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課 樂捐的賞賜
這一課我們分享的題目是「樂捐的賞賜」。有人說 ,今天信徒的奉獻有三種:第一種奉獻是火石般的奉獻,就是你敲一下,就像火石一樣,迸發出一個火點來,只見火花,而沒有實際;屬於雷聲大雨點小。第二種奉獻是海綿似的奉獻,何謂海綿似的奉獻?就是你督促一下,他就擠一點;你不擠,他就不出;你大力一點擠,他就多出一點;少一點力擠,他就少出一點。第三種奉獻是蜂巢般的奉獻,即奉獻似蜜蜂的蜂巢,蜜是自動自覺流出來的,而且甘甜無比。你是屬於哪種奉獻呢?
有一個笑話講三個人奉獻。第一個說 ,我奉獻時,先在地上圖一條直線,分成左右兩邊,然後我把錢往天上拋,凡是落到左邊的,就是屬於神的,就奉獻給他;凡是落到右邊的,就屬於我的,我就自已留下用。第二個人說,你的奉獻不算什麼,我奉獻時,是在地上圖一個大圓圈,然後把我的錢往上拋,凡是在圈內的,就是神的,凡是落在圈外的,我感覺是神不要的,我就自用。第三個人說,我的奉獻既不圖線也不圖圈,我是把錢往上拋,要是拋上不跌落下來,就是神已拿去了,如果跌下來,就是神不要了,我才要。這些笑話聽起來可笑,但說明在今天很多人對奉獻根本沒有一個正確瞭解和認識,因此也就沒有正確的行動。我們現在很多教會都很窮困,很多傳道人生活非常可憐。為什麼?不是神可憐,而是因為人很可憐。
我們看看保羅怎樣講解樂捐的心態。請看第九章 6-15。「『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這話是真的。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神能將各樣的恩惠多多地加給你們,使你們凡事常常充足,能多行各樣善事。如經上所記: 『他施捨錢財,賙濟貧窮,他的仁義存到永遠。』那賜種給撒種的,賜糧給人吃的,必多多加給你們種地的種子,又增添你們仁義的果子;叫你們凡事富足,可以多多施捨,就籍著我們使感謝歸於神。因為辦這供給的事,不但補聖徒的缺乏,而且叫許多人越發感謝神。他們從這供給的事上得了憑據,知道你們承認基督,順服他的福音,多多地捐錢給他們和眾人,便將榮耀歸與神。他們也因神極大的恩賜顯在你們心裡,就切切地想念你們,為你們祈禱。感謝神,因他有說不盡的恩賜!」
怎樣才可以作一個樂捐的人 ?
第一 ,必須要認定神的原則,即「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種,就是奉獻。篾言說得很清楚「有失散的,卻更增添;有吝嗇過度的反致貧窮。」收,不僅是將來見主面時的收,大家是否記得耶穌基督有關分錢給三個僕人的比喻:一個分五千銀,一個分二千銀,一個分一千銀,那個分五千銀的回來時歡喜地說,主啊,我又賺回五千; 拿兩千的也又賺了二千交給主;那個拿一千的,說我沒有得到什麼恩賜,又比不上別人,乾脆把一千銀埋在地下。結果主回來時,稱讚第一個和第二個是又忠心又良善的僕人,並說要派很多事交他們管理,並且把他們賺回來的那部分錢,完全給於這兩個僕人;說明神給我們財富,讓我們去奉獻,不是要我們的東西。當我們忠心做好本分時,他就把這一切都給我們。錢財都不是我們的,是主人的,祂只是暫時叫我們管理而已,只有我們忠心管理時,那些才是屬於我們的;但若我們不好好管理,好像那個拿一千銀的僕人,到主回來時候,主罵他是又惡又懶的僕人,本來錢放銀行收利息也可,但因他懶惰,所以他一無所有。
