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耶穌再來與他的千禧年國度

 19-20

   I. 主再來作王:審判世界                         19:1-20:3

A. 主再來時天上的讚美                      19:1-6

B. 主再來時羔羊的婚筵                      19:7-10

C. 主以萬王之王的身份來審判世界              19:11-20:3

1.  主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           19:11-16

2.  審判敵基督,假先知和列國        19:17-21

3.  審判撒但:被捆綁一千年           20:1-3

II.主再來作王:建立千禧年的國度                      20:4-15

A. 在千禧年國度中,                20:4-6

信徒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

1. 「一千年」的解釋

2. 千禧年國度應驗的重要性

3.  信徒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

B. 在千禧年國度後,                20:7-15

歌革與瑪各、撒但與白色大寶座的審判

1.  千禧年國度後,歌革與瑪各的審判     20:7-9

2.  千禧年國度後,                   20:10

撒但被永遠的扔在火湖裡

3.  千禧年國度後,白色大寶座的審判     20:11-15

讀完啟示錄   19-20章後,你會明白:

1. 神公義的審判,主的再來是實在的,撒但、敵基督、假先知,必受永遠的審判。

2. 主再來是在地上建立他千禧年的國度,教會的信徒要與主一同作王,這是信徒有福的盼望。

3. 白色大寶座的審判。

約翰從啟示錄第   4章開始,所描述的都是跟大災難期間有關的事,直到 18章才完畢。從第 19章開始,約翰便敘述他所見有關大災難後所發生的事情。事實上,啟示錄 19章正是大災難後,千禧年前所發生的事,高潮乃在於主以萬王之王、萬主之主的身份降臨地上。

啟 19章可以分為三部份:(1)主再來時天上的讚美 19:1-6;(2)主再來時羔羊婚筵 19:7-10;(3)主的降臨地上,審判世界 19:11-21。

 I.  主再來作王:審判世界 19:1-20:3

 A.  主再來時天上的讚美 19:1-6

啟  19:1

此後,

我聽見好像群眾在天上大聲說:

「哈利路亞〔就是要讚美耶和華的意思〕!

救恩、榮耀、權能都屬乎我們的 神!

啟  19:2

他的判斷是真實公義的;

因他判斷了那用淫行敗壞世界的大淫婦,

並且向淫婦討流僕人血的罪,

給他們伸冤」。

啟  19:3

又說:「哈利路亞!

燒淫婦的煙往上冒,

直到永永遠遠」。

啟  19:4

那二十四位長老

與四活物就俯伏敬拜坐寶座的 神,

說:「阿們!哈利路亞」!

啟  19:5

有聲音從寶座出來

說:「神的眾僕人哪,

凡敬畏他的,無論大小,

都要讚美我們的 神!

啟  19:6

我聽見好像群眾的聲音,

眾水的聲音,大雷的聲音,

說:「哈利路亞!

因為主我們的 神、全能者作王了」。

這段經文好像一個扣,把第 18章跟第 19章連起來。第 18章末提及大淫婦大巴比倫之滅亡和地上三種人的反應。啟 19:1-4可以說是天上對大巴比倫之沉淪的反應,也可以說是回應 18:20之呼喊。18:20是呼喊天上群眾,要因巴比倫之傾倒而歡呼;19:1-4就記錄天上群眾大唱哈利路亞讚美神。但在讚美巴比倫得報應之歌頌聲中,漸漸轉向施報應的神為王而歡呼。從此,就引進羔羊的婚筵一段經文。約翰就好像一位富經驗的導演,一步一步把注意力從大巴比倫轉移到神身上。

這段經文一共四次的唱「哈利路亞」讚美神。很出奇的,雖然「哈利路亞」這讚美在基督徒的圈子是這麼普遍。全本新約聖經就只是在這段經文中可以找到。我們對這讚美的熟悉,完全因為它曾在詩篇出現,就是「讚美耶和華」(詩 106:1;113:1,9;117:1;135:1-3)。這就是「哈利路亞」希伯來文的原意,翻譯七十二希臘文譯本的學者是把希伯來文直譯音而成 (transliterate),所以「哈利路亞」人人都懂。在未詳細看這段經文以先,我們可以留意到這讚美的聲音是從外而入內,就好像三個同心圈一樣,在最外圍的是「群眾」,入一層的是廿四長老與四活物。最入一層的是神寶座,讚美聲就是這樣從外而內。

1.  群眾的讚美 19:1-3

   這群眾是天上的,但究竟是誰?有人認為是天使,但也有人認為是已死現今在天上的信徒。支持後者的理由是,這天上群眾的讚美提及榮耀、權能之外,還同時提及「救恩」,而且「救恩」是第一樣的讚美。天使是不需要救恩的,所以不需要為神的救恩而讚美神;故此這班天上的群眾是得救的信徒,這理由不錯,但也不足夠證明是天上的信徒,因為第   2節尾所給的理由是為「他們伸冤」是以第三身 (third person)寫成,若是天上的信徒,大可以第一身來說。無論怎樣我們就以天上的群眾包括天使和聖徒吧!

留意,這讚美是強調神的判斷是真實公義的,表明大淫婦得到所當得的刑罰,並且強調大淫婦的罪主要有二:就是她迷惑了世界,叫人隨從她行神所不悅的,和她殺害了神的僕人。迷惑世界離棄神就是破壞神的創造計劃,神造人是叫人親近他。殺害神的僕人也就是以神為敵,所以,大淫婦的罪是直接得罪神的。

值得強調的是,神對惡人的刑罰卻帶來了神的子民的救恩,這觀念在舊約常常出現。神對法老王的刑罰,也成了以色列人脫離捆綁的時候。

在啟示錄 18章我們已經說過,約翰在異象中常得啟示,表明大巴比倫的滅亡是完全的。在這裡第 3節「燒淫婦的煙…直到永永遠遠」也表示大淫婦是完全的被毀滅。

2.  長老、活物和群眾的讚美 19:4-6

天上群眾的讚美一完,在神寶座四周的廿四位長老和四活物都俯伏敬拜讚美神。跟著第 6節也有群眾的讚美,但這一次的讚美跟上次不同。這次是讚美神為王了,上一次是特別讚美神公義的審判,並且強調神是全能者。若果留意的話,整個啟示錄都是這樣常提及神是全能、是有權柄、是王,因為這就是啟示錄的基本信息。

