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得救的儿童会失去救恩吗?

我想从两方面来回答这个问题。首先,我会以引言概括我的答案。然后,再竭力答复从摘要中可能引伸的许多问题。大部分的答案均以我们在第六章学过救恩教义为基础。

摘要

我经常被儿福工作者问及这个问题。因此,虽然我知道并非所有人都同意我的答案,但仍觉得有必要回复。我会建议你用你的方法慢慢并仔细地看我的大纲——参考和比较每一项我写有关神的话,然后可以作出你自己的结论。

关于这个题目有两个主要的观点:

O     有人认为(并教导)当一个儿童公开决志,“决定”相信基督,日后无论发生什么事,他还是有永生的保证,救恩不会失去。他会永远得救——即使他对属灵的事情完全失去了兴趣、全面离开,而且再也不能回转。

O     另外一些人认为(并教导),当一个儿童真正相信了基督,日后还是有可能刻意、完全、最终离开神。如果他这么作,就失去了救恩,需要再次得救。

这两种观点那一个是正确的,圣经对本章所引用的名称的答案又是什么呢?

我相信两者皆不正确。从圣经的教导来看,我个人无法接受这两种观点。

我相信圣经的教导是当一个人真正相信了基督(不只是作一个表白或作一个“决定”),他的救恩是不会失去的。但是在基督里真实的信心包括三件事:

O     他会有一个新的生命和新的意愿去取悦神。

O     他可能再堕入到世界里,但是在那里他不可能快乐。他的新生命会陷入与世界和罪的挣扎里。

O     他会再回到神面前,并且会藉着坚持而显示出他是真正得救的。

信徒可以失去他的喜乐、平安、与神的交通,但假若他真正得救,救恩是不会失去的。神会用祂的手来覆庇他,有一天他会恢复救恩之乐。

一个人作了救恩的决志,然而在他的生活中却没有表现出永久的改变,这样的人是没有得救的。假如他“回到世界”,他不会失去救恩,因为他根本没有得救。

约翰在约翰壹书二章19节里说:“他们从我们中间出去,却不是属我们的,若是属我们的,就必仍旧与我们同在,他们出去,显明都不是属我们的”。

彼得和犹大两人都曾表明相信并跟随主。两人都犯了极大的罪而且“回到世界去了”。彼得是真正得救的人,他在世界里并不快乐。他并没有失去救恩,他失去的是喜乐。主耶稣再次把他带回救恩之乐中。犹大并没有得救。他并未失去他的救恩,因为他从未得救,最后死于不信。

如何证明一个真正得救的人不会失去他的救恩?

对此,圣经中有多处的经文和章节均有清楚的讲述

O     约翰福音五章24节。这节经文摘要说明在基督里信心的三个结果——永生、不至定罪及出死入生。

O     约翰福音六章37-40节。这几节经文清楚说明神的子民没有一个会失丧。

O     约翰福音十章27-29节是非常清楚的,跟随祂的人

u    有永生

u    永不灭亡

u    谁也不能从主耶稣和天父的手里夺去

O     使徒行传十三章38至39节。这些经文清楚地显示所有的罪都得赦免了(从永生的角度来看)。当一个人信靠了基督─他过去的罪,现在的罪以及将来的罪都被赦免了。

O     罗马书五章1至11节摘要出因信得救的结果——因信称义(第1节),与神相和(第1节),得进入现在所站的恩典中(第2节),盼望神的荣耀(第2节),免去祂的愤怒(第9节),与神和好(第11节),这些经文显示出救恩已经完成也完全了。

O     罗马书八章1节告诉我们真信徒绝对不会被定罪。这在罗马书八章31至39节中再次强调,此外,无论发生什么事,信徒绝对不会与神隔绝的。

O     哥林多前书一章8节。这节经文教导我们,我们的保障是在神的手里。因为祂是信实的,祂会保护我们(第9节)。

O     腓立比书一章6节。在这节经文里我们读到,祂既开工也必完工。

O     帖撒罗尼迦前书五章23-24节。这些经文解释了是神作保守的工作,所以我们可以信靠祂的信实。

O     提摩太后书一章12节。我们之所以肯定,是基于祂的权能。

O     提摩太后书四章18节。我们再次读到祂必保护和保守我们。

O     彼得前书一章5节。在这节经文里,读到我们的盼望是建立在祂的能力里,并且我们是蒙神能力保守的人。

这样的经文还有很多

当我们研究这个教义——又或者任何教义,最重要的就是找出圣经中整体性的教导,或是圣经在这个题目上的综览。有些经文可能和整体性教导似乎有所矛盾,但其实磥ㄤM,圣经是没有矛盾的。因此这些经文理当另有所解。

明白了在得救的那一刻发生在真信徒身上的事,显示出这些伟大的真理是何等不可能被推翻和注销。

O     信徒是称义的(徒十三39)。这是神所作的一个合法的判决,就是人所有的罪(过去、现在和将来)都得赦免了。现在神看他是如基督一般的清洁。神怎么可能赦免了所有的罪,而日后又不赦免呢?神怎能收回或改变这样的决定呢?假如这样做,便等于祂否定自己。

O     当信徒相信了基督,他就重生了(约三3-8;林后五17)。他得着了新性情,是新造的人了。他怎样可能失去那个性情再变成旧人呢?