所以「種」與「收」 ,是將來我們見主面時,神一定會按照的我們在地上如何管理他賜給的財富來回報我們。忠心管理的,就會多收;不忠心的,不願奉獻的,始終有一天,那財富不是我們的。正如衛斯裡.約翰所講的,「我為自已用掉的,已經失去了; 我為自已存下來的,總有一天要失去; 但是我為神、為福音的緣故擺上的,才永遠是屬於我的。」
「種」與「收」不僅是將來的 ,而且是現在的。當我們願把神賜給我們的東西用出去,用得越多,果子出來的越多。這些果子包括:我們以愛心服侍的人,以愛心奉獻給於別人,奉獻給於宣教士,奉獻給於教會,這樣教會增長就會更加快速。什麼更重要? 是錢財,還是人的靈魂? 需要我們作出重要抉擇。我們要選擇錢財還是更多人的靈魂,使更多人造就成為主所用的人。
第二 ,我們必須要認定, 唯有樂捐的人,才是神所喜愛的人。第七節說:「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樂意,就是從本身內心深處發出的,是自願;樂意也是一種享受,認定奉獻是神對我的好處,是神給我的面子和恩典,是神給我機會參與世上的事情。如果以這種心態奉獻,肯定他的奉獻是蒙神喜悅的。感謝主,有些十分貧窮的地區,都可以奉獻出來給主。比如我曾在中國一個農村傳道,有一家人因貧窮,屋頂都破爛不堪,下雨時漏水,家俬很破舊。但我離開時,這家卻硬塞給我五十元錢,我不忍心收下,但盛情難卻只好收下,我抱著他們,為他們獻上一個感恩的禱告。我深信,他們那五十元,就好似窮寡婦的兩個小錢一樣,那是他們全部的財富。我收了這五十元,回來後來我又托一個弟兄,給他們帶去幾百元錢,我盼望他們可以靠神的供應,買一些新的家俬,以便能招待更多人。
第三 ,我們要認定捐得越多,越能多蒙恩惠。第八節至第十一節:「神能將各樣的恩惠多多地加給你們,使你們凡事常常充足,能多行各樣的善事。如經上所記:『他施捨錢財,周濟貧窮,他的仁義存到永遠。』那賜種給撒種的,賜糧給人吃的,必多多加給你們種地的種子,又增添你們仁義的果子;叫你們凡事富足,可以多多施捨,就藉著我們使感謝歸於神」。瑪拉基書第三章第十節也清楚教導我們要作十一奉獻,甚至神說,你以此來試我,我能把天上的窗戶來傾倒,把一切恩典傾倒在你們身上。
從我和太太信主的經歷 ,也同樣感受到這一點。我們從來沒少於十一奉獻,但我們從來沒有試過真正缺乏什麼。甚至在我們讀神學時真得感到很缺乏,第二天要交學費,前一天都拿不出錢來。我們曾向一位姐妹說可能要借一些錢交學費,結果她說可拿錢給我們交學費,並說不用還。但我們沒有要。到了第二天,出乎我們意料,我外父原公司的老闆知道我們在國外唸書,希望我們聖誕節時到處玩玩,就給了我們一張支票,這筆錢不多不少,剛剛夠我們交學費用,還剩100元,夠買菜用。第二個學年,也是到交學費前一天,他又寄支票叫我們去玩。其實,我們從未告訴他,我們有缺乏,我們也不知道怎樣多謝他,因他周遊列國,連一個固定住址都沒有。但是,當我們收到支票時,我們深信一件事,就是我們奉獻越多,祂給予我們越多,我們根本不需要為明天憂慮,因為神是富足的神,祂一定會把祂一切豐富賜給我們。
