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離婚與再婚

一、引言

    最近這兩、三年,我連續遇到一些很尷尬的事,是以前沒有碰到的。在一次舊同事的聚會中,大部分人都帶同子女赴會,我發覺唯獨一位已結婚的同事,沒有與太太出席,後來知道他與太太已離婚了。另一位與我已八年沒見面的姊妹,當問起她丈夫的近況,只見她面色一沉,眼含淚水,很無奈的說已經離婚了,只剩下她照顧兩名小孩。

    在今天的社會,離婚已是愈來愈普遍,這不僅是香港的現象,也是世界性的問題。  1951  年,美國的離婚率只有  38  %,意思是該年有一百對夫婦結婚,便有三十八對離婚;  1961  年,一百對夫婦結婚,便有四十五對離婚;  1971  年,一百對夫婦結婚,便有六十五對離婚;  1981  年,一百對夫婦結婚,便有七十五對離婚;及至現在,一百對夫婦結婚,便超過一百對夫婦離婚,因為連原本沒有離婚的人也走向離婚了,又或許有些人離婚了數次,因此比例也增加了。

 記得曾參加一個名為「醫治創傷」的外國人講座,參加者約有六十多人,大部分為成年人。我在分享中指出,根據心理學家的調查,人的焦慮,受影響最大的是喪偶,其次是離婚,除了喪偶或至親死亡,離婚帶給我們最大傷害。當時我大膽問那批美國人中有多少人曾經離婚,並請他們舉手表示。這是我在華人群體中不會做的,最後只有八、九個人沒有舉手,即表示離婚者眾多。我再問有多少人曾經離婚兩次,發覺竟然有三十多人;我再問有多少人曾經離婚三次,發覺竟有十至二十人;我恐怕尷尬便沒有再繼續問下去了。這是一群參與教會的美國人,離婚率竟然那麼高,這令我很難過。香港的情況又如何呢?在  1975  年登記離婚的只有  412  對,但至  1985  年竟增至  4218  對, 1986  年則增至  7200  對以上,這並不包括在海外辦理離婚的數字。面對此情形,很多時候我們也有難過的感覺。

 我想起主耶穌在聖經中說,當我們在這世代看見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越來越破裂,人的愛心漸漸冷淡的時候,就知道距離主再來的日子越來越近,即世界未日越來越接近。

    或許有些人覺得我們談的與他們沒關係,因為他們可能還沒有談戀愛,更談不上結婚,但事實卻不然。記得我在教書時,仍是未婚,而其中有兩個同事的婚姻出現問題,竟對其他人也構成影響,那時候如果有些同事因病或因事不能上班,我們一班老師便要輪流代課,其中有一位同事每次要代課時,便很不高興,大發脾氣,更向我埋怨為何那位老師時常請假,我勸他不要為此生氣,因為我也要時常為人代課,然而我明白那位教師時常請假的原因是因為夫婦不和,甚至到達分居的地步。在這陰影壓力下,他的精神及肉體也承擔不來,故此要時常請假,導致其他老師為他代課。我相信,如果你的同事婚姻出現問題,也會導致很多壓力及擔子轉嫁在其他人身上。

 當然,我不希望大家只因為切身受影響,才關心這個問題,反之,希望我們是以愛作為出發點來關心,這愛是什麼呢?試想,當我們發現父母、親戚、同事、兄弟姊妹的婚姻出現問題,我們能否無動於衷呢?我相信絕對不可能,特別與你關係密切的人,如果他們的婚姻出現問題,對我們的影響是很深的。故此,這是值得我們去探討神對婚姻的看法。當婚姻出現問題時,到底是否有出路?我們能否將這出路帶給我們的親友、同事或家人呢?這是我們最關注的問題,求主開我們的心眼,讓我們能看見。

    面對離婚與再婚,我們看見聖經帶給我們三處不同的觀點、角度、立埸。

二、離婚——法利賽人的立埸

 第一,我們試從馬太福音十九章第  3  節看法利賽人的立埸:「有法利賽人來試探耶穌說:『人無論什麼緣故都可以休妻嗎?』」他們這批人來到耶穌面前,就是想休妻,想拋妻棄子,故此來試探耶穌,希望能找到「幫  兇」來支持自己的做法。「人無論什麼緣故都可以休妻麼?」意即可以用任何理由離婚,這種立場也體現了今天一些人的立埸。