O     信徒现在是神的儿女并被收纳进入神的家(约一12;罗八15-17)。他怎么可能失去这个地位,进去又离开神的家——神有的时候是祂的天父而有的时候却不是?

O     信徒在得救时成为基督身体的一部分——藉由圣灵的洗(林前十二13)。难道主耶稣会失去祂身体的部分吗?。

O     圣灵住在信徒里面(徒二38;林前六19)。圣灵怎么可能根据人属灵的温度进去又出来呢?哥林多人有许多灵命的问题,他们当中有人“回到世界”,但保罗告诉他们,圣灵住在他们里头,因此他们的生活应当与真理相合。

O     信徒在得救时受了圣灵的印记,并得基业(或被赎)(弗一13-14)。印记和基业的主要目的是一种保证。

O     信徒是被基督的血所买赎(彼前一18)。代价已经付清了,信徒是从罪的奴隶市场中被买赎出来,主耶稣怎么可能取消交易而再把他送回去呢?

O     信徒得着永生(约三16),他怎么可能失去永生?如果他能失去,那就不是永生。

当我们越明白罪人真正相信基督时所发生的事,就越了解这些奇妙的真理是不可能逆转或改变的。

圣经很清楚地教导了神拣选、预定或选择那些相信基督的人——在创世以前,也在我们出生之前(约十五16;徒十三48;林前一26-29;弗一4-5;帖后二13;提后一9)。

神所拣选的人怎么会失去当初神拣选他的原因?神的拣选怎可能取消呢?

在罗马书八章29-30节里,保罗用了五个词句来描述救恩——预先、预定、蒙召,称义和得荣耀。它们都发生在同一批人身上。这些人是预先被神所认识的,神也施予祂的爱在他们身上,使他们称义并得荣耀。

圣经清楚地提到主耶稣是护卫我们的,如同我们的代表和中保(来九24;约壹二1)。祂怎么可能失去一个祂所代表和护卫的人呢?(罗八33-34)

圣经告诉我们主耶稣是我们的大祭司,为所有的信徒祈求(约十七9、20;罗八34;来七25):

O     愿我们蒙保守脱离那恶者(约十七11、15)

O     愿我们与祂同在(约十七24)

O     愿我们的信心不会失败(路廿二31-32)

祂所有的祈求都蒙应允。祂怎么可能会失去这些祂为之代祷的人呢?

有经文或章节教导(或似乎是教导)一个真信徒会失去他的救恩吗?

是的,有些经文第一眼看起来似乎是讲到一个真信徒因着离开基督和完全地回到世界里,而失去他的救恩。

这些经文包括:

希伯来书六章4-8节

希伯来书十章26-31节

彼得后书二章20-22节

要明白这些和其它一些类似的章节,有三个要点:

O     圣经本身绝对不会有矛盾。圣经整体性的教导是一个真信徒是不会失去他的救恩的。上述的经文似乎与这教导正好相反。我们也许不能完全地明白这些经文的教训;但是我们可以确定经文不可能和不会教导的东西。

O     我相信上述的三处经文所描述的是一个人可以非常,非常地接近救恩。这些经文里所描述的并非真正的信徒。神曾经在他的心中动工,也向他们说话。他们很靠近救恩——但在最后一刻却离开了。他们自己关上了救恩的门。他们并未失去救恩,因为他们从未拥有过。因为他们的心里刚硬,以致他们失去了神给他们得救的机会。要他们相信基督是很困难的,甚至不大可能——如果他们坚持自我。

O     这些经文和其余类似的经文的主要目的之一,是警告提醒信徒确定自己已经得救。信徒去省察自己是有益的也是合乎圣经的(林前十一28;林后十三5;加六3-4;雅一22、26)。一个信徒如果没有得救是不能称义的。如果在他的生命中没有永久的改变,即是没有得救(林后五17)。

一个真信徒回到世界去是可能的吗?

