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工人與工作

第一章 工人的職份

第二章 工人的資格

第三章 工人的腳蹤

第四章 工人的喻稱

第五章 工作的進行

第六章 工作的原則

第七章 工作的監戒

第一章 工人的職任

神的工作都有它永遠的目的和性質在內,直到新天新地的時候才完成。那時我們才能完全領會和認識神的工作。在整個過程中,舊約時集中在以色列人身上,新約時集中在教會身上。神要得著一個家、建立一個國,作為他流露愛的對象,顯現他榮耀的地方。神的工作是藉著差遣他的兒子基督和聖靈到地上來完成的。然而神也需要有人作他的工具、與他同工來進行。首先我們要來看一看神要使用什麼樣的工人,要他們擔任什麼樣的職任。

 一、神的僕人

在聖經中對於所有為神作工的人有一個總稱,就是神的僕人。這在舊約中尤為顯著。首先稱為神的僕人是亞伯拉罕  (創廿六24)。他是神所特別選召的人,作為選民的始祖;為要叫他吩咐他的家屬、子孫遵守神的道,成為神的見證(創十八19)。但亞伯拉罕更主要的是作信徒的預表和榜樣。真正作神的工作,成為神的工人的是從摩西起。摩西被稱為神的僕人(申卅四5;書一1)。神藉著他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傳律法、造會幕。這些都是非常偉大和重要的工作。摩西以後,約書亞、大衛和眾先知都稱為神的僕人(士二8;王上十一13;王下十七13)。

神的僕人是完全受神的支配和管理的。他們沒有自主權。不但工作上是如此,他們的身份和地位也是如此。正如古時作僕人的一樣,他們的整個生活都是事奉主人,聽主人的吩咐,按照主人的意思行事  (出廿一6)。我們看到摩西常俯伏在神面前,這樣來領受神的指示和為以色列人代求(申九11、19、25)。以利亞終身事奉神,過著獨居的生活。以利亞常棲息山野,或寄人籬下;一切聽候神的差遣和吩咐(王上十七1-16,十九8-9)。而以賽亞、耶利米、以西結、但以理、何西阿等先知又何嘗不是以身、家、性命完全委置於神的手下,而毫無自己的揀選、喜好、要求。此外,在聖經中,歷世歷代以來,還有許多神的僕人,他們的心志、事跡、腳蹤是我們該學習和傚法的榜樣。在他們的一生中,只看到神的權柄、能力、榮耀彰顯在他們身上;神的旨意、話語、目的藉著他們實行、傳說和成全。他們為著自己沒有留下什麼,他們沒有得到什麼,享受什麼。人看他們就看見神的同在;人聽見他們就聽見了神的話語。在他們的額上有作神僕人的印記(啟七3)。

今天可能有人自稱是神的僕人,或被人稱為、敬畏神的僕人。也有以為擔任教會工作的,或者作傳道的都是神的僕人。但是,真正神的僕人「而不是人的僕人」是看他身上有多少神的成分;他是聽命於人,討人喜歡,或者聽命於神,討神的喜歡;是為自己情慾、名利、地位、興趣,或者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步主腳蹤。有一天神要將他真的僕人和假的僕人分別出來。如果不是今天在人前,必定將來到神前,總要被分別出來的。所以若自己知道不是神所選召的僕人,就應當放棄這個名義和地位。倘若覺得自己是神所召選的,就當在實際上與作神僕人的身份和職任相稱。

在新約裡也常稱為基督的僕人  (羅一1;西一7,四7、12;提後二24;猶1;啟一1)。我們要象基督的僕人從心裡遵行神的旨意(弗六6)。完全聽命和順服,是作僕人唯一條件和基本特徵。保羅在許多方面都是我們的榜樣。(林後十一23;加一10)

 二、主的使徒

在神的工人中,舊約以先知為主,新約以使徒為首。主耶穌在世時已經揀選設立了十二位使徒  (路六13)。猶大賣主後由馬提亞代替(使一26)。以後主又揀選了保羅和巴拿巴等為使徒(徒十三2,十四4;羅一2,十六7;加二8;帖前二6)。當時也有假使徒(林後十一13;啟二2)。真正的使徒是主所特選召和差派的(加一1;提前二7)。應當見過主耶穌的(林前九1,一五7-8),並應有別的使徒的承認的工作的印證,以及其他作使徒的憑證(加二8-9;林前九2;林後十二12)。此外和此後是否仍有使徒出來呢?我們注意到新約中的其他傳道人,如提摩太、提多等並未自稱為使徒;而彼得後書和猶大書都提到"使徒從前所傳的"(彼後三2;猶17),這表明使徒時代和使徒職份都是已經過去。但使徒的工作是一直繼續下去的。

保羅說教會是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  (弗二20),他們得到聖靈特別的啟示,能知道福音的奧秘(弗三5)。他們立好教會的根基(林前三10-11),並(一次)將真道交付了聖徒(猶3)。在使徒時代以後,不能再有新的啟示、真理和教義。聖經也只到啟示錄為止(啟廿三18-19)。凡是越出當時代使徒的教訓而自稱得了新的啟示,具有特殊的權威,成立特別的組織團體,號召信徒們跟隨。他們不是建立在原來的教會的根基上,不以新約聖經為最終和完全的啟示,他們自列在其他神工人之上。這些人和他們的派別,都應當加以棄絕;不當順從他們和他們的教導。

有人根據以弗所書說基督升天之後,將各樣的恩賜賞給人。他所賜的有使徒、先知、傳福音,有牧師和教師  (弗四11)。還有在哥林多前書,也提到神在教會中所設立的有使徒、先知、教師等(林前十二28)。因此認為在教會時期一直有使徒的。但這兩處經文,也可以認為是指已經賜下了使徒,和已經立好了的教會根基。使徒的職份和工作也不為一時一地的。至於後代教會中,有沒有象使徒一樣的人來為主工作呢?當然有的。神曾派許多工人到世界各地去傳福音,建立教會,設立長老。不過像當時使徒那樣得到神特別啟示,傳授信仰真道,使用權柄刑杖(加一11-12;林前十一23,十五3,十四37,四21,五4-5,十六1;林後十三2-3;帖後二15)的已沒有了。

現在神的僕人,也能有聖靈的恩賜奉主的名傳道,管理神的教會。但是所有神的僕人,都當以聖經為依據,以已有的啟示為範圍。任何人不能傚法神的其他工人過於聖經所記  (林前四6,十一1)。凡與基督不和的,沒有聖靈作證的,都不能聽從和跟隨。現在使徒的職份雖已停止,但使徒的工作仍當繼續,神的工人仍當跟隨當日使徒的腳蹤,作主所差遣的工作:傳揚福音、建立教會,為真道作見證。

 三、靈感的先知

舊約時有先知,新約時也有  (使十一27,十三1,十五32,廿一10;弗三5,四11)。在舊約的先知著重於說預言,而新約的先知則重於講道。作先知是一種職份;而先知講道是一種恩賜,林前十二10的「作先知原文乃先知講道」,(林前十四1)。就如使徒行所記載的,傳福音的腓利有四個女兒,都是說預言的(原文與先知講道同),但有一個先知,名字叫亞迦布(徒廿一9-10,十一27-28)。他們之間是有區別的。這不是說婦女不能作先知,聖經中曾記載好多位女先知(出十五20;士四4;王下廿二14;尼六14;路二36)。能說預言,(或作先知講道)不一定就是先知(林前十四29、31、37)。舊約先知,是神所設立所派遣的(撒上三20;耶一5)。新約先知,也是神所設立所賜給的(林前十二28;弗四11)。

作先知的特點是傳說神的話,用神的話來教導、指示、警戒神的子民。為此必須有聖靈的同在和感動  (尼九30;何九7;賽四二1,六一1;撒上十6、10)。先知以西結就是最好的例子(結一3,三22,十一5)。先知應當是受聖靈的差遣和管理,並有聖靈所賜的能力。如果先知失去了聖靈的感動和不服從聖靈的管理,就要變成舊約所記的那個老先知,或和巴蘭一樣了(王上十三11、18;民廿二21)。巴蘭起初也是一個真先知,後來卻墮落成為一個假的先知(彼後二15-16;猶11)。當然也有從一開始就是假的先知。他們擅自托神的名說話(申十八20),甚至能顯神跡、作異夢(申十三1-3),說預言(王上廿二10)。說他是假的,是指他不是出自神的,不可跟從(賽九15;耶五31,十四14,廿三26、30;結十三2、7;彌二11,三5、11;番三4)。主耶穌和使徒們,都警告我們假先知的來到。特別在末世的時候,甚至他們能行神跡奇事,使許多人受迷惑(太七15,廿四1、24;約壹四1)。作先知的特點,就是神差遣到那裡,就到那裡去。不能有自己的選擇、愛憎、懼怕。像神差遣摩西去見法老;差遣約拿單去見大衛;差遣以利亞去見亞哈等等,都不容易:甚至有生命的危險,但都必須要去。神差以西結往以色列家那些額堅、心硬、悖逆的人中間去(結二3,三7),神差約拿往尼尼微大城去。雖然尼尼微是當時以色列人的仇敵,但他也不能不去。作先知還應該是神叫說什麼話就說什麼。像米該雅一樣,雖然那將意味著下監、受苦、被害、甚至死亡(王上廿二13-14、27;代下廿四21)。先知耶利米的遭遇就說明了作神先知所當面臨的艱險(耶十一19,二十2、7,廿六11,卅三2、3,卅七15,卅八6)。

所以凡想要為神工作,以及羨慕作先知的人,應當先坐下計算花費,免得半途而廢  (路十四28-30)。作先知不只是受人尊敬、稱讚,而更要受人反對、逼迫、羞辱甚至被殺害(太廿三30、37;路六23;帖前十二13)。作先知不是給人以享受、安逸,乃是作能受苦、忍耐的榜樣(雅五10)。當然我們也不能忘記,連接先知的都有賞賜(太十41),更何況先知自己呢!(啟十一18)。但是若作假先知,即使能奉主的名傳道、趕鬼、行許多異能,將來不但不能進天國,反而不被主所認識,要離開主到黑暗中去(太七15、21-23)。這是一件非常嚴肅的事。

 四、福音的使者

當耶穌從死裡復活後,被提升天前,對門徒最大命令和吩咐,就是叫他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  (可十六15)。如果沒有傳福音的工作,主的救恩就無法臨到人的身上,他願意萬人得救的目的就落了空(羅十13-15)。所以使徒們非常注意傳福音的工作。保羅是特派傳神福音的(羅一1),他被神所驗中,把福音托付給他(帖前二4)。若有人所傳的福音與他所傳的不同,就應當受咒詛(加一6-9)。有些傳別的「福音」──其實不是福音;這樣的人實在可怕。保羅所傳的福音乃是基督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林前十五2-4)。保羅所傳的福音不是什麼耶穌基督的人格、品德、教訓、榜樣、精神等等,那是不能救人的。福音的使者乃是基督的使者,是勸人藉著耶穌的十字架與神和好的使者(林後五20-21)。

除了使徒們傳福音以外,主還設立了傳福音的人,列在新約五種工人之中  (弗四11)。使徒行傳也提到一位傳福音的腓利(徒廿一8,八5-40)。他是專門傳福音的,有時在城裡對許多人傳,有時到曠野只傳給一個人。腓利傳揚耶穌基督並引人歸主,同時為信的人施洗。這正遵行了主升天前的吩咐。腓利本是管理飯食的執事之一(徒六5),卻成為傳福音的。他一定感到有主的托付,感到不傳福音有禍了(林前九16-17)。不過在傳福音的事工上,應當謹慎,雖然可以靠著福音養生,但最好不用這個權柄(林前九14-15、18),好叫人不花錢得福音。尤其是對外邦人,應一無所取(約三7)。對於聖徒,已經建立教會的,自願供給傳福音需要,是可以的(腓四15-16)。但也要看他們屬靈的光景,要甘心樂意,不要勉強(林後十二14-18;林前九1、5、7)。有些人存著貪婪的心,為利混亂神的道,是該棄絕的(帖前二5、9、10;林後二17)。所以保羅到一個地方傳福音,常是自己親手勞力,供給自己和同人的需要(徒二十33-34,十八3)。

這並不是說,只有專門傳福音的人,才作傳福音的工作。所有的信徒都應當同心來做這個工作。如腓立比教會和信徒,從頭一天起,就同心合意地興旺福音;為所信的福音齊心努力  (腓一5、27)。不止保羅說他欠福音的債(羅一14-15,每一位基督徒,都欠福音的債。至少對自己的家屬、親友和本地本城的人,都有責任為主作見證,結出工作的果子。福音傳到那裡,不應當停止在那裡,應當從那裡和那些人中間繼續出去。像在歌羅西的教會一樣:福音傳到他們那裡,也傳到普天下,並且結果增長(西一6;帖前一8)。只靠少數專門傳福音的人是不夠的。所以怎樣帶領全教會和眾信徒都一同起來興旺福音,齊心努力,這是非常重要的。

至於專門傳福音的人,他們應當穿上平安福音的鞋、預備走路  (弗六15)。不能久居在一個地方。聖經說「他們的腳蹤何等隹美」(羅十15)。不僅他們傳報的信息是佳美的,他們為主的辛苦勞碌也是美的;他們的生活、行為與所傳的福音相稱則更是美!(腓一27)。今天可借的是,有些傳福音的人,只裡所傳的,與身上所行的不相稱。這樣,他們的腳蹤並不隹美。以致主的名受羞辱,主的福音受欄阻。他們已不是福音的使者,反成了福音的絆腳石。

 五、羊群的牧人

牧師  (弗四11)原文就是牧人。聖經中對牧人的職責講的很多。因為常將神的子民,無論舊約的選民,或者新約的信徒,都比作羊群。羊群總是要牧人的,神自己稱為以色列的牧者(創四九24;詩八十1)。主耶穌也稱為信徒的牧人(約十11)。摩西、大衛都曾放過羊,後來也成為以色列人的牧者(出三1;詩七七20;撒下七7-8;詩七八70-72)。作牧人是須要吃苦耐勞,有愛心,細心和耐心的。好牧人甚至要為羊捨命(約十11)。

但是也有許多牧人正像神所指責的那樣,他們只知道牧養自己;吃脂油、穿羊毛、宰肥壯,卻不牧養群羊。任其瘦弱而沒有養壯;有病而沒有醫治;受傷而沒有纏裹;被逐而沒有領回;失喪而沒有尋找,甚至用強暴嚴嚴轄制  !沒有牧人,羊就分散;既已分散,便作了一切野獸的食物,任其吞食!這樣的牧人有禍了。今天,主的羊在諸山間,在各高崗上流離,在全地上分散,無人去尋,無人去找(結卅四1-6)。這種淒慘的景象依然存在,正如主耶穌所說的,有許多人困苦流離,如羊群沒有牧人一般;又如當收的莊稼多做工的人少。所以當求莊稼的主,打發工人出去收他的莊稼(太九36-38)。

有誰願意拾棄自己的安樂,為牧養主的羊呢  ?這實在需要有愛主的心,愛主過於一切,才能全心全意餵養、牧養主的羊(約廿一15-17)。在這樣的世代,我們更須要主的憐憫和恩典,須要主像當年對待彼得一樣。從追查他愛主的心開始,然後把餵養主小羊的重任托付給他。更願我們象彼得一樣三次清楚地回答主說:「主啊,是的,您知道我愛您!」,並且真實牧養他的群羊忠心致死。

好牧人不是雇工,雇工看見狼來了就撇下羊逃跑了,他不顧念羊因為他是雇工  (約十10-13)。好牧人應當象彼得所說:「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神的群羊,按照神的旨意照管他們,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也不是因為貪財,乃是出於樂意;也不是轄制所托付你們的,乃是作群羊榜樣。到了牧長顯現的時候,你們必得那永不衰殘的冠冕。」(彼前五2-4)。反過來說,無用的牧人,丟棄羊群而自顧的,有禍了(亞十一17)。沒有盡到牧養的責任,將來在主面前將無法交賬(來十三17)。那時所受的虧損和責罰,不是哀哭切齒所能挽回的。

所以,所有忠心的牧人,首先是必須為神選、所賜、所立的  (耶三15,廿三4;結卅四23),然後要竭盡全力把羊群照顧、牧養好。有時要用膀臂聚集羊羔,抱在懷裡,慢慢引導那乳養小羊的(賽四十11;創三三13-14)。有時要不顧性命地從獅子和熊的口中,將羊羔搶救回來(撒上十七34-35)。作牧師是聖靈所立的作全群的監督,當為自己謹慎,也要為羊群謹慎。謹慎牧養神的教會,就是主用自己的血的重價買來的。因為有兇惡的狼會進入羊群(徒二十28-29),也有盜賊要來偷竊、毀壞(約十10)。

 六、真理的教師

在新約的五種工人中,雖然教師列在末位  (弗四11),但卻不是不重要的。保羅不但是傳福音的和使徒,同時也是教師(提前二7;徒十三1)。亞波羅也是教師(徒十八24-25、28)。因為神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提前一4),所以需要有人教導、講解、闡明真理和聖經,這就需要教師。在舊約時代,有祭司利未人負責傳講律法(瑪二4-7)。以斯拉是祭司,同時又是個文士,他通曉律法,並教導以色列人(拉七6-10),他對舊約聖經各卷的輯成作出很大的貢獻。但一般的文士,像新約福音書中所看到的,已經是徒俱外表,拘泥形式,成為一種行業;若不受教作天國的門徒,是沒有多少價值的(太十三52,八19)。

主在教會中所設立的教師,卻列在行異能的、能醫病的和說方言的之前  (林前十二28)。主耶穌自己就是一位偉大的和最高的教師(約三2)。他傳講許多真理和教訓,並帶著極大的權威,不像當時的文士(太七28-29)。使徒們也常本著聖經,為真道與人辯論,加以講明、教訓信徒(徒十五2、35,十七2,十八11、8,二十20)。實在說來,所有傳道人,都應該是真理的教師,像保羅對提摩太所說的那樣:要以宣讀、勸勉、教導為念,並且謹慎自己和自己的教訓(提前四11、13、16)。

專門作教師的人,和有教師恩賜的,常受到人的尊敬。然而雅各書上警告說  :不要多人作師傅,因為要受更重的判斷(雅三1)。如果教導人而不教導自己,罪是很大的。就如保羅在羅馬書上所說的那些人,他們從律法中受了教訓,就曉得神的旨意,也能分別是非、又深信自己給瞎子領路的,是黑暗中人的光,是蠢笨人的師傅,是小孩子的先生,在律法上有知識和真理的模範(羅二18-24)。但行為與教訓卻相反,將來豈不更要被定罪嗎?作教師的很容易自欺欺人。他有知識、能教導,就自以為已經得著了;別人看見他明白真理、能教訓人,也就以為他很高超。卻不知教師有很多如同法利賽人一樣,是假冒為善的,只是坐在摩西的位上,能說不能行,把難擔的重擔捆起來,擱在別人的肩上,但自己連一個指頭也不肯動(太廿三2-7、16、27;提前一7)。

雖然作教師的責任這樣重,又有一定的危險,但還是必須有人去做。因此,凡有主的選召和托付,並給予恩賜,就不可推辭。特別是今日環境黑暗,太需要真理的亮光和聖經的知識了。而不明白真理,就容易聽信異端,誤入歧途。在屬靈生命的長進方面,也需要有人教導,需要有真理之光和生命之糧。在這末了的世代,也有許多敵真道的似是而非的學問  (提前六20)。許多人厭煩純正的道理,耳朵發癢,隨從自己的情慾,增添好些師傅,甚至聽從那引誘人的邪靈和鬼魔的道理(提後四3-4;提前四1-3)。因此只有在真理上受教、明白真道的人,才能抵擋得住、站立得穩(弗四21、13-14;林前十六13)。這個教導信徒,辨明真道責任,都落在教師的身上了。

 七、靈魂的祭司

舊約時代祭司是非常重要的職份。只有亞倫和他的子孫才擔任  (出廿九1)。他們特別奉派替人辦理屬神的事,包括獻上禮物和祭物,體諒、搭救愚蒙和失迷的人,將人帶神面前與神和好(來五12,二17-18)。新約時代,每一位信徒都有祭司的地位,都可以直接到神面前敬拜和事奉他,不需要有居中間的階層來代辦神與人中間的事(彼前二5、9;啟一6;來十19、21)。然而實際上,有的新約信徒在屬神的事上,仍需要別人的帶領和幫助。傳道人的責任,就是要把各人在基督裡完完全全引到神的面前(西一28)。在新約時雖然沒有祭司職份,如羅馬天主教的神甫之類以及他們擔任的事,然而在某些屬靈的意上,舊約的祭司是可以作為新約工人的預表和榜樣的。