    當你讀報時,常常會感到啼笑皆非。越來越多離婚的理由是性格不合、興趣  迴  異或口味不同。有一則報導說妻子由於嫌丈夫口臭,吵著要分開。又一則報導說妻子不滿丈夫睡覺時的鼻鼾聲太大而要分開。甚至有作妻子的由於參加派對後,發覺原來有些男性是很浪漫的,便埋怨丈夫不夠浪漫而要分開,她丈夫向我訴說覺得很無辜,因他素來不嫖、賭、飲、吹,每個月發薪水都交妻子處理,唯一的缺點是對女性的需要不太敏感,但對一般人來說,這也是一個夢寐以求的丈夫、一個住家男人。但當他的妻子接觸了外界一些男性,便埋怨丈夫不夠浪漫而想與他分開。另外又有些男士所持的理由是妻子不夠漂亮,因他每天在工作上所見到的秘書都很漂亮,這些人見異思遷,真是很討厭。有一位妻子說他的丈夫身體比她還差,每次與他出外都擔心遇劫,丈夫能否保護她,心中害怕起來便有一種離異的想法,希望能找到一個強壯的丈夫,帶給她安全感。

 很多時候,人們不知道自己在想什麼,他們婚姻破裂的主要理由,不是因為丈夫口臭、鼻鼾聲或香港腳等問題,而是這些人把婚姻看作兒戲,不尊重婚姻生活,你是否發覺現今社會越來越趨向這現象     --     看到任何人樣貌漂亮些,身材好一些或賺錢多一些,便會見異思遷,這正是法利賽人當時的惡習、罪性,為了個人利益犧牲了婚姻及家庭,當時耶穌當然不認同他們的看法。

三、離婚——摩西的立場

 第二,我們從馬太福音十九章第  7  節看摩西的立場:「法利賽人說:『這樣,摩西為什麼吩咐給妻子休書,就可以休她呢?』」要明白這段經文的背景,我們先看申命記廿四章  1  至  4  節,「人若娶妻以後,見她有什麼不合理的事,不喜悅她,就可以寫休書交在她手中,打發她離開夫家。婦人離開夫家以後,可以去嫁別人。後夫若恨惡她,寫休書交在她手中,打發她離開夫家,或是娶她為妻的後夫死了,打發她去的前夫不可在婦人玷污之後再娶她為妻,因為這是耶和華所憎惡的。不可使耶和華你神賜為業之地被玷污了。」

 這裡提到當時很多人說,很多作妻子或丈夫的做了不合理的事情,令配偶無法忍受,在這種情況下,他們如何作呢?一方面婚姻在神眼中已是合法的,不能隨意離異,但另一方面,他們忍受不來,又怎麼辦呢?在這裡我們見到摩西看見猶太人心硬,不尊重婚姻,但他仍要告知他們,神的心意不是這樣的,在屢勸無效之下,最終他採用了一種方法,就是他們如果能提出配偶作了些不合理及無法忍受的事,決定從今以後再不可能在一起,如真的到了如此地步,才可以寫休書,以證明從此大家分開,而不能隨隨便便的把妻子當作貨物般看待。因為當時在猶太人社會,婦女地位很低微,男人不把女人當人看待,只把她們視為物件,可隨便更換。摩西這樣做是要保障當時的婦女,並要人們尊重婚姻。正如聖經所說:「婚姻人人應當尊重,床也不能污穢。」

 因此,當時摩西採用此方法:如果寫了休書,有什麼後果是咎由自取,以後縱使有傷痛、創傷,也要自己承擔;縱使後來後悔想與妻子復合也不能,目的是要證明婦女也是有神形象的人,因此我們要尊重婚姻。離婚是不好的,但如果百姓堅持要這樣做,他們便要承擔傷痛。

    今天,我們也看見很多人很心硬,完全不聽人家的勸告,就算是父母、牧者、兄弟姊妹或至親,當事人都不受勸告,到底我們能做什麼呢?只能說你喜歡怎樣便怎樣作吧?但你們要明白,這不是好的解決方法,事實上也不能解決問題。我的確看見很多人不聽勸告,一意孤行,我心裡覺得很可惜,而事實上作了決定之後,所面對的傷痛是非常大的。記得我曾經與一批青年人查經,問及他們的童年往事,雖然現在他們已是成年人了,但當他們提及童年時父母關係不和,常常爭吵、打架,後來導致離婚,他們都說這種陰影從小就已侵蝕了他們的生命,以至心靈的創傷長大後仍然存在。所以,我們常勸人不要一意孤行,要小心處理婚姻。

    我認識一個已信主二十多年的姊妹,她八歲便開始參與教會,對聖經也很熟悉。她向我說想離婚,理由很簡單,是她認為自己的婚姻不合乎神的心意,不是神所撮合的,所以要離婚。我問她何以知道不是神所配合的呢?她說因為丈夫不愛主、不屬靈、很屬世,以至不能跟他相處,所以要離開他。我便問她是否想知道聖經是如何看的呢?她的婚姻是否真真正正不是神所配合的呢?