在第 5節提及有聲音從寶座出來,這並不可能是神的聲音,因為這聲音稱神為「我們的神」,很可能這是一位天使的聲音,他呼喊「神的眾僕人」來讚美神。所以第 6節的「群眾」就是神的眾僕人,敬畏神的人,但這也不能說這裡的「群眾」就是單指天上的聖徒、先知,因為在第 10節,天使明說他也是神的僕人之一。

這群眾讚美之聲非常響亮,就如眾水的聲音,大雷的聲音,所以不要誤會這裡是說有三種的聲音。天上所有信徒和天使的大讚美,聲音有如大瀑布,有如打雷的雄壯。

 B.  主再來時羔羊的婚筵 19:7-10

啟  19:7

我們要歡喜快樂,

將榮耀歸給他。

因為,羔羊婚娶的時候到了;

新婦也自己預備好了,

啟  19:8

就蒙恩得穿光明潔白的細麻衣。

(這細麻衣就是聖徒所行的義。)

啟  19:9

天使吩咐我

說:「你要寫上:

凡被請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

又對我

說:「這是 神真實的話。」

啟  19:10

我就俯伏在他腳前要拜他。

他說:「千萬不可!

我和你,

並你那些為耶穌作見證的弟兄

同是作僕人的,

你要敬拜 神。」

因為預言中的靈意乃是為耶穌作見證。

天上的讚美從神的審判到神的為王,如今轉到羔羊婚娶,羔羊的婚筵。從文路看來,第 7、8節似乎仍然是天上群眾呼叫讚美的一部份 (19:6)。

中文譯為「我們要歡喜快樂」實在未能將那高興的氣氛帶出來。英文譯為 "Let us rejoice and be exceedingly glad",有著「讓我們盡情高興快樂」的氣氛在內,在上群眾這麼高興的原因是:羔羊婚娶的時候到了。

這羔羊婚娶的觀念在舊約中已有,舊約先知書常以猶太人為神的妻子,但是值得留意的是在舊約中,沒有一次說以色列是一位好太太。每次提及她是神的妻子,都是指控她是淫婦或離棄了神 (參賽 54:6;何 2:14 )。

在新約中保羅也以教會為基督的新婦為喻,最明顯的是以弗所書 5:26-27「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這節經文從上下文來看,就知道保羅以地上夫婦關係來指基督與教會的關係,教會是基督的新婦,而且是聖潔的 (參林後 11:2)。

故此,羔羊的新婦也就是教會,新婦並不包括教會時代以外信主的猶太人或舊約的信徒。新婦就是在新約時代一切相信耶穌的人。

在舊約的經文也常提及,神要用大筵席來接待他的子民和世人,就是神的國度建立在地上的時候。以賽亞書 25:6-8說「在這山上 (錫安山)萬軍之耶和華,必為萬民用肥甘設擺筵席,用陳酒和滿髓的肥甘,並澄清的陳酒,設擺筵席… 已經吞滅死亡直到永遠,主耶和華必擦去各人臉上的眼淚,又除掉普天下他百姓的羞辱」。在新約的時候,耶穌也常以婚筵來喻表天國 (太 22:1-14;25:1-13),所以婚筵這觀念對猶太人和信徒來說並不陌生。

若新婦只是教會,則舊約的聖徒,經過大災難的信徒和猶太人,則是被邀請參加婚筵的人。很多學者都認為新婦就是指所有信神的人,包括舊約的信徒在內,而在第 9節被邀參加婚筵的客人是指同一班人,只不過用不同的象徵符號來代表而已。不錯,聖經常用兩個不同的象徵符號來代表同一人物,但在這裡實在不大可能,很難叫人相信新婦就是被邀參加筵席的客人。

在這裡讓我們解釋一下猶太人的婚禮習俗,或許會幫助我們明白。猶太人的婚禮可以說是從訂婚的時候開始 (betrothal),在這段時間,男女仍是分開的,但已經是看為夫婦的了,就好像瑪利亞跟約瑟訂了婚,已經是丈夫妻子相稱了 (參太 1:18-20)。婚娶的時候,乃是新郎到新娘家去迎娶新婦,然後一直遊行返到新郎的家,在新郎的家擺設筵席,大事厭祝一番 (這下半部的習俗在十個童女的比喻中可見)。

教會現今已經是基督的新婦 (弗5:26,林後 11:2),主再來空中與被提聖徒相遇,乃是迎娶新婦的時候,跟著就是婚筵的時候,也就是這裡 19:9所提及的。

講到這裡便要提及羔羊婚筵的時間和地點。首先是時間方面,按剛才所述的,這婚筵一定是在被提之後,被提後教會要接受基督台前工作的審判。大多數學者都估計羔羊的婚筵就發生於基督台前審判之後。支持的理由是,既然剛受完工作的審判,各人得到該得的賞賜,順理成章的就是婚筵的時候。另一個理由是啟示錄 19:11提及王騎馬降臨地上,這事的記載是在羔羊婚筵之後,所以,羔羊的婚筵一定在審判之後,主降臨地上之前,七年大災難期中發生。這樣,婚筵的地方就一定是在天上了。

