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示錄的七間教會

 2-3

I.   啟示錄七間教會的不同解釋

A. 七封信不是單給七間不同的教會,乃是給當時全部的教會

B. 是給當時實際七間的教會

C. 七教會代表西方教會七個不同的時代

II.  七封信的結構

III.七封信的內容

A. 給以弗所教會的信                         2:1-7

B. 給士每拿教會的信                         2:8-11

C. 給別迦摩教會的信                         2:12-17

D. 給推雅推喇教會的信                            2:18-29

E. 給撒狄教會的信                                  3:1-6

F. 給非拉鐵非教會的信                            3:7-13

G. 給老底嘉教會的信                         3:14-22

讀完啟示錄   2、3章之後你將會:

1. 知道七間教會的不同解釋及它們的優劣。

2. 更瞭解基督是誰。

3. 明白給七間教會的信之結構。

4. 知道一些有關尼哥拉黨、巴蘭的教訓;和耶洗別是指當時什麼的錯誤。

5. 明白七封信的信息和內容的解釋,以致能應用在自己身上。

6. 知道信心的重要。

7. 能進一步體會主要再來的日子近了。

 I. 啟示錄七間教會的不同解釋

啟示錄第 2、3章跟第 1章和第 4至 22章都不一樣。這兩章內容包括有七封給當時亞西亞的七間教會的信。但這七封信實在太短了,不可能真的是七封獨立的信要給當時七個不同的教會。根本它們就是啟示錄的一部份。啟示錄是給七個教會的,所以這七封信同時也是給七個教會看的,只不過某一部份是特別針對某教會的情形來說而已。

然而,不是每位解經家對這七封信有同樣的看法,至少有下面三種不同的解釋:

 A.  七封信不是給七間不同的教會,乃是給當時全部的教會

持這看法的學者看這七封信是一個文學手法,不是特別針對所提出的七個教會而寫。理由很簡單,這七封信的開始,作者 (基督)對自己的形容都是在第 1章可以找到的。換言之,當約翰寫到這裡,他運用他的文學手法,借用在第 1章已提及基督的描寫,來提醒當時信徒所應留意的地方。七間教會只是隨意選出來而已。七代表完全,所以是給全部教會。

約翰的文學手法可以在下面經文對照看出:給以弗所教會的信提及「那左手拿著七星,在七個金燈台中間行走」,這在 1:12,16中可以找到同樣的描寫。給士每拿的教會提及「那首先的,末後的,死過又活的」,這在 1:17-18提過。在給別迦摩的教會信中提及「那有兩刃利劍的」,這正是基督在 1:16之描寫。給推雅推喇教會的信提及「那眼目如火焰,腳象光明的銅的神之子」正是 1:14-15之形容。撒狄教會的信提到「那有神的七靈和七星的」在 1:16也有提過。非拉鐵非教會的信提及「那聖潔,真實,拿著大衛的鑰匙,開了沒有人能關,關了沒有人能開的」與 1:18「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一樣意思。最後老底嘉教會有「那為阿們的,為誠信真實見證的,在神創造萬物之上為元首的」也正是 1:5之描寫。

從上面的對照可見約翰的確在這裡運用了高明的文學手法,把第 2、3章跟第 1章的內容拉上關係。的確,這七封信的信息不單是給那七個教會,更是給全教會。但我們也不能說這七教會的名稱是隨意決定的,我們已經提出理由為何選擇這七教會。

 B.  是給當時實際七間的教會

這是最自然的解釋,也可以包括上面的解釋在內。每封信是針對每個教會不同的需要而寫,但也是對其它教會的提醒,因為啟示錄是準備給教會在聚會時讀出來的。換言之,約翰的對象,本是當時的七間教會,但在應用方面,卻可以用在任何時代的教會。因七間教會的錯誤,在任何時代、任何教會都可以找到。

 C.  七間教會代表西方教會七個不同的時代

這解釋法看啟示錄第 2、3章為預言,將每間教會的特質,分別在教會歷史過程中,在不同時間中彰顯出來。這並不是說某間教會的特質,只在某時代中才找到,乃是說它的特性在這時代特別明顯。這時代可能也包括了其它教會的特性,但它們的特性並不那麼突出該時代。七間教會代表西方教會七個漸進的歷史時期,支持這說法的學者都會提出「為何選擇這七間教會?」這問題,然後又指出在教會歷史中,我們的確發現七個教會的特色,順序在不同的時代應驗了。亦即是說表面看來,我們不覺得是預言,但從歷史實現中,叫我們無可反證這七間教會不是預指教會的七個時代。

下面圖表是支持這解釋法的學者普遍對七間教會的解釋:

教會

字義

時代   (主後)

解釋

以弗所

可愛慕

可愛

使徒教會

30-100年

教會熱心、愛主、福音廣傳

士每拿

沒藥

受逼害教會

100-312年

羅馬政府積極逼害信徒

別迦摩

結婚

高昇

國教時期

313-590年

君士坦丁宗教自由,最後成為羅馬國教,與政治拉上關係,主教勢力日增

推雅

推喇

繼續獻祭

教皇掌權

教會黑暗時期,拜聖像,贖罪券及其它錯誤教導紛紛產生

撒狄

逃脫出來

宗教改革

教會純正的信仰得以保存,脫離教廷的敗壞教導

非拉

鐵非

弟兄相愛

復興宣教

18-19世紀

著名奮興布道家如約翰衛斯理  Whitefield, Finney, Moody, Spurgeon,宣教事業興起

老底嘉

人民的權利

近代教會

20世紀

教會受物質主義、民主主義影響,變得不冷不熱,

世界各國均高舉「民主」旗幟

當我們把上述圖解跟第 2、3章的描寫作比較時,會發現七教會的毛病都的確在該段教會歷史時期發生。這種解釋法很有趣,而且也很吸引人,所以很多學者都持守類似的看法。但這解釋也有它的弱點,如 (1)第 2、3章完全沒有暗示,這是要預言教會七個歷史時代,反而這兩章的體裁是書信式,但包含有先知勸勉警告的特色在其中;(2)這解釋法對當時七個教會失去意義。

那麼究竟那種解釋是最好呢?似乎第二種較為理想,因為它讓這兩章聖經對當時信徒有意義,但我們也不可忽略第一和第三種解釋的提議。的確,這兩章聖經不獨為當時教會而寫,其信息是每個教會都合用,不然不會每次重複的說:「凡有耳聽的就當聽」。但要強調的是,這不能取代每封信對當時那七間教會的關係,同時,我們也可以說,這七間教會的特色,的確在教會史中不同時代可以找到。但我們不需要說,約翰的目的是預言這七個時代。約翰的目的是對當時七間教會講話,但教會史的七個時代也正好是一個的例證。

所以,我們可以說,這兩章的對象是當時的七間教會。約翰實在是寫信給當時的七間教會,針對當時教會所面對的各種問題。釋經者必須首先瞭解當時七間教會的問題及約翰給他們的信息,其次才看它可能預表的信息。當時七教會的特點和教會歷史中的七個時代有相似的地方。在教會史的七個時代,也可以見到一些實際的例子,所以也不該完全忽略,它可能含有代表的意思。

 II. 七封信的結構

當我們留心分析這七封信的時候,我們都會發現它們有下面七部份:

a. 序言──寫信給某一間教會的使者說

b. 基督的稱銜──這稱銜均在第 1章可以找到

c. 讚許──以「我知道」開始,只是老底嘉教會沒有這部份

d. 責備──只是士每拿和非拉鐵非教會沒有被責備

e. 勸導──如要悔改,要至死忠心

f. 提醒──「凡有耳的,就應當聽」

g. 應許──「得勝的…」

另外一點值得留意是這七封信的排列次序有兩個特色:

1.   約翰是從以弗所開始,從南到北,到別迦摩的教會,然後回轉,再向南下直到老底嘉的教會。啟示錄七封信的次序跟這次序一樣。

2.   我們會發覺首尾兩間教會都受到較重的警告,如以弗所教會被警告會把它的燈台挪去,老底嘉教會被警告要被基督從口中吐出來。跟著第二和尾二兩間教會都是很好的教會,沒有被責備;中間的三間教會則有好的地方,但是也有受責備之處。

 III. 七封信的內容

七封信有不同的信息,是針對不同地方的教會需要而寫。但整個第 2、3章的信息卻是非常明顯的:就是信徒在患難逼迫中要堅忍,凡事忍耐到底的,必然得勝,而且也會從萬王之王手中得到賞賜;凡在真道上妥協的,必會受到主的處罰!所以這七封信有責備、安慰和鼓勵的目的在內。每封信內的應許,都是鼓勵信徒按信內之勸導而行所寫的。

這兩章聖經就是啟示錄的第二大分段,現在的事--約翰時代一些教會的景況。下面圖解將各封信內容作了一個比較。

教會

基督之描寫

讚許

責備

勸導

應許

以弗

右手拿著七星在七個金燈台中行走

勞碌、忍耐、不容忍惡人、試驗假使徒、恨惡尼哥拉黨、忍受患難

把起初的愛心離棄了

回想,悔改行起初所行的  (否則把燈台挪走)

必將神樂園生命樹的果子賜給他吃

士每

那首先的,末後的

忍受貧窮、患難、為主受苦

 

務要至死忠心,不要怕

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

別迦

那有兩刃利劍的

堅守主的名、沒有棄絕真道

服從巴蘭教訓和尼哥拉黨教訓

悔改  (否則用口中的劍攻擊你)

必得隱藏的嗎哪,在白石上寫新名

推雅

推喇

那眼目如火焰,腳象光明的銅的神之子

行為、愛心、信心、勤勞、忍耐、善事

容讓耶洗別的教導, (姦淫,吃祭物)

悔改,持守已經有的

賜權柄,制伏列國,得晨星

撒狄

有神的七靈和七星

有未曾污穢自己衣服的

按名是活,其實是死,行為無一樣完全

回想,遵守,悔改,儆醒   (否則主臨如賊一樣)

得穿白衣,名字不會在生命冊上被塗抹,在父和父的使者面前認他

非拉

鐵非

那聖潔,真實,拿著大衛的鑰匙

遵守主道,沒有棄絕主名

 

持守所有的

(免去試煉)在神殿中作柱子,他上面有神和神城的名

老底

那為阿們的,為誠信真實作見證

 

不冷不熱  (必從我口中把你吐出)

向主買火煉的金子,買白衣,買眼藥。悔改,發熱心

在寶座上與主同坐

 A.  給以弗所教會的信 2:1-7

以弗所教會雖行為勞苦,抵擋惡人,有真理基礎,能分辨真假,但卻失去了起初的愛心。若不悔改,將失去見證;若得勝 (憑信心悔改)便有賞賜。

啟  2:1

「你要寫信給以弗所教會的使者,

說:『那右手拿七星、

在七個金燈台中間行走的,說:

啟  2:2

我知道你的行為、勞碌、忍耐,

也知道你不能容忍惡人。

你也曾試驗那自稱為使徒卻不是使徒的,

看出他們是假的來。

啟  2:3

你也能忍耐,曾為我的名勞苦,並不乏倦。

啟  2:4

然而有一件事我要責備你,

就是你把起初的愛心離棄了。

啟  2:5

所以,應當回想你是從那裡墜落的,

並要悔改,

行起初所行的事。

你若不悔改,我就臨到你那裡,

把你的燈台從原處挪去。

啟  2:6

然而你還有一件可取的事,

就是你恨惡尼哥拉一黨人的行為,

這也是我所恨惡的。

啟  2:7

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

凡有耳的,就應當聽!

