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課 如何對待犯罪者
到底我們應該怎樣對待那些犯罪的弟兄姊妹呢?我們應該怎樣對待軟弱的人呢?在過去有許多事情令我非常難過,就是看見往往有兩個極端,這兩個的極端是什麼呢?第一,我們對罪無動於衷,因為這個緣故有不少的弟兄姊妹甚至犯了姦淫,有些的傳道人犯了偷盜,犯了貪污,犯了虧空公款,犯了各種的罪,但是教會還是容許這些的人繼續存在下去。
在一個地方有一位同工與一位姊妹犯了姦淫,而且這件事情差不多連不信的人都已經忍受不住。那位位姊妹的丈夫是不信主的,公開揭發了這事情出來而且有證有據,證明這個人的的確確是和他的太太犯了姦淫,而他的太太也承認。但是很可惜的是,竟然教會對這個同工無動於衷,完全沒有任何的紀律,完全沒有任何的批評,完全沒有任何的交代。這引起一些不信的人非常反感,他們再也不願意去這個教會。後來,連這位的姊妹自己本身也不敢去教會,這個事情絆倒了無數的人。
另外有一位教會的執事,是當我在美國的時候知道這事情的。他一直虐打他的太太,後來當他有了三個孩子後,竟然跟另外一個女人住在一起,那時已經有很多人知道這件事情,但當問到教會的牧者和執事的時候,他們竟然不敢理會這件事情,他們不願意去管別人的私事。有位的弟兄問我說,到底什麼是隱事,什麼是私事。當我們看見有一位弟兄甚至是教會的執事跟另外一個女人產生婚外情的時候,我們用愛心說誠實話,提出管教提出警告,難道只是在管別人的私事嗎?這個令到我感到莫名其妙。令到我更加難過的是,這位弟兄還在教主日學,還在服侍,還是執事,甚至還站講堂。
第二,除了這個極端即是對罪無動於衷之外,我們就是看見另外一個極端,就是對罪人窮追猛打,致於死地。有位教會的弟兄犯了罪以後,一位執事傳道人要求他對執事會認罪,結果他也認了罪。因為他犯了婚外情,犯了罪以後他在長老面前在同工的面前在執事的面前公開認罪,悔改了,而且已經不再犯同樣的罪了,更加好的是他太太也已經接納了他,也知道他是出於軟弱受到引誘才犯了罪,也願意原諒他。但是當時的執事仍然要求他一定要公開向整個會眾認罪,因為這個緣故,連一些不想這事情出現的人,也必須面對這件的事情。整個的家庭,這位弟兄的太太,他的孩子們;而另外的女子,她的家人和丈夫,她的孩子們,全部都要面對這種的屈辱。
公開認罪其實可以的,但很可惜的是在公開認了罪以後,每一個弟兄姊妹對這個弟兄,都投以無情的眼光,還是把他看成罪人一樣。有些以鄙視的態度看他,甚至有些人遠遠的避開他。因為這個緣故這個弟兄感到非常難過,經過一年二年,教會沒有任何的表示沒有任何的事奉給他,沒有任何機會給他,沒有任何的安慰,沒有任何的提醒,把他當作仇人一樣。這個弟兄就默默無聲,滿心傷害,他的太太也非常難過,後來他們一家就離開了這家教會。當我留意來看這兩個極端的時候,我就深深感覺到今天的教會,必須保持一個很重要的平衡,要按照聖經的話處理這些事情,如果我們處理不當,產生出來的結果將是後患無窮的,會絆倒很多人。不但絆倒當事人,連一些信心軟弱的,也會被絆倒。
到底在保羅當時對哥林多一個犯了姦淫的弟兄的處理上,提醒了我們什麼。
哥林多後書第二章第五節到十二節:「若有叫人憂愁的,他不但叫我憂愁,也是叫你們眾人有幾分憂愁,我說幾分,恐怕說得太重。這樣的人,受了眾人的責罰,也就夠了。倒不如赦免他,安慰他,免得他憂愁太過,甚至沉淪了。所以我勸你們,要向他顯出堅定不移的愛心來。為此我先前也寫信給你們,要試驗你們,看你們凡事順從不順從。你們赦免誰,我也赦免誰,我若有所赦免的,是在基督面前為你們赦免的,免得撒但趁著機會勝過我們,因我們並非不曉得他的詭計。我從前為基督的福音到了特羅亞,主也給我開了門。那時因為沒有遇見兄弟提多,我心裡不安,便辭別那裡的人往馬其頓去了。」