但另外有一個看法是更值得考慮的 (這看法是美國達拉斯神學院前校長薛爾博士 (Dr. Lewis Sperry Chafer)和華活博士 (Dr. John F.Walvoord)並教授潘特斯博士 (Dr. Dwight Pentecost)所提倡的)就是留意第 7節提及的是羔羊婚娶 "the marriage of the lamb", 而在第 9節所提及的乃是羔羊之婚筵 "the supper of the marriage of the lamb"。婚娶和婚筵是不同的,婚娶是新郎迎接新娘的時候。婚娶的時候固然是在天上,因為正是教會被提。信徒被提後先受審判,然後按各人的行為得賞賜 (林前 3:11-15,林後 5:10)。這正是第 8節所說的:新婦預備好,各人穿上光明的細麻衣 ──就是聖徒所行的義。完成婚娶就是婚筵的時候,這婚筵則在地上舉行,故此第 9節天使說「被邀請的」是有福的,含意是婚筵尚未發生。婚筵要主降臨在地上,建立千禧年國度那時候才發生。那時信主的猶太人和信主的外邦人,便會成為婚筵的客人。還有根據但以理書 12:1-3和以賽亞書 26:19-21舊約的信徒會在主再來降臨在地上時復活。如果這個解釋是正確的話,那舊約的信徒也自然成為這千禧年國度裡的客人。他們能在千禧年國度裡有份,所以是有福的。故此「婚筵」很可能就是喻指整個千禧年的時候,這樣跟以賽亞書 25:6-8提及神在地上為萬民擺設筵席的預言吻合。所以,羔羊的筵席是在主再來後在地上發生的,若這筵席一定是頓筵席。那麼就在千禧年開始的時候發生。

讓我們看看新婦所穿的衣服,是光明潔白的細麻衣,簡單而漂亮。但約翰繼續解釋說這細麻就是「聖徒所行的義」(19:8)。有學者認為不該譯為「聖徒所行的義」,只該譯為「聖徒的義」表示陪著羔羊的信徒都是穿著義袍,就是因信耶穌而被稱的義。他們指出雖然「義」一字是眾數,並不表示是行為,乃是指有很多信徒而已。但這解釋「義」的眾數很難接受,大部份學者都認為是指信徒的善行,這並非指信徒因行為得救,乃是指信徒在地上所行的義,在將來與主同降臨時是已經被主所接納。要留意這細麻衣是賜給 (蒙恩)信徒的,現今信徒「蒙恩得穿」就是指他們這嫁裳都是神所賜,蒙神拯救後而得的。按以弗所書 2:8-10指出信徒是藉信稱義。信徒不是靠行為得救。但信主後,卻要有好的行為,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另一看法就是這白衣是基督按信徒所行的善,而在基督台前審判的時候所賜的。相信這兩種看法都可以同時接納,而不需拒絕其中一個。無論怎樣,我們都會發現信徒的嫁衣是跟他所行的義有關的。換言之,我們現今在地上作一個怎樣的基督徒,就是在預備自己迎見主時所要得的賞賜。

在啟示錄 19:9,天使說「這是神真實的話」可能是指羔羊婚筵 19:7-9a這段話。目的是強調這一切必要發生,鼓勵約翰當時的信徒在困苦中要持守,不要退後,因為他們所作的都是為自己預備見主時所要領取的賞賜。

約翰聽完這話之後,就俯伏在地,很可能是約翰誤以為說話的天使就是神。但天使立刻難阻,表明他也是神的僕人。只有神才可以受人的敬拜!除了天使跟信徒一樣同是神僕之外,另一個原因就是「因為預言中的靈意,乃是為耶穌作見證」,按英文的翻譯我們可以看見原文的意思並不如中譯那麼明確,亦即是說中文翻譯只是選擇了原文其中的一個可能意思譯出來。英文是:"for the testimony of Jesus is the spirit of prophecy",英文的 "testimony of Jesus"跟原文一樣,至少可以解作「為耶穌作的見證」和「耶穌所作的見證」(這用法在啟示錄 1:2可見)。以後者譯法來解,則這節說:預言的中心就是耶穌所行所講的信息,若以前者譯法來解,則這節說:預言的目的就是指向耶穌,為耶穌作證。我們實在不能肯定那一個解釋較好。有學者認為以後者譯法來解較好,因為 "testimony of Jesus"在啟示錄曾出現幾次,每次均可以「耶穌所作的見證」來解。

 C.  主以萬王之王的身份來審判世界 19:11-20:3

約翰自 19章開始,一直都是提及值得興奮的事,先是歌頌大淫婦之被審判,跟著歌頌神為王,再跟著為羔羊的婚娶而歡呼。到現在進入高潮,乃是主耶穌就是神的道陪著眾聖徒降臨地上,親自打敗敵基督和假先知與他們的軍隊,並且把他們二人被扔在火湖裡!主第二次的來是以萬王之王,萬主之主的身份而來。這正是以色列人所盼望,所等待的日子 (但 7:7-14)。

1.  主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 19:11-16

啟  19:11

我觀看,見天開了。

有一匹白馬,

騎在馬上的,稱為誠信真實,

他審判,爭戰,

都按著公義。

啟  19:12

他的眼睛如火焰,

他頭上戴著許多冠冕:

又有寫著的名字,

除了他自己沒有人知道。

啟  19:13

他穿著濺了血的衣服;

他的名稱為 神之道。

啟  19:14

在天上的眾軍騎著白馬,

穿著細麻衣,

又白又潔,

跟隨他。

啟  19:15

有利劍從他口中出來,

可以擊殺列國。

他必用鐵杖轄管〔轄管:原文是牧〕他們,

並要踹全能 神烈怒的酒搾。

啟  19:16

在他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寫著說:

「萬王之王,萬主之主。」

怎樣描寫基督的降臨呢?若要用一句話來形容本段對基督的描寫,那就是:基督是得勝的王,他騎著白馬。白馬象徵得勝,就好像啟 6:1所提及的白馬,勝了又勝。雖然兩處騎馬的人不同,但仍是象徵得勝。敵基督的得勝是暫時的,基督的得勝卻是永遠的。

與得勝有關的就是他要打敗敵對他的人,所以,這裡提及基督降臨地上的工作之一就是刑罰敵對他的人。約翰在 19:15節引用舊約三幅圖劃來描寫基督對敵人的刑罰。首先引用以賽亞書 11:4他有利劍從他口中出來,可以擊殺列國。當然我們毋須以為主的口含著劍。那是喻指從主的口所出的話就定了世人的罪,使刑罰臨到他們。第二幅圖劃出自詩篇 2:9他必用鐵杖管轄他們。這裡不單是指主的權是穩固不可動搖,更加是主對敵人的刑罰,就好像牧人的杖除了用來管羊之外,也是用來打侵害羊的野獸。第三幅圖劃則引自以賽亞書 63:3他要踹全能神烈怒的酒酢,意思就是主會施行神的公義審判。在啟示錄 14:20已有提及這酒酢。敵對神的人的血高及馬的嚼環!