得勝的,

我必將 神樂園中生命樹的果子,

賜給他吃。』」

1.  背景

約翰第一封信就寫給以弗所,而不寫給當時亞洲的首府別迦摩!箇中的原因是以弗所是一個比別迦摩更有名的城市,就好像在香港很多人都不一定聽過美國德州的首都奧士丁 (Austin),但達拉斯 (Dallas)及候斯頓 (Houston)則很多人都熟悉一樣。有三個因素令以弗所成為當時有名的城市 (當時的亞洲指現今小亞細亞):

a.   地理方面:由於它位處一個海港,是歐亞通道的主要中樞,所以是當時的商業中心。古時地理學家都稱它為「亞洲市場」,這使以弗所成為一個富有的城市。

b.   政治方面:它是一個自由城市 (assize town)。當時的世界受羅馬統治,但一些對政府有特別貢獻的城市,羅馬准許他們成為自由城市。意思即是他們是自治的,是沒有羅馬兵在那裡駐守的。這在政治上的特殊身份,也增加了以弗所在亞洲的地位。

c.   宗教方面:從使徒行傳 19章我們也可以看到,以弗所有著名的大亞底米的廟 (the temple of Artemis),這建築物為古代世界七大奇觀之一,自然吸引很多人到來敬拜。而以弗所是專拜這亞底米 (又叫 Diana)神的。這城的人非常迷信,崇尚法術。而亞底米的宗教也是淫亂的,廟內有數百個聖女,廟的範圍之內是一個罪犯蔭庇的地方,犯人只要逃到那裡,法律便不能制裁他。再加上以弗所也有著名的廟,專供敬拜皇帝用的,可以說以弗所是一個非常敗壞且充滿罪惡的城市!

但是就在一個這麼充滿罪惡的城市,福音傳開了。保羅在以弗所逗留得最久,有三年之多 (徒 20:31)。保羅在這三年內給他們有系統的教導,而亞居拉、百基拉、亞波羅等也是在這裡傳道為主作見證。後來,約翰也在這裡。甚至有傳說,約翰把耶穌之母親瑪利亞也接來這裡,並埋葬在這城。故此,以弗所不單是著名的大城市,以弗所的教會在當時小亞細亞來說,也有相當之影響力。這可以解釋為何第一封信約翰就寫給以弗所的教會。

2.  對基督的描寫 2:1

約翰寫給以弗所教會的信對基督的描寫是「那右手拿著七星,在七個金燈台中間行走的」。這強調耶穌基督是有權柄的,他掌管教會,並且在它們中間監察它們的行為。因此,跟著主可以說:「我知道你的行為」,其餘六封信都有類似的一句出現「我知道…」(2:9,13,19;3:1,8,15)。雖然在給士每拿和別迦摩教會的信不是說「我知道你的行為」,但當中的含意沒有很大差別。其它的教會都是說「我知道你的行為」。

啟示錄是為了鼓勵信徒在受逼害時,持守信心和真道而寫的。而這七封信都提及「行為」,這給我們一個很大的提醒,真確的信仰必然有行為來配合。如果我們的確委身於一個信仰,我們的生活行為必然會跟我們的信仰符合。要以生命和生活來表示我們對真道的委身,這可以說是這七封信的信息之一,也是神對每一個信徒的要求。不要忘記我們都要在基督台前接受工作的審判 (林後 5:10)。

  3.  對他們的稱讚 2:2-3,6

以弗所教會的強處在於勤勞為主作工,這間教會的工作、節目、聚會是排得滿滿的。不但如此,他們也在困難中忍耐 (「忍耐」若譯作「堅忍」更好)。並且他們接受了保羅離開他們時對他們的警告:「我知道我去之後,必有凶暴的豺狼,進入你們中間,不愛惜羊群。就是你們中間也必有人起來,說悖謬的話,要引誘門徒跟從他們」(徒 20:29,30)。他們試驗那些自稱為使徒的,知道他們是假的傳道人 (「使徒」在這裡不是指十二使徒,乃是指普遍被教會差派的傳道人)。以弗所教會吸引假師傅是必然的,因這地方是這麼著名、又是交通中樞、又富有,假師傅必然蜂湧而至!這些假師傅耶穌和保羅都曾預言說會出現,彼得、約翰也有提及。約翰在約翰壹書中也有提及要試驗先知的靈,可見假師傅的出現,在第一世紀末期一定相當流行。以弗所教會能在信仰上分辨真假,可見他們的信仰有一定的基礎。

另外一樣值得讚許的事,就是他們恨惡尼哥拉一黨人的行為。約翰特別強調耶穌和以弗所教會所恨惡的是尼哥拉黨人的行為,而不是尼哥拉黨人。這是一個很大的提醒,我們應該恨惡罪惡的行為,但不是恨惡罪人。

究竟尼哥拉黨是什麼呢?聖經並沒有給我們很多提示,只是在給別迦摩教會的信中,跟巴蘭的教訓曾經一同提起 (2:15)。有人因為使徒行傳 6章中的七人其中一位也叫尼哥拉,便推測尼哥拉黨可能源出於尼哥拉,但這一切只是推臆而已,並無事實根據。

反而因約翰在 2:15把尼哥拉黨的教訓跟巴蘭教作比較,可見它的行為跟巴蘭教訓當時以色列人所作的相近。因此,尼哥拉黨的行為很可能就是拜偶像和姦淫。這兩樣事情一直以來都是神所恨惡的。

4.  對他們的責備 2:4

在信裡面主責備他們「把起初的愛心離棄了」。這起初的愛心是指什麼呢?有說是指對神的愛,意思是說以弗所教會信徒在真道上保持純正,但愛神的心卻冷淡了。他們一如以往那樣為主工作、勞苦,外展的工作雖然沒有分別,但其中的性質已改變了。「以前是真心為主,現今則為自己」(參陳終道著,啟示錄的七教會)。

但也有人認為這裡所指的愛心,主要是指對肢體的愛心。可能就是因為以弗所教會的信徒,太注重純正信仰或正確的行為,結果,如果任何信徒的信仰稍有不同,或行動令他們不能接納,他們便把他當作異端,當作「惡人」,失去了對肢體的相愛和包容。

上述兩種看法各有理由,相信也不能完全把二者分割。因為愛神的就必守神的誡命,而其中一條就是弟兄彼此切實相愛 (約 13:35)。一個對神的愛冷淡的信徒,很自然也會對肢體的愛冷淡了。不能包容有錯的弟兄,也就表示對神的愛不夠。連看得見的弟兄都不能愛,又怎能夠愛不能看見的神呢 (約 4:20-21)?

由此看來,一個人可以為主有許多工作,有許多事奉,但卻可能是沒有愛心。可能是太忙了,可能是為事奉而事奉,而不再是有愛主的心。這是每一個事奉主的人都應時時反省的。你是事奉神呢?還是在奉事你的工作?

5.  對他們的提醒 2:5

在這裡主提醒以弗所信徒要拾回失去了的愛心,否則,便要把他們的燈台在原處挪去,意思就是不再使用這教會為發揚基督真光的地方。教會仍然存在,但卻沒有能力,沒有見證,當教會到這樣的地步是淒慘的。耶穌的警告是「我就臨到」,不是指在審判的時候,才這樣處分以弗所教會,乃是不悔改的話,現在就管教。主因此便提醒他們要這樣做:首先是「回想」,不停的回想檢討,回想主是怎樣愛他們,回想他們以前是怎樣有愛心的,跟著要「悔改」,就是決心離棄現今無愛心的行為,轉回以前有愛心的光景;但這還不夠,真正的悔改必須有行動,所以主要他們「行起初所行的事」。

6.  對他們的應許 2:6

主應許凡得勝的必得神樂園中生命樹的果子吃。「得勝的」在這七封信中都提及,誰是得勝者呢?怎樣才是得勝的呢?有人指每個信徒都是「得勝的」,因為應許裡面的都是每個得救信徒所當得到的,例如:吃生命樹果子,不受第二次死的害,在生命冊上有份等等。但若每個信徒都是得勝的,這樣,七封信的警告責備和應許都會失去意義!所以有人認為「得勝者」是指那些至死忠心為主殉道的人。因為 2:10提及有苦難;2:26提及得勝的主就賜權柄制伏列國;3:21說得勝的可在寶座上與主一同坐席。這些經文含意似乎指與主一同作王的條件是「得勝」!這觀念在20:4似乎得到證明,因為那裡提及殉道者復活與主一同作王一千年。故此,有學者認為「得勝者」就是那些在患難中,為主殉道,至死忠心的信徒,七封信的應許都是給他們的。

但這「得勝者」等於殉道者的解釋會引致更大的困難,特別在 2:11說:「得勝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意思就是說不會跟惡人一同被定罪。第 20:14告訴我們在火湖裡就是第二次的死,難道其它軟弱的信徒就要經歷第二次的死嗎?神不是應許說凡被稱義的就不再被定罪嗎 (羅 8:33,34)?

「得勝」一字在啟示錄出現達 16次之多,是約翰慣用的一個詞語 (在約翰一書也用了七次)。在啟示錄當中有八次是有應許給得勝者的。除了七封信那七次之外,在 21:7還有一次。這八個應許是:

a.   「我必將神樂園中生命樹的果子賜他吃」(2:7)。

b.   「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2:11)。

c.   「我必將那隱藏的嗎哪賜給他,並賜他一塊白石,石上寫著新名;除了那領受的以外,沒有人能認識 (2:17)。

d.   「我要賜給他權柄制伏列國…我又要把晨星賜給他」(2:26,28)。

e.   「必這樣穿白衣,我也必不從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且要在我父面前,和我父眾使者面前,認他的名」(3:5)。

f.   「我要叫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他也必不再從那裡出去,我又要將我神的名,和我神城的名…並我的新名,都寫在他上面」(3:12)。

g.   「我要賜他在我寶座上與我同坐」(3:21)。

h.   「必承受這些為業,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兒   子」(21:7)。

這些應許都是每個信徒可以得到的,它們包括永生(約 3:16)、免去刑罰(帖前 1:10)、與基督同作王 (參啟 5:10;22:5)。「得勝」一字在原文是 nikao,英文翻成 overcome,在約翰一書 5:4-5也有用過:「勝過世界的是誰呢?不是那信耶穌是神兒子的嗎?」這裡清楚地告訴我們得勝的是真正信耶穌的人。故此,不少學者指出「得勝者」似乎不大可能單指至死忠心的信徒和殉道者,乃是指所有的信徒,才跟聖經一貫教訓吻合。那些應許不可能只給殉道者。