保羅自稱為基督耶穌的僕人和神福音的祭司  (羅十五16),他所獻的祭乃是外邦人,使他們歸給神。主用寶血的代價,就是買了人來歸給神(啟五9),他願意得著人的身體當作活祭(羅十二1)。這雖然是聖靈的工作和人自願的行動,但與神的工人是有關係的。傳好基督的救恩,勸勉信徒奉獻,都是傳道人的工作。可以說傳道人若沒有將人作為祭物獻給神,使神有所得著,就是沒有盡到做為福音祭司的責任;如果沒有不斷帶領信徒奉獻自己,讓神進一步得到,也只作了一半的工作。只帶領人得救是不夠的,還要帶領人到完全奉獻的地步。今天教會裡的人不少,但真正奉獻的卻不多;環繞祭壇的人不少,但放在祭壇上的卻很少。所以神的心不能滿足。許多信徒都是盼望到神那裡去求恩典,得祝福的,卻少有獻上叫神得著榮耀和享受。因此進一步蒙恩蒙福的人也不多。但願每一個神的工人,都能帶領人到祭壇那裡,並且將他們當作祭物獻上。

祭司還有一個重要的職責,就是燒香,也就是祈禱,為人代求,像我們的那位大祭司一樣,他永遠活著為人祈求  (來七25)。我們看到舊約的摩西和撒母耳常為以色列人代求(出卅二30-32;申九25、26;撒上七5,十八23;詩九九6;耶利米、但以理等都是流淚代禱的人(耶七16,九1、19,十五1;但九34)。我們看見新約使徒們都是以祈禱傳道為事(徒六4)。保羅幾乎在每封書信中都提到為教會和信徒代禱(羅一9-10;林後十三7;弗一16,三14;腓一49;西一3;帖前一2;提後一3)。一個沒有代禱的傳道人,最多只是半個傳道人,他必定是膚淺的、沒有果效的。

舊約的祭司利未人沒有產業,耶和華是他們的產業。他們所吃用的,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和一切所捐的  (申十八1-5)。例如所獻的舉祭和所獻的十分之一等(民十八8、21、25、28)。對新約的工人,聖經中沒有一定的規條,不過主也命定叫傳福音的,靠福養生;為聖事勞碌的,就吃殿中之物;伺候祭壇的,就分壇上之物(林前九13、14)。所以按原則上說,傳道人是可以得到生活的需要,無論是奉獻給神,或直接供給的(林前九7、9、11;加六6;提前五17)。主耶穌和保羅都接受過這種供給(路八3;腓四15、16,二25)。不過決不能使出於勉強或受累(林後九7,十一8、9),更不能有所貪圖,甚至向人索取(徒廿33;王下五20-27)。

第二章 工人的資格

作神的工人需要有相當的資格。雖然不一定樣樣俱備,但有些卻是不可少的。否則就不能為神所使用,或者很不合用,甚至中途為神所廢棄。這個問題很嚴肅,應當認真對待。所有神的工人和希望成為神的工人的,都要追求滿足言些條件、俱備這些資格。下面提出幾方面,讓我們為神作工的人對照一下。

 一、神的選召

聖經中我們看到,神的工人都是神所親自選召的。神對耶利米說  :我未將你造在腹中,我已曉得你,你未出母胎,我已分別你為聖。我已派你作列國的先知(耶一4、5)。以賽亞說:「自我出胎,耶和華就選召我,自出母腹,他就題我名......耶和華從我出胎造就我作他的僕人,」(賽四九1、5)。保羅也說:「然而那把我從母腹裡分別出來又施恩召我的神......」(加一15)。雖然神從母腹中就選召了一些人將來作為他的僕人,但他們自己並不曉得。有的是父母告訴他們(士十三3-5;路一15-17、76),有的必須等到時候,神直接選召(出卅一2;賽四三1,四五4)。彼得、雅各、約翰、保羅等都聽到主的呼召(太四9、21;徒九6、15,廿六16-19,),主叫他們撇下別的事業專門作主的工作。像阿摩司本來是牧人,又是修理桑樹的,神選召他,使他不跟從羊群而作了先知(摩七14-15)。

神的選召在各人身上也不盡相同。有人是一次很楚地特別的選召,甚至是神向他的顯現、說話  (士六12;撒上三4,十六12;王上十九16;賽六8;結二12)。有人是覺得有神的感動而逐漸清楚的(徒七23、25;但一8,二23;腓二13)。不過無論怎樣,總要清楚有神選召,確是神的旨意叫一個人作神工人,不然是不能隨己意自取的。舊約的祭司和君王都是神的受膏者。有人想要竊奪祭司的職份或君王的地位,都遭到可怕的後果(民十六10、40;王上一5、13,二25)。至於沒有奉神差遣的假先知,或自稱為先知的人,都是沒有好結果的(耶十四15,廿三34,廿七15,廿八16,廿九31、32;結十三9)。新約中也再三地警戒、斥責那些假使徒和假先知,他們的結局也是危險的(林後十一12、14;彼後二1)。

有人不大清楚神的選召,但自己願意為神工作,這怎樣辦呢  ?首先要考慮動機問題,如果是為著名利、地位,或者當作一種職業、出路,或者只是對道工作有興趣,或者覺得這種工作輕鬆、自由、高尚其他等等,這都是不對的,也必行不通的。若是單為願意事奉神,有愛人靈魂的心,願意幫助人的靈性,羨慕作主工作(提前三1),也不能立即自行去作專門的傳道人。這種人可以先在教會中學習事奉神,或作別的工人的助手,經過一個相當的時期,自己也會更加清楚,也能得到別人的印證,並且要求神在這個過程中給一定的憑據。這樣不僅不致錯誤、不安、將來也不會後悔,工作將更有把握,工作中也更有能力。只憑一時的熱心,或受別人的影響,或只是遇到合適的機會,就冒然走上作專門傳道的工作,這對神、對人、對自己都是不負責任的,教會中充滿這樣的工人,教會就世俗化了。神的工作攙雜了人的成份,嫉妒分爭,分門結黨,爭居首位,以及各種屬肉體的東西,結果混亂的情況發生了;因為動機、目的不正,人的成份不純,所以不能算是神的工人在做神的工作。

 二、自己的奉獻

一個神的工人蒙神的選召固然是首要的,但自自己的奉獻也是必須的。一個不甘心情願,完全被動的工人,是做不好工作的;也不配作神的工人。當摩西聽見神的呼召和差遣時,雖曾再三推辭,但這不是他不願意為神工作,不願拯救他的同胞,乃是他受到挫折之後,對自己失去信心,覺得自己無能,所以對神說  :你願意打發誰就打發誰去罷。(出四13)。其實他早就看見神的百姓所受的苦,也願意與他們同受苦,不願暫時享受罪中之樂(來十一25)。

神的工人在聽到神的呼召時可能並不情願,但是他最終必須接受和順服,才能為神的工人。若是不肯聽從,堅持推辭,故意拖延,可能神就收回呼召,就此將這人放棄了。我們看見以利亞將自己的外衣搭在以沙的身上,意思是叫以利沙接續他作先知,而以利沙有所推延的時候,以利亞就對他說  :你回去罷!我向你作什麼呢?(王上十九16、19-21)。當主耶穌呼召門徒的時候,常是先說明跟隨他的條件和將要遇到情況,叫人有所準備和選擇。他們應當知道,所要跟隨的主,既不如狐狸有洞,也不像天空的飛鳥有窩,乃是連放枕頭地方都沒有的(路九57-62);若不撇下所有的,是不能作主的門徒的(路十四27-33)。那個少年的財主憂憂愁愁地走了,雖是很不幸的,但還是早走些好,不然中途也還是要退去的(約六66)。跟隨主,特別是要作神的僕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若沒有完全的奉獻,有徹底擺上的決心,是不行的。

做傳道人若是為了養尊處優,環境舒適,享有名利地位,其結果必將不忠職守,以至偏離正路。因為基督留給我們的榜樣,以及歷世歷代所有的先知、先聖、使徒和一切忠心事奉主的人留給我們都是受苦的腳蹤  (彼前二21;雅五10;林後六4、5,十一23-28)。僕人不能高過主人,學生不能高過老師,神的工人也是如此。如果我們不能和彼得、約翰一樣說:「金銀我都沒有」,也就不能和他們一起說:「我奉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叫你起來行走。」(徒三6)神的工人今天若頭上有冠冕,背上沒有十字架;將來就會頭上沒有冠冕、背上受責打(路十二47)。凡響往為主工作的人要坐下計算花費:願不願意接受十字架作一生的伴侶,不計較個人一切得失,為了事奉神。

所以蒙了神選召的人,必須把自己奉獻上。一般的信徒也應當把自己獻給主  (林後八5)當作活祭(羅十二1),更何況傳道人,豈不更當將自己終身獻上為著事奉主嗎?舊約有作拿細耳人的例子(民六2-5)。拿細耳人可以是在一段許願的日子做,也可以一生做拿細耳人(士十三7;路一15;撒上一28)。人可以永獻給神,不可賣,不可贖,是完全歸給神了(利廿七28)。這看起來似乎是有些可惜,犧牲太多,一生失去自由。然而有誰看到珍珠的價值,有誰發現地裡的寶貝,誰就會甘心情願去變賣他一切所有的買之;有誰懂得打破玉瓶要換上冠冕,倒出的香膏要永遠留芳,所獻上的不過值三十多兩銀子,但得到的萬王之王的稱讚和價值無窮的福份(可十四3-9)他就會把自己完全獻上。將我們的身體、光陰、力量、愛情為自己所用,最多不過幾十年,同樣也要瓶碎、音盡、名消、身亡、和千千萬萬人一樣埋在塵土之中,一切都過去了。然而奉獻為主所用,卻存留在天上,直到永遠。所以奉獻為主是最上算的。

 三、生命的造就

一個人是不是一蒙召,自己也奉獻了就可以立刻開始工作呢  ?有人是蒙召和受差遣同時發生的。有人,而且是更多的人,在蒙召之後,要經過一段造就的時期,才正式受差遣被神使用。以摩西為例,他四十歲的時候,甚至更早一些,就知道神要藉著他救拔以色列人。然而他卻被迫逃到米甸曠野去牧羊,直到八十歲,才被神差遣率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徒七22-35;出三11-22)。再如約瑟從做異夢到在埃及作宰相中間,有十三年之久,先被賣為奴,其至入監為囚(創卅七1、5,四一46)。大衛受膏到作王之間也有十幾年(撒上十五12、13;撒下二4)。保羅在大馬色的路上蒙召後,曾到阿拉伯和大數去,直等在安提阿被差遣出去工作,其間也有十二三年之久(加一17、18,一二1;徒九3,廿八28-30,十一25、26,十三1-3)。此外還有許多神的工人的經歷,都是在蒙召之後有過一個受造就的時期。

這是因為在蒙召的時候,可能年紀還輕,歸主不久,在屬靈生命上還幼稚,不足以承擔神的工作;更不適於為神所重用。我們看到所羅門在王宮裡長大,年輕就作了王,結果墮落得很厲害。馬可年輕就跟隨巴拿巴和保羅出去工作,中途還是離開了  (徒十25,二十三5、13,十五37、38)。因為他的生命還沒有成熟,屬靈的路還沒有走過,有工作的熱誠卻沒有工作的能力。這也是今天許多青年工人的問題。有人蒙了工作的呼召,就立即出來工作,沒有受過應有的造就,這樣不但工作做不好,連工人自己也會出事情。結果,損害了工作、差辱了主名,自己也可能失敗灰心、以致離棄所蒙的召,又回到原來的路上去了。

所以受造就一個時期,對於蒙召的工人是很重要的。但受造就的時間長短、方式和途徑卻不是相同的。舊約如先知撒母耳、以利亞和以利沙,都有一班門徒跟隨他們,學習做先知  (撒上十5、10、20;王上廿35,十九19;王下二3、5、7、15,四1、38,六1)。新約時施洗約翰和耶穌也都有門徒(約一35,二2、12,三22、25)。也有一些年輕工人跟隨年長的工人,學習為神工作。作先知助手或隨從,如約書亞跟隨摩西,以利沙跟隨以利亞,提摩太等跟隨保羅(出廿四13,卅三11;王下二19;徒十六1-3)。在那些跟隨年長的工人學習作工的人中,有的成就很大,有的毫無成就或失敗。就以以利沙為例,以利沙時代同為先知門徒的有五十人、一百人(王下二16,四43),但他們沒有都成為神的先知,就是以利沙的僕人基哈西也墮落了(王下五20-27)。所以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太廿16,廿二14)。

近代有許多神學院和聖經學校的設立,目的是為栽培造就預備為主工作的人。從其中出來的人有不少後來為主所用,證明真是神所揀選的僕人和使女。所以求主的靈親自做工,但願有更多清楚蒙召的人,他們肯把自己擺上,奉獻自己的一切,然後在神學院和聖經學校受造就,以便成為主手裡有用的器皿。無論是辦神學院的人和進入神學院受造者,都有極大的責任,這種極神聖的、嚴肅的工作,是不能用世俗的方法,帶著各人的企圖,或僅僅是一般良好的願望就可以進行的。

 四、真理的知識

世上的學問和知識是有用的,但不是必須的。摩西曾經學了埃及人一切的學問  (徒七22);但以理學了迦勒底人的文學、語言,神在各樣學問上,賜給他們聰明知識(但一4,17)。保羅也曾在迦瑪列門下受教,學問高深(徒廿二3,廿六24)。不過他為基督的緣故捨棄這一切(腓三7-9)。另外一方面,也不是每一個神的工人,都有許多知識。耶穌所揀選的門徒很多是打魚的,是沒有學問的小民(徒四13)。舊約不少先知是牧羊的人(摩一1,七14;詩七八70)。神常揀選世上愚拙的、軟弱的、卑賤的、被人厭惡的,以及那無用的、無有的,使人無可自誇(林前一27),不敢依靠自己的智慧、才能。像摩西一樣,等到他覺得自己是拙口笨舌、素日不是能言的人,反倒是神能用的時候(出四10)。

關於聖經真理的知識,對於傳道人來說是很需要的。因為這些知識幫助人認識神和明白主的道。我們看到箴言書中多次提到知識的重要  (箴一4,二10,三10,十14,十一9,十三16,十四18,十五14,廿二20,廿四4)。箴言並且說愚頑人恨惡知識(箴一22,十四7,十九2)。新約中也常提到有知識(羅十五14;林前一5;林後十一6;腓一9;西三10;彼後一5,三18)。特別需要有敬虔與真理的知識(多一1)。一個聖經不熟悉的人不配做傳道人。不僅是聖經的大綱、大意,重要的經文、題目,要熟悉,就是聖經各卷內容,歷史和地理背景,以及一切重要的基本道理和教訓,都應該知道。的確,應當將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地存在心裡,這樣當需用的時候,就可在聖靈的引導下使用。

此外,關於講解聖經真理的書,和其他屬靈的著作,聖徒的經歷和見證,也都有瞭解的必要;因為神的話不單臨到一個人,我們可以和眾聖徒一同明白基督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人的靈修,從神直接領受,固然重要,但能從別人那裡有所學習,也是必要。不少異端、偏差、錯謬都是由於人沒有在普遍的聖經真理上受到造就,而專靠自己鑽研,或者接受錯誤的東西,害己也害人。所以神的工人應當和別的同工,或者在真道上有追求的人一起討論,尋求明白真理,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神的兒子  (弗四13)。當然只有聖靈是真理的教師,是聖經的解釋者。無論是自己研究,或者同別人一起探討,都必須在聖靈的引導和光照下,否則將得不到什麼真有價值的東西。

知識雖然要緊,但知識也容易叫人自高自大  (林前八1),專靠知識來傳道是不行的。同時知識只能傳到人的頭腦裡,不能深入人的心靈,具有如兩刃利劍的能力。所以保羅對哥林多人說:「我說的話、講的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語,乃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證,叫你們的信不在乎人的智慧,只在乎神的大能。」(林前二4、5)。若有人以為自己已經有了,什麼都知道了,更應當謙卑,因為照他所當知的他仍有許多無知。聖經真理的知識在聖靈帶領下才是一種工具,可以為神更好地使用。

 五、屬靈的恩賜

作神的工人必須得到相應的恩賜與他所承擔的工作職任相稱  (弗四7-11)。假如神選召一個人作先知,卻沒有先知講道的恩賜;選召一個人作教師,卻沒有教導人的恩賜,這都是不行的。那樣,他就不能盡他的職任,也無法證明他是一個那樣的工人,連神的選召也令人有所懷疑。神題名選召比撒列,叫他做製造會幕的工作,同時神就以他的靈充滿他,使他有知慧、聰明、知識和能力,能作相應的工(出卅一1-4)。歷來教會有許多沒有恩賜的傳道人,所以神的工作受到極大虧損,信徒得不到造就,福音受到攔阻;這就如同一班赤手空拳的人出去打仗;又如沒有工具去建造房屋一樣,必然一事無成,枉然勞力。

所以想為神工作的人,或者覺得有神呼召的人,都應當先求得恩賜。再開始工作。得到那種恩賜,才能作那種工作。教會的組織和人為安排,常將恩賜錯用,叫有這種恩賜的人做那種工作,結果和沒有恩賜一樣,毫無效果。這就是由人支配工作的錯誤。保羅在羅馬書上說  :「按我們所得的恩賜各有不同,或說預言的,就當照著信心的程度說預言;或作執事的就當專一執事;或作教導的,就當專一教導;或作勸化的,就當專一勸化;施捨的,就當誠實;治理的就當慇勤;憐憫人的,就當甘心。」(羅十二6-8)。有人不專一以自己所得的恩賜去工作、去事奉,而去做許多別的事,這是不對的。這裡不但講到神在教會中給以肢體各有功用,而且同時說明一個真理:工作是根據所得的恩賜來決定的。

在哥林多書上,保羅提到「神在教會中設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師,其次是行異能的,再次是得恩賜醫病的,幫助人的,治理事的,說方言的。」 (林前十二28)。各人的恩賜不同,不能夠強求一致,或羨慕別人恩賜。因為不能都是使徒,也不能都是先知,或教師......等等(林前十二29、30)。這裡將基督的恩賜(弗四11),神的恩賜(羅十二7、8),和聖靈的恩賜(林前十二4-11)列在一起,都是神在教會中所設立的。一般人都以為聖靈所賜的恩賜比較超奇和有用。而牧養和教導,就似乎平常誰都可以作。其實沒有神的恩賜,作牧師和教師也是作不好的。當然聖靈的恩賜是更為明顯,容易立即顯出功效來。

關於聖靈的恩賜,對於為主工作的人來說是很需要的。如經上說「神又按著自己的旨意,用神跡、奇事和百般的異能並聖靈的恩賜,同他們作見證。」 (來二4;可十六20)。不過應當注意的是並不是所有能行神跡、奇事、異能的人,都是出於神的,因為假先知也能(出七22,八7;申十三1、2;太廿四24;帖後二9)。有屬靈的恩賜和能力不都是出於神,需要經過試驗,才能證明哪些靈是出於神的(約壹四1-3)。撒但常裝作光明的天使,他的差役若裝作仁義的差役也不足為奇(林後十二14、15)。隨便接受一種靈而不加鑒別是危險的(林後十一4;帖後二2)。若求恩賜還是切慕作先知講道為好。傳道人若只說方言,不用啟示、或知識、或預言、或教訓給人講解明白,就與人無益(林前十四1、6)。

 六、美好的品行

傳道人有恩賜而沒有好品行是不行的。這樣的傳道人不但容易絆倒人,也終久要被神棄絕。所以保羅勉勵提摩太,不只要看重他所得的恩賜  (提前四14;提後一6),也勸他追求有美好的德行,如公義、敬虔、信心、忍耐、溫柔等(提前六11)。保羅特別提到「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為此「要逃避少年人的私慾,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一同追求」(提後二21、22)。因為神對惡人說:「你怎敢傳說我的律例,口中題到我的約呢? 」(詩五16)。神不肯用一個邪惡的僕人,也不肯用一個不法的器皿(耶十五17)。有人以為只要有恩賜、口才、知識就可以作傳道人,卻沒有道德、品行、虔誠、這是大錯特錯了,這是教會混亂,神的名受差辱,神的工作遭破壞的最大原因,就是一度為神所用,以後品德敗壞,也不能再作神的工作。