雖然主施行刑罰。跟敵人爭戰,但這並不表示他恃勢凌人。因為在這段經文中給了他四個名字,第一個叫誠信真實,跟著就說「他審判爭戰都按公義」。「誠信真實」這名是強調主是可信靠的,信他的人依靠他並沒有作出錯誤的決定!這對當時受逼害的信徒有很大的鼓勵。主耶穌的第二個名字約翰說「除了他自己沒有人知道」?(19:12),這可能意味到主耶穌雖然是人,但他也是神。有限的人實在無法可以完全認識這位又神又人的主,沒有人可以說我完全認識主。第三個名稱 (19:13)叫做「神之道」這跟約翰福音的描寫相同。「道」對希臘人和希伯來人都是很重要的思想,對猶太人來說:「神的道」乃是成就神一切目的的工具。神命立就有。主是神的道,代表他是來成就神的計劃,他最特別是來施行神對世人的刑罰。第四個名稱是在他的衣服和大腿上,名「萬王之王,萬主之主」(19:16)這名稱可追溯至舊約摩西的宣告 (申 10:17)。意思很明顯,就是主有著一切絕對的權柄,因此他可以得勝,他可以打敗列國,可以審判列國 (我們一直都以騎在白馬上的是主耶穌,因為他的一個名叫「神之道」,另外在啟示錄 17:14明說羔羊的名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

與主為王有關的另一個描寫,就是「他頭上戴著許多冠冕」 (19:12),這裡的冠冕是皇之冠冕。那龍有七個,敵基督那獸有十個,但主基督有許多個冠冕,表示他有無限的王權,一切都要伏在他之下。

有著這麼大權的主必然有威嚴的外貌,故此約翰看見「他的眼睛如火焰」。我們相信這句的意思,是強調主的威嚴過於主的眼目透察人心!

啟示錄 19:13節說他「穿著濺了血的衣服」不少學者認為這是基督自己的血。因為基督的得勝並不是靠流敵人的血,乃是藉著自己的死,這解釋很有意思。但既然在 19:15和整本啟示錄中約翰常引用舊約,而舊約以賽亞書 63:3 (也是 15節曾引用的)也提及神的衣裳被酒酢中的血濺上,污染了。約翰在未提及打仗之先就說主的衣裳已有血跡,可能是文筆手法的一種,強調主必對敵人的刑罰。

最後,我們要討論的就是 19:14所說,跟隨著主騎著白馬的天上眾軍究竟是指什麼?很多學者指出「天上的眾軍」一詞是舊約常用,是指神的天使而言的。同時,新約聖經也曾說過主會陪同天使一同降臨的,如馬太福音 25:31「當人子在榮耀裡,同著眾天使降臨」又如帖撒羅尼迦後書 1:7「主耶穌同他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故此,這裡的天軍應單是指天使而已。

但另外值得我們留意的是:在啟示錄 17:14講明:同著羔羊一同得勝的,是蒙召被選為有忠心的。這豈不是指信徒嗎?故此有人提議 19:14的天上眾軍除了天使之外,也包括信徒在內。

然而,既然眾聖徒是羔羊的新婦,要下到地上舉行羔羊的婚筵。如此看來,雖然信徒是陪著基督一同降臨,但他們並非 19:14的天上眾軍的一部份,因為在這時候不該如此形容羔羊的新婦。因此,主降臨在地的時候,除了有天軍 (天使)隨著之外,另外的一群就是被提的教會,基督的新婦。

留意,雖然羔羊有天軍隨著,19:19說敵基督與他的軍隊要被羔羊並他的軍隊爭戰,我們在 19:11-16的描寫當中,根本看不見有描寫天軍是帶什麼兵器;反而擊殺列國,以鐵杖管轄,和踹神的酒酢等作為,全部都是羔羊一個人所行的。換言之,末日之大戰,根本不是一場混戰,列國的軍隊跟天軍打在一起,最後被打敗,乃是天軍和羔羊的新婦站在一旁觀看,主降臨在地親自擊殺所有敵對的人。而事實上,他一開口,列國的軍隊就要滅絕了。

所以,在這幾節對主再臨地上的描寫,我們可以看見主的威嚴和他的權能。他的性格是誠信可靠,他的工作是以公義審判惡人,他的身份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羅馬豆米仙王自稱為主為神,實在不是當時的信徒所畏懼。

2.  審判敵基督,假先知和列國 19:17-21

啟  19:17

我又看見一位天使站在日頭中,

向天空所飛的鳥大聲喊著說:

「你們聚集來赴 神的大筵席,

啟  19:18

可以吃君王與將軍的肉,

壯士與馬和騎馬者的肉,

並一切自主的為奴的,

以及大小人民的肉。」

啟  19:19

我看見那獸和地上的君王,

並他們的眾軍都聚集,

要與騎白馬的並他的軍兵爭戰。

啟  19:20

那獸被擒拿;

那在獸面前曾行奇事、

迷惑受獸印記,和拜獸像之人的假先知,

也與獸同被擒拿。

他們兩個就活活的被扔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

啟  19:21

其餘的被騎白馬者口中出來的劍殺了;

