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聖子論──神子和人子

聖子(基督)論,在聖經真道中是一個重點的課題,因為聖子是神啟示的中心和鎖匙。大多數的異端,都是在這方面偏差錯失,信徒和教會,必須在這方面,有清楚而又正確的認識。

第一節 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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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的神性

基督是神的兒子,「他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象」(來一3)。他有神的本性,也有神的尊榮,他是神,具有神性,這可從三方面去證明:

一.他的先存性

世人都是出生了之後,才開始存在。基督在誕生之前,卻早已存在了。「他從亙古,從太初就有。」(彌五2)。「他名稱為全能的神,永在的父......」(賽九6)。「他在萬有之先,萬有也靠他而立」(西一17)。他是造物主,並非受造的人,而是「道成肉身」的人(約一1-2、14)。他曾對猶太人的領袖們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約八58)又曾在聖父之前禱告說:「父阿!現在求你使我同你享榮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榮耀。」(約十七5)他「與神同等」(腓二6),有了「超乎萬名之上的名」,萬有「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腓二9-11)。

二.他的聖潔性

主的聖潔,一方面是無瑕疵,無玷污;另一方面是完全像聖父那麼聖潔完全。主耶穌由聖靈感孕,由童女馬利亞所生。他沒有亞當傳留下來的罪性,也沒有世人自身所犯的罪行,既無原罪,也無本罪。他是那位「無罪的(不知罪的)」救贖主(林後五21)。他是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來二17),又是「升入高天尊榮的大祭司」(來四14)。他「曾凡事受過試探,只是他沒有犯罪」(來四15)。他不必先為自己的罪獻祭,像其他的大祭司所作的。當代的猶太領袖,沒有人能指證他有什麼罪來(約八46)。聖父為他作證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太三17)。這句話,已足證明,主在世時,是聖潔無疵的。

三.他的

真神

主耶穌是神,是太初與神同在的。「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基督裡面。」(西二9)。他有完全的神性,大能,作神所作的(約五17、19-21)。他也接受人的敬拜(太八2,十四33;約九38)。

若基督沒有神性,他就不是神了;他若不是神,他的捨命就沒有救贖所有信者的價值,「一人替眾人死」也就無法成為事實了。他是神的獨生子,他的寶血大有功效!

第二節 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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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的人性

基督是真的神,也是真的人。他有神性,也有人性。他既然降世為人,在世上的時日,就有充分的人性表現。人性有光明的一面,也有陰暗的一面。基督的人性,只有完美的一面,沒有醜惡的一面。他既聖潔,又溫和良善;既忍受罪人的頂撞,又勇敢與撒但、罪惡抗爭。

他的人性表現:

1.他有靈、魂、體;也有知、情、意。

2.他經歷過人的需要、試探和痛苦。

3.他有好牧人的心腸,他降世為人,是要服事人,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他時常憐憫「困苦流離」如羊無牧的群眾。

在福音書中,他多次自稱為「人子」,表示他雖是神的兒子,也是人的兒子;有神性,也有人性。

他是真神,又是真的人,所以天下人間,只有他有資格成為神人之間的中保,成為天下人間唯一的救主(提前二5-6;徒四12)。

第三節 基督神性和人性的關係

在基督裡面有神性,也有人性,二者共存,其中的關係是微妙的。

一.神性和人性彼此聯繫,卻不互相混合。這意思是他的神性一直保持著,他的人性也一直保持著。例如:他的身體需要睡覺(太八24),但是神是「不打盹,也不睡覺」的。若他的神性、人性彼此混合,用神性去應付體力的疲乏,就不必睡覺了。主耶穌在曠野禁食四十日時,「後來就餓了」(太四2),魔鬼對他說:「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吩咐這些石頭變成食物。」意思是:你不是神,否則你不會肚子餓,你就試試把石頭變成食物,我才信你是神。這是要主耶穌不信神所說的「這是我的愛子」,也要他藉神性去克服人性所遭遇的難處。

二.神性和人性彼此聯繫,卻不互相同化。按人看,神性當然比人性強而有力,日子長久之後,人性漸失,神性就佔了優勢。神性把人性同化了,人性就提升了,成為超人。其實不然,主的神性和人性,並不同化。主行神跡,是照神的旨意和時間作事,是憑著聖靈的能力(徒十38;路四18)。神的本性是慈愛、公義、聖潔;主耶穌既有神性,也就在他的地上生活中表彰出來。同時,因他有了神性,就能體會神的心腸,與神同心、同行、同工,也親密地與神相交。福音書所記載的,與神仙、活佛的故事不同,就是在乎主的神性和人性完全保持其本質。

三.神性和人性彼此聯繫,卻不互相排斥。神性和人性各盡其職,和洽相處。神性並不越俎代庖,人性也不越級行事(獨斷獨行)。

一位基督,既有神性,也有人性。雖有神性,仍是真真實實在地上做人,過著人的生活。雖有人性,卻不因試探而跌倒,因苦難而畏縮,因聲譽而驕傲。

他真是一位十足奇妙的救主。

第四節 降卑和升高

聖經中記載基督的生平,有「降卑」和「升高」兩個階段,兩種境界。

降卑

基督是「原與父同在」的永遠生命,是「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約壹一1-2)。他在世界創立之前,與父神同享榮耀(約十七5)。及至神的時候到了,他就成了肉身,在地上「做人」。這在他的生命中,是一次很大的變動:從至尊至榮,降到又卑又微的地步。

1.降生

榮耀的神子,降生為人,且出生於客店的秣槽裡,他生時無搖籃或小床,富足成了貧窮(林後八9)。生長於平民的家中(可六1-3),住在這個罪人居住的世界上。他不堅持自己與神同等,「反倒虛己(倒空自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腓二6-8)。