我們看到聖經中神所使用的僕人,都是有美好品德的,如約瑟、摩西、撒母耳、但以理等。品德中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是聖潔,因為神是聖潔的,事奉神的人務必聖潔  (代上十六29,代下廿21,廿三6)。不但在神的面前,在人面前聖潔也是需要的(王下四9)。為神作工的人應當給人有好的感覺得和印象,否則工作就沒有能力和效果。保羅說:「我們向你們信的人是何等聖潔、公義、無可指摘,有你們作見證」(帖前二10)。如果一個傳道人沒有聖潔的品行,就會給撒但有攻擊和譭謗的把柄。保羅勸提摩太說:「總要清清潔潔的」(提前五2),因為污穢能傳染。凡接觸到污穢的東西就成為污穢不潔(該二12、13;來十二14、15)。所以傳道人自己絕不可成為污穢不潔的人。

神的工人對異性不該有不正當的來往和感情,有些人在這方面失敗了。由於接近異性不但喪失了名譽,也喪失為神工作的地位,這是應當非常警惕的。參孫和大衛都在這方面失敗了。應當象約瑟一樣勝過試探  (創卅九10;林前七)。對於財物也不能有所貪圖和愛慕,當象保羅一樣未曾貪圖一個人的金根、衣服(徒廿33)。傳道人像彼得那樣說:「金銀我都沒有,只把我所有的給你,我奉拿撒勒人耶穌的名叫你起來行走」(徒三6),就好了。務要在這兩個基本方面謹慎持守。

傳道人應具有的品德還有許多,例如溫柔、謙卑,都是很需要的。連作監督的也必須如此  (提前三3;多一7)。主的僕人不可爭競,只要溫溫和和地對待眾人(提後二24)。主的僕人也不要譭謗,總要和平,向眾人大顯溫柔(多三2)。當象主耶穌一樣,心裡柔和謙卑,不爭競,不喧囔,街上也沒有人聽見他的聲音(太十一29,十二28、29),那樣才是神的僕人,神所親愛,所揀選的。摩西為人是極其謙和的,勝過世上眾人(民十二3)。保羅也是服事主,凡事謙卑(徒廿19)。所有的工人都當以謙卑束腰,彼此順服;因為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彼前五5)。什麼時候一驕傲、自高,什麼時候就失去被神使用的資格。「驕敖來,羞恥也來。」「驕傲在敗壞之先,狂心在跌倒之前。」(箴十一2,十六18)。「自高的必降卑,而自卑的必升為高。」(太廿三12)。此外,神的工人也要有愛心、熱心等;沒有愛就不配作傳道人,愛是諸德之冠,百品之首(西三14;羅十三10;彼後一7)。

 七、豐富的經歷

神的工人在屬靈的事上也是一位引路人,如果沒有經歷,很可能領不好路,領與被領的同掉在坑裡。只有知識,由於沒有經驗,知識就沒有根基而變得很膚淺,對人沒有什麼真正的幫助和益處。從聖經中神的僕人們身上看來,確是如此。摩西當四十歲的時候,雖學了埃及一切學問,說話行事也都有才能,但經驗不足,經歷不夠,還不能接受神的托付。他領以色列人出埃及,是等到他在曠野牧羊四十年之後,可以說在生命上有經歷之後,才開始的。只有這樣他在領以色列人的時候才不致中途而廢;他自己走遍了西乃曠野以後,才能帶領以色列人走好那些曠野的路。

大衛的屬靈經歷也是很豐富的。我們讀他的歷史,可以看到許多這方面的記載。從他所寫的詩篇,也可以看到他是有各樣屬靈經歷的人;不然寫不出那樣感人衷心的詩章。他有過失敗的經歷,所以能寫出那些認罪的詩篇,這些詩篇能使被罪壓傷的人得到復甦。他有遭難的經歷,才能幫助遭難落入憂患中的人,得到安慰和力量。他有禱告和靈交的經歷,所以當我們讀詩篇的時候,就會被帶到更深的屬靈生活中去。許多先知也都有不同的經歷,因而他們所傳的信息更有能力和效果,以賽亞和以西結都見過神寶座的異象,耶利米和但以理都受過迫害,何西阿和約拿也各有其經歷,所以他們對於神的聖潔、公義以及對神的選民所遭遇的患難、逼迫、羞辱都有深刻的認識和體會,因而所傳講的也格外使人得到指教和勉勵。

我們的主耶穌在世時候,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所以他能體恤並拯救我們  (來二18,四14),不然就不能作我們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並在神的右邊不住為我們代求。保羅指出:「我們在一切患難中,他就安忍我們,叫我們能用神所賜的安慰去安慰那遭受各樣患難的人......。我們受患難呢,是為叫你們得安慰、得拯救。我們得安慰呢,也是叫你們得安慰,這安慰能叫你們慰受我們所受的那樣苦楚」(林後一4-6)。一個自己沒有受過患難、痛苦的人,不能成為安慰的使者;他可以說些安慰的話,但卻不能使人得到安慰。彼得在他失敗回頭以後,才能成為堅固弟兄信心的人。(路廿二32)。

許多屬靈價值特別高的信息、亮光、教訓都是從經歷中得來的。舊約的詩歌書就是如此。約伯記不是憑空寫的;詩篇不是一些理論;箴言、傳道書、雅歌都是有經歷的人才能寫得出來。如果沒有豐富的經歷,我們讀保羅的書信要失去很多屬靈的造就、指導和安慰。沒有經歷,對真理就不能深入認識,什至無法講解清楚。對別人的情況不能明白,也少有真切的同情。所以沒有經歷的傳道人信徒的幫助是很局限,很膚淺的。可是,經歷要從患難、痛苦、磨煉中得來,有些甚至要用血和淚換來的,有些則要從徹底奉獻、犧牲、追求、祈禱得到的。想作一個靈魂的牧人,靈程的嚮導,不是只憑口才、知識、感情就作得到的,需要自己先有豐富的經歷,豐盛的生命。

第三章 工人的腳蹤

一個神的工人從開始工作到末了結束,是要走出一條道路,留下自己的腳蹤的。我們一方面從以往神所用的工人那裡有所學習和認識,一方面要謹慎自己所要走的道路,留心將要留下甚麼的腳蹤。雖然每個神的工人的道路和腳蹤是不盡相同的,但也有一定的原則和共同的地方,值得我們參考和傚法。

 一、聖靈的差遣

我們看到神的工人蒙選召和受差遣可能是在一個時候,但多半要經過一段造就的時期,到了神認為合用的時候,才差遣他出去工作。就如摩西在四十歲的時候,他己曉得神要藉著他的手搭救以色列人,但當時他仍不合用。直等到經過四十年的曠野牧羊活之後,到了八十歲,才受差遣去領以色列人出埃及  (徒七25、26)。約瑟、大衛等也都經過一段時間的造就,才能為神所用。特別是新約的工人,更是我們要注意認識的。保羅在大馬色的路上蒙召之後,經過亞拉伯和大數的隱藏、安靜、受造就的時期,直到後來在安提阿的時候,才受差遣出去正式工作(徒十三1-4)。在此以前,保羅沒有作甚麼獨立、清楚、傳道的工作。但此後卻開始了在神的計劃中有目的、有意義、有成效的工作。

這裡的差遣,稱為聖靈的差遣。在舊約時代是神差遣工人  (書廿四12;耶一7;該一13)。耶穌在世時,也曾差遣工人(太十5;路十1;約廿21)。到了新約時代,聖靈降下,則是由聖靈差遣工人。所以使徒時代又稱為聖靈時代,因為主升天之後就差遣聖靈來繼續做差遣、管理傳道工作。當然聖靈也就是耶穌基督的靈,所以受聖靈差遣的也就受主差遣(徒廿六18)。不過主升天之後,特別藉聖靈來代替他進行工作;聖靈不但差遣工人出去,也一直管理和使用工人。聖靈曾禁止保羅在亞西亞講道,他們想要往庇推尼去,耶穌的靈卻不許(徒十六6、7)。聖靈也曾將腓利提走(徒八39)。

現在有些傳道人,是受某些團體、差會的差遣和管理,也是可以的,但仍當讓聖靈在差遣工人工作中有最高的主權和地位,為神工作的團體或個人,都能在這位聖靈的指揮下進行佈署,安排和工作,而不是自行決定一切。

關於自由傳道,必須要在聖靈的直接引導管理下工作的。所有真正神的工人,事實上沒有一個人在神面前是自由的,他們的道路由主選擇,他們的腳步由神規定,工作的性質、範圍也是由主安排。他們的活動、是要由聖靈引導的,正如以西結所見的異象  :活物的靈是在輪中,靈往那裡去,活物就往那裡去(結一12、21),他們看起來是自由的,其實是最不自由的。有人不願意受到任何的約束和限制,一味的獨斷獨行,自由行動,也會落到非常錯誤的裡面。

 二、教會的贊助

神的工人與教會是不能分開的,因為工人是神在教會中所設立的。如使徒、先知、教師等  (林前十二28),都是神在教會中設立的,為了建立基督的身體而賜下的(弗四11、12)。我們看到保羅被差遣時,也是在安提阿的教會中和幾位先知和教師一同事奉主的時候,聽見聖靈說: "要為我分派" 巴拿巴和掃羅去作我召他們所作的工。於是禁食禱告、按手在他們頭上,就打發他們去了(徒十三1-4)。聖靈是藉教會來分派、打發工人的,雖然不是全教會,而是教會中一些事奉主的人。彼得在五旬節開始講道之前,也有一班人在所謂馬可樓上聚集,同心合意地恆切禱告(徒一12-15)。以後在耶路撒冷大會之後,使徒和長老並全教會定意從他們中間揀選人,差他們出去(徒十五22-27)。有的工被稱為眾教會的使者(林後八23),這都證明了工人與教會有密切的關係。

有人出去傳道,不與任何人商量,不求任何人贊許,這並不是不可能的。不過須在非常清楚是神的呼召和引導的情況下才可行。保羅在初蒙召出來工作時說  :那把我從母腹裡分別出來,又施恩召我的神,既然樂意將他的兒子啟示在我心裡,叫我把他傳在外邦人中,我就沒有與屬血氣的人商量,也沒有上耶路撒冷去見那些比我先作使徒的,唯獨往亞拉伯去,後又回到大馬色......(加一15-17)。保羅是神所特別選召的,他不能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必須做傳道的工作(徒廿六18-19)。但後來還是巴拿巴到大數去找到他,帶他到安提阿和教會一同聚集(徒十一26),再後又由稱為教會柱石的雅各、磯法、約翰向他們二人用右手行相交之禮,叫他們往外邦人那裡去(加二9)。這表明得到教會領袖的承認和印證,而這些對他們的工作是有幫助的。

當時對於工人的來往是常用推薦信的  (徒十八21),使人可以互相接納(林前十六3;徒十五23;羅十六1)。但這不是絕對必須的,尤其是對已經有工作成績的人。保羅對哥林多教會說:「我們豈又是舉薦自己麼,豈像別人,用人的薦信給你們,或用你們的薦信給人麼。你們就是我們的薦信,寫在我們心裡,被眾所知道所念誦的。」(林後三1-2)。錯誤的薦信,舉薦錯誤的人,害處很大。沒有薦信又容易讓不合適的人,甚至壞人,任意進到教會中來,或者到各處欺騙信徒。但無論有沒有薦信,都當試驗那些初來的工人,看是否是假的(啟二2;林後十一13)。有些人是應當躲避遠離(羅六17;帖後三6-8;提後二16-18,三5;多三9、10;彼後三17)。因為有許多假先知、假師傅、假弟兄不能不防備(彼後二1;猶11、12;徒廿29、30;林後十一26;可十三22;加二4),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認出他們來(太七15-17)

聖經對將可能發生的一切情況,都預先有所警告和提醒,並為預防和避免這些事指示和教導我們。這不但證明神的話是我們的腳前燈、路上光,是我們所當照著遵行的,同時凡輕忽聖經真理的教訓的,都必承擔嚴重後果。

教會對工人不但有贊同、打發、接納等關係  (羅十六1、2、23;林前十六10、17),也當在供給的事上有份(腓二25,四15、16)。應當在生活、家庭等問題上關心他們。同時,神的工人對教會也不應有僱傭、合同和依賴的思想,而應當憑著信心和忠心地事奉神。

 三、同工關係

神可以差遣一個工人獨立工作,在舊約中我們看見神的僕人多半是獨自工作的,如撒母耳和他以後的一些先知們。但也有時神同時差遣,或互相配合的,有的兩個兩個一同工作,例如摩西和亞倫  (出四14-16;書廿四5;撒上十二8;彌六4),迦勒和約書亞(民十四6、30),以斯拉和尼希米(尼八9),哈該和撒迦利亞。到了新約就更明顯,主差遣門徒常是兩個兩個地出去(可六7;路十1;太廿一2;可十四13)。因為兩個是作見證的數目(約八17;林後十三1;啟十一5)。使徒們也常是兩個兩個地出去(徒三1,十三2,十五22;林後八23)。雖然這不是必定的,和每次都是如此的,例如我們看到使徒彼得和約翰有時是獨自工作,如彼得往哥尼流家中去(徒十5-47),約翰晚年在以弗所。

不過一般來說,兩個人比一個人好,有同工比單獨工作好。因為有同工可以彼此幫助,互相勉勵,一同尋求神的旨意和引導;也可以免去個人工作可能出現的軟弱和錯誤。而且有的工作,一個人不能作,必須有同工才行。舊約造會幕,新約建立教會,都需有許多同工才行。就是在一個地方的工作,個人的貢獻可能很有限,能有同工,可以運用各人不同的恩賜和經驗,會帶給教會和信徒更豐富和全面的收穫,有效地栽培信徒長進。如果一個教會一直在一個工人帶領下,到了一個時候,會感到有貧乏、片面、停滯的現象。因為神,就是把一項工作托付給一個人,也需要有助手和同工,才能繼續和完成。禱告的同工是可少的,許多神所重用的僕人都有這樣的經驗和見證  :背後有沒有禱告的同工,常是工作成敗得失的關鍵所在。我們都知道摩西在山上的舉手,與約書亞在前線爭戰關係何等密切!(出十七8-13)。沒有禱告的同工,常使工作中途發生變化,受到阻攔,失去能力,缺乏成果。所以每一個為神工作的人,要時常注意到有沒有禱告的同工在背後支持和幫助,這遠比在物質上經濟上的支持更為重要。

保羅是一直有同工的,他也非常注意同工之間的關係。他先和巴拿巴  (徒十三2、46,十四23-28,十五2、25、35-39),以後同西拉以及提摩太等(徒十五40,十六3,十七15;羅十六21)。百基拉和亞居拉也是保羅的同工(徒十八2;羅十六3)。此外還有推基古(弗六21;徒廿4;西四7;提後四12;多三12),以巴弗提(腓二25,四18),革利免(腓四2-3),以巴弗(西一7,四12)亞里達古(徒十九29,二十4,廿七2;西四10),耶數、馬可(西四10-11;提後四11),提多、路加(林後八16、23,十二18;西四14;提後四20;多三12、13)以及腓利門等(門1、24)。這班同工中,當然是保羅為首。他有時打發同工出去,安排指定他們的工作(徒二十13;林後八18、22;西四8;多一5,三12);不過不是強迫命令的,也尊重他們個人自己所得的感動和意見(林後八16;林前十六10-12),所以有時只是勸,甚至求(林後十二18;提前二1;門8-9)。

同工必須有同一個心靈,同一個腳蹤  (林後十二18)。如果心靈不同,那根本不能同工。因為來源、使命和目的不同,只是外面形式上的同工,就毫無意義。腳蹤不同,就沒有共同的方向、行為和見證,這對於工作也起分散和破壞作用。至於彼此有嫉妒、分爭、分門別類、互相爭大、為爭首、高抬自己、打擊別人等等,就更不對了(太廿三8-11;路廿二24-27;林前一10-12,三3-5)。同工之間可能發生意見分歧,應當互相尊重,本著相讓、同心的原則加以解決(腓二2-3,四2)。在實在不能相合,甚至原則上有了分歧時,可以分開(徒十五36-40),也可以當面指出,不能隨夥就錯(加二11-14),但不能當作仇敵,互相攻擊、譭謗、論斷(加五15;羅十四4-13)。

 四、生活的見證

神的僕人不但有神作見證,有人作見證,自己的良心作見證  (林前二10;林後一12),也應當有生活行為作見證。這種生活見證往往是其他見證的基礎和根據。傳道人不能只用言語作見證,也當用行為作見證;傳道人的腳蹤應當是隹美的(羅十15),行為應當是無可指摘的(帖前二10)。如果說所傳的道沒有很好的收成,而傳道人自已也應當給人留下很好的印象。先知以利沙因為在書念一家常被強留吃飯,以致那家的主婦對丈夫說:「我看出那常從我們這裡經過的是聖潔的神人。」(王下四8-9)。以利沙可能沒有講甚麼道,但卻被人看出是怎樣的人,是一位聖潔的神人。這也應當是每一位傳道人所給人的印象,所應留下的腳蹤。否則所傳的道就毫無價值,不能為人所接受。

我們看到羅得曾試圖把所多瑪將要被毀滅的消息告訴他的女婿,勸他們一同離開,但是他們卻以為他所說的是戲語  (創十九14),這是因為羅得平日沒有美好的見證。他雖然經過一回被擄的事,卻仍住在所多瑪,他自己的生活很難證明所多瑪將被毀滅。也可能他素來說戲言,所以到了說真話的時候就失去信用,沒有人相信。我們也看到大衛犯罪之後,對於他的兒子暗嫩的罪行就不能加以處罰,只有發怒而已。後來竟演成巨變:押沙龍殺暗嫩,甚至背叛大衛(撒下十三21、31)。所以一個人若沒好的生活見證,做神的工作也做不好;因為他所行的和所說的不一致。凡所作的和所傳的是兩回事,就要使人懷疑他所傳說的是否真實可靠,也就失去權威和能力。

神的僕人應當在各方面都作信徒的榜樣  (提前四12;林前五3;林後一12,二14,三1),他們的腳蹤要成為羊群的腳蹤(歌一8)。彼得在安提阿一裝假,其餘的猶太人也都隨他裝假,甚至巴拿巴也隨夥裝假,違背了福音真理(加二11-14),關係非常重大。神的僕人必須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徒廿28)。絆倒人的有禍了,就是把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丟在海裡,還強如把這小子裡的一個絆倒,寧可永遠不吃肉(林前八13)。可見神的僕人當何等嚴肅、認真對待生活上的一切問題。

應當在各方面都有美好的見證。保羅說  :「我們所誇的是自己的良心,見證我們憑著神的聖潔和誠實,在世為人,不靠人的聰明,乃靠神的恩惠,向你們更是這樣。」他的行動不是反覆不定,忽是忽非的(林後一12、17)。他到各處去,都帶著基督的馨香之氣,在有的人身上叫他死,在有的人身上叫他活(林後二14-16)。可見傳道人生命顯露的能力何等大;對人的影響何等深。這香氣是從基督來的,不是自己發出來的。傳道人的責任,就是將基督傳給人,叫人得著基督。但他必須自己先認識基督,像保羅那樣,將萬事都當作有損的,以認識基督為至寶;並叫基督在他身上顯大。

要想有美好的見證,必須有美好的靈性。特別是多與主交通,與主面對面;常  (敞著臉得見主榮光,好像鏡子裡反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林後三18)。傳道人沒有光發出來,不能叫人得益處,使神得榮耀(太五16),就不是好傳道人。而這光是從反照基督而發出來的見證。

 五、諸般的苦難

神的僕人不是穿細軟衣服住在王宮裡的  (太十一8),也不是富貴飽足,被眾人稱讚的(路六20-26)。我們的主耶穌在世的時候,他的面貌比別人憔悴,他的形容比別人枯槁;他像根生於地、他無佳形美容、他被藐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好像被人掩臉不看的一樣(賽五二14,五三23,)。他給我們留不受苦的腳蹤(彼前二21)。學生不能高過先生,僕人不能高主人(太十24),傳道人既是主的僕人,豈能盼望比主得到更好的待遇,得到世上的榮華?傳道人豈不應當捨己負架,跟主步向各各他?