飛鳥都吃飽了他們的肉。

 a. 另一個筵席:宣佈要審判敵基督、假先知和與神為敵的列國 19:17-18

當約翰描寫完再來之基督的模樣之後,他提及另外一個神的大筵席。這大筵席的描寫按時間程序來說,似乎應該是在啟示錄 19:21之後,也即是大戰之後。約翰先提出,乃是指明主的再來會帶來地上極重的刑罰,所有敵對主,要與他爭戰的軍隊或人將會被殺,他們的屍體將會成為天上飛鳥的食物。

我們要明白這是「啟示文章」的寫法,所以才有這麼殘忍的描寫 ──神叫飛鳥來吃人的肉。這筵席稱為神的筵席,因為是神所安排的,是主把他的敵人消滅,而他們的屍體就成了飛鳥的筵席。這描寫雖然是可怕,但卻可以見到敵對神的人所受的刑罰。而死亡只是今生的刑罰而已,死無葬身之地而喂飛鳥,是一種極重而且羞辱的地上刑罰。

留意 19:18提及君王、將軍、壯士、馬、騎馬的,自主的、為奴的、大小人民,他們的肉都會被吃。重點並非說,所有不信的人,在這時候都死光,似乎乃在強調不論那人的地位身份,只要是敵對神,要跟基督爭戰的都會被殺。肉被野獸飛鳥所吃,這觀念在以西結書 30:17-20也有提及,飛鳥走獸吃勇士的肉,喝首領的血。很多學者都同意啟示錄這一節,正是從以西結書的觀念得來的。

同時,因為以西結書 38、39章正提及歌革和瑪各之大戰,故此,有學者認為啟示錄末段所提及的哈米吉多頓大戰,很可能包括這以西結書預言的大戰在內。稍後我們會詳細一點,看舊約對末世戰事的描寫,使我們更清楚末世的一些大戰情況。

b.  世界末了:最後大戰 19:19-20

   跟著所描寫的就是敵基督和他的軍隊聚集,要與主基督並天使天軍爭戰。在啟示錄   16章早已提及魔鬼會迷惑天下眾王,要在神全能者的大日子聚集爭戰,是為哈米吉多頓大戰。現今所描寫的正是大戰的結局 (我們曾提過,哈米吉多頓是一場連綿大戰名稱,這大戰於 19:21便結束)。

這大戰的結局,在這段經文中是講明了。但大戰之情況則一點也沒有提及,可能這並不是重點,最重要的是最後敵基督都被打敗,基督完全得勝。所以約翰只強調結局,而不提及戰爭內容。但在短短的描寫當中,我們看見的是跟著主一同降臨的天軍,根本不用動手。全部是主耶穌在「打」,主耶穌是用「口中出來的劍」把敵基督的軍隊殺死!主用他的話,把敵人全擊殺了。人根本就不能敵對神,主一出聲他們就滅亡了。死的人很多,他們的肉成了飛鳥的食物。

這裡一開始就說獸 (即敵基督)與假先知被擒拿。約翰講明這假先知就是「行奇事,迷惑受獸印記和獸像之人的」,目的是指明假先知就是啟示錄 13章所說出於地之獸。

留意聖經並沒有說敵基督與假先知二人被殺,按聖經記載,他們是活活的被扔在硫磺火湖裡的,他們成了歷史以來第三,第四位沒有嘗過死味的人。第一,二位是以諾和以利亞,但兩位是與神同行而被接去到主懷中。敵基敵和假先知則是行惡,敵對神而被神直接接去放在火湖裡,他們二人也是最先到火湖裡受苦的。地獄火湖本是為魔鬼邪靈所預備 (太 25:41),結果魔鬼的手下先嘗!

3.  審判撒但:被捆綁一千年 20:1-3

啟  20:1

我又看見一位天使從天降下,

手裡拿著無底坑的鑰匙和一條大鏈子。

啟  20:2

他捉住那龍,就是古蛇,

又叫魔鬼,也叫撒但,

把他捆綁一千年,

啟  20:3

扔在無底坑裡,

將無底坑關閉,

用印封上,

使他不得再迷惑列國。

等到那一千年完了,

以後必須暫時釋放他。

在啟示錄 19章末了的時候,約翰提及魔鬼的兩個主要手下,敵基督和假先知被基督所擒,扔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現今,注意力轉移到主人身上。同樣的,魔鬼被神所勝,捆綁在無底坑中。

約翰並沒有說神跟魔鬼有一場劇烈爭戰,神最後得勝了。根據約翰的記載是一位天使從天下來把魔鬼捆綁的。他沒有講明這天使的特徵是那一類?也沒有說是一位大力天使或站在神寶座前的天使。約翰只說是一位天使,一位普通的天使,從天而來,魔鬼就束手就擒。這是強調魔鬼根本不是神的對手,現今雖然魔鬼似乎很有能力,不斷破壞神的工作和攻擊他的子民,但這一切都是在神容許之下。大災難完了,神說夠了,魔鬼就動也不能動,乖乖的受綁。雖然來綁他的,只是一位無名小卒,能力不比他大,但他也不敢反抗。

天使把魔鬼用大鏈子鎖住,將無底坑關閉,又用印封上,表示其它人都沒有權柄把無底坑打開。這一切都是用來強調魔鬼在這個時候是完全受制伏,不可以再作惡,不可以再有任何行動。約翰並沒有說魔鬼現在得到他當得的刑罰。反而,約翰講明囚禁魔鬼的目的是「使他不得再迷惑列國」。所以,魔鬼一千年的被囚,並非是對他的刑罰,乃是不再讓他繼續破壞神的工作。一千年之後會把他暫時釋放。根據 20:8撒但被釋放後,就會立刻去迷惑列國與神作對。可以見到魔鬼死性不改,而且也見人本性的敗壞,一千年沒有外來的引誘,一旦引誘再出現,又有人又得罪神了。撒但在千禧年國被釋放出來是要考驗在千禧年國度中出生的人是否願意相信主耶穌。

無底坑真的要用鑰匙開,又可關閉,又可用印封上的嗎?魔鬼是一個靈,靈真的可以被鏈子捆住嗎?我們說「鑰匙」、「印」,「鏈子」都是一些象徵符號。「鑰匙」可能代表權柄,這天上來的天使是被派管理無底坑的。「印」和「鏈子」都是用來表示魔鬼完全被囚禁,不一定真的被印封住被鏈鎖住。

 II. 主再來作王:建立千禧年的國度 20:4-15

 A.  禧年國度中,信徒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 20:4-6

啟  20:4

我又看見幾個寶座,

也有坐在上面的,

並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

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

並為 神之道被斬者的靈魂,

和那沒有拜過獸與獸像,

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他印記之人的靈魂,

他們都復活了,

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

啟  20:5

這是頭一次的復活。

(其餘的死人還沒有復活,

直等到那一千年完了。)

啟  20:6

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有福了,聖潔了!