如此,我們又回到起初的問題:如果這些應許根本是屬於每個信徒,為什麼神要再給應許七教會中的「得勝者」呢?會不會是指那些不得勝的信徒,和那在困苦患難中背道的信徒,便會失去這些恩典--亦即是失去救恩?但這些經文中卻找不到這含意 (那裡說不得勝的會失去這些?刑罰是有:如取去燈台 (2:5);用劍攻擊 (2:16),受大患難 (2:22);從口中吐出來 (3:16)。但不是失去救恩,名字從生命冊上被刪掉。而且這也不符聖經其它教訓:凡信神的人是不會再被定罪 (羅 8:34);必蒙神能力保守;信耶穌的人必蒙神保守,必能得救恩 (彼前 1:5)。故此,這解釋說不得勝者會失去救恩是不能被接納的。

另外一個可能的解釋是:約翰是寫給七個教會,教會中有真信徒也有假信徒,只有真信徒才會得勝,假信徒不會得勝。所以凡得勝的,都會得著所應許的一切。這解釋很有吸引力,可以避免信徒失去救恩的錯誤,也使「得勝者」指向信徒。但從約翰的描寫中,並不覺得他認為當時教會中有假信徒;反而,教會中每位都是得救的人,都是被主用血拯救脫離罪惡的 (1:5)。所以,這解釋雖然吸引,也有值得思想的地方。

得勝者是怎樣的人呢?從經文看見得勝者不是用武力得勝的人,乃是指信主、愛主、忠心到底的人。他們抵擋罪,過聖潔生活 (3:4;21:7;2:20;2:14),因信在真道上持守 (2:25;3:11),抵擋魔鬼 (12:11),至死忠心 (2:10),愛神愛人 (2:4,5)。得勝者就是在困難患難中仍然持守信仰,憑信與基督一同得勝的信徒,他們能為主作見證,被主使用。根據約翰一書,每個信徒都是得勝者 (5:4-5)。但在啟示錄「得勝者」成為一個挑戰的口號,鼓勵信徒堅忍。每個信徒都要成為得勝者。那麼怎樣解釋那些應許呢?那些應許我們已經說過不是單給「得勝者」的,乃是給每個信徒。既然如此,為何應許得勝的可以得到這一切呢?

這個我們要明白啟示錄同時是啟示式體裁的文章,雖然第 2、3章主要是書信文體,但約翰是正在寫信給受逼害的信徒,他們正處於善惡爭戰之中。在這些得勝、應許的經節裡,約翰是用了啟示性文章的手法 (apocalyptic expression)來鼓勵信徒要持守。那些「應許」的條件不是「得勝」,那些「應許」是信徒們皆會得到的,是一種鼓勵。約翰提醒他們,在他們前頭擺著的是什麼的福氣,鼓勵他們不要灰心,繼續持守真道,甚至於至死忠心。盼望將要得著的恩典與福氣能堅定信徒的信心,思想到神為信他的人所預備的福份,思想到神的愛,便能叫信徒輕看今生所受的困苦。

現今這麼多宣教士放棄他們本來美好舒適的生活,到荒山野蠻人地方去傳福音,去翻譯聖經,都是因為神的愛和神所應許的福氣。他們不作宣教士也會得著這些福氣,但為了回應神的愛和恩典,他們把自己獻上!

今日有許多信徒是沒有受到肉體上的逼害,但在精神和心靈上一樣受到惡者和不信者的壓逼。我們在舒適生活中一樣會失去起初的愛心,我們在五光十色的世界中一樣會與世界認同離棄真道,世界物質上的引誘是大的。這七封信提醒我們,我們當思想到神為我們所預備的一切福份和基業。好在今生持守信仰,愛神愛人,過聖潔生活,成為一個得勝者!

主對以弗所教會的應許是得吃生命樹的果子。亞當、夏娃犯罪,被趕出伊甸園不得吃生命樹的果子,這象徵他們因罪與神隔離,失去生命。現今,得勝者會再與神同在,並且得吃生命樹的果子,有永遠生命,永遠活著 (創3:22)。在新耶路撒冷中,生命樹結十二樣果子,城中的人可以取吃 (22:2,14)。

※※※※※

 思想問題:

  1.  你有忠心勞苦的為主工作嗎?在你廿四小時的生活中有多少是給主?
  1.  你愛主嗎?   (在約21:15-18主耶穌問彼得三個什麼問題?)你曾愛主,現在仍愛主嗎?怎樣才算愛主?有親近他嗎?信徒為什麼會失去起初的愛心?
  1.  如果對主的愛心已經冷淡,從主對以弗所教會的勸勉中,你知道怎樣找回起初的愛心嗎?你是否願意付上這樣的代價?

 B.  給士每拿教會的信 2:8-11

士每拿教會雖在患難貧窮中,卻是富足的;將要受苦,但卻不害怕。至死忠心的必得生命的冠冕。

啟  2:8

「你要寫信給士每拿教會的使者,說:

『那首先的、末後的、死過又活的,說:

啟  2:9

我知道你的患難,你的貧窮(你卻是富足的),

也知道那自稱是猶太人所說的譭謗話,

其實他們不是猶太人,

乃是撒但一會的人。

啟  2:10

你將要受的苦你不用怕。

魔鬼要把你們中間幾個人下在監 ,

叫你們被試煉,

你們必受患難十日。

你務要至死忠心,我就賜給你那生命的冠冕。

啟  2:11

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

凡有耳的,就應當聽!

得勝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

1.  背景

士每拿是苦的意思 (bitter),與沒藥 (myrrh)一字有關。士每拿是今天土耳其的伊示麥 (Izmir)城,一向是小亞細亞著名的工商業中心,當年此區是極美麗的城市。

士每拿跟以弗所一樣,在當時是一個偉大的城市,也有一個易於防衛的海港。它早在主前六世紀被毀滅,但在主前三世紀被重建,是一個非常有城市計劃的城市。聖經沒有記載教會什麼時候在這裡被建立,多數是保羅逗留在以弗所時,全小亞細亞的人都被福音傳遍時建立起來的 (徒 19:26)。

它跟以弗所一樣,也是一個自由城,但它卻一直以來效忠於羅馬。它跟羅馬的聯盟並非在羅馬得勢才開始,乃是在羅馬成為帝國以先。所以「忠心」這詞對士每拿人不是陌生的。由於它對羅馬的忠心,在主前195年已被准許建立羅馬女神 (Dea Roma)的廟。而且,士每拿也是最早推行皇帝崇拜的城市之一,遠在主後 26年已有提比利亞王建廟崇拜。許多宗教包括凱撒教 (敬奉羅馬皇帝為神的宗教,建有羅馬王帝提庇留大廟)在這裡建立了總部。有勢力的猶太人在這裡和羅馬人勾結,排斥猶太人和基督徒。

士每拿人對羅馬的忠心,很自然會對不肯向凱撒像下拜的基督徒諸多逼害。很自然當地也有猶太會堂。猶太人也因基督徒叫許多「敬畏神」 (God-fearers)的外邦人,離開猶太教跟從基督而逼害基督徒 (這些敬畏神的外邦人乃是被猶太信仰所吸引,到會堂聽道。但又不願完全加入猶太教行割禮的外邦人)。

教會歷史也證明這城的人怎樣熱衷逼害信徒。著名的士每拿主教波裡甲 (Polycarp),就在這裡於 2月 23日星期六,(當時是主後 155)被活活燒死。波裡甲被出賣,就捕以先,他要求捉拿他的長官給他最後一個小時來禱告,在抵押途中,官長也勸他說:「稱凱撒為主吧!這對你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你只要向凱撒像獻祭,就可以免死了!」到了刑場,當地高級長官給他咒詛耶穌而可以免死的機會,但他卻回答說:「我已經事奉主 86年,一直以來他無虧待我,我怎可以褻瀆我的主而求生呢?」長官警告他說:「你這樣會被火燒死的,你知道嗎」?但他回答說:「你燒我的火只燒一時便要熄滅。你豈不知道將來審判時惡人被焚燒的火是永遠不滅的嗎?你不要再等了,就做你要做的事吧」!當下令把波裡甲燒死時,很多猶太人都熱心幫忙,把火把與柴拿來。這取柴木點火的行動對猶太人來說,是犯了安息日的,但由於他們熱心逼害信徒,他們都不理會了。從而看見士每拿教會所受的逼害一定不少。

若士每拿人殺波裡甲時,他已事主 86年,那麼約翰寫這信的時候,他已經在士每拿教會中事奉,甚至是教會領袖之一了。

  2.  對基督的描寫 2:8

約翰提醒那受逼害、有性命危險的信徒說:「主是首先的,末後的,死過又活的。」這是何等大的鼓勵。「他是首先的,末後的」強調唯主是主。羅馬的權勢是暫時的,不用怕。主已勝過死亡。曾經死但復活了,他明白死亡的經歷。他知道你面對的挑戰,但他已勝過死亡。就因著基督的稱銜,約翰鼓勵他們要至死忠心,因為有生命的冠冕給他們。生命在於主的手中,不在羅馬政府手中。

  3.  對他們的稱讚 2:9、10

主安慰他們,說知道他們的患難和貧窮。患難是指他們所受的逼害。貧窮除了是初期教會人士多為低下階層貧窮者之外,更可能是指信徒的家財常被逼害他們的人所搶奪的,這點在希伯來書 10:34有提及。但主也同時稱讚他們是富足的,這是指屬靈方面,信心方面的富足。同時亦可能指到他們將來,永遠擁有神所賜之豐足而言的。

士每拿教會受到兩方面的逼害,一方面是猶太人──在第 9節稱他們為「不是猶太人,乃是撒但一會的」這並不是說魔鬼教在當時已經流行,約翰乃是用諷刺的口語。猶太人自稱是「耶和華的會眾」(民 16:3),但現今他們所作的都是敵對神,所以稱他們為「撒但一會的」。「撒但」就是「敵對者」之意思,耶穌昔日責備敵對他的猶太人說:「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

約翰同時也說,他們其實不是猶太人,這不是說他們根本不是猶太人,乃是說由於他們抵抗神,雖然有猶太人的血統,但不是真猶太人,不是神的選民。這跟保羅在羅馬書 2:28,29吻合:「因為外面作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唯有裡面作的,才是真猶太人」。

另一方面逼害士每拿教會的,乃是羅馬政府,要把他們下在監裡。這指到監禁、鞭打,甚至等候處死。但約翰指出,這一切的背後都是魔鬼的工作。

這裡給我們一個真理的亮光,主他知道我們所遇到一切的困難,甚至就算性命有危險他都知道。但他並沒有準備去攔阻這些苦難臨到我們,他只是鼓勵我們去持守、堅忍,他就是如此對待士每拿教會。為何神要讓苦難臨到我們呢?這將是我們不停會問的。對士每拿教會,主的答案是:要試煉他們,證明他們是配得生命的冠冕,配進入神的國。神的話讓我們看見,受苦難時不是問為什麼,乃是要持守對神的信心,明白到這是一個試煉,叫我們得益,叫神得榮耀。

約翰對士每拿教會說,他們要受患難十日。對這「十日」的解釋意見紛紜,有認為是指「十日之內」,但也有認為是指一個短的日子。「十」也有完全的意思,如中國人之「十全十美」。「十日」的逼害可能是指一段長而嚴厲的逼害,但這日期是有限的。雖然長,但不是無限期的受苦。這十日也可能是指真正的十天受極大逼害的日子。

4.  對他們的應許 2:10、11

主對士每拿教會的鼓勵是「至死忠心」。忠心對他們來說並非陌生的觀念,因為他們一直以來都是效忠羅馬的。主對他們的應許有正反兩方面,反面就是不受第二次死的害,正面乃是得生命的冠冕。

「第二次死」在啟示錄才有出現,但這觀念對猶太人不會陌生,他們都知道第二次死是只有不信神的人會經歷的。在啟示錄中第二次的死,是指在火湖裡被燒 (20:14;21:8),是所有不信的人所經歷的。

「生命的冠冕」意思乃是:他們將得到獎賞,就是生命--即永生。這冠冕不是皇帝的冠冕,乃是比賽勝利所得的冠冕,這正好跟「至死忠心」的要求符合。這種冠冕在當時人來說,是一個用花葉編織而成的冠冕。

聖經其它地方,還有提及幾種的冠冕,如提摩太后書 4:8之「公義的冠冕」,彼得前書 5:4「榮耀冠冕」。這並不表示將來信徒頭上會戴上不同的冠冕,乃是指會得賞賜。得「公義的冠冕」就是得公義為賞賜,得「生命的冠冕」就是得永生為賞賜。英文 "the crown of life","of life"不是形容的用法,乃是相等同意詞 (appositional use)。這個冠冕就是生命--永生 (the crown which is life)。

※※※※※

 思想問題:

1.你在靈裡是富足還是貧窮?