舊約的先知是受苦的先知,新約的使徒也是受苦的。彼得、約翰多次下監,雅各最先被殺  (徒三3,五18,十二1-4),保羅更是苦難深重。保羅自己描述說:「反倒在各樣事上表明自己是神的用人,就如在許多的忍耐、患難、窮乏、困苦、鞭打、監禁、擾亂、勸勞、儆醒、不食、廉潔、知識、恆忍、恩慈、聖靈的感化、無偽的愛心、真實的道理、神的大能、仁義的兵器在左在右,榮耀、羞辱、惡名、美名。似乎是誘惑人的,卻是誠實的。似乎不為人所知,卻是人所共知的。似乎要死,卻是活著的。似乎受責罰,卻是不至喪命的。似乎憂愁,卻是常常快樂的。似乎貧窮,卻是叫許多人富足的。似乎一無所有,卻是樣樣都有的。」(林後六4-10)。他又說:「他們是基督的僕人麼,(我說句狂話),我更是。我比他們多受勞苦,多下監牢。受鞭打是過重的,冒死是屢次有的。被猶太人鞭打五次,每次四十,減去一下。被棍打三次。被石頭打了一次。遇著船壞三次,一晝一夜在深海裡。又屢次行遠路,遭江河的危險,盜賊的危險,海中的危險,假弟兄的危險。受勞碌,受困苦,多次不得睡,又饑又渴,多次不得食,受寒冷赤身露體。」(林後十一23-27)。然而他有(寶貝放在瓦器裡,要顯明這莫大的能力是出於神,不是出於我們。我們四面受敵,卻不被困住;心裡作難,卻不至失望;遭逼迫,卻不被丟棄;打倒了,卻不至死亡。身上常帶著耶穌的死,使耶穌的生也明顯在我們身上。(林後四7-10)。他認定了「神把我們使徒明明列在末後,好像定死罪的囚犯。因為我們成了一台戲,給世人和天使觀看。我們為基督的緣故算是愚拙的,你們在基督裡倒是聰明的;我們軟弱,你們倒強壯;你們有榮耀,我們倒被藐視。直到如今,我們還是又饑又渴,又赤身露體,又挨打,又沒有一定的住處,並且勞苦,親手作工。被人咒罵,我們就祝福;被人逼迫,我們就忍受;被人譭謗,我們就善勸。直到如今,人還把我們看作世界上的污穢,萬物中的渣滓。」(林前四9-13)。

如果一位主的僕人不遇見甚麼患難、逼迫、困苦,只有平安、舒適、通順、這只能說明他的道走寬了,他的心改變了。可能他求自己的利益、討人的喜歡,沒有忠誠跟從主走十字架的道路。這樣,雖然得到了人的稱讚  (路六26),卻失去了主的喜悅;得到了今生的享受,卻失去了永世的榮耀。許多人可能像雅各、約翰一樣,願意將來在主的國裡一個坐在主右旁邊,一個坐在左邊,然而卻不肯今世喝主的杯,受主所受的洗(可十35-39);不過這是不可能的事。

 六、信心的生活

神的工人是應當完全憑著信心的。如果沒有依靠神的信心,是不能做神的工作。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  (提前五18)。主也命定叫傳福音的靠福音養生。傳道人可從教會和信徒那裡收養肉身之物(林前九14;加六6;腓二25,四15-18)。然而不應當把盼望寄托在人的身上,不應被人所僱用,應當仰望神的供給,神是豐富的,信他的人不致羞愧(詩廿二5,廿五3)。連空中的飛鳥神尚且養活(太六26),何況神的僕人呢?神願意他的僕人單單仰望他,不願意他們有別的倚靠,(路十二18)。因為倚靠甚麼人的供給,就受甚麼人的支配和影響;倚靠甚麼東西,也就容易被那些東西佔住自己的心。只有憑著信心專一地仰望神,才能保持與神有親密的交通,同時可以敬虔度日。由於過信心的生活也更能看見神的信實,恩典和能力,這對於為神作工,也是必須學的功課和必具有的經歷。我們看見以利亞曾在基立溪旁,神叫烏鴉早晚叼餅和肉來給他吃。以後又在撒勒法的寡婦家中,用一把面和一點油來養活他(王上十七1-16)。這種信心生活的鍛煉,對於他以後的工作能力大有關係。因為看見了神的信實和能力,所以他求降火和降雨必定得著(王上十八37-45)。

在信心的生活中,不是不會遇見困苦和艱難的。先知哈巴谷就曾經歷到   "無花果樹不發旺,葡萄樹不結果,橄欖樹也不效力,田地不出糧食,圈中絕了羊,棚內也沒有牛。" 然而他能因耶和華歡欣,因救他神喜樂(哈三17-18)。神的僕人是以神的信實為糧(詩卅七3),所以必定不至缺乏(詩廿三1,卅四9-10)。神是使無變有的神(羅四17),神在曠野曾四十年之久養活以色列人(申八3-4),神必定養活他的工人。但若依靠自己,可能整夜勞力卻得不著甚麼(約廿一3);投靠世人,則幾乎只能用只豆莢充飢(路十五16)。

信心不只在得供養方面,也包括在走道路、作工作、遭危險、遇爭戰各方面。可以說傳道人無時無地需要因信活著  (來十38)。希伯來十一章所列的古聖,都是信心的偉人。他們並不比別人有甚麼特別長處,只是因著信來作一切事就夠了。因為信心將他們與神聯在一起,神能他們也能。摩西和約書亞率領以色列人出埃及進迦南,這是何等偉大的工作,絕不是他們自己所能作的,乃是因信神而作的。此外基甸、巴拉、參孫、耶弗他、大衛、撒母耳和先知的事都證明這一點。他們因著信制服了敵國,行了公義,得了應許,堵住了獅子的口,滅了烈火的猛勢,脫了刀劍的鋒刃,軟弱變剛強,爭戰顯出勇敢,打退外邦的全軍......又有人忍受戲弄、鞭打、捆鎖、監禁,各等磨煉......披著綿羊山羊的皮到處奔跑,受窮乏患難,在曠野、山嶺、山洞、地穴飄流無定,本是世界不配有的人。這些人是因信得了美好的證據(來十一27-39)。

 七、必要的隱退

神的工人不能一直工作而沒有隱退的時候。因為工作是消耗靈力和體力的,需退到神的面前來重新得力  (賽四十31-卅15)。主耶穌自己在地上的時候,也常清晨、晚上、甚至整夜退到曠野或山上去禱告(可一35;太十四23;路四42,五16,六12,九28)。他對傳道回來的使徒們說「你們來同我暗暗地到曠野地方歇一歇。這是因為來往的人多,他們連吃飯也沒有工夫。」(可六30-31)。如果工人只注重工作,而忽略退修,結果是非常危險的。以利亞在過度張工作之後,甚至身心疲憊,灰心求死。所以神引他到曠野山洞中重新得力。只知道要出到營外,而不知道要進入幔內,是不行的(來十三13,十20、22)。

不只每天要靈修、禱告,有時是必須作較長時期的隱退。不但摩西曾四十晝夜在山上與神親近,保羅也曾到亞拉伯去  (加一17),大衛多次住在曠野山洞之中(撒上廿二1,十三1、4,廿四3),以利亞也隱藏基立溪旁(王上十七3)。神僕人們的隱退有時是為逃避危險,省察工作,但也是為了更多與神親近交通,得到啟示和靈感。大衛許多的詩是在曠野山洞時寫的(詩三篇、五七篇和六三篇前的小字)。保羅被提到三層天上就是在亞拉伯的時候(林後十二2)。約翰得啟示是在拔摩海島上(啟一9)。所以從人面前隱退,卻與神接近了,這不是工作的損失,而是得益。保羅被囚在監獄中,而他幾封極寶貴的書信就是在獄中寫成的。神的工人不一定在人群之中,在熱鬧場合,繁忙之時,才是工作的高峰。

當我們工作繁忙,受人尊重,用力過度的時候,很容易引起相反的作用,失去靈裡的平靜。摩西的急躁,以利亞的灰心,都不是個別的例子,乃是一個普遍的原則。在屬靈的境界裡也有某些規律的。人屬靈的能力不是無限的。以賽亞書上說  :「少年人也要疲乏睏倦,強壯的也必全然跌倒,但那等候耶和華的,必重新得力,他們必如鷹展翅上騰,他們奔跑卻不睏倦,行走卻不疲乏。」(賽四十30、31),又說:「你們得救在乎歸回安息。」「等候」不是浪費時間,「等候」會事半而功倍;甚至有百倍的收成。若一直工作不退修,不但工作沒有果效,將工人自己也損害了。

所謂  "人的盡頭是神的起頭",這句話是不錯的。凡沒有來到自己的盡頭的人,總看不見神的起頭;凡靠自己聰明、才幹、能力工作的,必有一天來到他的盡頭。他的智慧無法可施(詩一零七27),他們的定意和奔跑無能為力(羅九16)。只有俯伏來到神前(書七6),神必加給能力。神不願意他的僕人在此失敗,所以在必要的時候,特別在他們工作有成就之時,不自動隱退,也要使他們不得不隱退下去。

第四章 工人的喻稱

神的工人蒙召被選之後,究竟要作些什麼呢  ?神的工作是很多的,神分派給各人的工作也不同。不少人由於不清楚工作的性質和內容,以致沒有盡到工人的職責,完成工作的使命,得到應有的效果。在這裡,我們要從聖經中一些工人的名稱和象徵,來看到工人的職責和工作的內容。

 一、得人的漁夫

當彼得、雅各、約翰、安得烈蒙召的時候,主耶穌說  :「來跟從我,我要叫你們得人如得魚一樣。」(太四19)。他們本是打魚的;其實我們也都是打魚的人,想從世界的海洋中得著養生的和各種利益。然而有一天蒙了主的呼召,不再是打魚的,乃是去得人。千萬個人如同海裡的魚一樣,他們沉在罪海、苦海之中,隨波逐流,看不見天日,何等需要拯救,就是需要漁夫去將他的打上來。打魚的工作可以說就是拯罪人的工作,這對神的工人來說是極根本和重要的。「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提前一15),「神願意萬人得救,不願有一人沉淪」(提前二4;彼後三9)。沒有熱愛人靈魂的心,不配作神的工人。

有的傳道人只願作牧師,不願作傳福音的;只願教導信徒,不願去拯救罪人。因為打魚是辛苦的,有時可能整夜勞力並沒有得著什麼  (路五5)。打魚又不像牧羊,可以吃羊奶,穿羊毛。但是不去拯救罪人,那來的信徒?打魚雖然辛苦,但打上魚來又是何等喜悅!彼得在五旬節時,打上一大網魚,共有三千人之多(徒二37-42)。有時就是拯救一個人的靈魂,也比全世界更寶貴;因為他要在永世裡歡喜快樂,將頌讚、感謝歸給神。今天將沉淪的罪人太多了,有誰肯去把他們打上來呢?有誰願意對主說:「我在這裡,請差遣我」(賽六8)?

打魚的工作很需要,但有時要打上魚來卻不容易。只憑自己的知識、經驗、不一定能成功。如彼得一樣,有兩次都是因著按主的吩咐下網才打上來魚的。一次是叫他把船開到水深之處下網  (路五4),一次是叫他把網撒在船的右邊。(約廿一6),結果得到很多魚。這說明不是地點的問題,也不是方法問題,乃是要依照主的指示和吩咐才行。今天有人想用各樣方法布道到許多地方去,目的都不錯,但效果不一定顯著。原因就沒有主的同在和指教,全憑自己的熱心或憑人的常識、屬世的方法,這樣常是整夜勞力而沒有得著什麼。補網也很重要,網如有破洞,打著的魚也都逃掉了。所以漁夫時常補網(太四21),這也是一種細緻、費心、忍耐的工作。傳道的人當織好福音的網,補好真道上的缺口。這不但需要有口才,可以講明福音的奧秘(弗六19),並要在工作上沒有不當之處,不給魔鬼留地步。傳道人的生活言行,同工之間的關係,金錢上的處理等,都可能成為破口或漏洞。

我們沒有一個好的網,沒有照主的指教隨時下網,以致沒有打上來多少魚,這是值得我們深思的。照目前這種情形,得的魚數目太少,比例太低。有的工人打了多年的魚,但卻沒有得幾條。這是什麼原因呢  ?主耶穌說:「我若從世上被舉起來,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約十二32),原因恐怕就在沒有把基督高高舉起的緣吧。

 二、勞力的農夫

神的工人另外一種稱喻是勞力的農夫  (提後二6)。因為傳道人的工作不少和農夫一樣。將聽道的人和信徒比作田地(林前三9),自然神的工人就要成為農夫,好在這上面撒種、澆灌、耕種、收割等。無論那種工作,都需要勞力,汗流滿面,並要十分忍耐(雅五7)。詩篇上說:「流淚撒種的......那帶著種流淚出去的必歡歡喜喜帶禾捆回來。」(詩一二六5)。可見撒種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撒種聖經上是指著傳道、講道、布道說的。主耶穌曾講到撒種的比喻,將種比作道,聽道的比為田地  (可四14-20)。雖然由於田地,也就是聽道人的心裡情況不同而有不同的結果,但對於撒種的人來說,也有極大的責任。首先是要撒好種:因為種是是什麼,收的也才能是什麼(太十三24,六8)。所以應當撒真種(耶二21),不能撒壞種子(彼前一23)。屬靈的種子(林前九11)也就是純正的福音真道。若撒發霉、敗壞、混亂的種子,則是神所不允許的。也不准將兩樣種子撒在一塊土地上,這是律法所禁止的(利十九19;申廿二9)。所以傳道人要極為慎重所傳的道,不可攙雜虛假或錯誤。傳不純正的福音,講錯謬的道理,都應當受咒詛和刑罰(加一8、9)。此外,還要注意到撒在什麼地方和什麼時候,以及撒多少,這些都有關係(何八7;民廿5,廿四7;利廿七16;傳十一4、6;賽廿八24-25,卅二12;耶四3)。

如果是對一棵樹,就不是撒種而是栽種和培植了,這是指使徒的工作。在栽種後需要澆灌;就是撒種在田里的,也要澆灌才行。澆灌是指用真道來培養信徒的屬靈的生命。保羅說亞波羅是澆灌的人  (林前三6),而亞波羅最能講解聖經(徒十八24),可見澆灌必須用神的話語。信徒不能在聖經真理上受到造就,生命是不會長大的。傳道人必須自己先在聖經真理上受到深造,才能對信徒起澆灌的作用。聖經中也題到神用他的靈澆灌(箴一23;賽卅二15;珥二28;多三6)。這雖然是神自己的工作,但傳道人只講道,而沒有聖靈的同在、運行,也起不到澆灌的作用,使聽的人得到滋潤與滿足。

農夫的工作還有許多,如耕地、鋤草、修理、看守、除蟲等等,最後還要收割,這也是最重要和忙碌的事。因為收割是有時候有季節的,不能提前也不能誤時  (出廿三16,卅四22;撒下廿一9;箴十5)。收割是莊稼熟了(珥三11),收割的人不一定是撒種的人(約四35-38)。收割是指將聽道的人帶到一個決定完全歸主的地步,不是任意它們長在田里,乃是要收割入倉裡,也就是收實效,真正得到一批人。像彼得在五旬節講道之後,有三千人悔改信主並受了浸(徒二37-41)。以後腓利在該撒利亞和彼得在撒瑪利亞,都有收割(徒八8、12,十44-48)有時在人心中作了撒種的工作;或者我們撒出去的種子當時沒有效果,神卻藉著另外的人在我們不知道的時候,進行收割。例如腓立比的那位婦人(徒十六14-15),她好像已經成熟的莊稼,保羅到那裡收割了。「莊稼成熟」指的是人心預備好了,可以開鐮收割了。

現在更是莊稼多工人少,所以當求莊稼的主打發工人去收他的莊稼  (太九38)。讓我們有份於收割的歡樂(詩一二六5)。

 三、無虧的工人

聖經中常將信徒比作神所建造的房屋和靈宮  (來三4;彼前二5;弗二20-22)。雖是神所建造的,但也需要有人作他的同工。保羅承認自己象工頭,立好了根基,有別人在上面建造。但他指出「各人要謹慎怎樣在上面建造。」(林前三9-11)。這說明傳道人像建築工人為神建造房屋,也就是建造教會。那根基就是基督(太十六18),信徒各人也是神的殿(林前三16,六19;林後六16),所以神的工人就是為神建造聖殿的人。這實在是極為莊嚴、神聖的工作,不可隨便,不可魯莽,不可輕率。我們看見所羅門建築聖殿的時候,準備的材料、建築的樣式,一切都非常充足完美。在建造的時候,錘子、斧子和別樣的響聲都沒有聽見(王上六7)。不像今天有的所謂「教會工作」響聲很大,各樣的鐵器都用上了,彼此碰撞、磨擦,使用世俗的方法,滿了人的忙亂活動,這都是神所不喜悅的。

所有的建築材料保羅將它們分為兩大類  :金銀寶石和草木禾楷(林前三12)。金根寶石代表出於信心、愛心與盼望的工作(帖前一3),也代表出於神的,在主救贖的範圍中藉著聖靈所作成的。而草木禾楷則是指著屬世的、天然的、人為的東西(賽四十6、7;創四3),都沒有長存的價值。可能造起來容易,看起來高大,但很快就要朽壞,到時經不起火的試驗,金銀寶石這樣的建築材料很寶貴、很難得,須付極大的代價,但卻能存到永久。所以神的工人必須注意用什麼材料來作神的工作。圖快、貪大、人的方法和靠人的力量,都是不行的,必須靠著聖靈在主裡面、照神的旨意行才行。否則當被火試驗的時候,不在今世,也要在主再來時完全燒了;所有的勞碌都歸徒然,自己也要受虧損(林前三15)。

保羅勸提摩太,在神面前作無虧的工人,按正意分解真理的道  (提後二15)。因為神的工人,最主要的責任,還是作講道的工作,所以傳什麼極為重要;怎樣傳講也很有關係。最根本的是傳講真理之道。聖經是神的話,是真理(約十七17)。可是聖經中許多奧秘要加以分解,才發出亮光來(詩一一九130)。我們看見新約引用舊約時候,或者使講解聖經的時候,就都帶著分解的性質在內。在講到某一個真理時就引用某些經文,然後加以分析、歸納、證明,或者在講一個題目時,也是從主次先後、深淺正反等各方面來加以分解。

為著能正確分解真理的道,傳道人應對聖經真理有全面、深刻、豐富的瞭解,熟悉全部聖經的結構、大綱、要義,以及各卷的背景、分段、內容並一切重要真理和教訓。這樣才不至錯解、謬解、強解,而能按正意分解真道。雖然有人能簡單地講一個題目,查一段經文,作一樣見證,但作為一個神的工人一專門傳道人來說,這是不夠的。因為神的真理很豐富,很深刻,信徒的需要也很大,同時還有許多異端錯謬擾亂,這不是簡單地知道一些道理、掌握些知識就可以對付的。

 四、屬靈的父母

傳道人不僅是羊群的牧人,也像屬靈的父母一樣。就如保羅所說  :「存心溫柔如同母親乳養自己的孩子。(帖前二7)。有的信徒猶如嬰孩,不能吃飯只能用奶來喂(林前三1、2;來五12-13;彼前二1)。這是母親的工作。必須存心溫柔,不能粗暴、急躁,需要細緻、忍耐。可是有的傳道人沒有象母親那樣餵養照顧信徒,而是將不能消化的飯硬給嬰孩吃,所講的道對信徒毫無幫助。那些初信的,或者靈性幼稚的,他們所需要的和他們能領會的道理有限,不能對他們要求過高,不能向他們講深奧難懂的道理,或者帶他們走艱難困苦的道路(出十三17)。也不能因為他們長進慢、有軟弱、易失腳而嚴加責備,或毫無同情,不加扶助。就是斷奶的孩子,有時也還要抱在懷中,使得到平靜,溫暖和愛撫。