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

他們必作 神和基督的祭司,

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

1.  「一千年」 (千禧年國度)的解釋

   這幾節經文很清楚的講明,主再來的時候是要作王一千年,並且相信他,接受他作救主的信徒,都要與他一同作王一千年。在這期間撒但也要同時被捆綁一千年。

那麼「一千年」是真的按字意所說一千個年頭嗎?抑或它也只是一個象徵數字,代表一個很長的時間,或者代表最完全的囚禁,因為一千乃十的三次方!

支持一千年是一個象徵數字的會引證詩篇 50:10說「千山上的牲畜」很明顯不是指一千個山,乃是象徵數字。同時,彼得後書 3:8也說神看千年如一日,讓我們知道一千年不一定是一千個年頭。

但我們說:「一千年」在這 20:1-7里共提及六次之多,很自然的會給人一個印象:一千年就是一千年。而且,啟示錄中也有很多數字並不是純象徵數字,乃是實在的。倒如 12:6之 1,260;7:4之 144,000人是實在數字。在上下文中實在沒有什麼理由,要求我們不看一千年為實實在在的一千年!

相信這裡所提的「一千年」是實實在在的一千年,末日是有一個千禧年的國度。千禧年就是一千個平安的年頭。不相信有一千年國度的學派,叫「無千禧年派」。他們不相信基督會在地上作王一千年。他們認為主作王一千年,乃是指主現今在信徒的心中作王,「一千年」是象徵主兩次再來之間這段長的時間而已。

另一學派叫「後千禧年派」是相信主在「一千年」後才再降臨在地,是以為名。在這一派中,有相信實實在在地上一千禧年的,也有相信是一段很長時間而已。無論怎樣,他們認為這「一千年」是福音得勝世界,被改良的時候,故此這是一個非常樂觀的看法。

另一學派叫「前千禧年派」意思就是說主耶穌會在千禧年之前回來,然後和眾聖徒一同在地作王一千年。這是我們從啟示錄中所領受到的,因為啟示錄 19章講主第二次再來,跟著第 20章就講千禧年並主作王。若我們相信啟示錄主要是按末世事件的程序,按時一步步啟示出來的話,很自然就會相信主再來是在千禧年之前。故此我們也相信,魔鬼要在千禧年的時候才被捆綁。

但無千禧年派因為以現今教會就是所謂的「千禧年」,所以對他們來說,魔鬼現今就已被受禁。但這並不表示魔鬼不能有任何作為,這只是說魔鬼的能力受到限制。他不可以攔阻福音在恩典時代的擴展。通常引證的經文如馬太福音 12:29「耶穌已把壯士魔鬼捆住」。約翰福音 12:31說:「這世界的王要被趕走」和歌羅西書 2:15說主的死已將一切掌權的擄來」。

前千禧年派的通常都會指出撒但的能力,從現今直至到大災難後期仍然很大 ──傳福音的人受到很多攔阻,信徒受到它的攻擊。如彼得前書 5:8說:「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又如哥林多後書 4:4說:「不信的人是被魔鬼弄瞎了心眼。」更重要的是啟示錄 20:3講明囚禁魔鬼的目的,是要它不能再迷惑列國。含意就是以前它一直在做,現今囚禁了它便不能迷惑了。而且我們曾解釋過「大鏈子」、「印」這些都是象徵到魔鬼完全被控制,一點行動不能有。如此則無千禧年派的解釋是不合啟示錄本身所描述的。

2.  千禧年國度應驗的重要性

   有人以為有沒有千禧年不是重要的,沒有深入思想研究過這個題目會以為,前千禧年派及無千禧年派別只是神學上不太重要的一些爭論。事實並非如此,千禧年就是基督再來時,照啟示錄   20:4-6所說在地上掌權作王一千年。這千禧年的應驗是極其重要,因為它的應驗是與基本的釋經原則有關,也與神的信實應許有關。

用象徵式的原則來描述千禧年是把啟示錄 20:4-6的一千年當作一個很長的時間,而且認為基督作王,只是象徵式的作王,在基督徒心中作王,所以結論是無千禧年,現今的教會便是「千禧年」。

仔細查考解釋聖經時,我們發覺根據聖經文字本身的意思來解釋是相當重要的,文字是神傳達啟示給人類的方法,所以解釋聖經時,基本首要的原則是按照文字本身的意思來解釋。聖經作者亦用了象徵式的文字來描寫另外一種東西,通常作者本身都有加以解釋,如在啟示錄中七個燈台就是七間教會 (啟 1:20)。另外一個明顯的例子便是在創世記第 1章,神用了六天來創造天地,第七天便安息了。一天便是我們所認識 24小時的一天,六天並不代表六個不同的時代。我們必須按照文字的意思來解釋聖經。

另外千禧年國度的應驗與神的信實應許有關,神應許給亞伯拉罕的東西到現在還沒有完全應了驗,要應驗在千禧年國中,如果沒有千禧年,那神的應許豈不是落空了。這是不可能的,神的應許必要應驗。(參附錄III)。

3.  信徒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        

   約翰繼續描述他所見的異象,這裡是記載那些人要在千禧年中,與基督一同作王。這段經文並沒有提及千禧年中的情況。

在這異象中,約翰看見兩批人:第一批是有審判權柄坐在寶座上的,第二批是在大災難期中的殉道者。約翰並沒有講明第一批是什麼人,有人則認為第一批人跟第二批人是同一批人。但我們會問:如果是同一批人,為什麼要分開來說?而且在描述第二批人時,約翰說「我又看見」很明顯的讓我們知道兩批人是不一樣的。

那麼第一批人是什麼人呢?當中可能應該有十二使徒,因為主曾對十二使徒說:「到復興的時候,人子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另外,當中也有現今恩典時代的信徒,在哥林多前書 6:2-3說:信徒要審判世界和天使!