我們看見這個地方最少有四個原則,是在我們管教、紀律、提醒、責備那些犯罪的人的時候,必須要注意的原則,第一:為他們憂愁。一個最基本的態度,「若有叫人憂愁的,他不但叫我憂愁,也是叫你們眾人有幾分憂愁,我說幾分,恐怕說得太重。」如果這個人犯了姦淫,我們整個教會對這個犯姦淫的人應該有怎樣的態度呢?聖經說當我們真的看見有人犯罪的時候,一個很重要的反應,我們必須要為這個罪感到憂愁,因為這個罪是在我們的教會當中行了出來,因為這個罪是發生在教會的弟兄姊妹身上,這個真的是絕對令神的心難過,我們好像是把他重釘十字架一樣,這不單令主耶穌難過,我們任何一個真正屬於神的人也應該感到難過。若是在教會當中,你看見其中一個弟兄姊妹犯罪,虧缺神的榮耀,無論是偷盜,貪污、貪財、犯了姦淫,犯了淫亂,各種的罪,我們是否為到這個人的罪而感到憂愁呢?
當我們對人對弟兄姊妹的罪有這樣的憂愁的態度的時候,你就會發現神又在我們教會當中彰顯祂的榮耀出來。過去我們也經過一段的時間,因為弟兄姊妹個人自我中心,弄到教會差不多要分裂。在那個時候,我們對此無能為力,特別是關於產生在教會當中靈恩的問題,有些弟兄同工,參加了聚會以後,感覺他們才是對的,我們是不對的,就要把一些相對的東西硬硬的搬到教會,甚至要把一些很極端的知識的言語,智慧的言語,預言等等,一些超自然的神跡奇事的恩賜,治病的恩賜都要帶到教會來,要堅持這個才是屬靈,當時我已經跟這些人講的清清楚楚,有些東西可以學,有些東西不應該學。
一些超自然的恩賜,不是我們求就有的,我們也不應該高舉這些超自然的恩賜,因為最重要是福音,最重要是神的話,要是我們高舉一些預言,我認為會很容易走向異端;要是我們高舉方言,這根本同跟哥林多前書十二章十四章的教訓是相背而馳的,我也告訴他們當時的方言,應該是一個地方的語言,是神特別賜給的,以至於更多外邦的人可以聽到福音。但是這些人不聽,偏偏在教會行這些事,甚至一個姊妹也被他們拉去作這事。當時我非常難過,警告了以後我們就要求同工們,要求執事們一起為這事情禱告,我為這個事情流淚禱告很多遍,感謝主的一件事情,神的恩典就在我們當中,其中一個有靈恩趨向的同工,他自動離開了,道不同不可以同謀,我當時也非常的平靜,叫教會厚待他讓他自動離開。然後他跟著他神學的歷程,走到他那一部分去了。感謝主,教會因為這個緣故更加的同心,更加的合一。從那個時候開始,在四年內,教會增加了大概四倍多的數目,我們從四百多人,增加到現在差不多一千人,我們感謝主,就是當弟兄姊妹同心,我們要對付罪對付人的自我中心,對付不合神心思的事情,我們就要靠禱告,另一方面也接納這個人,我們原諒他,就會看見神的恩典就在我們當中。
第二,我們必須要學習寬恕那些犯罪的人,第六和第七節「這樣的人,受了眾人的責罰也就夠了;倒不如赦免他,安慰他,免得他憂愁太過,甚至沉淪了。」神是怕這些人會沉淪,所以當這些人願意悔改願意認罪時,我們必須要有一種心態,要寬恕這些人,我們要對付的不是這些人,而是罪。我們最重要的是讓他們與罪一刀兩斷,把罪趕出去,但絕對不是把人趕出去,除非這個人堅持不悔改堅持不認罪,我們就沒有辦法了。任何時候,只要他認罪,只要他悔改,我們還是要挽回這個人。我們是否也有同樣的愛心,來對待這些犯罪的人呢?