神的僕人對待信徒也要象父親待兒女一樣,多加勸勉、安慰、囑咐  (帖前二1)。「師傅雖有一萬,為父的卻是不多。」(林前四15)。連摩西也曾對為父的責任感到為難,甚至對神抱怨說:「這百姓豈是我懷的胎,豈是我生下來的呢?你竟對我說,把他們抱在懷裡,如養育之父抱吃奶的孩子,直抱到你起誓應許給他們祖宗的地去。」(民十一12)。父親是常憐恤他的兒女,如同母親不忘她吃奶的嬰孩一樣(詩一零三13;賽四九15)。雖然母親著重於撫養照顧方面,而父親著重在教訓、管教方面,但都是出於愛(來十二5-9)。照樣傳道人對於信徒,不只如師傅那樣教導,也要象父親那樣教養育(弗六4)。我們讀箴言書就會看到父親的勸勉、口氣、存心是多麼親切、溫和、仁慈和忍耐,是容易為兒女們接受的。

但傳道人如同父母的實在不多。不願受生產之苦,也缺乏養育之恩。沒有將信徒當作如屬靈的兒女一樣,也就不能像待兒女那樣地關心、真摯、熱愛、負責,並且願意為兒女所有犧牲,使他們獲益。保羅提到「兒女不該為父母積財,父母該為兒女積財,我也甘心為你們的靈魂費財費力。」 (林後十二14-15)。這都為我們做了榜樣。保羅對待提摩太也是很好的例子,他不但稱他為兒子(提前一2;提後一2),也顯出為父的慈愛和關懷。他說「禱告的時候不住的想念你,記念你的眼淚,晝夜切切地想要見你,好叫我滿心快樂。」(提後一3-4)。保羅的講道,勸戒是帶著眼淚的(徒廿31;腓三18)。眼淚比話語更有能力和效果,因為它裡面包括父親的心和母親的愛。許多時候,不是看我們講多少道,乃是看我們流多少淚;流淚的講台才有痛悔的聽眾。

所以為神工作的人要求有顆做父母的心。這需要體會到神的心和主的愛  (約壹三1;約十三1)。那是犧牲和捨己的愛(加二20),愛到底的愛。在傳道人和信徒之間建立起這樣的父子關係是極難得的,因為為父的人少(林前四15)。今天教會不像神的家,許多信徒如同孤兒一般,其原因都在這裡。屬靈的父母不是只講講道,教訓教訓人而已,乃是要有生命的流出,這是愛的結晶,是心與心的相交。肉身的父母養育兒女尚且要長期忍耐、費盡心血。照樣屬靈的父母若不能付出極大的代價,拿出裡面真誠的東西來,想得一批真正屬靈的兒女也是不可能的。

 五、忠心的管家

主的僕人也被稱為管家,被派管理家裡的人,按時分糧給他們  (路十二42)。這個家是神的教會(提前三15)。所以神的工人應當知道怎樣管理神的家和作好教會的工作。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是聖靈的殿。但在事工方面以神的家更能表明它的性質和內容。在神家中的事務很多,主要由長老、執事們去負責(提前三5;多一7),「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作神百般恩賜的好管家。」(彼前四10),傳道人應當專以祈禱傳道為事(徒六4)。

作為管家,神的僕人不只管理家裡的事,更要管理家裡的人  (太廿四45)。這當然不是指有屬世的權柄管理信徒肉身的事務,像教會歷史上和現代有些派別所犯的錯誤那樣。那些教會領袖,甚至管理信徒的職業、婚姻、工作、經濟、社交各方面,顯然是不對的。主所說派他的僕人管理家裡的人,是指作靈魂的監督(彼前二25),為信徒靈魂時刻儆醒,好像那將來交賬的人(來十三17)。按時分糧,當然也不是指分物質的糧食,乃是分靈糧。特別指神的道,按時分也很必要,有時太多,有時又沒有,或者不按不同的時機分派適當的糧食,都是不對的。客觀上不同時期,不同的人都有不同的需要。怎樣按時分糧,實在值得很好分辨,需要特別忠心才能滿足信徒的需要。

保羅說  :「人應當以我們為基督的執事,為神奧秘事的管家。」(林前四1)。執事乃是新約的執事(林後三6),神奧秘事,當然是指屬靈奧秘的事了。傳道人不只應明白基督道理的開端和一般聖經真理,也當明白神的奧秘。神的奧秘,在新約裡講到:

天國的奧秘  (太十三1),

1. 福音的奧秘(弗六19),

2. 基督的奧秘(弗三4,四3),

3. 教會的奧秘(弗五32),

4. 屬靈的奧秘(四一27),

5. 神的奧秘(西二2),

6. 隱藏的奧秘(弗三9;羅十六25),

7. 得榮光的奧秘(林後三7),

8. 敬虔的奧秘(弗一9),

9. 燈台的奧秘(啟一20),

10. 選民的奧秘(羅十一25、26)

11. 歸一的奧秘(弗一9)。

以上有十二個奧秘,可以說都是神的奧秘。要作神奧秘事的管家,宣講神的奧秘  (西一25;弗六19),不一定要用高言大智,對某些人只基督並釘十字架就夠了(林前二1、2)。然而對另外一些人,也要講神的智慧和奧秘。而這些奧秘只有藉著聖靈的啟示才能明白的(林前二6-12)。並且要固守真道的奧秘(提前三9)。

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  (林前四2)。神的頭一個管家摩西,就是在神的全家盡忠(來三5)。撒母耳、大衛、但以理等都是忠心的人(撒上二35,廿二14;但六4)。主耶穌所講作僕人的事都與忠心有關;忠心的僕人要得稱讚、賞賜、快樂,而不忠心的僕人要受責罰,甚至被丟棄(太廿21-30)。保羅一再稱讚那有忠心的人(弗六21,四7,9;提後二2)。最後被主所召選的得勝者都是有忠心的人(啟十七14)。可見忠十分重要。主講到一個不忠心的僕人時指出: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才能在大事上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義,在大事上也不義(路十六1-10)。所以作神的工作的人不是求大工作,乃是求忠心;不管多麼小的事,只要有忠心,就能蒙主喜悅。今生在主所托給我們的一切事上忠心,將來在國度裡才能作大事,掌大權。

 六、基督的精兵

基督是我們的元帥,他有一個很大的仇敵,就是魔鬼  (來二10、14)。主耶穌基督曾打了勝仗,在十字架上大獲全勝(西二15)。可是在撒但未被投到無底坑和火湖之前,他乃要掙扎、頑抗、進行破壞、與神為敵、殘酷的戰爭仍在繼續進行,而且很激烈。聖經對此講得不少。撒但仍想霸佔世界,控制人心,攔阻福音,抵擋真理,以及做許多敵神害人的事(林後四4,二11;弗二2;帖前二18;彼前五8)。

得勝的主已經升上高天,坐在神寶座的右邊,等他的仇敵作他的腳凳。但在仇敵尚未作腳凳之前,還有一段很艱苦的爭戰擺在屬基督的子民面前。這場戰雖然是每個信徒都要經過並有份在內的,但主要的爭戰責任是落在主特別選召的傳道人身上。

因此保羅對提摩太說  :「你要和我同受苦難,好像基督的精兵」(提後二3)。蒙召作傳道,好像應徵入伍一樣。從此就開始過軍中的生活,受軍事訓練,以備在戰場上應用。在這裡保羅特別提到,「凡在軍中當兵的,不將世務纏身,好叫那招他當兵的人喜悅。」(提後二4)。試想一個在軍中當兵的若每天想家,時常跑回去作家務,無心受軍事訓練,到出發去爭戰的時候,就要作逃兵了,怎麼能叫招他當兵人喜悅呢?這需要主特別憐憫我們,每個主的僕人都不應當使家務纏身。作主精兵,要把一切都擺脫;想作主的門徒,尚且必須愛主勝過愛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必須撇下一切所有的(路十四26、32),何況作主的精兵呢!

作主的精兵是要受苦難的。大衛曾有一些勇士,他們都非常勇敢  (撒下廿三8-23),常冒著生命的危險去為大衛工作和爭戰。基督的精兵也應當是為主的名不顧性命的人(徒十五26,廿24)。古時以色列人上陣前,先要宣說:「誰懼怕、膽怯,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的弟兄的心消化和他一樣。」(申廿8)。為主做傳道不是坐在消遙椅上,或被人抬著進天堂;做傳道要為主歷盡百般艱苦,血汗滿坡沙場!當然這不是靠自己的力量,必須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才能抵擋魔鬼......「因為我們不是和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界的惡魔爭戰。」(弗六10-12)。我們爭戰的兵器,也不是屬血氣的,乃是在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仇敵的一切堅固的營壘(林後十3、4)。

基督的精兵乃要為真理打那美好的仗,作美好的見證  (提前六12,一18)。神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傳道人就要傳揚講解真理叫人相信、學習、明白、領受(提前二4、7;羅十六26;帖前一6)。並且使他們在真道上站立得穩(林前十六13),還要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神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才不致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詭計和欺騙的法術,被一切異教之風搖動,飄來飄去,就是隨從各樣端(弗四13、14)。因為在後來的時候,有人偏離真道,敵擋真理,厭煩真道,去聽從那些似是而非學的學問(提前五8,六10、20,四1;提後一15,二18,三1、7、8,四4;多一14;雅三14;來十26)。所以傳道人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謁力爭辯(猶3),必要時要以生命來護衛真理和為真道爭戰(啟十二11;提後四7)。

 七、靈界的守望

神的工人還有一個重要的責任,就是作守望者。古時在邊界、山上、城樓等處都設立守望的  (撒上十四16;撒下十三34,十八24-26;王下九17)。為著觀察敵情,報告危險,警戒百姓(賽廿一5-10;耶卅一6,五一12)。神為以色列人曾設立守望的(耶六17;何九8;彌七4)。先知以西結就是神所特別設立的(結三17-21),他要替神警戒惡人,他的責任嚴重。他若不替神警戒人,自己就要承擔那人喪命的罪(結卅三1-9)。這種警戒吹角的工作很不容易,因為人不樂意聽見這種角聲,聽見了也不肯接受警戒;照著去行(結三30-33)。

守望的人不都是吹危險來臨、警戒的角聲,也可能是報喜訊的角聲。如以賽亞聽說的那報隹音,傳平安,報好信,傳救恩的,對錫安說  :你的神作王了,這人的腳登山隹美。聽啊,你守望之人的聲音是人所歡迎的。但守望者不能自己決定隨便傳報什麼信息,要根據他所看見的,所領受的。如哈巴谷所說:「我站在守望所,立在望樓上觀看,看耶和華對我說什麼話,(哈二1)。守望的人要白天站在望樓上,整夜立在守望所,要將所看見的述說(賽廿一6、7)。這是非常辛苦、疲勞、難忍的工作,圖安逸、想睡覺的人是不能守望者。但願我們儆醒守望,將靈界所發生的事,將時機的徵兆,災難的來臨,以及神給我們的一切信息報告出來;願我們看見晨星出現、主來臨近,把預備迎見主的消息報告出來。雖然有天使守望(但四13、17、23),但更需要人作守望者。

守望者的另一種職責是向神發出呼籲,如以賽亞所記  :「耶路撒冷阿,我在你城上設立守望的,他們晝夜必不靜默。呼籲耶和華的,你們不要歇息,也不要使他歇息,直等他建立耶路撒冷,使耶路撒冷在地上成為可讚美的。」(賽六二6、7)。這種守望是將所看見的災難轉為祈禱,為著神的榮耀、國度和見證向神呼籲。今天這種工作更為重要了,教會何等荒涼,神的子民何等衰弱,神的名沒有被高舉,神的工作受到阻撓,有誰晝夜不息地呼籲呢?這裡告訴我們說要不歇地向神呼籲,直等到他建立聖城在地上,使成可讚美的。

傳道人不只是站講台,也當站守望台;不僅向人傳說,也向神呼籲。這種隱藏的辛苦的工作,人雖看不見,但神知道,神記念。這是試驗我們是否忠心的所在,是我們屬靈生命的顯示。一個人可以講一個小時的道並不感到吃力,但呼籲,也就是懇切禱告一個小時,卻不易作到。我們也可能看看報、留心時事,時局,但對靈界所發生的事,所要來到的事,卻一無所見,一無所知。如經上所說  :「他看守的人是瞎眼的......但知作夢、躺臥、貪睡。」(賽五六10)。有一天神要向這些人討罪。所以作神的工人不是一件輕易隨便的事,有重大的責任在身,關係別人生死、禍福,關係神的榮耀、羞辱、不可等閒視之。有一位神的僕人常半夜起來禱告,妻子勸阻他不必如此辛苦,他說:「婦人,有千百萬個靈魂壓在我的心頭上,我豈能安睡不顧呢?」

第五章 工作的進行

當神的工人要開始為神工作的時候,究竟應當從那裡下手,作些什麼工作,以及工作的內容、範圍、對像等如何呢  ?這些都是神的工人應當瞭解的。不然的話就容易陷入盲目、混亂、越軌等錯誤裡而去。在這裡我們要從聖經中看幾方面的問題。

 一、一般的使命

所有神的工人都有一個共同的使命,那就是傳神的福音。主耶穌基督升天前對門徒命令說  :「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們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太廿八8-20;可十六15;路廿四47;約廿21);又說:「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大全地,和撒瑪利,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徒一8)。這是最大的使命,也是使徒們以及歷代神的工人所一直照此去行的。因此福音才能傳遍天下,萬民才能歸主,教會才能建立,主的名才被稱頌。離開這個使命而去作別的工作,也應當以這個使命為前提,為達到完成這個最大的使命而效力。不然辦學校、開醫院、搞服務、傳知識、教音樂等等,都是毫無屬靈的價值的,不能盡傳道的職責。

每一位傳道人都應傳福音引人歸主,不論你是不是專門傳福音的人。因為這是我們共同的使命,是對主救贖工作應負的責任,也是對別人靈魂所久的債務  (林前九16;羅一14、15)。可是有的傳道人卻沒有注重傳福音的工作,他們覺得這是初淺的,對外的;實在說,也是辛苦的,不易收效的。所以有的傳道人逐漸放棄了傳福音的工作,只讓年輕工人或專門傳福音的人去作,失去對主的忠誠和愛人靈魂的心。

再一個共同的使命就是主所說的  :「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那也就是說,除了傳福音拯救罪人歸主以外,還要教導已相信的人來遵守主的一切吩咐,照主教訓的去行。並不是只人聽見福音相信就夠了,使命完成了;還要進一步教導信徒遵行主的道。可惜這個使命似乎每一個傳道人都在那裡這樣做,但事實上並沒有真正將主的吩咐教導信徒去行,所傳講的不過是一些道德、理論、教條、知識。有的即或傳講主的吩咐,卻沒有教導信徒認真嚴肅地遵行。以致許多信徒顯不出基督徒的模樣,沒有主門徒的特徵;仍是各行其是,各求所好,生活言行與世人毫無區別,一點屬天屬神的氣味都沒有。可以說主的道在他們身上找不著多少,他們與主的吩咐沒有發生什麼關係,沒有密切地結合在一起,幾乎叫人看不出是基督徒來。

這實在是可悲的現象,大大傷主的心,有虧於神的榮耀,對世人也失去見證,使世人無法藉著基督徒來認識主。因此千萬罪人沉淪、滅亡了,這個責任首先應當由神的工人來負;因為我們沒有負起主所托付的使命,沒有將福音給每一個受造者  (可十六15小字),而且教訓信徒遵守主的吩咐。

 二、特別的托付

雖然主的使徒們都被命令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  (可十六15),然而保羅不但奉召為使徒,並且被特派傳神的福音(羅一2)。所以保羅特別在福音上事奉神,他認為欠人福音的債(羅一8、14),他覺得不傳福音有禍了,因為責任已經托付給他了(林前一16、17)。神也特別將福音啟示給他,使他所傳的絕對正確,可靠。如果有人,甚至天使,若所傳的福音與保羅所傳的不同,他就該受咒詛(加一6-11)。保羅為著福音真理不惜與人爭辯,甚至別的使徒,像彼得、巴拿巴,只要不符真理,也要加以當面抵擋(加二5、11)。

神特別派彼得、雅各、約翰為受割禮之人作使徒,正如派保羅和巴拿巴為外邦人的使徒一樣  (加二8、9)。所以雅各和彼得都寫信給那些分散的以色列信徒(雅一1;彼前一1),而保羅寫了許多給外邦教會的信。

此外,我們看見每個神的僕人們也都有特別的托付。神叫摩西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叫約書亞以色列人進迦南,又叫基甸、耶弗他、參孫等作士師,救以色列脫離外邦人的轄制。神叫撒母耳為以色列立王,叫大衛作王,叫所羅門建殿;叫以利亞和以利沙對以色列國施行責罰和挽救,叫以斯拉、尼希米回國重建聖殿、聖城  ......。這都是些重大的托付和使命,神把它們分別交給不同的工人去實行。各人幾乎都放上一生的心血精力來完成;有的甚至歷盡艱辛,犧牲性命!這些重大的托付不是隨便交給任何人的,正如保羅被神驗中了,把福音托付給他(帖前4二)。這些人首先是神所揀選的人,能夠忠誠完成神使命的人,神才將一項重要的工作托付給他們。神不會將他的重要工作交給一個靠不住的,不相配的,有始無終的人。

我們怎樣知道神的托付呢  ?這當然是神自己所啟示、感動、安排的(加二2、8;林前十二18;多一3)。這種特別的托付常常關係到一生的效果。所以,神在交給特別托付以前,有時要經過很長的時間來預備、訓練、造就、感動和指示。這個過程可能是陸續的,有間斷的,但卻是不改變的。越過越清楚的。肯順服,即使開始不清楚的。只要自己完全奉獻、肯順服,即使開始不清楚,也可以求神指示以便逐漸清楚。如果合乎神用,神不會沒有工作派給他。神有時也藉著他的其他僕人,作工頭的(象保羅),加以分派指定工作(代上十五16、17,十六37;提前一18;提後二2)。多半這種分派是不違反神的指示和自己的心願的(林前十六12;徒六3、5、10,廿23、24)。

在沒有受到特別的托付時,一般傳道人的工作可以放在主所給的共同使命方面。不能什麼工都不作,專等特別的托付。有人可能不能單獨承擔一項專門工作,有的只能作助手,如先知的門徒或僕人,如利未人和尼提寧等  (民八19;拉二43、58,八20;王上廿35、41;王下四25,九1;徒十三5)。這些人神不能給他們有什麼特別的托付。因此不要強求神給每個人都有特別的托付,要學習在小事上忠心,然後神方能將大事派他管理(太廿五21;路十九10)。有人喜歡獨當一面的工作,作大事、受重托,這是不對的。應當知道: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托誰就向誰多要。將來交賬時,那些地位高、工作大、責任重的人不一定都得賞賜,可能還要受責打(路十二47、48)。

也有人自以為得到神的啟示,受到特別的托付,要到某處,甚至遠方作傳道,或者要開辦、承當一項特別工作。但結果神並未開路,事實上也不適合作那項工作,結果一直沒有達到目的。這說明原來得到的啟示有問題,或者自己在試驗期中失敗了,神收回了委託和遣派。

 三、專重的信息

神的僕人就是傳神信息的人。舊約的先知和新約的使徒是如此,歷代所有的傳道人也應該是這樣。神向失落的罪人有話要說,神向所贖的子民有話要講。神有他的意念和目的要告訴人,神也有他的要求和旨意要指示人。神不常藉天使來傳神的話,乃是藉他的僕人們來傳遞他的信息。全部聖經都是神的信息。不過有的部份需要解釋出來,如歷史需要解釋出來才能成為信息。有的部分是直接向人講論的,比較清楚明顯。有的是對當時的人發出的,有的是對後世的人說的。但都是神的指示,都有神的目的在內。就是直接的講論和教訓,也應該看到其中有針對的信息在內。後來的傳道人不能只是查考、講解一般聖經的道理和知識,更當從其中找到神對目前需要所發出的信息。這需要由聖靈的指引,才使我們明白神今天向人所要說的話;而這些話,代表神的心意和要求。

從聖經的記載來說,每一個神的僕人都有神藉著他們所要傳的信息。由於時代不同,對像不同,目的不同,神藉著各人所傳的信息也就不同。另一方面,由於所用的器皿不同,神量給的也不同。什麼樣的人神才能用他們傳什麼樣的信息。有的人可能不配,有的人可能不夠,也有的是不合適的。我們看到有的神的僕人所傳的信息關係重大,內容豐富,影向久遠;但也有的比較專一,比較狹窄,關乎一時的。不過各人所傳的信息都有它的中心和重點。例如聖經各卷都能找到它的主題和要旨,每位作者都有他的特點和專重。就拿先知書為例來說,大小十七卷,每位都有神所特別托付他們傳的信息。有的著重救恩,有的著重審判;有的多責人的罪惡,有的多講神的慈愛;有的專論以色列人,有的專論外邦人。有的注意當時的事,有的注意將來的事;有的有系統,有的很單純。但都能將神的信息傳出來。

