殘留的怨恨、苦毒、惱怒嗎?沒有!那時聖靈成就了完全的善工。
在她生命的最後兩個星期充滿了愛,和喜樂的分享,也彌補了我心中所有的傷痛。我常坐在她床邊一聊就好幾個鐘頭。從中明白了許多有關她和我們過去同住時的往事,以及她嫁給我父親以前我的生活光景。
二十年後的今天,我仍無限地感激聖靈在那天所促成的和解。當祂說「今天就做」,我們就該本著對耶穌完全的信任而有所行動。因祂甘願為我們死,叫我們知道和解的真義。自從1986年的那一天起,和解事工似乎成了我屬靈路途中的一部分。在媽媽住院的那幾周,我有機會在教會分享此事。 
當時我教會裡每個晚上有促進靈命復興的培靈會——「生命行動事工」。每天我會從早在醫院待到傍晚,然後準時到教會講道。那樣的聚會常涉及許多有關饒恕和愛的議題。就在她過世前的兩天,當時我覺得很適合分享聖靈使我和媽媽和好的神跡。見證結束時,我挑戰會眾尋求與父母或繼父母的和解,好多人眼淚一直流個不停,這是聖靈的光照,讓人看到饒恕的必要性。過後,好多人來找我個別談話,他們都希望能跟別人和解,但是卻做不到。他們都沒說錯——單靠己力的確做不到。只有靠聖靈在我們心裡推動才能做得到。每當我回想起來,仍不禁想知道究竟有多少人在願意饒恕人之後,已享受到真正的自由。              
我最近正在思考饒恕的必要性。為什麼幾乎每個與我交談過的人都會氣他們的父母,而且不肯原諒他們。不是每一代的人都發誓「決不重蹈父母親的覆轍」嗎?可是過不久之後,他們的孩子也講同樣的話!是什麼原因呢?答案就是我們的罪性。
由於我們的不完美和罪性,只要是人都會犯錯—父母和子女都一樣,沒有例外。而在罪這個基本問題之外,再加上不成熟的想法和扭曲,孩子往往誤解父母的話和出發點。他們沒有生活經驗來教他們通盤瞭解實情真相及看明他們人生的整幅圖畫。爸爸為了工作而不在家——孩子得到的結論就是爸爸不愛我,所以不陪我。這些誤解隨時間增大,而造成實質上的傷害。所以每個層面的關係都需要和解。每個人都必須被教導有關「互相饒恕」這個命令和任務。第一步驟,就是通過真正接受耶穌為個人的救主,而得以在基督裡與神和好。因為不信耶穌的人不可能取得真正的饒恕,所以每個人都必須以此作為起點——在基督裡重生,進入光明的國度。
這是個無可推諉的事實:你必須先有饒恕的經驗,才能知道什麼是饒恕。你必須先親自經歷饒恕的代價,和它帶來的自由和潔淨,然後再擔負起把饒恕延伸給他人的義務。 
只有在經歷過這種個人的重生之後,聖靈永流的活水才能從你的生命中溢流到別人身上。一個人沒有這種靈裡重生的經歷,真正的饒恕是不會自然發生的。你可以儘管去嘗試,但絕對做不到。只有在你的心靈經歷過耶穌十字架的饒恕,披上他公義的外袍,你才能有足夠的能力去饒恕人。饒恕來自神,不是我們。饒恕來自神的全聖和全義,通過十字架的贖價,藉聖靈的大能帶給我們,使我們可以讓它流向別人,通過原諒他們使他們的創傷癒合。這是一份多麼慈悲的恩典和榮耀的禮物啊!  
如果不曾擁有,就無法給予。如果你心靈上不曾有過被饒恕的經驗,你所說的「我饒恕」只不過是膚淺的空話。頂多只能這麼說:「我嘴巴上原諒了,但是心裡還是不能釋懷。」是的,因為你還未得到真正的饒恕,自然就不能饒恕別人。 
現在就做出選擇,決定向神認自己的罪並且悔改,祈求祂完全的潔淨和真正的饒恕。當你成了清潔的管道時,神的饒恕就可以從你流露出來。我們不能赦免罪,但是耶穌能。我們沒有能力饒恕,但是卻能讓耶穌赦罪的能力從我們流出來。
榮耀和尊榮都是祂的,因祂成就了饒恕的大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