2.試想想曾為主受苦的經歷?為什麼主跟敬虔信徒一樣要受苦?(來5:8)

3.主不一定要你受苦,但為他受苦的心志你有否準備好?

 C.  給別迦摩教會的信 2:12-17

別迦摩教會的所在地有撒但的座位,服從巴蘭、尼哥拉;但有信徒堅守主的名,沒有棄絕主的道。若不快悔改,必受主口中的劍攻擊。

啟  2:12

「你要寫信給別迦摩教會的使者,說:

『那有兩刃利劍的,說:

啟  2:13

我知道你的居所,就是有撒但座位之處;

當我忠心的見證人安提帕在你們中間、

撒但所住的地方被殺之時,

你還堅守我的名,沒有棄絕我的道。

啟  2:14

然而,有幾件事我要責備你:

因為在你那裡有人服從了巴蘭的教訓;

這巴蘭曾教導巴勒將絆腳石

放在以色列人面前,

叫他們吃祭偶像之物,

行姦淫的事。

啟  2:15

你那裡也有人照樣服從了

尼哥拉一黨人的教訓。

啟  2:16

所以,你當悔改;

若不悔改,

我就快臨到你那裡,

用我口中的劍攻擊他們。

啟  2:17

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

得勝的,

我必將那隱藏的嗎哪賜給他,

並賜他一塊白石,石上寫著新名;

除了那領受的以外,沒有人能認識。』  」

1.  背景

別迦摩城曾被稱為小亞細亞最偉大的城市,在以弗所城北面的赫瑪土河谷中,靠近海岸,為亞細亞當日的首府。別迦摩出名的地方,不在於其商業性,如以弗所和士每拿,乃在於其文化。它擁有一個藏書不下 20萬冊的圖書館,僅次於亞歷山大市的圖書館。

別迦摩另外一個突出的地方,乃是它是一個宗教中心,城裡有異教,廟宇林立,盛行敬拜當時四個外邦人的神,就是宙斯(Zeus希臘之主神,掌管天空),雅典那 (Athena希臘智慧女神),戴安尼索 (Dionysus希臘生殖及酒神),和亞克裡比阿 (Aesculapius希臘醫藥之神)。遠處的人都是來拜亞克裡比阿這醫治的神。這城市敬拜多神偶像,城中亦有另外一個著名的廟,獻給亞克裡比阿醫治的神 (一條蛇爬蜷在木杖上,今日醫學的繪圖 logo仍用這圖畫)。

別迦摩還有一個非常特殊的地方,它是第一個亞洲城市被羅馬皇特准為自己建廟的 (奧古士督)。所以也是一個敬拜皇帝的城市,是第一座敬拜凱撒廟宇的所在地,為凱撒中心,難怪在書中稱這城是撒但座位之處(啟 2:13)。

  2.  對耶穌的稱號 2:12

在這封信耶穌被描寫為「那有兩刃利劍的」,意思就是有著審判權柄的。這稱號對別迦摩教會的人有特別意義,因為此城既然是首都,必有羅馬高級官領在,他們都被羅馬皇賜予動刀之權。猶如中國以前的巡府,若有「上方寶劍」,可以先斬後奏,即操生殺大權。但主卻有兩刃利劍,意即權力和最後的審判不在羅馬官府,乃在我們的主。這耶穌的稱號,對受逼害中的信徒固然是一個提醒和鼓勵。

3.  對他們的讚許 2:13

主對他們的讚許就是在逼迫當中沒有離棄神,仍然堅守主的名,這是不容易的,特別他們的城是「有撒但座位之處」。究竟這撒但座位是指什麼呢?有人指是城中為宙斯偶像 (Zeus)所建之祭壇,有人指是亞克裡比阿偶像 (Aesculapius)之廟,有人指敬拜皇帝的廟。是否專指某拜偶像假神的建築物,我們很難肯定。但很可能因為這城有這麼多拜偶像的行動,簡直是魔鬼所控制,所以稱之為「有撒但座位之處」。不錯,很多學者都指這是針對皇帝敬拜的廟,因為此地有兩個這樣的廟,記念兩個羅馬王。

4.  對他們的責備 2:14-15

主對別迦摩信徒的責備乃是:

a.   有人服從了巴蘭的教訓

b.   服從了尼哥拉一黨人的教訓

這些人服從尼哥拉一黨 (在以弗所教會中,也曾見他們的影響及存在 2:6),服從巴蘭的教訓,巴蘭這個希伯來名的意思也是「管轄人民」(lord of the people)可能是「尼哥拉」的同義詞。舊約民數記 22-24章有講到巴蘭與巴勒之事,他們與世俗混在一起,與世界認同。他們有人服從了尼哥拉黨人的教訓,這些教訓就如昔日巴蘭的教訓一樣 (參民 25)。

巴蘭是一個先知,卻用他所有的恩賜 (預言)來賺取巴勒王的錢,巴勒用錢來聘請巴蘭去咒詛神的子民以色列人。神從中攔阻,把巴蘭的咒詛變為祝福。巴蘭咒詛失敗,卻教導巴勒和以色列人相交,給他們婦女,引誘他們拜巴勒的偶像。許多以色列人受迷誘,與他們的女人來往,拜他們的偶像,吃獻給偶像的食物。結果神的審判臨到他們,死了二萬四千人 (民 25:1-9)。當時別迦摩教會的一些信徒以為與羅馬,拜凱撒大帝之人來往是無所謂的。安提帕不願意為他的信仰妥協,所以受害,但卻有許多人在信仰上妥協。別迦摩 (Pergamos)這個名詞的意思是婚姻 (marriage),基督徒若在信仰上和拜偶像的壓力上妥協,便好像犯了屬靈的姦淫一樣。

尼哥拉黨的人也是這樣。「吃祭偶像之物和行姦淫之事」可能就是指外邦人拜偶像的行動。拜偶像的過程往往包括了歡宴、吃獻祭的食物和跟廟裡的聖女行淫。所以這裡責備吃祭偶像之物跟保羅的教訓是無衝突的,保羅是指在市場買祭過偶像之肉吃,不是參與拜偶像之歡宴。這些尼哥拉黨的人可能覺得拜凱撒只是尊敬他為皇的意思,跟信仰上只認耶和華是神並無衝突,所以跟別迦摩城的人拜偶像的行為認同,好免去逼迫和死亡。這樣與世俗為友的行為,是主所憎惡的,所以在第 16節,主用嚴厲的話警告他們。

5.  主對他們的警告 2:16

主警告附從尼哥拉黨跟世俗一同拜偶像的,將會被他用口中的劍攻擊,這是我們期待的警告。但 16節「你當悔改」的警告卻是對全教會說的。別迦摩教會全體受警告,因為跟從世俗的固然該受處罰,不去警戒跟從世俗的信徒,任由錯誤教導存留在教會中的,也是錯。所以全教會都受警告,人人都要悔改。這教會當傚法以弗所,恨惡尼哥拉黨人的行為。

用「口中的劍」攻擊他們,是指凡主口所出的言語是對他們的審判,在這裡並沒有說明是什麼的處罰。

6.  主所應許的賞賜 2:17

主給他們的應許有二:將隱藏的嗎哪和白石賜給他們。究竟隱藏的嗎哪是指什麼呢?為什麼要稱為「隱藏的」嗎哪?這可能跟猶太人的傳統,說耶利米先知在巴比倫毀壞聖殿之前,把約櫃中盛有嗎哪的金罐子收藏起來有關 (馬加比後書 2:4-7)。傳統說到彌賽亞降臨時這隱藏的嗎哪會再出現,這可以解釋到為何稱為「隱藏的」嗎哪。但究竟這賜給得勝者的嗎哪是什麼呢?真的是那嗎哪嗎?

很可能不是。可能是約翰利用這傳統觀念來指出,得勝者必在神的國度裡,享受神所賜的福氣。

也有人認為隱藏的嗎哪是指耶穌而言。因為約翰福音 6:31-40,耶穌把自己跟摩西時的嗎哪相比較,並且說吃他的必得永生 (約 6:58)。是「隱藏的」,因為只有憑信才能領受到。得這賞賜表示得到永生。

那麼寫著新名的白石又是什麼呢?新名可能是指得勝者有一個新的身份,因為對當時人來說,名稱並不是代表而已,更加是指被稱那名的人的本身和性格。將來在神的國中,信徒有他的榮耀,有一個新的身份。

「白石」的解釋就更難。有指古時法庭對被告宣判無罪時會給予一塊白石。如此,則暗示信徒將不會被定罪,而且會有榮耀。但亦有指出白石可能是指舊約大祭司的烏陵土明,但這不能解釋上面有新名的意思。也有根據 3:12說這有新名的白石乃是基督。如此,則是指得勝信徒在神的國中跟主有一個特殊的關係。但困難的地方在於為何稱基督的名為無人認識的呢 (2:17)?也有指白石代表持有人權 (如門票)進入神的國。白石的解釋較為困難,不能確定。但重點應該放在白石上的「新名」,一個新身份的明證。

※※※※※

 思想問題:

1. 你的信仰是否純正?你所信的和你所行的是否一致?

2. 你和世界的關係如何?是你影響還沒有信主的朋友,還是他們帶著你走?

3. 怎樣才能做到愛你還沒有信主的朋友,但又不認同他們的世俗行為?

4. 信與不信的能否同負一軛?為什麼不該和不信主的人結婚?