羅馬書十三章  1  節,「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意思是為神的緣故,我們要遵行人間的一切法度,因為人間的法度,是神所容許的、命令的。做官是神叫他做的,政府是神授權管理的,我便問她結婚時是偷偷摸摸抑是堂堂正正呢?有否正式註冊、簽證書、行禮呢?她答有。我叫她再讀聖經一遍,便問她神要我們為祂的緣故,要遵行人間一切法度。在人間的法度來說,到底他們的婚姻合法與否?我不理會配偶是否信主?是否愛主?或者屬靈與否?這些都是過往她違背了神的選擇,到底他們的婚姻是否在認可的法律情形下結合的呢?她答是。如果是,便很簡單了,因為「神所配合的,人不可以分開。」神認可這世界上的權柄,地上任何一個國家的婚姻, 祂  都認可所賦予的權柄,因此,這也是神所認可的婚姻。

 神所配合是什麼意思呢?不是指神把兩個最好的放在一起才是神的配合,如果這樣子我們大部分人都不是神所配合的,這裡是指神認可他們的合法婚姻地位,人不可以分開。她不認同,並認為我說得很勉強,馬太福音十九章  4  至  6  節,「耶穌回答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我告訴她,第一,當時教會還未成立,第二,聽耶穌教訓的這群人,他們未必是信了主的,特別是當時的法利賽人,他們根本不信主。

 故此,耶穌對著的不是教會的人,只是對著一批普羅大眾說話。他指出夫妻的結合是二人成為一體,所以婚姻是要我們尊重一體的關係,你必須摒棄任何影響一體關係的事物:如電腦、電視或任何一個人,甚至是我們的事業及工作,因此任何影響一體關係的東西必須摒棄,這是神的信念。對著這群不是教會的人,不是重生的人,耶穌仍然說「神所配合的,人不能夠分開。」縱然這樣,那個姊妹仍不順服,因為這裡沒說明耶穌是對著一群不信的人說的,可能是對著一群信的人說的。

    哥林多前書七章  10  至  16  節,「至於那已經嫁娶的,我吩咐他們,其實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說:『妻子不可離開丈夫。若是離開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我對其餘的人說,不是主說,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妻子。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願與她同住,她就不要離棄丈夫。因為不信的丈夫就因著妻子成了聖潔,並且不信的妻子就因著丈夫成了聖潔。不然,你們的兒女就不潔淨,但如今他們是聖潔的了。倘若那不信的人要離去,就由他離去吧!

    無論是弟兄,是姐妹,遇著這樣的事都不必拘束。神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你這作妻子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這作丈夫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這裡清楚說明,你有不信主的丈夫,而丈夫願意與你一起,你就不可離開他,原因是聖經說透過我們的信,有機會令我們的配偶也聖潔,得救,甚至連我們的兒女有一天也成為得救的人,能得著從神而來的祝福。聖經的立場很清楚,就是神的心意是二人成為一體,是一生的、永遠的、不能分開的。但另一方面,在耶穌基督的言論中,他的立場似乎也容許夫婦在兩種情形之下分開,但並非一定要離開。這兩種情形是:第一,對方犯姦淫。在此情況下,他們可以離婚,但神並非指對方犯了姦淫罪便一定要離婚,我們看見神仍希望我們能挽回,盡量去求和睦及饒恕,但當你發覺忍無可忍時,對方繼續不斷犯姦淫,死性不改,並且直接影響你身、心、靈的健康及子女的時候,離婚可能是一個解決方法。

