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 第十二课

经文: 罗马书

主题: 神对以色列的拣选

重点: 救恩是神的主权

大纲:

五. 主权:神正义的王权(9:1-11:36)

1. 以色列的过去:神的选民(9:1-29)〔神主权的拣选〕

1) 保罗为犹太人悲哀(1-3)

2) 犹太人特权的地位(4-5)

3) 神主权地拣选以撒为应许之子(6-9)

4) 主权的拣选是基于神的恩典(10-18)

5) 主权的拣选是神的事,不容人干涉(19-29)

介绍

保罗现在回到他在第4章留下的犹太人的问题。正如罗马书第6-8章被视为讲述信徒生活中罪的问题的一部分;罗马书第9-11章也必须被看作讲述神的救恩计划中以色列人的地位问题的一个部分。

第9章:   以色列过去的被拣选  (神的主权)

第10章: 以色列现在的抵挡         (人的责任)

第11章: 以色列将来的得救         (神的计划)

第9章强调神拣选以色列的主权和以色列人错误地理解“神的选民”这个概念的事实。

观察和注释:

拣选(选择和呼召部分人得救)是神的主权。这在圣经上是清清楚楚的(罗9:15-18,21-24;弗1:3-6;约6:44,17:6;彼前1:1-5,等等)。拣选是从神的角度看待救恩,是神的事情,不是人的。不管我们是否相信或喜欢这个真理,我们需要接受它。记住,拣选是基于神的怜悯,而不是人作为。

恩典是得到我们不配得的(神的偏爱),而怜悯是不得我们应当得到的(罪的工价)。因罪的缘故,所有的人都在神的面前被定罪,但神出于怜悯,神拣选了一部分人得救恩。

人凭着信心接受救恩的责任,这条真理也在圣经中教导(罗1:16,10:9-13;弗2:8-10;约3:16,36)。神的主权和人的责任,二者缺一不可。除非我们现在因信接受这两条平行的真理,否则的话,我们永远不会理解。

第9章侧重于救恩中神圣主权的拣选,而第10章的焦点是人操练信心接受救恩的责任。

以色列的过去(9:1-29)

保罗为犹太人悲哀(1-3)

1. 保罗作为一名犹太人,对于大多数犹太人拒绝承认耶稣基督是弥赛亚,抵挡神的计划这一事实,非常忧伤。为了他的同胞能够得救,他情愿自己失去这个救恩(9:1-3),多么无私的爱啊!

犹太人特权的地位(4-5)

2. 神对以色列的种种祝福,加深了保罗的忧愁。

神已经

◇ 收纳以色列为他头生的儿子

◇ 通过以色列人显明他的荣耀

◇ 赐给以色列人诸约

◇ 赐给以色列人律法

◇ 赐给以色列人圣殿敬拜的礼仪

◇ 通过以色列赐给(救恩)的应许

◇ 赐给以色列人有信心的先父们

◇ 赐基督神的儿子作犹太人

但是,以色列错解了神的选民和选民的特权的意思。是的,他们被神分别为圣,得了神特别的祝福,但更主要地,他们是神初结的果子,是被拣选的管道或器皿,通过他们神差基督到世上来,实施神救赎的计划(见创12:3──对犹太人和外邦人的救恩是一样的,都是来自亚伯拉罕之约的属灵的祝福──加3:16)。但仅仅是生为犹太人不足以得救──每个人必须相信基督而得以称义。保罗将反复地强调这个重要的真理。

神主权地拣选以撒为应许之子(6-9)

3.    但是,以色列人没有经历到神的救恩,不是因为神的话废弃了,而是因为以色列人不明白或没有选择信靠神的真理。

犹太人倚仗着他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得拯救(9:6),保罗再次强调真理:

“肉身所生的儿女,不是神的儿女,惟独那应许的儿女才算为后裔。”(9:8)

这里的“肉身”既指人所能有的离弃神的力量(以实玛利──律法之子);也指生为一名犹太人。因为以实玛利是亚伯拉罕肉身的后裔,但(救恩的)应许并没有从他而来(见加4:21-31更深入的论述)。

主权的拣选是基于神的恩典(10-18)