 D.  給推雅推喇的信 2:18-29

推雅推喇教會有愛心、信心、勤勞、忍耐,但在真理上妥協,包容異端 (不願為真理表立場)。若不悔改,必面對主的審判。但那持守真理的卻不怕,因為主的審判是公義的。得勝的必與主同掌權。

啟  2:18

「你要寫信給推雅推喇教會的使者,說:

『那眼目如火焰、腳象光明銅的 神之子說:

啟  2:19

我知道你的行為、愛心、信心、勤勞、忍耐,

又知道你末後所行的善事,

比起初所行的更多。

啟  2:20

然而,有一件事我要責備你,

就是你容讓那自稱是先知的婦人耶洗別,

教導我的僕人,

引誘他們行姦淫,

吃祭偶像之物。

啟  2:21

我曾給她悔改的機會,她卻不肯悔改她的淫行。

啟  2:22

看哪,我要叫她病臥在床。

那些與她行淫的人,

若不悔改所行的,

我也要叫他們同受大患難。

啟  2:23

我又要殺死她的黨類   [原文是兒女〕,

叫眾教會知道,

我是那察看人肺腑心腸的,

並要照你們的行為報應你們各人。

啟  2:24

至於你們推雅推喇其餘的人,

就是一切不從那教訓、

不曉得他們素常所說撒但深奧之理的人,

我告訴你們,

我不將別的擔子放在你們身上。

啟  2:25

但你們已經有的,總要持守,直等到我來。

啟  2:26

那得勝又遵守我命令到底的,

我要賜給他權柄制伏列國:

啟  2:27

他必用鐵杖轄管〔轄管:原文是牧〕他們,

將他們如同窯戶的瓦器打得粉碎,

像我從我父領受的權柄一樣。

啟  2:28

我又要把晨星賜給他。

啟  2:29

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

凡有耳的,就應當聽!』」

1.  背景

推雅推喇城在以弗所以北,在別迦摩東南約 50公里,沿來加士河而建,是當日貿易要道上的商業中心。推雅推喇並不是一個什麼有名和重要的城市,但在七封信中,這封卻是最長的。值得注意的就是它是一個商業買賣城市,裡面有很多不同的製造商,特別是染料方面。從使徒行傳 16:14我們知道一位賣紫色袍的女士叫呂底亞,這經文印證染料業在推雅推喇的盛行,因為呂底亞是從那裡來的。

另外還有不同的製造工人,如制羊毛、皮革、布料、瓷器、外衣等。他們同行的都會組成一個類似現今的「工會」,每年過節的時候會一起飲宴。但這類的飲宴最自然發生的事就是跟拜偶像拉上關係,就如中國商人過節飲宴時都會跟一些迷信的行動拉上關係一樣。很可能舉行的地方就是在廟宇中,一起拜偶像,一起在廟中吃祭偶像之物。這種行為信徒固然不能接納,但不參加這些「工會」生意便會受影響。為了維生,很可能不少信徒妥協起來,甚至當中有假師傅說是無所謂的。故此,主耶穌有這封信給教會的使者。

這裡的人是拜太陽神 (Apollo),所以主以眼目如火焰的神身份出現。推雅推喇並非一個敬拜君王或任何偶像的中心,因此,信徒在這裡受政府的逼害壓力較少。但魔鬼的攻擊是多方面的,從生活上而來的壓力,更易叫信徒低頭妥協,推雅推喇的教會,就是遇上這困難。

  2.  對基督的描寫 2:18

基督是眼目如火焰,腳象光明的銅。「眼目如火焰」是指基督明察秋毫,無一件事情可以在他面前隱瞞,所以他看穿了自稱先知的耶洗別的錯誤。「腳象光明的銅」的意思不太肯定,可能是指主的不變和能力,對錯誤有嚴厲的刑罰 (2:22-23)。

值得留意是這裡強調主為「神之子」,這稱呼在啟示錄只於此出現,可能是跟當時拜偶像的背景有關,因而強調耶穌是神之子,是值得敬畏的。也可能在 2:26提及得勝者會得權柄制服列國,而這觀念是從詩篇第 2篇中得來的。當中已有提及當權之王乃是神之子的觀念,因此在這裡先提主是神之子,然後在賞賜中提有權制服列國。含意就是跟神之子同掌王權。

3.  對他們的讚許 2:19

主對他們的讚許可分兩方面:第一方面是他們行為的動機。他們充滿愛心和信心。第二方面是這兩個動機所帶來的結果。愛心令他們行善比以前更多,這點剛巧跟以弗所教會相反;信心叫他們更能在試煉中勤勞忍耐。這一切都是美好的,但這不能叫主輕看他們的錯誤。

4.  對他們的責備 2:20-23

主責備教會容讓假先知引誘信徒犯錯,這假先知被稱為耶洗別,很明顯是以舊約人物的名稱來稱呼這假先知。他不一定是女的,更不一定是叫耶洗別,乃是因為這人的行為跟耶洗別無異,所以如此稱呼他。

耶洗別在舊約時是亞哈的妻子,此以色列皇后拜巴力神。而國中最少有 450個巴力先知。以利亞就曾經在迦密山與假先知比試,證明巴力是虛假而耶和華是真神 (王上16:30-19:2)。巴力的宗教就是淫亂和拜偶像,這正是主責備推雅推喇耶洗別的教導的原因。

起初提及這城主要是以商業為主,工會勢力大,不參加便很難在本城作生意。此假先知可能便提倡說,吃拜偶像之物算不得什麼,就如保羅對哥林多教會的教導。因而鼓勵信徒加入工會,一起到廟中飲宴。但這初步的妥協,便會引致更大的罪。當時人在廟中飲宴,除了吃之外,還有拜偶像和姦淫的行為。妥協的信徒很易便陷於罪中。

主強調說已經給他悔改的機會 (2:21),但他不肯。因此主叫他和他的黨羽受到患難,生病而死亡。「不肯悔改」這是何等大的提醒!當與世俗妥協,帶給我們舒適更寫意的生活時,人的罪性便大大發動,叫我們體貼肉體,想出諸般理由解釋這樣做是對的。一點不肯悔改,甚至批評責備的人無愛心,太律法主義。

這新約耶洗別很明顯是教會中有地位的人,因此他提出妥協的提議,很多人都接納了。在這裡讓我們看見在選教會或團契領袖之時,必須清楚知道對方對某些事的看法是否跟教會立場相同,例如:對墮胎,離婚,再婚,市民責任…。若對方在這些事上的立場,跟教會按聖經所持的立場不同時,便不該聘用對方,免得將來成為教會或團契的破口。聘牧小組應該非常看重與應徵牧師的會談。

5.  主對他們的提醒 2:24-25

主鼓勵其它沒有妥協的信徒說:「我不將別的擔子放在你們身上,但你們有的,總要持守」。這可能是指初期使徒、耶路撒冷大會對外邦人教會的教導。使徒行傳 15:28-29這樣記載:「因為聖靈和我們,定意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身上。唯有幾件事是不可少的: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這幾件你們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

不把別的擔子給他們,就是不再多作其它要求,只要求他們持守以前對他們的教導,這教導也正是耶洗別所違反的。

這班信徒被稱為「不曉得他們素常所說撒但深奧之理的人」。這很可能是一種嘲笑的口吻。那班妥協的信徒自稱他們明白神深奧的道理,如此跟世界妥協是無問題的。但對主來說這實在是撒但的道理,不是神的道理。也可能當時已受早期一些洛斯底思想影響,認為只要靈不受沾污就可以,肉身可以隨便怎樣行,因為不會影響人的得救。這些都是魔鬼之道理。

  6.  主對他們的應許 2:26-29

主對得勝者有兩個應許,這些得勝者乃是持守主的吩咐到底的人。「到底」這詞提醒我們基督徒生活是一場屬靈的爭戰,直到我們見主面的時候才結束。

主首先應許他們權柄制伏列國。雖然「制伏」在原文直譯是「牧養」之意,但在這裡指管理、治理。在啟示錄 12:5和 19:15分別都提及治理列國是基督的特權。現今主應許與信徒分享這權。

另外一個應許就是賜他們晨星,對晨星的解釋很多,有說是指以賽亞書 14:12之明亮之星、早晨之子 (Lucifer),那麼就是應許信徒勝過魔鬼。這解釋有很多問題,不是人人同意舊約這經文預指魔鬼,也有人指晨星預指信徒經歷復活。晨星是經過黑暗而出現的,信徒死後復活好比這樣的光景。但事實上,世上所有的人都會復活,信徒復活得永生,不信者則受第二次的死,所以晨星指復活是不大可能。

最可能的解釋是啟示錄 2:28的晨星,指基督。因為 22:16中主自稱說:「我是明亮的晨星」那麼得晨星就是得著基督,永遠與主在一起。

7.  一般人對推雅推喇教會的解釋

不少學者覺得推雅推喇教會的情形,很像教皇掌權的時候 (主後 590-1517)。天主教的「彌撒」是一個無血的獻祭,不斷為活人、死人贖罪。有人便指出這正跟推雅推喇的名稱相符。因為推雅推喇就是「繼續獻祭」的意思,這豈不是一個明證推雅推喇預指中世紀期間的教會嗎?

還有,耶洗別引誘信徒拜偶像、行姦淫,這不是跟中世紀的天主教行為一樣嗎?當時教會提倡聖徒敬拜,高抬聖母瑪利亞的地位,這不是拜偶像犯屬靈的姦淫嗎?因此,自稱先知的耶洗別也被人解為天主教。她雖被警告,卻不肯悔改,乃是指宗教改革之前,已有不少改革家出現,反對當時天主教的腐敗行為。但教會反而加以制止,把威克理夫 (Wycliff)、赫士 ( Hus)等看為異端處治。

這類的解釋很吸引人,特別對天主教反感的人更加喜歡這解釋。但這樣的解釋對嗎?應該嗎?對當時七教會的信徒有意義嗎?推雅推喇之意思跟天主教彌撒行動相似,就可以把二者拉上關係嗎?耶洗別的惡行在任何時代的教會都可以找到。現今社會敗壞,性解放,崇尚物質,不也是犯了姦淫、拜偶像之罪嗎?天主教有不對的地方,但我們不能接納這種解經方法,我們只可以說中世紀教會的情況正好是推雅推喇教會的寫照。

※※※※※

 思想問題:

   1. 你有愛心的同時有沒有真知識?愛心必需建立在真理上。保羅怎樣為腓立比教會的弟兄姊妹禱告?(腓 1:9-11)

2.   你能分辨真假是非嗎?