    記得在幾年前仍在牧會時,有一位姊妹對我說她實在無法忍受她的丈夫,原因是她已結婚並育有兩名兒子,大兒子只得五歲,小兒子未足兩歲,而她的丈夫竟與一泰國籍女學生發生關係,後來那女子更有了身孕,她的丈夫便把那女子接了回家一起生活。不足半年,又再與一越南籍女學生發生關係,後來那女子又有了身孕,作丈夫的竟又把她接了回家,並堅持家中有三間房間,每人擁有一間便沒有問題了。作妻子的完全不能干涉丈夫的做法,在爭論時甚至遭丈夫打,而兩名兒子則常在他們爭吵下生活。她覺得在精神、肉體的折磨下,根本不能忍受下去。她徵求我的意見,我叫她可以暫時離家,直至對方願意悔改,而她又原諒丈夫時才回家。我相信人靠自己不能夠有足夠的力量,但希望藉著神的恩典祝福他們。後來我直接致電與她的丈夫傾談,告訴他犯了嚴重的罪行,想不到他竟然責罵並恐嚇我們兩夫婦。我很清楚表明立埸,警告他如死性不改,便會連累自己、家庭及兒子,之後我便沒再理會他了。很多時候面對這種情況,我們實在是束手無策,但我覺得不能夠讓這姊妹繼續在這種生活下受煎磨,終於很多弟兄姊妹一起來照顧她及兩名兒子。感謝主,因為有了支持,她仍能剛強起來面對人生。

    第二,聖經似乎是容許離婚的,這情形是我們是被動者或受害者,即並非我們採取主動,乃對方堅持要離去。特別是一個不信主的人堅持要離婚,雖然仍盡量求和睦、求和好,但對方決意要離去,你可以如何做呢?聖經告訴我們既是這樣,不要勉強。因為神要求我們總要和睦,不要勉強,就讓他離開吧!況且今天我們並非一定要結了婚才能滿足需要,人的需要是:安全感、愛、被支持、被瞭解或需要人能與你一起面對各方面的事情,並非一定要配偶才能幫助你,如果我們有一個強而有力的支持系統,有一個好的肢體生活,這些需要我們便能真正得到滿足。很多時候面對這些情形,我們能幫助一些弟兄姊妹,使他們心靈裡的缺口因著我們的支持而得到幫助。

    馬太福音十九章  10  節,「門徒對耶穌說:『人和妻子既是這樣,倒不如不娶。』」門徒採取一個很消極的方法:就是終身不娶。但耶穌卻對他們說並非人人可以這樣,神沒有賜給你的,你便不能擁有。所以耶穌在此表明有些人為著神的緣故不嫁不娶,為主放下一切,但並非人人都可以做到。為何聖經是如此反對離婚呢?我在一次公開講座中與人聊天時,有些人覺得基督徒很執著,為何那麼反對離婚呢?我便開始以社會學的觀點與他們談:為何神要求我們在考慮結婚時,要全心來建立這個家?第一是離婚導致夫妻受損害,不單是肉體上,精神上也受損害。以肉體受損而言,有一些心理學家在一九八六年曾有此調查:離婚的人平均患心臟病、胃病、癌病的機會比那些沒有離婚的人高出七至十倍;換句話說,人不斷處在焦慮之中,會增加患癌病或其他病症的機會,而離婚所帶給人的焦慮是非常嚴重的。此外,在精神上,離婚的人患精神病的機會比沒有離婚的人多八倍。再者,離婚的人自殺率比沒有離婚的多十二倍,不單如此,甚至令人的事業及靈性也一蹶不振。令我更加難過的是一些已奉獻事主的人,因為婚姻上出現了問題,以至現在已無影無蹤,連教會也不再參與。我相信他們並非不信神,而是沒有勇氣去面對破裂的婚姻,這真是很可惜。

    第二,離婚也導致兒女受到損害,我相信子女是首當其衝受損害的人,損害了他們的安全感、自我形象、學業,甚至將來他們的戀愛及婚姻。他們父母相處的影子,如影隨形揮之不去。有很多人年紀很大,也不敢認識異性朋友,很多時候是因為童年陰影所致。我相信,這些人除非在主裡徹底改變了他們的價值觀、人生觀,他們才能真正得到脫離,過去的問題也會成為一個變相的祝福。就好像過去我有一個破裂的家庭,我們四兄弟姊妹,都因著主耶穌的恩典、慈愛而改變過來,我們才能享受一個美滿的家庭生活,這是唯有神才可改變的現象。

    第三是離婚令父母,我們的至親難過及受到損害,所以聖經對離婚的方法是「預防勝於治療」 ——  不可以隨隨便便的作一些承諾,但當作了承諾之後,就要忠心謹守承諾。教會為此真是花盡心思,鼓勵弟兄姊妹決定結婚時不要太匆促,結婚是一件很光榮、光明正大的事,你不妨讓教會帶給你祝福,就是告訴教會的傳道人,並且參加婚前輔導,也讓教會能早些為你準備:如溝通的準備、重建自我形象及在神的話語下建立你們的祭壇。另一方面,教會也準備了「初婚營」、「婚姻成長營」,以各種不同機會來建立我們的家庭生活,甚至在伉儷團中,我們也談論到人與人之間的相處、夫妻的關係、兩代間的問題等,借此讓我們享受豐盛的人生。