有一位的弟兄在教會當中,向執事同工們公開認罪了以後,一年內,還是鬱鬱寡歡,還是得不到弟兄姊妹的愛,弟兄姊妹的原諒,弟兄姊妹的支持,弟兄姊妹的安慰。後來我就請他到我的家去,我就跟我太太一起的安慰他和他的太太,鼓勵他不是看人而是看神,也告訴他縱使在教會當中得不到他人的原諒與接納,但是我告訴他們,神接納了他們,我也接納他們,結果我們就介紹他到另外一個福音機構鼓勵他再繼續事奉,不要再浪費他的光陰在自怨自爻的當中。感謝主,在短短的幾年內,神徹底的醫治他們,我們就看見他們的長進,越來越恢復對神純真的心,以及對神的心志。我們非常感謝主,我想在那個時候,如果沒有人對這些的弟兄作出安慰、鼓勵肯定的話,我恐怕這對的夫婦都已經沉淪了。
第三,我們不光要寬恕那些犯罪的人,在責備的時候,也要顯出愛心。第八節這樣說:「所以我勸你們,要向他顯出堅定不移的愛心來。」堅定不移的愛心,就是肯定我們要對付的是罪。我們要照顧的是人,要建立的是人,要接納的是人。很多時候我們感覺到很難分辨,到底今天我們是接納人還是接納罪呢,到底是對付罪或是對付人呢。
在中國的時候,發現來來去去那些運動的本身就是對付人,不是對付罪,因為這個緣故,在國家沒有寬恕這回事,過去所看見的只是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互相之間那種仇恨的心態非常的強烈。我們沒有辦法真正叫一個人有機會能夠再活一次,脫胎換骨的成為新人。但是在主裡面,我們經歷過主無條件的饒恕,無條件的接納,無條件的愛,也知道我們曉得應該怎樣去愛其它得罪我們的人。
有一位姊妹,她的女兒本來非常熱心的愛主,怎知有天晚上她去上完神學學院課程後回家的途中,她被一個強姦犯強姦而且把她殺掉,她的女兒被殺死了以後,後來警察就抓到疑凶,發現這個疑凶不但殺了她的女兒,而且還殺了另外一個人,結果判他終身監禁,這位的姊妹在法院聽見法官宣判的時候,非常的不平,她說為什麼不可以以命償命,但是法官回答說,因為這個犯人非常年青,只有十九歲,希望他還有一個悔改的機會。因為這個緣故,法官就判他終身監禁,盼望在監獄當中,他能徹底的悔改。
這個姊妹就因此患了神經衰弱,整天的活在怨恨當中,過了很久還是沒什麼改變,牧師去探望她,她還是在埋怨這個埋怨那個,深深的為她的女兒抱不平。感謝主,有一次她因為精神非常的不好也盼望能夠得到醫治而回到教會當中,她聽了一個原諒饒恕的功課,特別是一個猶太人怎樣饒恕德國人,她非常受到感動。回家不久有些人來探訪她,就是基甸聖經學會的人,那些人就是專門把聖經送到囚犯那裡,他們就問這位姊妹要不要送一本聖經,能夠令到監獄裡的囚犯有機會得到新生。結果這位太太經過考慮,最後作了一個決定,就用了幾十塊錢買了一本聖經,上面寫一段的話,某某人耶穌基督無條件饒恕了我,所以我也願意無條件的饒恕你,願神祝福你,賜給你一個新的生命。她簽了名就交給基甸會的人來送到監獄裡面給那個姦殺她女兒的監犯。
過了大概五年左右,她收到五封的信,都是從不同的家長寄來的,不約而同的都是感謝她,就是因為她令他們的兒子在監獄裡脫胎換骨改變過來,這位太太非常奇怪,「我沒有去過監獄啊,我沒有傳過福音給你們的兒子啊,沒有傳過福音給你們的女兒啊,為什麼說是我令到你們的兒女得到新生。」後來她才知道,原來藉著她那本聖經,她對那個囚犯的饒恕原諒,那個囚犯就在監獄裡面信了主,信了主以後就繼續在監獄團契跟其它弟兄查經,查了兩年以後,他就在監獄裡面做一些服務和一些義工的工作,就把福音傳給囚犯,因為這個緣故,在監獄裡面短短的幾年內,就帶了好幾十個的青少年歸到主耶穌基督裡面。