2.受苦受難

為了開始他的傳道事工,他曾一度禁食四十晝夜(路四1-2)。在傳道期間,他周遊四方,居無定所(徒十38;太八20),又遭受猶太教領袖的刁難,罪人的頂撞(來十二2-3),迫害(路四28-30;約八59)。先知以賽亞說他是憂患的人(中文譯為「多受痛苦」)。他受難的時候,遭受鞭打(當時的鞭子附有硬塊,犯人被抽打之時,常因疼痛,體無完膚而昏厥),凌辱,詈罵,加上精神上的打擊,十字架的酷刑,真是受盡千辛萬苦。這一切並非他有絲毫過犯,而是我們當受的刑罰,他甘心為我們擔當,為人嘗了死味(彼前二24;來二9)。

3.身受安葬

「安葬」表示他已被釘死,由馬利亞的約瑟和尼哥底母為他辦理安葬事宜(約十九38-42)。他是「生命的主」,竟然被猶太領袖借刀殺死!照理,他不會死,但他真的為我們的罪而死,神的愛在這事上大大顯明出來(約壹四9、10,三16)。

4.降到陰間

「陰間」是死了之人靈魂的住處,墳墓是死了的人身體所躺臥之處。主耶穌降到陰間,第三日才復活(詩十六10;徒二27、31)。

升高

1.復活

「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林前十五3-4)。「從死裡復活」一語,原意是「從死人中復活」,既是從死人中復活,就是身體真真正正的復活了。舊約時代有死人復活的記載,新約時代,也有死人復活的記載。然而基督的復活,是特殊的復活,並不是延長壽命而已,因為他的復活,是活到永永遠遠的(啟一18)。他從死人中復活,證明他是生命之主,所以他不能被死拘禁(徒三15,二24);也證明他是神的兒子(羅一4)。神使他復活,也能使所有死了的人都復活(約五25-29;啟二十12-13)。基督復活,是教會信仰的基石,基督徒蒙神救贖、重生、稱義,都是從基督復活而來的;信徒的盼望,在苦難中、逼迫中的堅忍,也是從基督復活而來。若基督未曾復活,基督教就不是活的宗教,聖經就不可信,使徒所傳的道,所作的見證也是不可信的(林前十五14-19)。

2.升天

基督復活四十日之後,在他的眾門徒眼前,被接升到天上(路廿四50-51;徒一9-11)。他降卑到無可再卑的地步,神就把他升為至高(腓二9)。他在世上的重要任務,經已完成(來一3),他回到聖父那裡,要為信徒預備天家(約十四2-3),也差遣保惠師來扶持幫助信徒,並與信徒永遠同在(約十四15,十六17)。

3.坐在神的右邊

這是應驗了詩篇一百一十篇第一節的預言,他與神一同掌權,是他最崇高的地位和榮耀,他為教會作萬有之首(弗一22),為信徒代求(羅八34;來七25)。此外,他坐在神的右邊,也是等候最後的勝利(詩一一零1)。

4.再臨

他要從高天降臨,是以萬王之王的榮耀身份而來的(啟十七14);是榮耀的顯現(來九28),也是偉大的啟示。他什麼時候再臨?除聖父之外,沒有人知道(可十三32)。不過,在他再臨之前,必有許多跡象、預兆顯出來(太廿四37-42;帖二3-7)。他再臨的時候,是駕雲降臨的(太廿六64;啟一7)。他再臨的目的:

1.是要迎接信徒(約十四3)。

2.賞罰信徒(林後五1-10;林前三13-15)。

3.拯救以色列民(亞十四1-4,八3;彌十一26)。

4.審判列國萬民(太廿五31-32;提後四1)。

5.執掌王權(啟十一15;林前十五24)。

6.消滅魔鬼(撒但)的權勢(約壹三8;啟二十10)。

7.結束舊天地,引進新天地(彼後三10-13;啟廿一1;來一10-12)。

第五節 基督的中保職分

舊約時代,神和人中間的中保職分,由先知、祭司、君王分擔。新約時代,神的聖子基督,是神人之間的唯一中保(提前二4-6)。

一.

基督的先知職分

「先知」是神的代言人,受靈感而說預言,傳達神的啟示或信息。摩西曾預言,將來神要興起一位像他的先知(申十八15),使徒彼得指出,這位先知就是聖子基督(徒三2-26)。基督曾自稱為先知(路十三33),許多看見他說話行事的人,也認為他是先知(太廿一11、46;路廿四19;約六14,九17)。事實證明:基督是空前絕後最偉大的先知。

1.他是神的獨生愛子;眾先知只是神的僕人。

2.他是神的最完整的啟示;眾先知所得的啟示是局部的。

3.他是永活的主;眾先知壽數都是有限的。

4.他有神的權能;眾先知只有部分的權能。

5.他是先知預言的中心;眾先知是奉命預言基督的事。

二.

基督的祭司職分

祭司是蒙神選召,奉派替人辦理屬神的事(獻祭、代求、講解神的律法等),又為神的子民祝福(來五1;瑪二5-7;民六22-27)。基督是空前絕後、永遠活著、永不改換的最偉大祭司:

1.他的聖潔生命和生活(來七26)。

2.他是生命之源(來七3;約一4,五26)。

3.他是天上的大祭司(來八1-2,四4)。

4.他是更美的中保,獻上更美的祭(來八6,九23)。

5.他兼有神性和人性:作為神子,體念父心;作為人子,體貼我們的軟弱(路二49;來四5,五2)。

三.

基督的君王職分

「基督」是他的王號,表示他是神所膏立的最高君王,是萬有之首(弗一22;啟一5)。他的國是永遠的國,是公義、和平、光明、屬神的、永遠的國(賽九6-7)。他是空前絕後偉大的王,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啟十九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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