4. 但是,救恩不仅是基于神的应许,即“后裔”出于亚伯拉罕/以撒;而且是基于神的怜悯,是神拣选的根基。

第一个例子是神拣选了弟弟雅各,而不是哥哥以扫。

“双子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作出来,只因要显明神拣选人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9:11)

这不是因为个人的优点(“善或恶”),也不是因为其地位:神“爱”雅各而“恶”以扫。神选择了他将呼召并使用的人。这里的“爱和恶”表达了属神的、自主的选择(9:12-13),并不带有太多的感情色彩。从表面上看,好象是神爱雅各,恶以扫,但那是从人的角度来看。

这个选择难道说明了神“是不公义”吗?当然不是,因为神做事不是公平的(基于环境和同他人的关系),而是公义的,根据人对神的回应。当我们看到雅各和以扫所展示的品格,我们就明白神的选择在实践中是正确的。

不光这些,还有“怜悯”(神收回他的震怒)和他的“同情”(慈爱)促使神从众人中拣选(9:15)。没有神的怜悯,没有人会被拣选得救。我们应当赞美神,因为他拣选一部分人,而不是抱怨神,因为他没有拣选所有的人。

既然神的拣选不是根据人意愿和行为,那么神就有完全的自由向他所拣选的人施怜悯。人类的成就和作为与神的拣选是完全没有关系的。神为了他的荣耀和彰显他的名(9:16-17),他会让一些人(法老)的心刚硬。

“如此看来,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9:18)

主权的拣选是神的事,不容人干涉(19-29)

5. 因为神是神,而人不是神(见徒17:24-31),保罗得出几个重要的结论:

·     神不可抗拒的旨意和拣选恩典,并不能让人完全没有责任(9:19)

·     被造物没有权利质问造物主的智慧和公义(见伯40:1)

“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竟敢向神强嘴呢?受造之物岂能对造他的说:‘你为什么这样造我呢?’窑匠难道没有权柄从一团泥里拿一块作成贵重的器皿,又拿一块作成卑贱的器皿吗?”(9:20-21)

·     当神选择如此行事时,他能作“贵重的器皿”(那些被拣选得救的人)和“卑贱的器皿”(那些被留在定罪的权柄之下的人)。(9:21)

·     我们应当赞美和荣耀神,因为他宽容和忍耐,神还没有对“那些可怒的器皿”(不敬虔的/未得救的人)倾倒他的忿怒(9:22)。

·     我们应当赞美和荣耀神,因为他为“蒙怜悯的器皿”存留审判。

“又要将他丰盛的荣耀彰显在那蒙怜悯、早预备得荣耀的器皿上。”(9:23)

(见彼后3:1-9)

·     我们应当赞美和荣耀神,因为他从犹太人和外邦人中呼召了许多人(包括我们)。

6. 保罗在这部分的结尾强调了神拣选的恩典没有把犹太人排除在外,但也适用于外邦人──事实上,是对所有的信徒。

外邦人不是神的“选民”,也将被称为神的子民(即“真犹太人”)。只要提及犹太人,他们中间总有相信的“余民”(见王上19:18)。

“以赛亚指着以色列喊着说:‘以色列人虽多如海沙,得救的不过是剩下的余数。’”(9:27)

救恩是针对单个犹太人,而不是整个犹太民族──信心是得到永生的唯一的途径。

保罗现在该讨论以色列目前的、部分的、暂时的抵挡神的原因(9:30-10:21),重点是人(不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的责任──凭信心回应神。

指导研经题

罗马书9:1-29

1. 列举神对以色列的特别祝福

2. 这祝福包括救恩吗?

3. 神的救恩的应许是在旧约中的哪一处?

4. 神为何拣选雅各,不拣选以扫?

5. 神选择的标准是人的功绩或行为吗?

6. 神作为一名窑匠,有权对泥土(人)做他想做的事情。你同意这种说法吗?你喜欢这种说法吗?

7. 谁是“可怒的器皿”?他们“预备遭毁灭”是什么意思?

8. 谁是“蒙怜悯的器皿”?他们做了什么使他们不再成为“可怒的器皿”?

9. 以色列会全民都得救吗?

10. 神完全的主权使你不安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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