我們看到使徒所傳的雖然都以主耶穌基督為中心和主題,但各人仍有不同的重點信息。保羅著重信心,彼得著重盼望,約翰著重愛心。就是四本福音書也有不同重點,從各個不同方面來傳述耶穌基督。保羅這個器皿容量大,神藉他傳的格外豐富,他寫的每卷書信都有專重的信息。每一位傳道人也會有他所專重的信息是他常講的、多講的,他對此深有認識和有特別負擔。他傳這個信息特別有能力,特別成功,特別親切和感人。使人覺得是從神那裡得來的啟示和亮光,而不是象講一般的道理那樣沒有突出,沒有新鮮,沒有神那裡來的感覺。

所以傳道人必須尋求、等候、領受神的信息,然後才有信息可傳。同必須禱告將這個信息消化為自己的。和自己的生活結合在一起,打成一片,使它們成為活的,充滿了生命。走到那裡帶到那裡,從裡面到外面全被充滿。豐豐富富,而且滿了能力,不是空空洞洞的只是一篇道理,毫無實際內容。

不過應當注意不能看重自己所傳的信息過於聖經基本的真理;也不能高舉自己的信息超乎所有的信息之上。因為自己所領受的有限,只是神重要信息的一部分,一個方面。神的全部信息不可能單藉一個人,而需要別的僕人一起來傳揚;而別人所傳的可能是更重要的。所以不能自高、自誇,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

 四、量給的界限

神的工人有一定的工作範圍,有神量給的界限。他們不應當加以越過,漫無止境地開展  (林後十13-16)。好像以色列人進迦南後,各支派都有應得之地可承受。各支派應在分得之地界內,不可去佔取別人的。越過自己的界限,侵佔別人的份是不允許的。神的祭司和利未人也有一定的安排和指定的職份;他們有應得的城郊和範圍。這些都重要的預表意義和重要的原則在內(民卅二33、42,卅三53、54,書十三1、16,十四13,十五17,廿一1-3)。越過神所定的界限和範圍,不但無所得著,反而要受虧損。

為什麼神要量給我們工作的界限呢  ?這一方面由於我們的工作能力有限,沒有界限會漫無邊際,不能集中精力作有目標的工作,以致散漫不充實,什麼工作都作不好。這樣就會使神的工作失去真正的性質和內容,達不到神的目的和要求。另一方面,工作沒有範圍也會侵犯神為別人所劃定的界限,不但可能引起嫉妒分爭,甚至破壞和耽誤了神的工作。不知有多少神的工人不注意,不遵守這原則以致在工人之間發生衝突,力量互相抵消,甚至相咬相吞,彼此都消滅了(加五15)。

所以雅各、磯法和約翰向保羅和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禮,叫他們往外邦人那裡去,他們自己往受割禮人那裡去,這也是劃分工作界限的意思  (加二9、10)。有些傳道人為神所用之後,就任意擴大工作範圍,開展工作界限,擠壓、排斥比較弱小的工人,使之失去應有的工作,造成自己工作作不完,而別人沒有工作機會,實在非常錯誤的,是神所不喜悅的。好像以西結書上神指責那些人所說的:「我必在羊與羊中間......施行判斷,你們這些肥壯的羊在美好的草場吃草還以為小事嗎?剩下的草你們竟用蹄踐踏了。你們喝清水,剩下的水,你們竟用蹄攪渾了。至於我的羊,只得吃你們所踐踏的,喝你們所攪渾的。」(結卅四17-19)。

在工人之間,教會之間,有所謂偷羊、拉羊的事;有公開互相攻擊、排擠、分門別類、彼此摧毀,這些情況都是令人痛心的。有人說是為了真理的緣故,為了信仰的緣。不錯,若為基督,為信仰,或反對異端,是應當極力爭辯的。但很多時候恐怕只為了某些看法,某些聖經的解釋,外表的儀式,聚會的習慣等而分爭和對立;就如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一樣;有人信百物都可吃,有人只吃蔬菜,這樣造成彼此輕看、論斷。這是很不應該的。「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 (羅十四1-6)。

雖然工人各有自己的範圍和界限,但卻不是彼此毫無關係和不相交通的。應當互相有交往,有幫助,有鼓勵。而且這裡所說的界限也不是永久的,固定的,成為自己的地盤和勢力範圍。自己失去了工作能力和作用,卻不讓別人來工作,這是許多地方可悲的現象。工作的範圍和界限可以隨著實際效果而更加開展  (林後十15)。可以到處去傳福音,特別是在基督的名沒有被傳過的地方去傳福音(羅十五20),不一定拘泥於原有的地方。

 五、工作的範圍

關於在什麼地方,對什麼人工作,也是直得注意的問題。聖經中對此都有提及  :例如神對以西結說:「你奉差遣不是往那說話深奧,言語難懂的民那裡去,乃是往以色列家去......。你往本國被擄的子民那裡去。(結三5-11)。而但以理卻被派在外邦王朝工作。(但一19-21)。當主在世時,他差遣門徒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太十6)。主復活後則吩咐門徒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可十六15)。保羅本想在亞西亞或庇推尼工作,聖靈卻不許。而在異象中聽到馬其頓的呼聲,就知道神召他們到那裡去傳福音(徒十六6-10)。神叫阿摩司在伯特利說預言(摩七10-15),卻差遣約拿往尼尼微去向城中的居民呼喊(拿一2)。

一個工人應當清楚神叫他到那裡工作,在什麼人中間工作。否則也要失去時機和效果,並不能完成神的使命和目的。本來使徒都集中在耶路撒冷,這樣就不能實現主所吩咐的「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並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主見證。」 (使一8)。因此耶路撒冷遭到逼迫,門徒分散到猶太和撒瑪利亞各處(徒八1)。腓利本來在撒瑪利亞傳道,後有主的使者叫他往曠野去。離開人多的大城到荒涼無人的地方有什麼意思呢?在那裡遇見一位埃提阿伯的太監,對他傳福音,然後藉他帶回去使主的道在一個國家興旺來(徒八26-29)。丟下一個城市,卻得著一個國。所以神的工人必須聽從神的吩咐,神叫到什麼地方,對什麼人傳道,就到什麼地方對什麼人工作。不一定對多數人傳講是好機會,而對少數人或個別人就無所謂,沒興趣。主耶穌曾對一個撒瑪利亞的女人講道,因而使很多撒瑪利亞人信主(約四7、27)。保羅也曾領一個賣布的婦人信主,後來產生了腓立比教會(徒十六14、15)。所以不要憑人的眼光和自己的意思來揀選工作的對象。乃是聽神的吩咐和聖靈的引導來決定。不一定在城大人多的地方就多有效果,有時對一個人也是寶貴的。

為神工作不但有對象、地點問題,也有時間問題。不是隨便什麼時候,作什麼工作都可以。主耶穌常提到他的一切工作、行動是有時候的。時候未到他就不去作  (約二4,七6、8、30,八20,十二23)。因為神為他定了做各樣事的時候(創十八14;出十二41;但十二12)。神使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傳三1、11),而不是任何事都是越快越好。時候不到,急促而作,常犯錯誤,反倒無益。像亞伯拉罕娶夏甲(創十六1-3),掃羅獻祭一樣(撒上十三8)。但有些事情和工作是要及早作的,不能等待,因為時機有限(約四35,十二35;林後六2)。關於時間問題,也要看神的指示和安排,不能勉強,不要著急(賽廿八16;詩一四七10)。

對於工作內容也有一定的限度和要求。傳道人應當專心以祈禱和傳道為事。放下傳神的道,去管理別的事是不合宜的  (徒六24,)。有許多的事業也算是主的工作,但卻不是傳道人所必須去作的。如開孤兒院、辦學校、設醫院、或其他慈善事業,除非有神特別的托付和安排,都不應放下專心祈禱和傳道為事去做這些事。有人以為應當傚法保羅織帳棚,另外從事一副業,這樣對工作更方便,更有幫助,可以經濟自給不受人支配。然而人容易將副業變成正業。有人就是從這裡墮落的。神的僕人應當特別清楚神的旨意,不能隨便自作決定。

 六、職事的轉變

神的工人從主所領受的傳道職分常是終身的。但在具體事奉的職事上可能發生轉變或兼任。在舊約中,我們看到摩西、大衛都是領袖與先知  (申十八15;徒二30),耶利米和以西結都是祭司和先知(耶一1;結一3)。在新約裡,彼得和約翰都是使徒,但後來都作為長老(彼前五1;約三1);保羅和巴拿巴本是先知和教師,後來都作了使徒(徒十三1、8)。腓利本來是執事,後來成為傳福音的(徒六5,八5,廿一7)。亞波羅有教師的恩賜,後來也與使徒同列(徒十八24;林前四6、9)。如果對這種兼任和轉換不清楚,會造成工作上的困難和損失。不曉得職事上的兼任,就會只盡一方面的責任;不知道職事的轉換,會一直勉強維持過去的任務。「有的還要多加給他,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去。」(太廿五29)。的確,有人身兼多職,工作繁忙,多蒙賜給;有人只作一事,甚至無事可作,越來越少。這和人在神面前的存心和態度,以及工作的能力都有關係 。

無論從神那裡領受什麼職任,都要忠心去作。不論職分的大小,地位的高低,在神那裡都一樣按各人所作所行的受到報應、得賞賜  (弗六8;西三24;太廿五20-23;啟十一19)。如果有人認為某種職分最尊貴,有榮耀,就想得某種職分,這是危險的,錯誤的(民十六9、10)。在人面前得到了賞賜,在神面前就要失去賞賜(太六2、4、5)。不該向人求榮耀(帖前二6)。各種的職事都有用處,好像身上的肢體各有不同的功用一樣。人以為軟弱的更是不可少的;人以為不俊美的越發給他加上俊美。一切都是神所設立的(林前十二21-30),不能眾人都一樣。神看我們應當擔任那樣職任,作那種職事,就安排我們作什麼,我們只要順服就是了。在一定的時候,或者由於客觀的需要,或者由於年歲的變化,認為我們的職事也當有改變,也是可能的。我們不必留戀以往的,也不必擔心未來的、要跟上神的帶領和要求。有不少神的工人就在這裡出問題。他們以為神原來所給的職事是永遠不改變的。以致到了時候,他已不適於作那項工作,不適於擔任那種職任,但卻不肯改變,不願放下,退出,以致妨礙了別人,耽誤了神的工作。這樣不但失去更好事奉神機會,對別人不能有更大的貢獻,而且自己的路也不能走完。所以在神的工作上,決不能僵化,永固定下來:在一個地方,作一種工作,再無變更。這外面的固定、停滯,要使裡面屬靈的情況也枝萎僵硬了。所以必須隨聖靈的引導和安排不斷有更新。

神的工作有沒有退休的事呢  ?即到了一定的年歲或其他情況不能工作,需要退休呢?或者一直工作到死為止呢?照說:神的僕人應當是終身事奉,一直到死。像舊約的大祭司一樣(民卅五25)。我們看到摩西、約書亞、撒母耳、以利亞、以利沙、耶利米、但以理,等都是工作到死時。新約的使徒們,如彼得、雅各、約翰、保羅等更是忠心至死。祭司耶何耶大一直工作到一百三十歲(代下廿四15)。但是辨一般事務性的利未人,卻是從廿歲到五十歲在會幕中任職辦事的(民四2,八25、26)。也有神的工人,因為年紀老邁、靈性衰落而自行告退,或被神棄置不用的。也有的從外表積極的活動的工作中退下來,轉為隱藏、安靜在神面前的事奉。工人和工作都在主手中,工人自己不能選擇,乃由主來決定何時工作,何時停止,作這樣或那樣工作。神的工作是活的,神的工人只是神的器皿,不受人的制度、規章、合同、年限、組織等所捆束,乃由神安排和引導為準。

 七、具體的實行

神的工人的使命和責任就是為神工作。在原則上,聖經中是給了許多指示和教訓的。但在實際具體進行中卻還是有許多問題和困難的。究竟我們應當如何具體去進行工作呢  ?許多主觀、客觀的願望、要求、因素是否應當考慮呢?可否讓這些影響我們的決定呢?我們何去何從到底依據什麼才好呢?主耶穌在世的時候是神最好的僕人,他不但給我們很多關於工人與工作的指示和教訓,也給我們最好的榜樣。他說:「神阿,我來了為要照您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經捲上已經記載了。」(來十7)。他對門徒:「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來者的旨意,作成他的工。」(約四34)。「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約五30)。「我從天上降下來,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來者的意思行。」(約六38)。這裡給我們看見:首先基本的出發點在於不按自己的意思,只按神的意思行。也就要凡事遵行神的旨意。如果這個最大的前題沒有解決,路就沒有法子走,工作就不能作;就是作了也都是錯誤的和毫無價值的。主耶穌每走的一步,每作的一件事都清楚是在他的旨意中。他不憑自己作什麼,唯有看見父所作的才能作(約五19,八28,十四10)。主是這樣,我們也當這樣。

怎麼遵行神的旨意、清楚主的引導呢  ?這個問題就是多年跟隨主,多年事奉神的人也是一件值得非常慎重的事。我們看到亞伯拉罕因迦南地遭饑荒而下埃及去,結果很不光彩。以後他聽從撒拉娶了夏甲生了以實瑪利,種下了惡果。因此他為以撒娶妻的事不敢隨便了。雅各要下埃及的時候就害怕起來,因此需要神的指示,直到神向他顯現才放心。約書亞在基遍欺騙求和的事上犯了錯誤(書九1-15)。基甸在受差遣拯救以色列人的時候二次求神顯出兆頭來證明神的旨意(士六36-40)。大衛常在求問耶和華以後才得到神的答覆(撒上廿三10-12,卅8;撒下三1,五19);而未求問神就去投奔非利士人遭到不幸的結果(撒上廿七1、2)。以利沙是聖靈充滿的人,神也有向他隱瞞的時候(王下四27)。為此不能認為神的僕人對神的旨意總是清楚的,而不需要常常特別尋求神的指示,求神在環境中顯明他的旨意,求神顯出某些兆頭來。

在新約時代,雖然有聖靈同在,可以做隨時的引導和幫助  (徒八29,十19,十10,十六9)。聖靈有時只加禁止和攔阻(徒十六6、7),並不是總在一直指示。這有意叫神的工人保持自覺地尋求明白神的心意,甘心樂意地等候神的引導和命令。沒有神的新的指示和帶領,人很容易按步就班地照舊行事。但是橫衝直闖,不願攔阻和環境上的難處也是不行。沒有神的引導、安排,不能亂走獨行。可是一直等候、無工作作、無處去,也是不對的。為此要求神大開傳道之門,引導我們當走的路(林前十六9;林後二12;徒十七27;西四3)。如果不是主開門,我們工作沒法做。只要主為我們開了門,便沒有人能夠關上(啟三7、8)。神的工人必須認識這一點。讓我們常看到主的手在那裡開門、指路。也多多為此禱告、祈求。

第六章 工作的原則

為神工作不是可以隨便進行,它有一定的目的、原則和途徑。不遵從這些原則,不但工作毫無成就,而且也不蒙神悅納,甚至可以說是在破壞神的工作。所以作為神的工人,不能不知道這些原則,並且要隨時加以遵從,聖經中對此有清楚地指示和教訓。

 一、基督的根基

在神的創造工作裡,基督是有份的。他不但為工師  (箴八30),萬有都是藉著他造的,也是為他造的(西一16;約壹3)。在救贖的工作中,基督是中心,一切都是靠他完成的(羅三24;弗一7;西一14)。在審判的工作上,基督將全權執行(約五22、27;徒十42,十七31;提後四1)。現在神所要作的一切工作也都是以基督為中心和基礎。正如保羅所說:「那已經立好的根基就是基督。此外沒有人能立別的根基。」(林前三11)。教會就是建造在這盤石上(太十六18)。所以使徒傳道不是傳別的,乃是傳耶穌基督,為他作見證。彼得是如此(徒二22-36,三13-26,五30-32,十36-40),保羅也是如此(徒十三27-39,十八5,廿21;林後一19,四5)。傳任何別的道理而不傳基督的,都是白傳妄傳,等於沒有傳神的道。有的傳道人傳講了許多道理和題目,但沒有集中在基督身上,沒有高舉基督,結果證明他所傳的毫無真正的效果;毫無永存的價值。

所以保羅說  :「猶太人是要神跡,希利尼人是求智慧,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在猶太人為絆腳石,在外邦人為愚拙,但在那蒙召的無論是猶太人、希利尼人,基督總為神的能力,神的智慧。」(林前一22-24)。又說:「因為我曾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釘十字架。」(林前二2)。一切高言大智,許多理論學說,都是稻草,對人無益。特別是在打基礎方面,必須傳基督。傳福音(羅一1-4;林前十五2-5;弗三3-9)。在基督以外沒有福音。傳別的福音,當受咒詛(加一6-9、16)。傳道人的責任就是傳基督,將人在基督裡引到神面前(西一28)。

不但在傳福音時要傳好基督,就是在以後對信徒的造就中,也要以基督為根基,在上面建造。因為基督是道路、真理、生命,他是一切  (約十四6,一29,四14,六35,八12,十11,十二25,十五1;西三11)。任何屬靈的事與基督脫節,都是空的、假的。離開基督不能認識神,也得不到任何屬靈的福份,生命不會長進,信心不能堅固,愛心也沒有基礎,盼望更屬渺茫(約一18,十四7-10;弗一3、11,三17;西二6、7;林前十五17、18)。就是在對信徒查經時也離不開基督。全部聖經都是為基督作見證(約五39)。舊約律法和先知是預表、預言基督(路廿四25、26、44、45;羅十4;西二17;來七3,九11,十1)。新約四福音和書信是傳述、闡明基督;啟示錄則是見證基督(啟一2,十九10)。

無論是講道、查經,是帶領、造就信徒,都應當以基督為題目,以基督為中心,為基礎。傳道人不傳基督,就不是真傳道人。神的工人不在基督的根基上工作,就是建造在沙土上。在沙土上的建造遇到雨淋、水沖、風吹的時候就要倒塌。有的日子久了,本身就站立不住;不然到了審判的時候也必被燒盡,一無存留。為此一切傳道人要先追求認識基督,得著基督  (腓三7、8),才能傳揚基督,見證基督。

 二、十架的背景

當我們看到神所用的僕人及他們所做的工作時,我們總會隱約地看到在他們的背後有十字架的存在。我們的主耶穌雖然在路終才釘十字架,但在開始時就是已經背起十字架了。他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  :「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來十7)。他一開始就將自己作為祭物獻給神,接受了十字架的命定。在主未工作之前,他在約但河受了浸,便將自己放在一個死的地位上(太三16)。也就是說他 "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腓二8)。他說:「我有當受的洗還沒有成就,我是何等的迫切呢!」(路十二50)。主耶穌是一直背著十字架向各各他走去的,在他走的每一步的路上,都有十字架伴隨著;在他做的每件工作上,都有十字架的印記。

主耶穌不但呼召他的門徒說  :「來跟從我,我要叫你們得人如得魚一樣。」(太四19)。主也呼召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太十六24)。離開十字架,談不到跟從主、服事主,也不能作主的工作。主確切的說道:「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仍舊約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愛惜自己的生命的,就失喪生命;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若有人服事我,就當跟從我。」(約十二24-26)。只有十字架是主耶穌指定的地方,此外沒有立足點。不站十字架的地位,不從十字架出發,什麼都是虛假的,錯誤的,不為神所悅納的。因為天然、肉體、舊造的東西,是神所廢棄的,定罪的、不能用的。為此保羅再三地講到他與十字架的關係,他說:「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加六14)。「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加五24)。(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加二20)。保羅身上一直帶著耶穌的印記,就是十字架(加六17)。

只有一個接受與主同釘的人,一個將世界、肉體和自己都交於死地的人,才能為主工作。因為世界、肉體和自己不能參加於神的工作。人以為有用的東西,如人天然的才幹、能力、智慧、勇敢,以及自己的感情、意志、思想、都得經過十字架的處置,甚至完全破碎,方能為神所用。經上提到磐石的裂開  (出十七6),瓶子的打破(士七20),玉瓶的打破(可十四3)等,都說明外面的人,天然的生命的破碎是十分必須的。許多神的僕人的經歷也證明這一點。例如摩西、約瑟、大衛、約伯,以及彼得、保羅等,都是經過打擊、剝奪、拆毀、然後才在神手中成為真正有用的人。

