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教會要有紀律

保羅在提摩太后書三章  1至5節說,「你該知道,末世必有危險的日子來到。因為那時人要專顧自己、貪愛錢財、自誇、狂傲、謗讀、違背父母、忘恩負義、心不聖潔、無親惰、不解怨、好說讒言、不能自約、性情凶暴、不愛良善、賣主賣友、任意妄為、自高自大、愛宴樂、不愛神,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這等人你要躲開。」

這節經文在原文中出現了五次是與愛有關的。第一次就是專顧自己,原文的意思就是專愛自己。第二次是貧愛錢財,神要他愛的,他倒不去愛。第三是不愛良善,凡是好的方面都不愛。第四次是愛宴樂。最後一次是不愛上帝。我們看見隨著專愛自己,貪愛錢財,不愛良善愛宴樂,更甚的是不愛上帝。結果會變成自誇、狂傲、謗讀、違背父母、忘恩負義、心無聖潔、無親情、不解怨、好說讒言、不能自約、性情凶暴、賣主賣友、任意妄為等。我們不要以為這些東西是教會以外的現象。因為第  5節提醒了我們,「這些人有敬虔的外貌」, 意謂這些事情在教會中也會發生。

今天的教會跟保羅所預言的未世教會的情形愈來愈相近,愈來愈多的人存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五章所說的,為什麼今天的教會需要有紀律呢?主要的原因是:

一、因為教會出現敗壞的境況。第  1節,「風聞在你們中間有淫亂的事。這樣的淫亂連外邦人中也沒有,就是有人收了他的繼母。」「風聞」在原文中不是風聞,而是實在知道和聽見,是確實有其事的意思。所以,這並不是傳言,乃是實在的在教會發生敗壞神名字的事情。

二、因為當時更有淫亂的事情發生。第  1節所提到的淫亂,就是有人收了他的繼母為妻子。笫11節保羅告訴我們,什麼東西我們需要紀律,「但如今我寫信給你們說: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這樣的不可與他相交,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淫亂是聖經不允許發生的。要是教會有這些事情發生,就必須在教會中來實行紀律。

1 淫亂包括婚前性行為,是神不允許的,所以教會需要紀律。

2 同性戀也是聖經不允許的,舊約聖經利未記清楚地說,這些人需要用石頭打死。新約羅馬書說男和男行羞恥的事,他們身上就受到當得的報應,這就是今天的愛滋病,這也需要紀律。

3 婚外性行為也是需要紀律來約制,教會是絕對不能允許的。就是同居、試婚這些的東西都是聖經所不容許。

作為教會的一分子,我們必須要正視這個問題,也要謹慎行事,免得敗壞了神的名聲。

三、教會需要有紀律,哥林多前書五章  2節,「你們還是自高自大,並不哀痛,把行這事的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當人犯了罪而不悔改、不哀痛,還自高自大。保羅嚴厲地對他們說,這個人要是不悔改,你們就必須把他從教會中趕出去。也許有人會問,教會是一個愛的團體,為什麼要實行紀律呢?答案是沒有公義的愛,那根本不是愛;沒有公義的自由並不是自由。神的愛是有原則,是有公義,絕對不是不分是非黑白的。

聖經告訴我們為什麼教會需要有紀律。

第一,因為紀律能夠建立當事人。哥林多前書五章  3至6節,「我身子雖然不在你們那裡,心卻在你們那裡,好像我親自與你們同在,已經判斷了行這事的人。就是你們聚會的時候,我的心也同在。奉我們主耶穌的名,並用我們主耶穌的權能,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你們這自誇是不好的,豈不知一點面酵能使全團發起來嗎?」

紀律是為要對付罪,而不是要對付罪人。紀律的目的是:「我要把他交給撒但」,這並不是說讓他成為撒但的一分子,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並不一定是叫他死亡。舊約中行這樣事的人要被石頭打死;但新約對於悔改的人,耶穌基督並不用這些刑罰來懲罰他。就如淫婦被捉拿來見耶穌的時候,眾人要求把她打死,但耶穌卻有沒有處死她。這裡所說交給撒但,大部分的解經家解釋是,若然那人不悔改認罪,可以把他逐出教會的意思。這是教會必須有的立場。要是一個人經過勸戒,他願意認罪悔改,我們會觀察他一段時間,在這段時間內,不容許他擔任任何領導性的事奉。另一方面,他也暫時不能領受聖餐,讓他透過這些時間反省自己所行的。因此,紀律為的是建立這個人,讓他重新返回神的身邊。

第二,紀律能夠建立我們,使我們不會自誇。當我們看見人認罪悔改, 這人便有了生命的改變。哥林多前書五章  6至8節,「你們這自誇是不好的,豈不知一點面酵能使全團發起來嗎?你們既是無酵的面,應當把舊酵除淨,好使你們成為新團;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所以我們守這節不可用舊酵,也不可用惡毒、邪惡的酵,只用誠實真正的無酵餅。」教會清楚地表明不容許任何罪在教會裡,特別是人在道德上的罪,教會的立場是絕對不能退讓的。我們必須更加謹慎我們在社會、在家庭、在工作上的言行舉止,免得羞辱了主的名。所以,教會就不斷為聖潔的新團,讓人看見我們的好行為,就把榮耀歸給神。此外,教會在施行紀律的時候,也使人更加謹慎過一個聖潔的生活。

第三,紀律只是針對信徒,目的是要建立他們。哥林多前書五章  9至13節,「我先前寫信給你們說:不可與淫亂的人相交。此話不是指這世上一概行淫亂的、或貪婪的、勒索的,或拜偶像的;若是這樣,你們除非離開世界方可。但如今我寫信給你們說:若有稱為弟兄是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因為審判教外的人與我何干?教內的人豈不是你們審判的嗎?至於外人,有神審判他們。你們應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

這裡再次重申「你們應當把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經文清楚指出,紀律是針對弟兄姐妹而設,教外的人,我們沒有權審判他們。因為我們的生命不一樣,所以要求也不一樣;要求乃是為我們的好處,叫我們能夠承受永恆。

教會中有幾方面是需要有紀律的。除了同性戀、婚前性行為、婚外性行為,還有聖經提到的人與野獸性交, 都需要有紀律來懲罰犯上的人。另外,同居、與不信主的人結婚也是不容許的。還有貪婪、偷盜、騙財、醉酒、賭博、傳假道理的,甚至是咒罵父母等等,這一切的人,在教會中也需要有紀律來懲罰。懲罰的目的是要建立他們。願神賜福我們的教會,成為合神心意的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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