第二批人是在大災難中殉道的人。啟示錄 20:4b說:「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並為神之道被斬者的靈魂,和那沒有拜過獸與獸像,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他印記之人的靈魂」因為這節中間有一個「和」字把被斬者及無受印者連在一起,因此有人以為在這裡也可分為兩批不同的人。其實不然,因為根據 13:15「所有不拜獸像的人都被殺害」如此,這 20:4b所提及的人,必定全都被殺殉道,「和」字最好在這裡譯作「也就是」意思是被斬者就是沒有拜獸,沒有獸印記的人。

財主與拉撒路死後彼此都可以認出對方,天使是靈,約翰也見到,由於這一切都是在異象中所見的。死去之人的靈魂的身體是怎樣,我們實在不知,我們相信天使是靈,但也有「身體」,因為他們也要時間從一處到另一處。

這班殉道者雖然在大災難中為主受苦,但這一切並沒有徒然,他們復活了,並且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正如啟示錄 3:21說:「得勝的,我要賜他在我寶座上與我同坐」。約翰並沒有提及他們在什麼時候復活,但從描寫當中,我們相信是在大災難後千禧年前復活的。稍後我們會指出大災難後,很可能會有一段時間才是基督的千禧年開始。

約翰說這是「頭一次」的復活,這不是指數字的先後。因為很明顯的這並不是「第一次」復活的記載,至少在在大災難以前,教會聖徒被提在空中與主相遇時,已死的必先復活,那時已有一次大規模的復活。所以,我們認為這裡的「頭一次」是用來表達復活的「類型」,是義人的復活。第二次的復活或說第二類型的復活乃在千禧年後惡人的復活。就如第一次的死可以是指肉體的死。而第二次的死是指永遠的死,是不同的種類,而不是看重先後次序。

如此說來,這跟哥林多前書 15:23說「各人是按著自己的次序復活,初熟的果子是基督」。故此,義人的復活有幾次。在耶穌死時有一些復活 (太 27:52,53),被提時是教會信徒的復活;大災難中有兩見證人的復活;大災難後有災難期殉道者的復活;舊約聖徒的復活;這一切的復活都是「頭一類的復活」,這復活得生命。

雖然義人、惡人都會復活 (如約 5:29),但兩類型的復活,都不是在同一時候發生的。跟著在啟示錄 20:6約翰指出,在頭一次復活的人的福氣有三:第二次的死 (永死)不會發生在他們身上;他們都會作神和基督的祭司;他們與基督同作王一千年。相信依靠神的人絕不會羞愧!

 B.  在千禧年國度後,歌革與瑪各、撒但及白色大寶座的審判

  20:7-15

啟  20:7

那一千年完了,

撒但必從監牢裡被釋放,

啟  20:8

出來要迷惑地上四方〔原文是角〕的列國,

就是歌革和瑪各,

叫他們聚集爭戰。

他們的人數多如海沙。

啟  20:9

他們上來遍滿了全地,

圍住聖徒的營與蒙愛的城,

就有火從天降下,

燒滅了他們。

啟  20:10

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

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

他們必晝夜受痛苦,

直到永永遠遠。

啟  20:11

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

從他面前天地都逃避,

再無可見之處了。

啟  20:12

我又看見死了的人,

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

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

就是生命冊。

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

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

啟  20:13

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

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

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

啟  20:14

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

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

啟  20:15

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

他就被扔在火湖 。

1.  千禧年國度後,歌革與瑪各的審判 20:7-9

   千禧年過了之後,魔鬼會從無底坑中釋放出來。聖經並沒有說明為什麼要把他釋放,可能神要藉此讓世人曉得,人的罪性實在是敵對神的,一千年美好的環境並不能改變人。時間是不能叫人改變,惟有悔改才能改變人。

在千禧年中,初時的人都是信徒,但他們的後代也需要相信基督方可以得救。當中就有很多人在千禧年國度中,只是外表順服基督,內心並沒有改變,所以當魔鬼一出來,他們就被迷惑,去敵對一位給他們安樂日子的主。人心的背叛性在此可見,當時的人就好像亞當、夏娃一樣,受不了試探!這也是考驗在千禧年國度誰是真心的相信主。

根據第 8節的記載,世界各國中都有被迷惑的,人數多如海沙。經上記著說這被迷惑的列國就是歌革和瑪各,這兩個名詞在以西結書 38章出現過,因此有人以為這世界最後大戰就是以西結書所描寫的,因為兩者都有提及敵人被火燒滅。但留心觀察之下,我們會發覺這兩場戰事並非同一個戰役,二者有下面四大點的不同。

以西結書

啟示錄

1. 從北方來

2. 歌革為首領

3. 目的是搶財奪貨

4. 在末後之年發生

1. 從地下上來

2. 魔鬼(撒但)二首領

3. 攻擊聖徒

4. 至永永遠遠

如果啟示錄所提及之歌革和瑪各跟以西結書所提及的不一樣,那麼這裡的歌革和瑪各是什麼?很可能是:它們代表世上一切敵對神的人。約翰是借用歷史中信徒熟悉的名稱,來代表最後大戰中敵對神的人。以西結書的歌革、瑪各攻打以色列,被神所滅。這次末世大戰的敵人,也是攻打以色列,也是為神所滅,所以約翰便借用此名稱為代表。他們圍攻「聖徒的營」和「蒙愛的城」就是指耶路撒冷聖徒所住的地方。可能在末後的時候,世上列國被魔鬼誘惑,再不願服神藉以色列給他們的領導。