在工作的時候,也是應當身上常帶著耶穌的死,使耶穌的生也顯明在我們身上。死在自己身上發動,生才能在別人身上發動  (林後四11、12)。這是一個極重要的原則,務要特別注意的。傳道人如果在那裡培養和運用天然的聰明,肉體的力量,屬世的方法和技巧,所有的工作都帶著自己的印記,這樣的人必不能蒙主所用。反之,只有肉體越破碎,屬世的東西越剝光,己的生命死的越透,才是主所重用的人,才能真實、純潔、永遠合神心意地為神工作。

 三、復活的生命

神的工作不能由屬肉體的人藉著天然的生命來作,因為我們由亞當所傳下來的,從父母生出來的天然生命已經被罪染污、滲透、變質了。最好的人也是帶著罪性的,在神看為愚昧、敗壞、軟弱、低級的,要為神工作並達到神的要求和目的,符合神的心意,從根本上說是不可能的。正如神所說  :「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們的道路。天怎樣高過地,照樣我的道路高過你們道路,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賽五五8)。神所要做的是眼睛未曾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林前二9)。憑著人天然的聰明、智慧、力量不但作不到,也不懂得。神的工作不是從表面上、字面上人所想像的那樣;例如重生的事就不是象尼哥底母領會的那樣(約壹3-7)。

許多人以為稗子和麥子沒有什麼兩樣;雇工和牧人都可以照看羊群;義和不義沒有什麼不同;聖和俗也不必分別,其實完全錯了。我們不能用世人的眼光看問題,不能用自己的方法來做神的工作。我們要看源頭問題,源頭不對,裡面的生命不對,所做的一切都不對了。正如什麼樣的泉源發出什麼樣的水,什麼樣的樹結什麼樣的果一樣  (雅三10、11;太七16-18),裡面清潔的人,凡事都潔淨;而在污穢的人,什麼都污穢了,連心地和天良也都污穢(多一15)。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靈(約三6)。在神看來不是作什麼工,而是誰在那裡工作。神看重工人過於工作。有時因為沒有合適的工人,神寧可讓工作擱置,等待不作。

究竟什麼人配作神的工作呢  ?憑什麼來作神的工作呢?回答是:只是從死裡復活的人才配作神的工。這裡的意思就是上面所講的:必須經過死亡,讓十字架在身上打下烙印,天然生命遭到了打擊和破碎;無論是主動接受或被動作成,必須從死裡復活的生命才能與主同工。這樣就不是自己在那裡作什麼,乃是主的生命從裡面活出來作成的工。從死裡復活的人才是真正奉獻的人(羅六13),獻上自己作活祭的人。這樣的事奉才是聖潔的、神所喜悅的(羅十二1)。這樣活著不再是自己,乃是基督,所作的一切也才是基督從裡面作的(來十三21)。這樣與主在復活的形狀上聯合(羅六5),以致活著就是基督(腓一21),在生活的表現上是如此,在工作的進行中也是如此:離了主就不能作什麼(約十五5)。

那就是說無論作什麼神的工作,不再憑肉體和自己作,乃是憑裡面的與基督同復活的生命來作,好像一首詩說  :

不再是我,乃是主被人信從,

被人高舉又被人所敬愛。

無論思想、言語、動作或態度,

不再是我,乃是顯露基督。

唯獨基督,是我供給的來源;

唯獨基督,是我能力泉源。

願主將我在十字架後隱藏,

唯獨基督坐在我寶座上。

這也是  (寶貝放在瓦器裡,要顯明這莫大的能力,是出於神,不是出於我們.......身上常帶著耶穌的死,使耶穌的生也顯明在我們身上。因為我們這活著的人是常為耶穌被交於死地,使耶穌的生在我們必死的身上顯明出來。)(林後四7-11)。這樣基督就是我們的生命(西三4),才能像復活的基督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羅六4)。這樣,我們所有的工作,也真是基督藉著我們作的(羅十五17、18),讓基督從我們裡面活出來,讓別人從我們身上看見基督。如果我們給人的都是基督,我們便為神做了最大最好的工作了。

 四、聖靈的能力

聖靈就是神寶座前的七靈,奉差遣往普天下去的  (啟四5,五6),特別為實行神的旨意,作成他的工作。在創造世界時,神是藉著聖靈(創一2;伯廿六13),在領以色列出埃及的時候(賽六三10-14;該二5),以及以後在士師的時候,君王和先知時,也都是藉聖靈在選民中間工作(創四一38;民廿七18;王上十三25;撒上十一6,十六13;亞七12)。到新約時代更是如此,可以說沒有神的靈,就沒有神的工作。神的僕人是決不能離開神的靈而單獨工作的,這是個原則。這個原則一被忽略,所有神的工作都變質、失效、停頓了。雖然表面上可以照常維持工作,但實際上已經毫無屬靈的價值和意義,也不可能有任何的成就。的確不是倚靠勢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神的靈方能成事(亞四6)。

我們看到摩西、約書亞、撒母耳、大衛、以利亞、以利沙、以及眾先知,無一不是有聖靈同在,被聖靈充滿的。造會幕的人需要被聖靈充滿  (出廿八3),這預表作教會工作的需要聖靈充滿。作以色列人的領袖必須有聖靈在他們身上(民十一17-29),這表明管理信徒必須靠著聖靈的能力。先知奉差遣傳神的話,也必須是靠著聖靈感動而來的(結三12、24;但四8;彌三8)。所以當以利亞被接升天的時候,以利沙求說:「願感動你的靈加倍的感動我。」(王下二9)。他知道沒有神的靈,他不能作什麼,更不能成為以色列的 "戰車馬兵" (王下二12,十三14)。

作神的僕人,連主耶穌也是必須有神的靈同在,靠著聖靈的能力,作神的工作  (賽四二1,十一2,六一1;太三16,四1,十二28)。彼得說:「神怎樣以聖靈和能力膏拿撒勒人耶穌,這都是你們知道的。他周流四方行善事,醫好凡被魔鬼壓制的人,因為神與他同在」(徒十38)。為此,主在升天前嚴重吩咐使徒們必須等在耶路撒冷,直到領受從天上來的能力,也就是聖靈,這樣才能奉主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直到萬邦(路廿四47-49;使一8)。他們也真的遵照主的吩咐,在那裡同心合意地恆切禱告,直到五旬節聖靈降在他們身上,才開始為主工作(徒一24,二1-4)。以後使徒們有能力的講道和工作,都是靠著聖靈的大能。因此彼得講道,聽的人覺得扎心,信徒一天增加三千、五千人(徒二37、41,四4、8)。聖經說司提反「以智慧和聖靈說話,眾人敵擋不住。」(徒六10)。保羅靠著聖靈的能力使外邦人順服(徒十三9;羅十五18)。所以傳道必須有聖靈的能力同作見證(來二4;徒五12,八6)。

今天不是缺少傳道人,乃是缺少有能力的傳道人;不是缺少別的能力,乃是缺少聖靈的能力,即神的能力。我們應當求神將他的靈澆灌他的僕人和使女  (珥二29;賽卅二15;亞十二10)。否則罪人不能悔改,教會不會復興,信徒不能長進,真理不能得勝。但是可惜,許多傳道人花很多時間來讀書、預備講章、研究各種方法,想藉肉體的力量使人得救或造就信徒,結果都失望了。他們不曉得只有聖靈的能力能使無變,能叫死人復活,能完全改變人心。應用神創造宇宙萬物的能力在這小小的世人身上,就必然會有何等大的效果。所以讓所有神的工人醒悟吧,務要尋求耶和華和他的能力(詩一零五4)。神要把他的靈賜給求他的人(路十一13),賜給順從他的人(徒五32)。他要充滿明白神旨意的人(弗五17、18)。

 五、禱告的功效

傳道人是與神同工的  (林前三9;林後六1),若傳道不禱告不能算是與神同工,至多是一半同工。那就是只作人的一半,沒有神的那一半,工作必沒有功效,因為神的那一半是更重要的一半。所有的傳道工作,都得靠背後有禱告來配合,都由禱告來支持,都藉著禱告取得結果。彼得說:「我們要專心以祈禱傳道為事」(徒六4),聖經中所有神的僕人都是禱告的人(申九20、26;撒上七5;拉十1;但六11;哈三1)。主耶穌就是最好的榜樣,他常上山整夜祈禱(可一35,六46,十四32;路五16,六12,九18、28,十一1)。使徒也是如此,他們常常不住的禱告(徒一14,三1,四31,十9,十三3;羅一9、10;西一9;提前一3)。

禱告的能力和效果是太大了。摩西在山上舉手,約書亞就打勝仗  (出十七11)。約書亞的禱告,使日月停止(書十12-14)。撒母耳禱告,便打雷下雨(撒上十二18)。以利亞禱告,天上便降下火來燒盡燔祭;再禱告天就降下雨來(王上十八37、38、42-45)。以利沙禱告叫孩子復活(王下四33-35)。希西家禱告使敵軍敗亡(王下十九15、20、35)。教會迫切禱告,彼得就救(徒十二5、12)。保羅和西拉禱告,地大震動,牢門全開(徒十六25、26)。此外,歷世歷代聖徒的禱告,不知道顯出多少神跡,成就多少難成的事。真如主所應許的那樣:「我所作的信我的人也要作,並且作比這更大的事。因為我往父那裡去,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什麼,我必成就,叫父因兒子得榮耀。」(約十四12、13)。主又說: 「凡你們禱告祈求的,無論是什麼,只要信是得著的,就必得著。」(可十一24)。「你們中間在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求什麼,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太十八19)。

為神工作如果不抓住這些寶貴的應許,不運用禱告的權利,而只憑自己一點智慧、力量想有所成就,效果真是微乎其微。與此相反,我們可以藉著禱告運轉那運轉宇宙萬物者的手,在神沒有難成的事  !「在信的人凡事都能。」(創十八4;太十九26;可九23)。神願意我們藉著禱告與他同工,來成就他的旨意。神甚至說:「將來的事,你們可以問我。至於我的眾子,並我手的工作,你們可以吩咐我。」(賽四五11小字)。神又應許說:「我要加增以色列家的人數,多如羊群。他們必為這事向我求問,我也要給他們成就。」(結卅六37)。許多神的旨意和工作,必須藉著人的禱告才得以成全。所以禱告是何等重要偉大的事呀!傳道人一生可以作成極大的事,只要肯用信心多禱告。可惜許多人知是知道,卻不實行。

讓我們停一停來思想一下,我們禱告的生命和生活究竟怎樣  ?我們的工作是不是被禱告浸透了呢?我們的生命有多少長進完全在乎禱告?在禱告上少用功夫,不會在工作上大有成就的。只用口不用膝的傳道人是虛浮的傳道人,他們的工作都是外面的。不先進入幔內,就不要登上講台;不先與神交通,就少與人接近。禱告是啟示和能力的來源和秘訣,什麼時候在禱告上軟弱了,在見證上也必失敗。寧可減少工作,推辭講道,而不能忽略禱告。禱告不能應付,不能照例,照習慣,停留在儀式上;乃要深透、徹底、迫切地禱告,直到從上面來的能力充滿自己,改變自己的形象,並帶來工作的能力。

 六.啟示的樣式

當摩西將要造會幕的時候,神警戒他說  :「你要謹慎,作各樣的物件都要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來八5)。會幕是基督和教會的預表,是顯明敬拜事奉神的途徑,特別能指出工作的原則和方法,為神作工的人應當從其中得到很深的啟示和造就。建造會幕必須依照神所指示的樣式,決不能隨自己的意思作任何的物件。不但作那些物件,而且連物件的大小、材料,顏色、形狀、造法,以及有關的附件,都要有一定的安排和規模。這說明一切與神有關的事,都該是何等的謹慎、莊嚴、認真,不能有一點人意攙雜在內。照樣,我們今天作神的工作,建造神的教會,也都必須按照神的指示和法則。

因為會幕所供奉的事,本是天上的事的形狀和影像,乃是照天上的樣式作的  (來九23)。實際上,教會也是屬天的,神今天的工作雖然在地上,但都有屬天的性質在內(林前十五47-49;腓三20;弗一3,二6,三10;來三1),這裡有極高的要求和屬靈的意義。所以按照屬世的常識,人的方法,自己的想法,來作神的工作,是決不可以的。一切都必須從神啟示而來,按神的吩咐去做。正如保羅所說:「我素來所傳的福音,不是出於人的意思,因為我不是從人領受的,也不是人教導的,乃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加一11、12、16;弗三3;林後十二1)。神的奧秘和為人所預備的福份,不是人心所能想到的,只有神藉著聖靈,才能向我們顯明(林前二7-11;太十六18)。人的聰明通達,不但無用,反而在明白屬靈的事上有害(太十一25;林前一19、20,三18-20,二14)。

就以教會來說,她是基督的身體  (弗一23;西一24;羅十二5;林前十二27)。教會不是什麼屬地的團體和組織,所以教會的工作必須藉著基督的生命,靠著聖靈的運行,才能使信徒在屬靈生命上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弗四11-13、16)。教會也是神的(提前三15),在這個家中應當凡事照神的旨意行。家中的人都必須是屬神的,有神生命的人。在神家中也不應該有閒雜人混在內,對神家中事務負有責任人都有嚴格的要求,不是單有屬世的才幹、智力就行了(提前三1-13;多一5-9)。教會也是聖靈的殿,必須建造在在使徒與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自己為房角石,各房靠他聯絡得合式,漸漸成為主的聖殿......」成為神藉著聖靈居住的地方。(弗二20、21;林前三9;彼前二5)。所以,這種建造不能用肉體的手,也不能用屬世的材料,更不能照屬地的樣式,而必須是有屬天的樣式。

必須有從上而來的智慧和啟示  (雅三17)。所以要祈求神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賞給我們(弗一17)。雖然我們今天所得的啟示不在聖經以外,但卻必須有聖靈的啟示,才能真看清聖經的真理,得知神的奧秘,明白主心意。否則所做的工作都是神所不認可不合標準的,必須拆毀的。勞苦一生為神工作卻不為神所悅納,一切都成為徒勞無益(太十五13),等到經過火焚燒得淨盡的時候,哀哭懊悔也來不及了(林前二12-15)。現在還是時候,每一個為神作工的人千萬要謹慎,不能隨便憑己意作。當象主耶穌在地上的時候說的那樣:「子憑自己不能作什麼,唯有看見父所作的,子才能作。(約五19)。

 七、活水的江河

傳道人的工作是為了滿足人的需要。在我們的四周,在全世界,有千千萬萬的人有各種需要,而最大最迫切的需要是心靈的乾渴和飢餓。我們拿什麼東西給他們呢  ?我們所有的一點道理、知識、學問、才幹,都不能滿足人。其實從我們裡頭也真的拿不出什麼東西來供應人。然而我們可以作流通的管子,讓神活水的泉源從我們流出去,甚至成為活水的江河,能叫千萬人吃飽喝足。這是做神工作的很重要的原則。凡不遵照這個原則來作神的工作的,必定感到虛空、吃力,也必定遭到失敗、羞愧。但願一切要為主工作的人都從這裡來找到工作的出路和方向。

讓我們傾聽主耶穌的呼召說  :「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裡來喝,信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耶穌這話是指著信他之人要受聖靈說的。」(約七37-39)。這裡提到 "活水江河",不是一點點水,不是勉強地擠出來的,乃是如同江河一般湧流出來,而且越流越暢,越湧越廣。好像以西結書上所講的從聖殿所流出的活水,水中有魚,河旁邊有樹(結四七1-12)。這水是從聖所和祭壇那裡流出來的,照樣神的工人必須是一個潔淨的殿,有一個奉獻的壇,在十字架那裡才是活水湧流的所在。什麼時候傳道人裡面的殿有了污穢,奉獻的心有了改變,什麼時候活水就停止流出來。這是不能勉強的,你可以照常講道,但裡面沒有活水,聽的人得不到濕潤和滿足,沒有發出生命、結出靈果來。

這一道生命的河發源於神和羔羊的寶座  (啟廿二1);只有到主耶穌那裡來,才能得到這活水的泉源(約四14);只有到神寶座那裡俯伏敬拜,才能豐豐富富地領受他的生命水。這生命水就是賜生命的聖靈(羅八2)。主耶穌是那靈,主的靈在那裡,那裡就得以自由(林後三17)。那裡沒有神的靈,那裡就沒有生命、自由、能力。當我們裡面被聖靈充滿的時候,聖靈也能從我們裡面流出來。特別是講道時,如果沒有聖靈和所講的道一同流出去,就失去了賜人生命的目的和作用。主耶穌說:(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六63)。主耶穌每次講道都有靈和生命和話語一同流出去;因此他的話能深入人心起極大的功用。

在五旬節時,從彼得和其他使徒的講道中,可以看出來有活水的江河從他們裡面流出來。這江河越流越深越廣,從耶路撒冷、撒瑪利亞,直流向世界各處。他們所寫的書信就是這條江河的主流。這條江河流到地極,一直流到現在,我們都喝這條江河的水  (詩卅六8)。歷世歷代以來,這條生命水的河流從未停止過。只是有時遇到阻礙,沒有可以藉之流通的渠道。沒有將自己完全倒空的人,絕對無條件、無保留地將自己向那活水的泉源敞開的,就不能讓聖靈毫攔阻地充滿並湧流出來。今天我們每一個神的工人,都可以作這流通的管子,讓千千萬萬飢渴的人,從這活水的江河得到滋潤、甦醒和滿足。

第七章 工作的鑒戒

為神工作實在是太嚴肅太重大的事,決不可以輕忽、隨便。在聖經中曾提到很多教訓和例證,作為鑒戒。有的後果極其嚴重,對神的工作和工人自己都有極大損害。故此,凡是神的工人,都應當特別立意考查、思想、和引以為戒。

 一、獻上凡火

「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燒滅。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於是摩西對亞倫說,這就是耶和華所說,我在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在眾民前我要得榮耀。」 (利十1-3)。祭壇上的火本是從神那裡出來,要常常燒著不可熄滅(利六12、13,九14),香爐的火應由祭壇上取來,不可用平常的火,同時又沒有神的吩咐,獻上凡火是很不對的。結果從神那裡來的火燒死。神乃是烈火,是輕漫不得的,必須照他的吩咐來事奉他(來十二29)。

獻上凡火可能是出於他們的熱心和好意,然而在事奉神的事上必須分別為聖的與俗的,出自神的與出於人的,是神所吩咐或人自己想像的。「神不信靠他的眾聖者,在他眼前,天也不潔淨。」 (伯十五15、18,廿五5、6)。該隱用自己勞力的果實──地裡的出產獻給神,神不悅納(創四3-5)。我們看到在律法中,對祭司、獻祭等事奉神的事,都有詳細嚴格的規定,絕不可以照人意隨便去作。烏西雅在香壇上燒香,違犯神命就長了大麻瘋(代下廿六16、19)。神是極其聖潔榮耀的,一切與神不相配的都不能存在神面前。人只能順服神,遵行神的旨意,不能憑自己的私意在神的事上有份。神藉著撒母耳對掃羅說:「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他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悖逆的罪與行邪術的同等,頑梗的罪與拜虛神和偶像的罪相同。」(撒上十五22、23)。千萬不要以為只要是獻祭、燒香,就是好事,必定蒙神悅納。

今天在事奉的事上獻凡火的人有沒有呢  ?凡是用屬血氣的方法,用屬肉體的力量,出於自私的動機的,都是凡火。我們看到許多所謂神的工人,為神作工,在教會裡事奉,卻根本沒有尋求神的旨意,不靠聖靈的引導,不是出於主愛的激勵;而完全是出於人自己的熱心,天然的喜好,照人的意見,用屬世的方法,這都是獻凡火。這種凡火的行為是非常可怕的。燒香代表敬拜、事奉和禱告(代下卅二12,廿九11;詩一四一2)。所以我們看見在敬拜和禱告方面,也不能獻凡火。有的禮拜堂在敬拜神時用世俗的方法,激勵人的感情,這都是不可以的。有的人在禱告時,用肉體的活動和人為的興奮,也是不應該的。決不能用屬肉體的方法達到屬靈的目的。