 此外,謹記不要抱著「年晚煎堆,人有我有」的想法,這是我一而再、再而三所提醒大家的,否則當你選擇了之後,就算煎堆把你的手燙得很痛,你也不能放手,到那時你的境況便很悲慘了。很多人以為戀愛是盲目的,我卻勸大家在戀愛時倒要睜大眼睛,看清楚彼此間是否信仰一致?婚姻觀、價值觀是否一樣?人生觀是否一致?是否能一同齊步前行呢?反之結婚之後,又要學習「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因為你不能常挑剔對方的缺點,否則彼此間的關係便產生更多問題。以我們的經驗,在婚後如發覺對方有一些不能改變的地方,就要學會接納。感謝主,當你願意全心的委身下去的時候,問題有可能得以解決。

 另一方面,已結婚的弟兄姊妹,我鼓勵大家盡量參加伉儷團聚會,借姊妹及弟兄間的分享,彼此建立關係。如果你的父母、同事,親戚的婚姻出現問題,我鼓勵你們邀請他們參加福音性查經,藉著神的話語對他們作出醫治。而我們已信主的人加入這些團契,小組等,也能成為我們的醫治。我從來未遇過當一對夫婦願意在神面前建立他們的婚姻家庭卻不成功的。任何願意來到神面前的,神必定建立他們。

    第四,如真有出現了問題的家庭,無論是我們的親戚、同事、同學或父母,切勿把這些事隱瞞或者逃避這些問題,否則問題會越積越多,最後無法挽救。我們可以尋求一些關心我們及成熟的弟兄姊妹幫助,藉著他們的分享及過往的經驗,令我們學習面對那些問題。我更可以說,縱然那些已離婚的朋友、弟兄姊妹,也不一定已到了絕路,反正人生最終的目的不是為了婚姻,乃是為了神的國、神的義,這才是我們人生的目標。因此,即使我們有朋友已經離了婚,我也鼓勵大家邀請他們來教會參加一些小組活動,透過這些小組的查經、治療、幫助,我相信能幫助他們建立一個更健康的自我形象,讓他們看見自己不是一個失敗者,他們仍然充滿希望。我確實在不同情況下,看見主的祝福臨到這些人身上。

 我曾為一對已離婚數年的夫婦舉行重婚禮  ——  他們在離婚之後分別信了主,並在神面前省察,想到以往過於自我而對對方造成傷害。後來作妻子的便寫了一張卡向丈夫道歉,請他願諒過往對他造成的傷害。而作丈夫的也透過兒子傳達書信,內容也是對於過往常向妻子發脾氣及對她的傷害道歉,請求妻子原諒。經過了一段書信來往的日子,我邀請他倆一同查考聖經。幾個月的查經生活之後,有一天,作妻子的邀請我主持他們的重婚禮,見到像這樣破碎家庭能得以重整,我有一種無限的歡欣喜樂。另一方面,有一些雖然已離婚的肢體,神也建立他們很熱心的事奉     。在他們離婚前,他們是尚未認識神的,但後來認識了主之後,才真正明白婚姻的意義,並願意徹底悔改,在神面前等候。如果神再給他們機會,他們願意朝這正確目標進發。當中也有一些人再婚,神的祝福也再次臨到他們身上,讓他們能再次建立一個好的婚姻生活。故此我再提醒你們,若然認識一些面臨婚姻破裂的朋友或親友,不要為他們隱瞞,我們必須幫助他們能尋求醫治,讓神的愛介入他們當中,成為他們的祝福,這是我最大的祈盼。

四、結語

    我不知道在你們周圍有否遇著婚姻出現問題的人,又或者你正在身歷其境。但願你們也願意成為這些受創傷的、傷痕纍纍的人的出路,為他們包札傷口,並成為一支導管,把他們引到神的祝福中。讓我們一同禱告:「主啊,多謝禰,因為禰的話語有力,如兩刃的利刀,刺透人的心,能一針見血的刺中我們的需要,我們不單求禰讓我們領受真理,更透過我們的領受,令我們的親友、同事、同學也同樣得著從禰而來的激勵,求主祝福我們的立志,亦希望透過我們的立志能結出果子來,多謝主垂聽我們的禱告,奉耶穌基督的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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