3.   你明知你的好朋友做了違背聖經的事,你會怎樣做?

a. 因為你有愛心,所以不願意指出他的錯,免得傷了他的自尊心?

b. 自己也非完全,最好還是明哲保身,不要多管閒事。

c. 為他禱告,找個適當的機會,私底下和他交通,用愛心說誠實話,彼此勉勵 (太 18:15-20;弗 4:15;林後2:1-8)。

 E.  給撒狄教會的信 3:1-6

撒狄是間有名無實的教會,沒有一件事能討主喜悅:若不悔改便會面對主忽然臨到的審判。

啟  3:1

「你要寫信給撒狄教會的使者,說:

『那有 神的七靈和七星的,說:

我知道你的行為,按名你是活的,其實是死的。

啟  3:2

你要儆醒,

堅固那剩下將要衰微〔原文是死〕的:

因我見你的行為,

在我 神面前,沒有一樣是完全的。

啟  3:3

所以要回想你是怎樣領受、

怎樣聽見的,又要遵守,並要悔改。

若不儆醒,我必臨到你那裡,如同賊一樣。

我幾時臨到,你也決不能知道。

啟  3:4

然而在撒狄,

你還有幾名是未曾污穢自己衣服的,

他們要穿白衣與我同行,

因為他們是配得過的。

啟  3:5

凡得勝的必這樣穿白衣,

我也必不從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

且要在我父面前,

和我父眾使者面前,認他的名。

啟  3:6

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

凡有耳的,就應當聽!』」

1.  背景

撒狄這城市 (今名撒爾特 Sart)早在主前六世紀為一個非常富裕的城市,而且該城位於地勢險要的山嶺上,易於防守,故曾為呂底亞國的首都。就是因為自以為險要的地方而毋須防守,被波斯軍爬懸崖而上,如入無人之境的攻陷了。之後,此城以同樣情況再被希臘軍攻佔,都是沒有儆醒,疏於防守之故。

此城在主後 17年被地震所毀,雖然得被重建,已經沒有以前的光彩。

這城也沒有君王敬拜中心的身份,也沒有尼哥拉一黨等與世俗妥協的教導。似乎信徒所受的逼害和騷擾都非常微少,但這城的教會卻不是沒有問題。他們問題的產生在於太平安了,以致信徒不儆醒,馬虎過日,有名無實,招受主最嚴厲的責備。

  2.  對主的描寫 3:1a

有神的七星和七靈。這根據我們以往的討論,是指主有著權柄,管治七個教會。

  3.  主對他們的責備 3:1b-2

對這教會,主先責備,然後才有一點的讚許。主對這教會的責備是嚴厲的,說他們按名是活,其實是死,他們的行為在神面前沒有一樣是完全的。以前的教會是當中有小部份人走歪了路,但這教會卻是大部份走錯路,只有少數是未曾污穢自己的衣服 (3:4)。

可能因為當時的教會沒有錯誤教導的挑戰,信徒對真道的研究便疏懶了,不夠積極,保持原狀就算了。沒有外面的逼害,信徒生活舒適,信仰生活變成生活習慣的一部份。沒有積極行道,也沒有積極傳福音。信徒不能成為光,成為鹽,很自然不會受到社會的壓力和攻擊。這教會人數可能多,建築可能宏偉,每主日都有崇拜,外表看來是有生命的,實際上它的靈命低沉,是跟死的一般。對屬靈的事無興趣,聖工作了一半未完成便棄置了,所以在神面前沒有一樣是完全的,因為他們沒有把它完成;另一個解釋就是他們一切信仰的生活和行動都儀式化了,缺乏真心。這樣的行為,在監察內心的神來說是不完全的。

  4.  主對他們的提醒和警告3:2-3

雖然教會大部份的信徒都陷於屬靈怠惰的光景中,主提醒他們要 醒,堅固他們剩下的(3:2)。我們不知所剩下的是指什麼,可能是一些對主內心的熱誠,這份熱誠正在衰微。

對付屬靈的冷淡,首先要堅固僅有的,再從僅有的開始重新建立起來,跟著要做的就是回想昔日所領受的教訓,並且決心遵行,從以往冷漠的光景回轉 (悔改)過來。無論一個信徒冷淡到那一個地步,只要他願意,都能被主復興起來。

主警告他們,若不儆醒 (第 2、3節都提及,可見儆醒之重要性),主就會如賊一般突然而來刑罰他們。這警告對撒狄教會特別有意思。撒狄此城就是兩度因為不儆醒,而被敵人如賊一般攻入。

要留意這裡如賊一般臨到,並不是指主的再來 (如帖前 5:2,彼後 3:10),乃是指主的刑罰會在他們不以為意的時候臨到。因為他們都在冷淡過日,沒有把主放在心內。我們要儆醒,不要落在一個屬靈自滿自足的地步。

  5.  主對他們的讚賞和應許 3:4-5

撒狄教會中仍然有幾位是沒有污穢自己衣服的 ──就是沒有犯大部份人的過錯。他們沒有同流合污,隨波逐流,所以主說他們配得與主同行,並且身穿白衣。

「白衣」究竟是指什麼?白衣在古時代表潔淨,代表得勝,代表喜厭。對外邦人來說:敬拜神的人不可穿污穢的衣服。因此,在這裡上述的觀念都符合。沒有沾污自己的人配得在國度中與主同在,有得勝的喜樂。

「白衣」在啟示錄曾出現七次 (3:5;3:18;4:4;6:11;7:9、13;19:14)。都是有被分別為聖的含意。得穿白衣,就是被主分別為聖,是聖潔的,是屬於神的。

由於 7:13提及這些白衣是被羔羊的血所洗淨的,所以有人覺得白衣是有被稱為義的身份。這跟我們上面提及是聖潔,是分別為聖,是屬於神的相似。只是前者較為狹窄一點,後者似乎較為適合。

主跟著給他們三個應許:第一個就是可以穿白衣。第二就是不在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這表示在神的國度中有份。古時,每個王都有把他子民的名稱寫在一本冊子上,若名字被刪除,即被取消公民資格。生命冊上無名字的會被火湖燒,故此,在生命冊上有名是一個徽號,表示是屬神的。

「生命冊」這觀念其實並非在聖經才有,在古時根本就有把城市居民的名稱記錄在一本冊子上的習慣,這背境可以幫助我們明白聖經中有關生命冊的教導,特別是舊約的經文。

我們會考慮下列十五節有關生命冊的經文,希望能明白聖經對生命冊有關的教訓。我們首先看六節舊約的經文:

出 32:32     「…不然,求你從你所寫的冊上塗抹我的名。」

出 32:33     耶和華對摩西說:「誰得罪我,我就從我的冊上塗抹誰的名。」

詩 69:28     「願他們從生命冊(原文直譯為活人的冊)上被塗抹,不得記錄在義人之中。」

賽 4:4        「…那時剩在錫安,留在耶路撒冷的,就是一切住耶路撒冷,在生命冊上記名的,必稱為聖。」(生命冊原文直譯可以是跟活人一起被記錄的)

結 13:9 「…用謊詐占卜的先知,他們必不列在我百姓的會中,不錄在以色列家的冊上,也不進入以色列地。」

但 12:1 「…你本國的民中,凡名錄在冊上的,必得拯救。」

在舊約這些經文所記載的「神的冊子」,「生命冊」,「活人的冊」,「以色列家的冊子」是指什麼呢?首先有幾點我們可以從上面經文留意到的:

a.   在冊上的名字可以被塗抹 (出32:32,33;詩69:28)。

b.   在冊上的名被塗抹是指會失去肉身的生命,不是指永生。因為詩篇 69:28是指活人的冊,而且從生命冊被塗抹等於「不得記錄在義人之中」。「義人」在詩篇是代表遵守摩西律法的人,是該得神所應許的福氣,在世長壽蒙福的人。不記在義人之中的含意就是指得不到義人該得的福氣,其中包括性命,所以詩篇 69:28指出,在生命冊上被塗抹名字是等於在世上失去性命,這解釋也得出埃及記 32章經文的支持。

摩西會用自己的永生換取以色列人的性命嗎?不會吧!一個屬神的人,一定珍惜自己跟神的關係。使徒保羅寧願與主隔離,也是為了骨肉之親的靈命而說的話,不是為了他們的肉體生命。出埃及記 32:35說明神要取以色列人的犯罪性命,摩西在出埃及記 32:32所提出的就是以自己的性命來換取他們的命。

c.   這冊子又稱為「以色列家的冊」(結 13:9),也是末日住在耶路撒冷的猶太人的名冊 (賽 4:4)。

d.   可見這生命冊跟猶太人是有密切關係。事實上,不在名冊上的,是不會得到以色列所要從神得的福氣 (結 13:9)。但 12:1提及在名冊上的以色列人在大災難中會得拯救,這很明顯是跟神與以色列人所立的約有關。遵守神誡命的,神會拯救。因此,在「生命冊」的就有機會享受神對以色列所應許的福份。

e.   因此我們可以根據上述觀察作一個結論:在舊約中「生命冊」是指到在神統治的以色列國度中有份的人的名冊。這解釋跟起初所提及,古時國家都在名冊上有國民名字的記錄習慣吻合;在生命冊上有份,即在神治的以色列國中有份。這解釋能跟大部份經文強調「生命冊」和肉身性命的關係吻合,因為神對摩西的約的應許包括很多福氣,而其中一樣就是生命。在「生命冊」上除去名字不單會失去性命,也失去摩西盟約所應許的福氣。

舊約的生命冊是指神統治的國度中國民名字的記錄冊,新約的生命冊呢?在新約我們發現有九節經文提及生命冊或類似的經節。

路  10:20 「然而,不要因鬼服了你們就歡喜,要因你們的名記錄在天上歡喜」。

腓  4:3          「…並其餘和我一同作工的。他們的名字都在生命冊上」。

來  12:23 「有名錄在天上諸長子之會所共聚的總會…」。

啟  3:5          「凡得勝的…我也必不從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

啟  13:8         「凡住在地上,名字從創世以來,沒有記在被殺之羔羊生命冊上的人,都要拜它」。

啟  17:8         「凡住在地上,名字從創世以來沒有記在生命冊上的…就必希奇」。

啟  20:12 「…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

啟  20:15 「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

啟  21:27 「…凡不潔淨的…總不得進那城,只有名字寫在羔羊生命冊上的才得進去」。

在這九節新約經文中,我們可以作出下面的觀察:

a. 這生命冊是跟永生有關的 (啟20:12,15; 21:27)

b. 信徒的名字都在生命冊上 (路 10:20,腓 4:3)

c. 生命冊上的名字是從創世時已寫上 (啟 13:8;17:8)

d. 名字不在生命冊的便跟敵基督拉上關係 (啟 13:8;17: 8)

e. 生命冊上不可能有所有人的名字,因在大災難時有很多人的名根本不在生命冊中 (啟 13:8)。而且若生命冊有所有人的名字,則耶穌在路加福音 10:20對門徒的教訓便失去意義。為何要為自己的名在一本人人有份的冊上而高興。生命冊上也不可能包括假信徒的名字。假信徒離開神時便在冊上被除名,則耶穌對門徒的教訓也失去了作用。因為若一日名字是可以被除掉的,現今根本不能肯定,要看自己是否能堅守到底才可確保名字在冊上,這教訓怎值得高興。有被神揀選的人才在冊上有份。這根據兩點:第一,在名冊上的必得救。第二:名字是在創世以先已寫。

故此,我們的結論是:新約的生命冊是跟永生有關,並非只關於以色列的,乃是關於每個信徒的。

因此,新約的生命冊跟舊約所提的「生命冊」不一樣。事實上,舊約原文根本沒有提及生命冊,只是神的冊子,你的冊子等。因此,聖經只有一本生命冊,就是新約所提及的。舊約所提及的是以色列國度子民的冊子。

但這並不表示新舊約之間,這兩冊子彼此毫無關係,因為舊約的冊子同樣指出,在冊上有名的可享神立約的福氣。只不過這約是摩西盟約,只跟猶太人有份。在新約這福氣乃是新約的福氣,所有信的人都有份。從此可見神啟示的漸進 ──從窄的層面到闊的層面。

有關生命冊我們要問另一問題,就是上面的名字是否會被除去,或說可以被除去?因為啟示錄 3:5提及「不從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似乎會意冊上的名是可以被除去的!