2.  千禧年國度後,撒但被永遠扔在火湖裡 20:10

   魔鬼最終的結局是與敵基督和假先知一樣,被扔在火湖裡,這場最後世界大戰的結局是神勝利。魔鬼跟他的兩個手下--敵基督和假先知一樣,扔在硫磺的火湖裡,晝夜受苦,直到永永遠遠。神是最後的得勝者,這觀念在啟示錄是最清楚不過的了。

  3.  千禧年國度後,白色大寶座的審判 20:11-15

坐在上面的是誰?約翰並沒有講明坐在白色大寶座上審判的是誰,但在啟示錄中通常都是指神坐在寶座上的。如啟示錄 19:4「24位長老與四活物,就俯伏敬拜坐寶座的神」;又如 7:10「…願救恩歸與坐在寶座上我們的神」。所以從啟示錄來看,很可能是指到神。但我們也留意到 20:4提及的幾個寶座不是神所坐的。另外新約也常提及負責審判的是基督,如提摩太后書 4:1「我在神面前,並在將來審判活人、死人的基督耶穌面前…囑咐你們。」;主耶穌在約翰福音 5:22更說:「父不審判什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這樣看來,白色大寶座也可以是神透過主耶穌對世人的審判。對約翰來說,是神是耶穌都是一樣。

「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是什麼意思?有學者認為這只是一種文筆誇大的描寫,形容在神的面前,世上一切可朽壞的都要懼怕逃避,表示出神的偉大和審判權。這固然是必然的,但彼得後書 3:12說明新天新地之先:「在那日,天被火燒就銷化了,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熔化」。會不會就是指這現象呢?這是可能的。因為新天新地以先現在的天地都改變正是啟示錄 21:1所講,若不是此時改變,也是在此段時間左右了。

受審判的人是誰?約翰講明這次受審判的全都是死人,這些死人很明顯都是不相信神的,因為他們並沒有在頭一次復活中有份。他們是啟示錄 20:5所說的。「其餘的死人還沒有復活,直等那一千年完了。」這些死了的人是從「海」、從「死亡」、從「陰間」交出來的,這表示無人能逃避這大寶座的審判,就算葬身大海,沒有被埋葬的屍體,找不到的死人也要復活。不論大小年紀,全都站在白色大寶座前接受審判。這審判並非要決定他們得救與否,乃是定他們的罪。

神以什麼標準來定他們的罪呢?審判這班不信的人,是根據不同的案卷,一卷是生命冊 ──名字不在生命冊的就被扔在火湖裡。但「死人」不是單憑在生命冊上有無名字而定罪,他們在生命冊上無名是因為不信耶穌,所以被定罪 (約 3:16-17)。

同時也有其它案卷展開。「死人」都是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神會讓他們心服口服,覺得他們所受的刑罰是公正的。留意他們的審判,其中一部份是按行為而斷定。聖經一直都很強調,神會按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另外神也可能會按各人不同的惡行,有輕重不同的刑罰。耶穌在馬可福音 12:38-40這樣說:「耶穌在教訓之間說:你們要防備文士,他們好穿長衣遊行,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他們的安,又喜愛會堂裡的高位,筵席上的首座。他們侵吞寡婦的家產,假意作很長的禱告,這些人要受更重的刑罰」。另外在馬太福音 11:22-24提及伯賽大和迦百農人的心硬,主說「當審判的日子推羅西頓所受的,比你們還容易受呢…。所多瑪所受的,比你還容易受呢」!這正跟主所說「向誰多給向誰多取」的原則吻合 (路 12:48)。

所以我們可以說,人有兩個結局:不信的人到地獄,永遠與神隔絕;相信的人在天堂,永遠與神一起。地獄的刑罰是可怕的,但罪人在地獄裡會按今生的行為,受不同輕重的刑罰。在火湖裡受罰就是第二次的死。

死亡和陰間被扔在火湖裡是什麼意思?陰間是死人去的地方,在舊約的時候,似乎好人、壞人都到陰間,等候復活的日子。在新約的時候,啟示更加明顯,陰間是指不義的人去的地方,樂園則是義人所去的地方。這並不表示新舊約有衝突。而是在舊約中「陰間」往往就等於墳墓,並沒有什麼審判意味的。換言之,同一個字,在新舊約中的含意不同,我們讀經時要小心按上下文決定字或詞的意思。

※※※※※

 思想問題:  

啟示錄   4-18章乃記載大災難期間所發生的事,從 19章開始,約翰繼續描寫大災難後千禧年前所發生的事,高潮乃在於主基督以萬王之王、萬主之主的身份降臨地上。

1. 這段經文與 18章連在一起,18章末提及大巴比倫之滅亡及地上三種人之反應。18:21開始轉到天上之反應:

a.   天使對大淫婦 (巴比倫大城)之滅亡有何反應?大力天使之宣告有何意義?

b.   天上的群眾有何反應?他們的反應對你有何意義?(19:1-3)

c.   廿四位長老及四活物之反應又如何? (19:4)

d.   從寶座出來之聲音到底是誰發出的?其反應與 19:1-4所載之「天上的群眾」及「廿四位長老、四活物」之反應有何相同之處?

2.   神對上述四種人物有何回應?(19:7-10)在羔羊之婚筵中:

a.   誰是新婦?

b.   誰是嘉賓?

c.   新郎是誰?約翰如何描述他?(19:11-16)

3.   你有份於其中嗎?你屬於那一類人?你對你的角色有何感受?

4. 約翰在 19:17-21跟著帶出另一個筵席,你認為這筵席在什麼時候發生?(大筵席之前發生什麼事?請解釋。)

5.   享受筵席之主角是誰?他們享受之食物又是什麼?

6.   敵基督、假先知及跟從者的結局對你有何提醒及安慰?

7. 當敵基督、假先知及其跟從者被毀滅後,撒但之命運又如何?你對他們的結局有何感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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