奉獻越多其實是恩惠更多 ,我們奉獻不會是愁眉苦臉,而是更加快樂,因為奉獻有如把錢放進銀行。錢放銀行,最多利息不過5%-6%,10%的利息已經感到很多了。但是,如果我們把錢存在天國的銀行時,我們得到是百分之一萬,那是神給我們的恩典。感謝主,神不單單告訴我們樂捐乃是恩惠,越多捐就越多恩惠,樂捐本身已是恩惠。
第四 ,樂捐的結果是叫我們凡事富足。九章第十一節神告訴我們「叫你們凡事富足,可以多多施捨,就藉著我們使感謝歸於神」。換句話說,樂捐的結果是叫我們凡事富足,神告訴我們:越有的越加添給他,越沒有的,連他所有的都要取回來。今天神決定我們富足與否,是看我們如何運用他所賜於我們的一切。我曾講過我教育兒子的事例,就是他樂於與其它小朋友分享糖果時,他從來不會有缺乏,我一定會給他足夠的糖果,讓他與小朋友分享;但是如果他捨不得與別人分享,我就不會給他,讓他變成一個窮光蛋。
今天很多教會窮得可憐 ,不是因為他們無錢奉獻,乃是因為他們不願奉獻,以至於神無法祝福他們。我看到一些教會在差傳上奉獻非常多,但我也看見這些教會豐足有餘,這要感謝主。凡事富足,不是一件事富足,而是更多事情都富足,包括快樂的心,喜樂的心,包容的心,是聖靈的果子,樣樣富足,在各方面毫無缺欠。一個真正富足的人,就是將自已擁有的分給別人的人,一個真正的窮光蛋,就是沒有任何東西與人分享。我們到底是窮光蛋還是富足的人,就看我們到底有否與人分享。
第五 ,樂捐的賞賜就是可以讓主得榮耀。十二節到十四節,要求我們只要認定樂捐可以使神得榮耀,我們就可以慢慢成為一個樂捐的人,「因為辦這供給的事,不但補聖徒的缺乏,而且叫許多人越發感激神。他們從這供給的事上得到憑據,知道你們承認基督,順服他的福音,多多地捐錢給他們和眾人,使將榮耀歸於神。他們也因神極大的恩賜顯在你們心裡,就切切地想念你們,為你們祈禱。」福音之所以能夠傳開,很明顯是透過許多人願意付代價和奉獻得來的,原來當我們樂於把神賜給我們的豐富與人分享時,神就會把那些會朽壞、會改變、會失去的短暫的東西扭轉過來,成為永恆不朽的東西。
教會半年前有一個病人 ,原是查經班的姐妹,二十幾歲,患了硬皮症,血管都硬化了,醫生說是不治之症,眼看這個二十幾歲的人受折磨,她本與母親相依為命,她住院期間,教會的弟兄姐妹每天帶菜帶飯給這位姐妹和她母親吃,這位母親非常感動,在女兒過世兩二天後,這位母親也信了主,她受洗時,感慨地說,我想不到,我失去一個兒女,卻得回很多兒女。因為那個查經班八個人每人都認她做契媽,他們每週輪流去看她。現她也參加教會的長青團契,最近她主動講見證時,想起女兒而痛哭,我安慰她:女兒是早車,你是晚車,我們的終點都一樣;另外我告訴她,神也預備給你很多女兒。這位母親說,要不是看見今天有這麼多兒女,我恐怕也活不下去了。感謝主,這麼多弟兄姐妹為照顧這位母親,而奉獻出自已,我們也看到一個活的榜樣,即是使更多人歸向主。現在她女兒原來的男朋友也歸信主了。原來神就是藉著我們的奉獻,使神得到更大榮耀,更多人得到神的好處。
第六 ,我們必須認定神有說不盡的恩賜。即神擁有無限的供應。我們願意分享給別人時,神就會把祂無限的恩惠供應給我們。所謂無限,就是無論我們付出多少,神都會無限地回報我們,我們付出越多,神給我們回報越多;我們付出越少,從神領受得就越少。願我們相信神的原則,相信神的恩賜,繼續不斷服侍更多人,以便經歷到神更多恩賜臨到我們身上,當這些恩賜降臨時,我們再用這些恩賜服侍更多人,這樣神的國就可以拓展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