當這些青少年歸到主耶穌基督以後,他們的家人非常高興,然後這位弟兄就說:「你不要多謝我,要謝你就多謝海倫太太吧。」海倫太太就是著個姊妹。結果這些人就寫信給海倫太太多謝她,海倫太太接到這些信的時候非常非常的感動,她講了一句話:「原來我女兒沒有完成的心願,現在我的兒子替她完成了。」她就把這個囚犯當成她的兒子看待。後來這位的弟兄,因為在監獄裡太出色了,就被釋放。在釋放的時候,他不願意出來,還是留在監獄繼續不斷的向囚犯講見證,勸他們信主。
要是我們能夠合一的對待那些犯罪的人的時候,我們就看得見神是如何的脫胎換骨把他們改變過來。我們需要為他們憂愁,我們需要寬恕那些犯罪的人,我們在責備的時候要顯出愛心。下面十一節,「免得撒但趁著機會勝過我們,因我們並非不曉得他的詭計。」第四個我們要注意的原則,就是不要讓撒但有任何的機會,我們對付的不光是罪也要對付撒但,很多時候撒但就趁教會當中有人犯罪,牠就搞一些分裂的工作,就好像我剛剛提到那個犯了罪的弟兄,當他向執事會認了罪以後,再向整個會眾認罪,會眾有兩個完全不同的反應。第一個反應,為什麼傳道人偏心,只要弟兄認罪,而不要那個姊妹認罪呢?為什麼只有一個人呢,因為姦淫是兩個人的,不可能只有一個人。因為這個不同的意見,有些人就忿忿不平的離開教會。第二種反應,就是另外一些的人,認為弟兄已經認罪了,還要令到他的太太和兒女蒙受了很多的痛苦,是不公平的。因此覺得教會處理不當,所以也離開了教會。
另外還有一個,就是在教會那個犯姦淫的執事還不繼續的在教會教主日學,教會處理不當,沒有針對他的罪沒有勸他悔改,因為這個緣故,有些軟弱的弟兄就跌倒了,特別有些認識他太太的人,知道他怎樣虐待他的太太,知道他怎樣跟一個不信的住在一起,他們就非常反感,藉著這個反感,就不再去教會。教會因此就分裂了。我們看見很多時候撒但襯著這些機會來分裂教會,令到一些軟弱的肢體跌倒,同時,我們也看見這個執事的太太也跌倒了,跌倒是因為她也看不過眼,為什麼來來去去投訴了這麼多次,教會也無動於衷,她簡直完全失去信心,因此她也不去教會,對神充滿了埋怨充滿了不滿。
原來撒但就是想襯著這些機會,不僅要分裂教會,撒但也希望趁著這些機會,令一些軟弱的肢體跌倒,甚至也令一些教會的傳道人產生問題,怕人過於怕神。神就是要我們對付撒但,因為祂不想我們怕人過於怕神,結果造成明明知道有人犯了罪也不敢告訴他,也不敢勸免他不敢勸告他,結果是整個教會受到虧損,使神的榮耀受到虧損。不單是神的榮耀受到虧損,而且更加可怕的就是連當事人的家人和一些軟弱的人也一同跌倒。我記得我去到那邊,對那個執事勸講了以後,我也接著對傳道人講了一些這樣的話。結果一個傳道人對我說,這個人在教會的影響力非常大,要是教會對他有任何的制裁有任何的紀律的話,恐怕他離開:很多人就會對教會不滿。
我當時對那裡的主任牧師講了一句話,我說:「到底我們今天的教會是神的教會,還是人的教會,到底教會是你的教會,還是神的教會?要是教會是神的教會,我們要有的原則就是神的原則,我們怕的是要怕教會的元首教會的頭,就是主耶穌基督,行事為人我們必須要按照祂的意思去做,但要是你不認為這是神的教會呢,你就按照人來去做,你是怕人就差不多等於說教會是人的,不是神的。」我當時講完了以後,就把決定交回給他,但是我絕對相信我們最後也是要負責,願我們的教會成為神榮耀的燈台,而不是撒但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