我們對神的工作要慇勤不可懶惰、心裡火熱地去做  (羅十二11)。然而這火必須從祭壇上取來的,不能有任何己意的攙雜;必須由聖靈所點燃的,不憑自己的熱心,或出自嫉妒的火焰。「如約翰看見一人奉主名趕鬼就禁止他;又因撒瑪利亞人不接待耶穌就要吩咐火從天上降下來燒滅他們」(路九49-55)。

 二、擊打磐石

當以色列人出埃及過紅海後,來到利非訂,百姓因沒有水喝而爭鬧,神叫摩西用杖擊打磐石,使水從磐石流出來給百姓喝  (出十七1-7)。以後以色列人來到尋的曠野,在加低斯的時候,會眾又沒有水喝,神告訴西要在會眾眼前吩咐磐石發出水來,而摩西卻舉手用杖擊打磐石兩下,雖然也有水流出來給百姓喝,但神因此不喜悅了。神對摩西、亞倫說:「因為你們不信我,不在以色列人眼前尊我為聖,所以你們必不得領這會眾進我所給他們的地方。」(民廿1-13)。在摩西對百姓說的話中沒有提到神的名字,卻兩次用我字。──「你們這些背叛的人聽我說」,「我為你們使水從磐石中流出來嗎。」──這是高抬自己,沒有等候神,沒有絕對順服神的命令。由於這兩點錯誤,他們就失去了作領袖的資格;不能領以色列人進迦南。

這是一件太嚴肅、悲傷、令人警惕的事,任何人不能因為自己已經是神所重用的僕人,就可以越過神的權柄,掩蔽神的榮耀,將自己當作主人,從自己出發來說話和行事。什麼時候一僭占神的地位,違背神的命令,什麼時候就不配作神的僕人。不管以往屬靈的經歷如何深,工作成績如何大,地位有多高,一不尊神為聖,就什麼都完了。摩西為什麼犯這麼大的錯誤和過失呢  ?詩篇上說:「因為他們惹動他的靈,摩西用嘴說了急燥的話。」(詩一零六33)。這給我們一個很大的教訓:要保守靈不被激動。當靈受激動的時候,不要說話或行事,要退到神面前,承認自己不過是神僕人。人不是對待自己如何,乃是對待神如何。要由神作出反應,由神發命令,自己只有謙卑、順服。在任何的情況下都要尊主為大;尊神為聖,以神為榮。不要去看人的情況如何,一看人就容易驕傲、灰心或發怒;而人的怒氣是不成就神的義的(雅一20)。從摩西擊打磐石這件事我們還看見,當時神並未發怒,神祇叫摩西吩咐磐石出水給會眾喝,而摩西把神代表錯了。

從預表的意義來說,磐石是預表基督的  (林前十4),他已曾一次被擊打了,即基督已被釘十字架,所以不需要也不應當再擊打將基督重釘十字架。摩西這樣再擊打,在預表上似乎一次獻祭仍不夠;否定了寶血的永遠功效(來九25、26,十3、11、12)。因為摩西所犯的錯誤是嚴重的,他將神代表錯了,讓基督重釘十字架;對於聖靈的流出也表明的不對,應該是出於已經被釘復活的基督(加三1;約七39),而不需要再加擊打,強迫他。神僕人地位太重要了,行為關係非常重大。神的命令不可違背,神的尊榮不可侵犯,神的真理不可混亂。

這是一個非常沉痛的教訓,是神的僕人應當引為鑒戒的。決不能靈受激動,輕易發怒;擊打在磐石上就是打在主身上。出於義憤,懲罰罪人等,應當讓神自己來作;因為我們自己也並非沒有軟弱和失敗。「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主說  :「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十二19)。

 三、手扶約櫃

大衛在事奉的事上也犯了一個很大的錯誤,他好意要將神的約櫃運到耶路撒冷,安置在錫安,他甚至挑選了三萬人前往迎接,又作樂,又跳舞,很隆重、熱鬧。然而卻作錯了一件大事,就是違背了神的律法,將約櫃放在牛車上拉;用非利士人的辦法來對待神的事工  (撒上五10、11;撒下六1-5)。律法上明明規定約櫃必須利未人用肩抬的,不能用車拉(出廿五14;民四15,七 9)。約櫃代表神的同在,神的榮耀與之聯繫在一起的,要高舉在人之上;要由特選的人來維護。不能像對別的東西一樣的辦法,用畜力來拉,神的名不能與低級的東西聯繫在一起、發生任何關係。

由於這一個錯誤,到了拿艮的禾場,牛失前蹄,烏撒就伸手扶住約櫃,以致神向他發怒,將他擊殺,他就死在約櫃旁  (撒下六6-7;代上十五12、13)。約櫃是不可用手摸的。肉體的善意和活動是神所憎惡的。神不須要人手來幫助他;人的手是污穢不潔的,人的手一摸別的物,這物就不潔(該二13)。神的榮耀豈可讓人的污穢接觸?人本不認識自己的污穢和不潔,直到蒙神光照,如以賽亞和以西結,當他們看到神寶座的異象時,他們才感覺到自己是污穢不潔的人,又住在不潔的人中(賽六5),因而俯伏在地(結一28;啟一17)。真的,神不信靠他的使者,在他眼前,天也不潔淨,更何況那污穢可憎,喝罪孽如水的世人呢!(伯十五16)。屬神的人雖然得到潔淨,但仍然能從與世界接觸中感染污穢,像摸到死屍一樣。

今天在事奉神的事上,人的手是太多了,一切都是人在那裡計劃、打算、活動、操作。名義上可能是扶持真理,維護神榮,但所用的方法和手段卻完全屬肉體。這是十分危險的。只有高高地將主舉起來,像祭司抬約櫃一樣,使神高過一切,使神的榮耀發揮出來,其餘的神會自己負責。我們不該把神當作偶像一樣,好像一不扶持就要倒下來  (撒上五1-4)。如果神的工作真要倒下來,也只好由它倒下;神曾許可約櫃被擄,聖殿被毀。如果神的榮耀離開了,想用人力維持也無用(撒上四21、22;王下廿四13,廿五13-15;結十一22、23)。有許多工作不是神的旨意,或者神的意思已經改變,工作已經過時,不合需要了,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人再用各樣方法維持下去,結果是很悲慘的。

不知有多少教會的組織、團體、事業,工作是用人力繼續維持的;甚至發展成宗派、異端、爭端、與神的心意完全不合了。多麼可怕,烏撒的手在那裡強有力地活動著,結果一定是可怕的。但願神的工人們十分警惕,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要隨從聖靈的引導。什麼時候神指示我們就作,什麼時候神叫停就停。我們只能隨聖靈而轉動,隨坐寶座神的旨意而轉動  (結一21、26)。只有認識神的人,才能討神的喜悅,更好地事奉神。約櫃預表基督,神的工人應當如抬約櫃的祭司一樣:離開約櫃,祭司無所事工。同樣神的工人只有將基督舉起,使他高過一切,使人尊主的名為聖,維護他的尊嚴,讓人到他面前敬拜;卻不能用手來觸犯基督,使主的名因我們受恥辱。

 四、灰心喪志

在為神工作中,到了某一個時候,遇到某種情況,能使人灰心喪志。就是神所重要的僕人,在工作大有成就以後,仍可能如此。摩西在離開西乃山後,當以色列人大發怨言、留戀埃及、各人在帳棚門口哭號時,他就灰心喪志了。他對神也發起怨言來,覺得管理百姓責任太重,獨自擔當不起;甚至求神叫他死,免得看見自己的苦情  (民十一4-15)。以利亞在迦密山求神降火降雨後,因聽見耶洗別要殺他,就起來逃命到曠野,在一棵羅騰樹下求死(王上十九1-4)。耶利米被打被枷以後,也曾咒詛自己的生日,以為早死比活著是好(耶廿1、2、14-18)。約拿在尼尼微傳道之後,也曾向神求死(拿四3、8)。可見這種情況的常有發生。

人不肯接受所傳的,工作沒有果效,也容易令人灰心  (林後七6)。我們的主也曾遇到這種情況:當時的世代邪惡,對主講的道不起反應,行了許多神跡仍不悔改(太十一16、17、20)。但是主不灰心,不喪膽(賽四二4)。如果我們遇到試煉、苦難、被人遺棄等則容易感到灰心。保羅晚年曾遭到淒涼、孤單、困苦的處境(提後四9-18),若不是主加給他力量,也是無法承擔的。然而神是信實的,他的應許也是可靠的,他決不會離棄他的忠心僕人。他們為主的勞苦決不徒然;不但將來要得賞賜和報答,就是今生必見到神的恩惠。所以不必喪膽(詩廿七13;加六9)。

可是當試煉太重、苦難太深、壓迫太久,特別是禱告一直未蒙應允時,的確不易得勝  (哀三5-8)。如果我們讀到約伯記和詩篇以及一些先知書時,常遇見許多悲觀的語氣,甚至象發怨言一樣,覺得似乎被神丟棄、不顧,感到遭遇的儘是羞辱、痛苦,以致灰心失望(約六1-14,七11-21;詩四二2-5,六九1-11,八八1-18)。被主責備、管教,也不可灰心(來十二5),因為這不表明主不愛我們,或丟棄我們。保羅曾為一根刺祈求過三次都未被應允。然而主說:「我的能力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林後十二8、9)。他應許總不丟棄,也不撇下我們。(來十三5)。

施洗約翰在監裡一直等候主的拯救,但卻沒有得到。因此他感到灰心失望。但是主耶穌對約翰打發去見他的人說  :「你們回去把所聽見所看見的事告訴約翰...凡不因我跌倒的就有福了。」(太十一2-6)。主一直在工作,神的旨意一直在進行,切不可灰心。在天路歷程裡,約翰講到基督徒末後感到懷疑、沮喪、畏懼、灰心,然而這時正是旅途到了末程,天鄉已經在望了。但願所有為主受苦的同工同伴們,能靠主的力量堅持到最後。雖然旅程艱難,但已不長了;淚雖還流,但已不多了。任可事情和任何情況下,灰心都要中撒但的詭計;因為人一灰心,就什麼都完了,不但工作不能盡力去作,連屬靈的追求也放棄了,對神對人都不能盡本份,對自己永遠的前途也無心過問,真是可怕的。

我們行善,不可灰心;若不灰心,到了時候,就有收成  (加六9)。為神作工,必不落空,在主裡面的勞苦不是徒然的(林前十五58)。連將一杯涼水給一個小子喝,尚且不能不得賞賜。何況為主一生勞苦作工呢,因為神並非不公平,竟然忘記我們為他所做的工(來六10)。所以要將下垂的手,發酸的腿挺起來(來十二12)。

 五、中途變節

有的傳道人起初是很好的,也為神所用。但到中途,甚至晚年,卻退後、變節、失敗了。這是極為可悲可痛的事。在聖經中也有不少這樣的例子。真是令人望而生畏,不能不警惕自己,免蹈復徹。我們看到巴蘭,他本是一個很有名望的先知,說的預言也有靈驗。他祝福誰,誰就得福;他咒詛誰,誰就受咒詛  (民廿二5、6)。可是當巴勒來請他去咒詛以色列人,答應給他極大的尊榮和財富,他竟不顧神的攔阻而去了。神不許他咒詛,他竟提供詭計陷害以色列人。結果他被刀所殺(民卅一8、16;書十三22)。他是一切愛不義之財的先知的代表,他們離棄正路走向滅亡(彼後二16;猶11;啟二14)。貪財常是引人走入歧途和敗壞的因由。以利沙的僕人基哈西,本來可以接續以利沙作先知,卻因為貪圖財物,以致長了大麻瘋(王下五20-27)。

另一個可悲的人是參孫,他是以色列的士師,生來就作拿細耳人。以後更有聖靈的感動和能力,能勝過非利士人的轄制。然而他卻失敗在一個婦人大利拉的手下,結果他被剃去頭髮,剜出雙眼,為敵人推磨  (士十六17-21)。這是一個神的僕人落到一個最悲慘、羞辱的下場。在異性的手下失敗,不只參孫一人。大衛一生討神的喜悅,遵行神的旨意,卻在烏利亞的妻子事上犯了大罪,羞恥神的名,遭到了報應(撒下十一2,十二7-12)。所羅門雖然很有智慧,有君王的榮華,卻跟外邦女子一起墮落到隨從外邦神的地步。結果國家分裂,喪失尊榮(王上十一1-14)。這真太可怕了,歷來在這方面失敗的人不在少數。

保羅特別提到   "底馬貪愛現今的世界就離棄我往帖撒羅尼迦去了。" (提後四10)。這個底馬以前一直是保羅的同工,甚至與馬可、路加同列(西四14;門24),本來可以被主使用,作忠心的僕人,但中途,在多年伴隨保羅一同為主工作之後,卻因貪愛世界離開了主的道路,走向敗壞和埋沒。這是何等可悲可惜的事!何止一個底馬,當主耶穌在世時,他的門徒中就有許多人中途退去,不再和他同行(約六66)。有的是貪愛世界,也有的是怕為主受苦,有不肯犧牲付出代價的;好像一個人蓋樓,沒有先計算花費,結果安了地基卻不能成功(路十四25-34)。

對於已蒙召和預備為主作工的人,都應當考慮這些問題。主耶穌對一個要跟從他的人說  :「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只有人子沒有枕頭的地方。」對於那個要先辭別家裡的人說:「手扶犁向後看的,不配進神的國。」(路九58-62)。不知有多少神的工人,開始還不錯,但漸漸地改變了:不安心於艱苦的生活,不甘心於受人的壓迫,不肯捨去屬世的虛榮,留戀肉體的享樂,終於走了回頭路,離開了主所指引的十架窄路。表面上可能沒有墮落,但裡面卻墮落了。實在說來,不一定等到犯罪、跌倒、甚至賣主賣友,才是變節不忠的人;就是將起初愛主的心離棄了,也是墮落了(啟二5)。在主以外別有所愛,難道不是變節不貞嗎?(林後十一2、3)。若有人不愛主,這人可詛咒(林前十六22),這話值得我們自審和求主鑒察。

 六、被神廢棄

神的工人最怕的是有一天被神厭棄了。這不是不可能的,有的工人到了一個時候,神不能再用他,就是被神廢棄。舊約裡有一個祭司叫以利,他曾為神使用,然而他犯了嚴重的過錯,他沒有管教他的兒子,任憑他們在會幕前犯罪,並褻瀆祭物,所以神對他施以嚴重的刑罰  (撒上二12、22、27-36)。最明顯的例子是掃羅,他曾受膏為以色列王,但由於違背神的命令,作錯誤的事,而被神所廢棄。聖經記載:「撒母耳對掃羅說,你作了糊塗事了,沒有遵守耶和華你神所吩咐你的命令,你若遵守,耶和華必在以色列中堅立你的王位直到永遠。」(撒上十三13),又說:「你既厭棄耶和華的命令,耶和華也厭棄你作王。」(撒上十五23)。掃羅的結局是悲慘的(撒上卅一3、4)。

一個很好的神人,忠心執行了神的羞遣和使命之後,在回頭的路上違背了神的命令,也要受懲罰,甚至死亡  (王上十三20-26)。至於那個欺騙神人的老先知,更是早已被神廢棄了。可能由於他自己懼怕退後,不敢去責備羅波安,貪圖安逸享受。他不但老而無用,而且靈性墮落,甚至用謊言欺騙那神人,所以為神廢棄不用。有的人墮落是突然的;但多半在外面明顯的失敗之前,裡面早已逐漸地偏離了正道。像羅得一樣,逐漸地挪移帳棚直到所多瑪(創十三12)。有人像以弗所教會的使者一樣,將起初的愛心離棄了。不過從那裡墮落還可以悔改,從那裡起來;求主赦免並重新收納為主使用。

彼得的失敗是嚴重的,他曾三次否認主。然而主還是給他悔改的機會,當他回頭以後,仍然為主所用。去堅固弟兄  (可十四66-72;路廿二32)。亞倫也曾犯極大的過錯,他曾順從百姓造了金牛犢,使以色列人陷在大罪中(出三2-4、25;申九20)。由於摩西的代求,蒙了神赦免,神以後還用他。大衛也犯了很大的罪,神極不喜悅。然而他認罪、痛悔之後,神也憐憫他(撒下十二7-14;詩五一11-17)。神揀選造就一個合用的器皿並不容易,他不願輕易加以廢棄的。除非人不僅一時失足,而且心離棄了神,或者屢次受責罰,卻硬著頸項不肯悔改,那就不可救藥了(箴廿九1)。

許多人不是被神廢棄,而是自動放棄那上好的福份和職任。以掃為一碗紅豆湯賣掉了長子的名份  (創廿五31)。流便也因為放縱情慾,不得居首位(創四九4)。猶大因為賣主,丟掉了使徒的位分(徒一25)。雖然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羅十一29),但人應當更加殷勸,使所蒙的恩召和揀選堅定不移(彼後一10)。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彼後一14)。在起初蒙了呼召,還要看以後的情況如何。掃羅並不是唯一被廢棄的例子,耶羅波安也曾蒙應許,像大衛一樣(王上十一35-38)。然而後來也被神所廢棄。跟隨基甸的人,最後只剩下三百人(士七3、6、7)。正如啟示錄所說的,最後同著羔羊得勝的是那些蒙召被選有忠心(啟十七14)。即或有人現在沒有明顯被廢棄,但將來有一天仍可能被廢棄。所以應當謹慎、儆醒,免得像保羅所說:「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林前九27)。

 七、台前審判

神的工人和所作的工作,都要受到審判。這雖然是在將來的事,但卻是現在應當加以慎重考慮的。工人自己,和所作的一切工作,都應當用審判台前的光來照亮,看在那日能否站立得住,能否經火而且存在。今天人對我們的批評、論斷並不準確;我們自己對自己的工作也很難有正確的判斷。有人總喜歡自己手中的工作,滿足於自己所做的,而沒有想到將來的結果。唯有基督才是公義審判的主,如保羅所說  :「但判斷我的乃是主。所以時候未到,什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林前四5;羅十四10)。「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林後五10)。

究竟將來審判什麼呢  ?工作要受到審判:「若有人用金、銀、寶石、草木、禾楷在這根基上建造,各人的工程必然要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他表明出來,有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人在這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林前三12、13)。所以不能只要算是作工就可以了,乃要看作什麼工,用什麼材料:是出於神的,完全為著主的,靠著聖靈作的;或是憑著自己的力量,靠著人的聰明,用屬世的方法作的;是按著神的旨意,或是別有目的(彼前五2-4)。要看工作中是否有錯誤(提前五22),工作的對象情況如何,是否也站立得住(來十三17;帖前二19,三13)。如果傳道、引導、造就的對象,到時候都失落了,跌倒了,就要受極大的虧損。因為這說明我們的工作對人沒有什麼幫助,沒有使人得著益處。叫人沒有什麼長進也是不對的,這表明工作是作了,但沒真實的果子結出來,這在主顯現時都無法交賬(林前一7、8;腓一10、11;西一6、10)。

更嚴重的是對於工人自己,也是主所要審判的。將來神不但要與他的僕人們算工作的賬,也要和他們算本身的賬。看看他們是否忠心,是否按時分糧給家裡的人;或者動手打同伴,又和酒醉的人一同吃喝。如果是忠心有見識的僕人,主人就要派他管理他一切所有的;如果失去儆醒,就要重重地加以處治他  (太廿四45-51)。那領五千、二千銀子的人,因為另外賺了五千、二千,而被主稱為良善忠心的僕人,可以進去享受主人的快樂;並要受派管理許多事。而那領一千的,把銀子埋在地裡,被稱為又惡又懶的僕人;要被丟在外面黑暗裡,在那裡必哀哭切齒了(太廿五1-3;路十九13、14)。所以不在乎工作的大小和多少,乃在乎是否良善忠心。

當那日,要有許多人對主說  :「主阿,主阿,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但主要回答他們並不被承認;他們要被稱為做惡的人,主叫他們離開(太七21-23)。這樣的傳道人是悲慘的。所以,我們務要追求得到主的稱讚,今天人的榮耀算不得什麼;而那日的審判,以及審判後的獎賞才是極重無比的。將來台前受審判的結果如何怎樣知道呢?聖靈今天藉著神的話指示我們,我們只要按恩膏的教訓活在主裡面(約壹二27-28)。「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就可以向神坦然無懼了。」(約壹三21)。不過我們的良心必須有聖靈的感動,才能作真實可靠的見證(羅九1)。讓我們行在神的話語的光中,活在他的面前,到那日可以安然見主(詩一一九105,九十8,卅六9;約壹一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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