当然是可能的——在一个短时期或比较长的时期。我们之中谁能说我们从来没有堕落过呢?但是真信徒不会也不能在世界里快乐,因为当他相信基督时,神赐给他新的性情。神的手会保守他,最终会把他带回来的。

如果他在世界里是完全和长久地感到快乐,在那里完全没有罪疚感的话,那么他根本没有得救。

大卫和彼得两人都犯了严重的罪,并且回到世界去了,但是他们在那里并不快乐——神把他们二人带回。他们失去了喜乐和与神的交通——但没有失去他们的救恩。

一个人公开表示信主而没有得救是可能的吗?

当然是可能的。一个人可以声称他得救了,甚至一段时期内表现得象个基督徒,但却没有真正的得救和重生。那仅仅是一个口头上的承认而已。

雅各在他书信的第二章里表明有两种信心:

O     死的信心。有人说他们有信心,但却没有行为表现出来。无论他们说了什么,这证明他们并没有信心也没有得救(雅二14、17、20、26)。如果作这样声称的人当他们回到世界里去,并未失去他们的救恩,因为他们从未曾有过救恩。

O     有生命和得救的信心。这是一种有行为的信心,而行为就证明了信心是真实的。信心是根基,行为是果子和证据(雅二18、21-26)。

在马太福音十三章18至23节中两种土壤的比喻(20、21节撒在石头地上的和22节撒在荆棘里的)代表了那些承认救恩,但时间和环境却显明出他们并未得救。只有结出果子的土地(23节)代表得救的人——虽然所结的果子数目有所不同(23节)。

一个人甚至有可能成为牧师,从其传道结出果子,但自己却没有真正得救和重生(太七21-23)。

一个出色的基督徒回到世界里,他还是得救的人吗?我如何下结论呢?

有两种可能:

O     他真正相信了基督。因此在他的内心是不快乐且知道自己错了;神的手会保守他。他并未失去救恩。

O     他只作了一个口头承认但并没有真正相信基督。他在世界里是快乐和满足的。他并未失去救恩,因为他并没有得救。

问题是我们无从得知此人是个堕落的基督徒,抑或他是口里承认救恩却没有重生的人。我们不知道他们的心。我们也不该试图去批判。神知道!但同时,我们也不要试图去提供任何错误的安慰或肯定。我们必须挑战他们与神建立正确的关系。

一个属肉体的基督徒在神面前的地位是什么?

这是一个引起许多迷惑的题目——甚至造成伤害。我相信圣经教导了两项真理:

O     世上没有完全属肉体的基督徒。一个人要是完全、长时期且快乐地随从肉体,便不是基督徒。保罗在罗马书八章4-9节说得很清楚。根据保罗所说的体贴肉体的人是死的(第6节),与神为仇(第7节),没有基督的灵(第9节)。

O     我们在某些时候都是属肉体的基督徒。当保罗写信给哥林多教会的信徒时,他们当中有些是属肉体的(林前三1)。但是基督徒不是区分为两种(属肉体和属灵的)。所有的基督徒都是有些时候属肉体、有些时候属灵的。支配带领每一个基督徒的生活的是灵命,但是他有可能会在短时期甚或较长时期受制于肉体(成为属肉体的)。保罗在罗马书七章14至25节以他自己的生活为例证。一个完全属肉体的人是没有得救的。

我们身为基督徒的需要前进并且在成圣中长进。这样的成长意味着我们越来越属灵而属肉体的成分越来越少。

当一个基督徒堕落时神会怎么做?

堕落的基督徒给自己机会让神管教——而非定罪。信徒是不再被定罪的了(罗八1、33-34);但是有可能受到管教。父神管教祂的儿女,为要使我们得益处并使我们有长进。这在希伯来书十二章5至13节里有清楚的教导;约拿书一章发生在约拿身上的事便是一个例子。

有些情况下,神可能会决定把堕落的信徒带回天家去,不让他回到今生的救恩之乐里。这是最严厉的管教形式。我相信这种情况不常发生但有可能,圣经中记载了几个这样的例子:

O     使徒行传五1至11节。我相信这就是发生在亚拿尼亚和撒非拉身上的事,被记载在圣经里,是要警告我们不要效法他们。

O     哥林多前书五章5节。这节经文似乎也是提到信徒牵涉在罪中而败坏的可能性(第1节)。但是强调了他的灵魂会得救。

O     哥林多前书十一章30节。因着罪在某些信徒的生活里(27节),他们没有自我省察,因此他们之中有些受到生病的管教(30节),有些死亡(30节)。

O     启示录二章5节。这节经文清楚的指出若是教会或个人离弃了起初的爱心(第四节)他们的灯台有可能被挪去。这种情况在个人来说似乎是意味着死亡。

O     约翰壹书五章16节。有许多解经家相信这节所指致死的罪,是一种罪——或是一种罪恶的状态——可能导致身体死亡的刑罚。

但我们必须留意,绝对不要把信徒的生病或死亡,归诸是神管教的证据。千万不要妄下结论,犯下约伯的朋友所犯的错误。我所举的例证是神对待堕落的基督徒的最终及最严厉的方式,我认为那不是神经常和一般所使用的管教方法。但是这些事件给予我们警告,帮助我们避免不顺服之堕落。

基督徒在重生时所有的罪都已被赦免了,他还需要为他的罪求赦免吗?