我們的答案是:不可以。因為:

a.   生命冊的名字既然是神揀選得救的人的名字,難道神所揀選的會有可能失去救恩嗎?這跟約翰在福音書第 10章強調得救的確據有衝突。

b.   啟示錄 3:5不是一個恐嚇警告 ──若不得勝名字就會被塗抹。乃是對得勝者說,他們的名字必不會被塗抹。所以是一個應許,一個鼓勵,而不是警告!

c.   3:5並沒有指出有兩種人,就是得勝的和不得勝的,不得勝名字就沒有了。我們提過「得勝者」是一個口號,在啟示錄中是用來鼓勵信徒忠心,向他們挑戰!

故此,我們可以總結說,聖經只有新約才正式提及生命冊。冊上記有萬古以先所寫下,被揀選要得永生的人的名字。冊上的名字是絕對不會被塗抹的。

第三個應許是主在父和父的眾使者面前都認他的名。「認他」就是表示他是屬於主的,這觀念其實也在其它兩個應許當中。「穿白衣」「生命冊上有份」都是指屬於主,跟主有份,可與主同行。故此,主對撒狄教會的應許是得勝者必有把握是屬於主,在國度中與主一起。

※※※※※

 思想問題:

1.你信主沒有?你有沒有永生的把握嗎?如果你今天離開世界, 你肯定能上天堂嗎?

2.你是不是一位有名無實的基督徒?主日你是否把敬拜主放在首位?除了主日去教會外,有沒有活出基督徒的樣式,見證?

3.你想你的信仰能經得起考驗嗎?你的信仰是建立在別人的信息上,還是在你自己的讀經生活上?有沒有個人研經計劃?

4.你有沒有傳福音?

 F.  給非拉鐵非教會的信 3:7-13

非拉鐵非是一間弟兄姊妹彼此相愛,把握每一個機會傳揚福音的教會。主給他們一個敞開的門 (保證):神的國必定是屬於他們的,沒有人能奪去。他們得免去普天下人都將要面對的大災難。

啟  3:7

「你要寫信給非拉鐵非教會的使者,說:

『那聖潔、真實、拿著大衛的鑰匙、

開了就沒有人能關、

關了就沒有人能開的,說:

啟  3:8

我知道你的行為,

你略有一點力量,

也曾遵守我的道,

沒有棄絕我的名。

看哪,我在你面前給你一個敞開的門,

是無人能關的。

啟  3:9

那撒但一會的,

自稱是猶太人,其實不是猶太人,

乃是說謊話的,

我要使他們來,在你腳前下拜,

也使他們知道我是已經愛你了。

啟  3:10

你既遵守我忍耐的道,

我必在普天下人受試煉的時候,

保守你免去你的試煉。

啟  3:11

我必快來,你要持守你所有的,

免得人奪去你的冠冕。

啟  3:12

得勝的,

我要叫他在我 神殿中作柱子,

他也必不再從那裡出去。

我又要將我 神的名

和我 神城的名

(這城就是從天上、

從我 神那裡降下來的新耶路撒冷  ),

並我的新名,

都寫在他上面。

啟  3:13

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

凡有耳的,就應當聽!』」

1.  背景

   非拉鐵非   (今阿拉靈爾 Alashehir)在撒狄東南約 20公里,它建在可以俯瞰科加忤河谷的高原上,這座小而比較新的城市有通到「東方的大門」之稱。羅馬的商人經常在此出入,猶太人的會堂勢力很大,而且十分仇視新建立的基督教會。主前 17年,此城為地震所毀,後重新建立。城中有許多的廟宇,有小雅典之稱。

非拉鐵非 (Philadelphos)乃從建立此城之王得名,此王得 Philadelphos此稱銜是因為他對他兄弟之愛的緣故。因為 Philadelphos原文乃是「愛兄弟者」之意思。(philo:為愛 adelphos:為兄弟)。此城之建立本是希臘藉此殖民地擴展希臘文化用的。他附近有肥沃的平原種植葡萄,但卻常受地震所影響,曾先後兩次被毀壞,所以居民都怕住在城內,寧願住在城外。

這城漸漸成為重要的地方,一是因為它位於商業主要通道,另一方面由於它是拜戴安尼索 (Dionysus)的中心。後來也有不少廟宇建造,甚至敬拜君王的廟,所以在第五世紀有「小雅典」之稱號,因有太多迷信鬼神之行動。當我們讀這封信時會發現,它跟士每拿教會情況相近:沒有責備,提到撒但一會自稱是猶太人,提及試煉 (此教會可免去,但士每拿則要經過),都提及冠冕。

2.  對主的描寫 3:7

   主是「聖潔真實」的,這稱號在   6:10亦曾出現,而且是指著神而說。而事實上,「那聖潔」"the holy one"在舊約來說一直都是指著神而說的 (賽 40:25;哈 3:3),因此約翰在這裡可能是強調主就是神,並不如敵對教會的猶太人一般,否認耶穌是神。

拿著大衛的鑰匙,這是指主有著管治大衛的王國的權柄。這大衛之王國固然是彌賽亞的國度,主有絕對權柄決定誰可享受這國度。這含意著基督就是彌賽亞。這「鑰匙」的觀念在 1:18可以找到,只不過那裡指主有死亡和陰間的鑰匙。

3.  主對他們的稱許 3:8

   非拉鐵非教會可能是一個相當細小的教會,因此主說「你略有一點力量」。雖然教會是弱小,但信徒不向逼迫低頭,持守忍耐,堅守主的道,不離棄神。在患難中最大的引誘就是埋怨,離棄神。

因著他們的行為,主告訴他們說,在他們面前有一個敞開的門,是無人能關的。敞開的門可以看為福音的門,因為保羅在以弗所時說「有寬大又有功效的門,為我開了」(林前 16:9),那門是指福音的門。這解釋便是說主賜非拉鐵非教會很多得福音的機會,而且他們也能盡力把握傳福音的機會,這跟非拉鐵非面對一廣大平原的特殊位置很吻合。

另外一個看法是從上下文來看這敞開的門。上文提及主對天國掌有一切權柄,能決定誰人有資格進入,在這裡也該指天國。主是在這裡鼓勵非拉鐵非信徒,天國是屬於他們的,門對他們是大開的,無人能攔阻他們進入。雖然猶太人可能不接納他們,不准他們到會堂,說他們在神的國是無份;但這無關係,因為天國的鑰匙在主的手,決定權在於主,現今主把彌賽亞國度的門為他們大開!

4.  主對他們的應許 3:9-12

   主對非拉鐵非教會的應許有三方面:兩個是沒有明說給得勝者的,一個是給得勝者的。在第   9節主應許說:一日那些敵對教會的猶太人,要在教會面前下拜,要使他們知道主是愛教會的。猶太教派的人士都覺得自己才是神的子民,外邦人在神的國中無份,反而到神國建立時,他們都要來到神的子民面前向他們下拜 (參賽60:14;45:14;49:23和亞 8:22,23)。但主卻應許教會說,有一日這些猶太人都要知道外邦信徒是屬於神的國的,猶太人會明白到主是愛教會的。

第 10節主應許在普天下人受試煉的時候,保守他們免去試煉。這「普天下人受試煉的時候」不是別的,就是指神對不信的世代刑罰的時候。但以理書 12:1提及這艱難時候是前所未有的;馬可福音也說這試煉期的災難是自神造萬物之後,最厲害的一次,以前沒有,以後也沒有 (可 13:19);帖後 2:1-2提到這時候也是敵基督最作惡的時候,這大災難的審判在啟示錄中都記在第 6-19章。

問題是:信徒「免去這試煉」是指世人受審判時,我們根本就不在世上受試煉 (災前被提論),抑或是指世人受審判時,我們會在世上得神能力的蔭庇。不是不會受害,乃是屬靈方面的保護,不致信心軟弱離棄神,因為我們信徒也是普天下人的一部份。

但我們有下面許多點來支持教會是在大災難前被提(即信徒不會經歷將要來臨的七年大災難)。

a.   七年大災難的試驗不是給信徒。

「普天下人」這詞句在啟示錄出現共 11次。這裡一次,6:10「住在地上的人」;8:13「住在地上的民」;11:10「住在地上的人」(兩次);13:8「凡住在地上」(這些人要拜獸);13:12「住在地上的人」;13:14 (這裡的人都向敵基督下拜);17:2「住在地上的人」;17:8「住在地上」(這些人名字不在生命冊上)。從出現地方的上下文看來「住在地上的人」或「普天下人」(原文一樣)都是泛指不信的人。這樣,信徒便不該在大災難中,因為這審判是給不信的人的 (包括不信的猶太人在內)。

「普天下人受試煉的時候」不是指世上某一地方有災難,這個災難是全球性(受試煉 "testing",原文是 pecrasmos,是指大災難)。最大的可能是指主再來時在地上將有的七年大災難。

b.   原文「保守免去」(keep from)就是有遠離 (away from)的含意。

主的保守是叫信徒可以遠離大災難的刑罰。主在約翰福音應許保守信徒得脫離那惡者:「我不求你叫他們離開世界,只求你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或譯:脫離罪惡〕」(約 17:15)。約翰福音所指的是在主再來之前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不是指脫離普天下人受試驗的時候。但啟示錄 3:10是應許在全世界受患難的時刻 (the hour of testing,將要來的大災難),信徒蒙保守得免去那大災難。

c.   其它經文應許教會 (信徒)可以免去將來的忿怒:神沒有預定我們受刑。

帖前  1:10 等候他兒子從天降臨,

就是他從死裡復活的,

那位救我們脫離將來忿怒的耶穌。

帖前  5:9 因為 神不是預定我們受刑,

乃是預定我們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得救。

d.   大災難是為以色列人而設,要使他們悔改。

但以理清楚地說明這最後的一個七 (七年),是為以色列「本國之民和聖城」所定 (但 9:24-27)。大災難亦是神審判地上的惡者,及不信耶穌的人的時刻,不是為教會所設。

e.   教會若要經過這七年的大災難,必定要蒙受殺害。

如果教會沒有在大災難前被提,必定要蒙受殺害,啟 6:9-10;7:9,13-14;13:15;14:13;16:6;18:24;20:4;太 24:9聖徒多有被殺害的,這些聖徒是指教會被提後,才相信耶穌的人。啟 3:10明明應許教會必蒙保守,免去試煉,只有在大災難前被提才能免去試煉。

啟  6:16

向山和岩石說:「倒在我們身上吧!把我們藏起來,

躲避坐寶座者的面目和羔羊的忿怒:

啟  6:17

因為他們忿怒的大日到了,誰能站得住呢」?

  f.    帖前 4 章及 5 章的次序。

帖撒羅尼迦前書 4:13-18先說教會被提;然後在帖撒羅尼迦前 5章再說到災禍來臨,好像賊來一樣。這兩章聖經的次序非常重要,教會是先被提,然後災難才來。

g.   進入千禧年國度的信徒。

教會被提和七年災難後:被提信徒與主再來。那時在地上的七年大災難要結束,許多人死去,但仍然會有人信耶穌,而且沒有殉道的。這些人要進入千禧年國度中 (基督在地上掌權,管理一千年)全世界的人都要敬拜主耶穌,因為只有信耶穌的人,才會留在地上,進入千禧年國度中。不信的都要被取去受審判(太 24:40-41兩個人留下一個,取去一個的比喻;太 25:1-13十個童女的比喻;太 25:31-45綿羊,山羊的比喻)。如果教會是在大災難後才被提,那主再來時,地上便沒有相信主的人。因為都被提了,這樣千禧年國便不得成立,因為沒有信耶穌的人存在地上了。那神給以色列人的應許豈不是要落空?

h.   啟 4-19中完全沒有提到教會的存在。

i.   教會在大災難前被提,指是神的恩典,不是人可以靠行為來換取的賞賜。

第三個應許是特別強調給得勝者的。「得勝的,我要叫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他也必不再從那裡出去。我又要將我神的名,和我神城的名,並我的新名,都寫在他上面」。

「在神殿中作柱子」就是說,他們永遠在神的殿中有份,這在下面一句也得到支持。這應許對住在常受地震威脅,不敢常住在城中的非拉鐵非信徒很有意思。在神的城中他們永不會被遷移,他上面有「神的名」表示他是屬於神,有「神城的名」表示他是神的城的子民,有主的「新名」表示主跟他有一個新的關係。信徒面對面見主時,會對 有更清楚的認識,故此主的名為「新名」。

※※※※※

 思想問題:

1. 你得救是因神的恩典,藉信稱義,那神的大能及恩典能否保守你脫離那七年的大災難?

2.你在教會中的生活有沒有與弟兄姊妹彼此相愛?(約 13:35)

3.若知道信徒不用經過那將要來的七年大災難,有了這個應許:你是應更愛主呢?還是因此叫你閒懶不忠,放肆妄為?

 G.  給老底嘉教會的信 3:14-22

老底嘉教會是一間莫不關心,高舉人權,把主放在教會門外的教會。雖在物質上富足 (但在靈裡是非常貧窮),若不悔改,主必把他們吐出去。主所愛的,他必管教。

啟  3:14

「你要寫信給老底嘉教會的使者,說:

『那為阿們的,

為誠信真實見證的,

在 神創造萬物之上為元首的,說:

啟  3:15

我知道你的行為,你也不冷也不熱:

我巴不得你或冷或熱。

啟  3:16

你既如溫水,也不冷也不熱,

所以我必從我口中把你吐出去。

啟  3:17

你說:我是富足,已經發了財,一樣都不缺:

卻不知道你是那

困苦、可憐、貧窮、瞎眼、赤身的。

啟  3:18

我勸你向我買火煉的金子,叫你富足:

又買白衣穿上,叫你赤身的羞恥不露出來:

又買眼藥擦你的眼睛,使你能看見。

啟  3:19

凡我所疼愛的,我就責備管教他:

所以你要發熱心,也要悔改。

啟  3:20

看哪,我站在門外叩門,

若有聽見我聲音就開門的,

我要進到他那裡去,

我與他,他與我一同坐席。

啟  3:21

得勝的,

我要賜他在我寶座上與我同坐,

就如我得了勝,

在我父的寶座上與他同坐一般。

啟  3:22

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

凡有耳的,就應當聽!』」

1.  背景

   老底嘉這城市可以說有四個特點,這些特點都跟信的內容有關,可以幫助我們明白為何約翰寫他所寫的:

a.   老底嘉城位於三條商官道的交匯點,是行政兼商業中心。老底嘉是一個非常富有的城市,它是銀行和金融中心。城市富有,地震城毀之後,市民可以不靠外資而把城重建起來,其富有程度於此可見。老底嘉教會處於這豐富的城市,自然也是一個富有的教會。

b.   老底嘉是一個衣料製造中心。它位於往哥羅西的路上,約在非拉鐵非東南 40哩左右,土地肥美;一片草原是放羊最好的地方,這地的羊生產非常漂亮的黑羊毛,為世界著名。

c.   老底嘉也有一所醫學院,以耳油和眼藥著名。

上面這三點都叫老底嘉自滿自足,很自然的老底嘉教會也是如此。因此在信的內容主責備教會,說她是貧窮、赤身、瞎眼的,又要她向主買金子、買白衣、買眼藥,這都是針對教會自滿自足的背景而寫的。

d.   老底嘉自己沒有水源,這是它唯一缺乏的地方。它依靠六哩外的水源,藉寬大的導管輸送入城,水泉的水本是熱的,但到城內時已經變成不冷不熱的了,所以城中的人非常明白不冷不熱的水到底是怎樣一回事。

老底嘉教會是主唯一沒有稱讚的教會,可能是以巴弗所開始的 (西4:12)。

2.  主的描寫 3:14

   主在這封信中自稱為「那為阿們的」、「為誠信真實見證的」、「在神創造萬物上為元首的」。

「阿們」對猶太人來說就是真實可信的意思。舊約以賽亞書 65:16也稱神為真實的,故此主自稱自己為「那為阿們的」,便會叫信徒明白耶穌指自己就是神。但更重要的是這跟第二個稱號是彼此呼應的。「那為阿們的」跟「為誠信真實見證的」都同樣強調主的信實可靠。

老底嘉教會沒有外面政治的壓逼,也沒有異端的騷擾,她受到的是物質富有的誘惑,以致對主的心冷淡了。信徒在物質的吸引下自滿自足漸漸離開主,但主卻永遠是信實可靠地愛信徒,這是何等大的對比!主的愛實在奇妙。

第三個稱號是「在神創造萬物之上元首的」,這是強調主的權柄,主的尊貴。主是配得信徒忠心的跟隨,但我們卻對他冷淡了。主也有權柄拒絕我們,但他卻滿有憐憫,給我們悔改機會,在門外叩門,要與我們一同坐席,這正是主給老底嘉教會的恩典。面對主這偉大的愛,我們豈能再辜負呢?

3. 主的責備 3:15-17

   主對老底嘉教會不單沒有讚賞,反而責備得最嚴厲,要從口中把他們吐出來。一個自滿自足,靠自己不靠神,看不見自己靈命的貧乏,反而以為自己不錯的信徒,是惹主厭棄的。因為這樣的信徒不單不會長進,還會成為進取有追求心的肢體的絆腳石,成為神國拓展的攔阻。

主責備老底嘉的教會不冷不熱。他們信主不誠心,事奉不認真,不熱心。若他們是「熱」的,則會鼓勵其它信徒同心追求;如果他們是「冷」的,肢體一提醒他們便會察覺自己的不是。但他們不冷又不熱,說他沒有事奉嗎?他有。說他不熱心嗎?他說每樣聚會我都出席。但你鼓勵他更加愛主多擺上嗎?他說「我沒有這負擔」!這就是自滿自足,不冷不熱,不求上進。主說寧可他們或冷或熱。

因為在老底嘉附近的歌羅西有冷水泉,能叫人清爽重新得力。在附近的有一熱水泉,有治病功能。或冷或熱都有用,他們不冷不熱就是對主一點用處都沒有。主便要把他們放棄,不再用他們,從口中把他們吐出來。雖然主要拒絕他們,但主仍指出他們的錯,給他們悔改機會。

主責備他們「自以為富足」,其實卻是困苦可憐、貧窮、赤身、瞎眼。我們看見「貧窮、赤身、瞎眼」都是針對老底嘉最自負的三個優點而寫:富有的金融中心、製衣中心、眼藥中心,這跟士每拿教會剛好相反。士每拿教會在世上是極度貧乏,但在主看來卻是富足的,因為他們持守主的道。

主說:向誰多給便向誰多取。老底嘉教會在物質上蒙福,神對他們要求也多。但他們卻自滿自足,不冷不熱,不肯完全擺上為主。

4.  主的勸告 3:18-19

   主勸信徒向他買火煉金子   (屬靈的財富),買白衣 (聖潔、公義的外袍,在主裡有份),買眼藥 (屬靈的看見,追求永恆而不滿足於現在)。愈是他們自以為富足的地方,愈需要主的恩典。

同時我們也見到主對他們的疼愛,主所愛的他必管教。嚴厲的責備是出於主對教會的愛,神要用每間教會每個信徒,所以神才管教每一位。主勸他們要悔改回轉,不要再停留在這光景中。

5.  主的應許 3:20-22

   主把他對老底嘉教會的勸告,以在門外叩門來表達。主本來是教會的主,為首,基督既然是教會的頭,又怎會站在教會的門外叩門?當教會受到社會民主風氣所影響,會友要作主,把主耶穌擱置到門外。但主有恩典,他希望他們改過,但他不會強逼他們,他正在叩門等候信徒的回應。當信徒回應,願意悔改,就能與主恢復和好團契生活。主以與他一同坐席來表示這團契關係。在東方人來說,一同坐席就表示友好,有交往,有好關係的意思。

雖然這段經文常被誤用針對不信者:若接納耶穌他就住在你的心。但這用法是一個錯誤的應用,因為這經文是針對不冷不熱的信徒說的。

主繼續應許說,得勝的,與主一同作王,這是何等大的榮耀。我們已經說過,這些應許是給所有真實相信主耶穌的信徒。這實在是一個很大的提醒,一個鼓勵。聖經其它地方也有明說,信徒都要與主同作王 (提後 2:11):要審判世界和天使 (林前 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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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想問題:

1.當你在物質上越富足,你是越愛主呢?還是越遠離主?

2.在你人生中,是自己作主呢?還是主作主?

3.今天教會要民主,那在你教會中,神治 (神權)和人權是怎樣平衡?什麼是你教會中最高的權柄?

4.你怎樣運用神給你的財富?你對主熱心嗎?你的錢和你愛主的心有什麼關係?

 H.  第 2、3章總結

藉著這七封信,約翰鼓勵正在受患難的弟兄姊妹要作得勝的信徒,不要失去對主肢體的愛,不要隨從錯誤道理與世俗妥協,不要作有名無實的信徒,不要自滿自足、不冷不熱;反而要勝過魔鬼一切的攻擊。持守真道,至死忠心!除此之外,跟著在第四章開始告訴信徒,主掌管世界歷史的信息:惡人必會被罰,主必得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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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想問題:

1. 七教會代表著什麼?根據何在?

2.每封信對主基督之描寫都是特別的,也是針對到不同教會之需要而寫的。請列出在每一教會之信中,主被怎樣描寫?這些描寫如何吻合當時這些教會的需要?

3.主對各教會之稱讚如何?你(及你們教會)是否也有份?

4.主對各教會之責任又如何?你(及你們教會)也類似他們?你會怎樣回應主的責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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