罪,和罪的得赦,必须从两个角度来看。

O     当一个人信靠了基督,从永生的角度来看,他所有的罪一次并永远地被审判的神赦免了。这包括所有过去、现在和未来的罪。绝对不会再被提起,也不再被定罪了(罗八1、31-34)。

这永远的赦免是在得救时的单一次经历,绝对无需重复(徒十三38-39;罗五1;西二13)。

O     相信基督的人与神进入了一个新的关系,神不再是他的审判官。

神是他的天父。身为神的儿女他还会犯罪(约壹一8、10)。这个罪的结果会使他失去喜乐、平安和与神的交通。因此他必须向天父承认他的罪而得着赦免。这是(太六12;约壹一9)日常就犯罪而求赦免的情况,就象在家里一样,必须与一次和永久性的赦罪作区分。前者是日常的经验;后者是关系到我永生的地位。

在约翰福音十三章6至10节所举的例证,可以区分这“两种”不同的赦罪。从永生的角度来看,信徒是已经完全地被洗干净了(8节下和10节下)。亦即他是完全并且永远地得赦免了。从现今短暂的角度来看,信徒仍然需要“把脚一洗”(10节上)。他需要每天被赦免。

如果我们不清楚了解此问题的答案,会引起许多的问题;而这些问题的结果常引致缺乏确据和平安。例如:

如果在得救时仅仅过去的罪永远地得赦免了,那么未来的罪要靠什么得赦免?那些未来的罪只有我们承认的才永远得赦免吗?如果我们没有认罪怎么办?假设我们根本不知道那些罪,或是忘记认罪怎么办?我们怎么知道是否已经认了每一项罪?耶稣基督是否为我们所有的罪受死偿付代价,或只是为我们得救前所犯的那些罪而已?当祂受死时是否所有罪仍属未来?你可以看见诸如此类的问题所导致的不确定性甚是令人困惑。得知“如今那些在基督里的就不定罪了”(罗八1)是何等令人高兴啊。

信徒知道他们不会失去救恩,此教义会否鼓励了他们去犯罪或随心所欲?

当然不会。

一个公开表明信仰的基督徒不能随心所欲,活在罪中或完全地悖逆神(享受罪中之乐)。他不可能在这种方式中背离耶稣基督而仍然得救。

圣经并没有这样的教导。一个人做这样的事——还很高兴满足的话——那人并没有得救。

圣经的教导是一个真正得救的人是不能永远回到罪中,而享受罪中之乐。他会后退、会犯错,还会犯很严重的罪,但不会永远犯罪也不会高兴的犯罪。他有圣灵的内住和新的性情,因此不可能既继续活在罪、悖逆和拒绝中,而同时享有喜乐和平安 。

得救是否有完全且永久的确据呢?是否可以如此说:“我十分确定当我死后,会与耶稣基督在天上?

这两个问题的答案是个大回响的“是!”。请读“得救的确据”部分。何等高兴能够再次听到主耶稣在约翰福音十章28节说:“我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以及保罗所说的:“因为知道我所信的是谁,也深信祂能保全我所交付祂的,直到那日。”(提后一12)

这个确据不只是认识到:“我今日得救了,如果今天我死了,我确定我会去天家”。这说得当然不错,但不仅仅如此而已。信徒应当能说:“我今天得救了,我会永远得救,无论我何时死亡,我确信会到天家”。这才是得救的确据。

我曾经遇见过许多重生的信徒,他们并没有这样的确据。他们知道在那个特别的时刻他们得救了;然而他们不能确定一年,五年或十年后,他们仍然是得救的。

真正得救的确据意味着,我们毫不怀疑地知道,我们的得救是永远确定和稳妥的,如同神的应许一般。神曾向每位真信徒应许他现在有永恒的生命,而永恒的生命是绝不会也不可能停止的。因此我们现在就可以知道,当我们死时,一定会永远与耶稣基督在天上。

赞美神如此奇妙的确据。这是神圣灵要每一个真信徒所拥有的;亲爱的读者,我相信当你阅读并思想神的应许,必会充分和完全肯定你永不会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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